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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学校改进逐步成为教育领域的研究热点。学校作为学校改进的主体,在学校改进中始终处于改进中心的位置。然而,学校改进的成功开展不仅仅需要学校自身持续性的努力,也要求各种校外力量的参与和贡献。其中,教育行政部门作为重要的教育支持力量,必须在学校改进中发挥作用。此外,伴随着行政领域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服务行政”重新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特殊社会活动,更加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始终“以人为本”。因此,在学校改进中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责不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自身的使命体现,也是学校自身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实践诉求。服务职责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特殊职责。它不同于当今普遍存在与教育行政中的管制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学校改进中成功发挥自身的服务职责,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一方面要明确服务职责自身的要求和具体的行为模式,将其具体化到学校改进中;另一方面还需要克服当前教育行政自身的弊端,将有违服务本质的行政行为加以改进。本文正是基于上述思路进行论述,结合一般行政理论、教育行政理论和相关实践的开展,明确服务职责自身的特性,并将其与学校改进自身的要求相融合,着力解决“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更好地在学校改进中发挥服务职责”的主要问题。总体来说,论文沿着以下思路展开:为什么要选择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责——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责是什么——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服务于学校改进——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在现实中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改进?论文共分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将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责凸显于学校改进之中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当前已有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明确了本文研究的基础。第一部分通过一般行政领域的理论和学校改进的理论,总结出教育行政部门服务职责的具体涵义和本质体现。第二部门主要勾勒了教育行政部门服务于学校改进的蓝图,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改进整个过程、学校人员、“服务网络”、信息库构建等方面提供的支持进行了具体的论述。第三部门则建基于当前教育行政部门的现实服务,通过总结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改进提供的服务缺失,结合相关原因的探究,力图更加清晰地找出不足,提出适当的改进策略。第四部分拟对教育行政部门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学校改进进行可行性策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