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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检察制度作为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理念根植于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带有典型的中国特色文化体系烙印。检察权作为其母体,其产生和衍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并紧紧依托于中国社会的发展状态,就其本质而言,乃是经历了数代乃至数十代中国政治精英不断探索、不断借鉴和扬弃的结果。我国检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既吸取了其它大陆法系国家的良好经验,又传承了中国古代的御史制度,根植于社会主义特色的政治土壤,具有不同于其它国家的典型特征。但是,由于渎职侵权犯罪自身特点,目前我国的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反渎职侵权检察一体化机制尚没有有效发挥应有作用,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不能担负起打击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完善我国的反渎职侵权检察制度为最高希求,为在反渎职侵权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上探索出一条可行的道路,做出了初步的探究。本文在对比世界各国主要检察制度,吸收我国古代优秀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总结出了我国反渎职侵权检察一体化机制存在的问题,并以结构分析为纵向研究方法,以归纳对比为横向研究方法,结合反渎职侵权工作自身特点,提出了反渎职侵权检察一体化的一些构想,以国家专门反腐败司法机构一国家反腐败局的设立以及反渎职侵权检察职业能力的主体建设、国家反腐败机构垂直管理和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域的适当分离的体制改革等渎职侵权检察制度改革为顶层设计;以反渎职侵权检察侦查一体化、侦防一体化、侦捕诉一体化、部门协作一体化等内容建设为具体措施,涵括反渎职侵权检察一体化机制内外部监督建设和保障建设。多角度、全方位的构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反渎职侵权检察一体化机制。本文既是为引起制度设计者对反渎职侵权检察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认识而进行的创造,又是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未来走向寻求一种具体可行的操作途径,全文着眼于反渎职侵权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从顶层设计和具体措施两个层面提出相应建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打击渎职侵权腐败犯罪,以期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