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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党政机关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脑和中枢,在我国政权组织结构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层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取决于诸多因素,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就是重要因素之一。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是党政机关法定常设机构之外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指党政机关为了组织协调某些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或是为完成某些临时性、阶段性或突发性的任务而设置的机构,是行政协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从公共组织理论和政府履行职能现实需要来看,作为承担着繁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指导任务的省级党政机关,为应对日益变化的行政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设置适量的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是有益和必要的。从官僚制组织的特征和以理性经济人为主体组成的党政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如常设机构一样,政府都有过多过滥设置的冲动。
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目前在我国省级党政机关中设立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现象十分普遍。其主要原因:一方面这类机构可以充分整合公共管理资源,成为党委和政府执行某些特殊任务、协调部门关系等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它也是条块结构体制下省级党委和政府应对经济发展任务和复杂社会事务管理的无奈选择。同时,党的执政方式改革不到位、政府机构改革不彻底、行政协作制度缺失、部门和官员的利益驱动以及对其管理手段的缺失,也导致了这类机构的大量设立①。省级党政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设置过多过滥,随意性倾向严重②,其作用产生了异化现象,造成机关之间关系不顺、部门之间职能紊乱、行政效率低下,阻碍了法定常设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党委和政府整体效能的发挥,甚至影响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其消极负面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
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省级党政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产生异化的原因,研究矫正治理和规范设置的办法,兴利除弊,是笔者思考颇久的一个实践问题,也认为是公共管理学界值得重视的一个理论课题。本文运用官僚制组织理论和地方政府理论,力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议事协调机构作出界定,并阐述其特点和作用,厘清议事协调机构是什么的问题;采取调查研究和例证的方法,运用大量翔实的资料,介绍省级党政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异化的现状和危害,以便搞清楚现状是什么的问题;运用官僚制理论、政治学理论、公共组织理论和地方政府理论,特别是后新公共管理改革——“整体政府”理论③,分析省级党政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产生异化的原因,并从优化省级党政机关组织结构、增强整体效能的角度,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解决为什么异化和怎么解决异化的问题。本文认为,解决省级党政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设置过多的问题,既要通过加强机构编制立法来实现治标的目标,又应该运用最新的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改革理论、电子政府理论、“整体政府”理论,优化省级党政机关组织结构和运行体制,达到治本的目的。分析省级党政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现状及异化的原因,剖析其成因、作用及其对法定常设机构作用发挥的影响,探讨规范管理的一些思路和设想,研究提出解决对策,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科学界定省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特别是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建立新的议事决策机构和机制,努力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地方政府,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省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这对充分发挥省级党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对正在或即将开展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