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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支出以支持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在目前的企业经营环境下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一般没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和利益相关者,有着不同于企业同其他社会利益相关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员工等)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特点,也没有显性的契约约束企业来承担这方面的责任。企业利用有限的资源对社会进行捐赠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负担,不利于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股权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但是资本市场上出现的一些事件和新的现象,以及证监会、交易所出台专门的文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承担这方面的责任并披露相关的信息,让这种一般性的观点变得不那么理所当然,也让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变得很有意义。
然而,国内外有关企业捐赠支出对企业价值的研究很大一部分都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整体中的一部分来进行研究的,很少有将其单独拿出来进行集中探讨的。另外国外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同企业价值或者企业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也不统一,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的结论同时存在。国内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或者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多为规范性研究,实证研究很少,有限的实证研究也同国外的研究结论相似,各种情况同时存在。因此,如何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完善有关企业捐赠支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的研究,从而更有利于指导实践,依然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本文首先通过企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捐赠支出,企业会计价值、企业现行市场价值、企业公平市场价值等概念的对比研究明确界定了所探讨的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为本文的研究界定了范围。
其次,本文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下的利润和股权价值最大化理论的基础上认为,企业付出有限的经济资源承担进行捐赠支出是一种投资行为,与其他任何投资行为无异,都是为了实现企业利润或者价值最大化的;在开明自利理论的基础上认为,企业积极进行捐赠支出能够给投资者持有的其他投资带来收益,由此产生的“整个社会蛋糕的扩大”的效应又会反过来有利于积极进行捐赠的企业,这样通过“利他”而形成的“利己”的良性循环会提升企业的价值;在“信号传递理论”的基础上认为,积极进行捐赠支出的企业是那些有良好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的企业,能向投资者传递企业良好运行的信号,从而提高投资者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价。另外,在“利益相关者”社会影响观理论的基础上认为,企业进行捐赠支出是一种长期投资,其对企业价值的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反映出来。
再次,在以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说,即企业积极进行捐赠支持能够明显提升企业价值,并且这种提升作用有一定的滞后性,表现为企业前一期间的捐赠支持与企业当期企业价值正相关。
为了验证这个假说,本文采用了2004--2009年沪深两市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两个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并构建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在指标选择上,企业价值用被普遍接受的Tobin Q来表示,在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可比性的基础上,选取公司捐赠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PDOI)作为企业捐赠支持的表示变量,并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选取了净资产收益率(ROE),国有持股比例等作为控制变量,通过样本的回归发现企业上一期积极进行捐赠确实能够显著提升企业当期的价值,从而证明了本文所提出的研究假说。
最后,在本文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所得到的启示,即在目前的资本市场和经营环境下,企业积极进行捐赠支持并不会只是企业的一种负担,或者一种打水漂的浪费企业资源、损害股东利益、企业价值的行为,而是能够提升企业价值的行为。另外,因为企业捐赠支持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是有滞后性的,企业应该更多的关注其捐赠支持的长期效益,而不能只看短期效果。在政策建议上,政府应该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等经济手段鼓励企业进行捐赠,达到企业、社会、政府多赢的局面。另外,证监会,交易所等资本市场监管和相关制度制定部门应该完善相应制度,鼓励上市公司积极承担这方面的责任并进行信息披露,积极发展相关机构投资主体,提倡社会责任投资理念,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