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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明清易代之际的李渔,受晚明个性思潮的影响,他的个性对传统士人人格范式有所突破,他疏放、倨傲而又不失本真,但又以顺生自适作为其生存法则的底线,他确实是一个矛盾的人。他所创作的《笠翁十种曲》,思想上,视风流与道学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艺术上,“新奇”的艺术理念贯穿他的全部传奇作品;于演剧方面而言,他的个人贡献有二:一是不遗余力地使戏曲返归、并超越其本有的娱乐功能;二是提出并遵循“结构第一”的戏曲理论主张,以情节营构为中心。综合以上两点,李渔是一个真正意义上重“场上之剧”的伟大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