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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尾,中国政府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以下简称“GPA”)的谈判,标志着WTO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正式进入准备阶段。该协议是首个有关政府采购贸易的国际性法律框架,为政府采购在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方面规范了国际标准。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发展地驱使下,各国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是必然的趋势。政府采购作为国际贸易中一块特殊的领域,其采购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它的开放将受到如贸易经济问题、政策实施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因素将阻碍中国加入GPA谈判的进度。中国自谈判启动至今,已经持续8年的时间,期间已向WTO秘书处六次提交出价清单,仍然存在分歧。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相比西方国家晚了两百多年,真正进入法制化轨道,以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为起点。中国加入GPA也将加快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的步伐,为政府采购的法制化建设吸取更多国际经验,尽快与国际法规衔接,为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开放做好制度准备。国内学者就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做了大量的研究,主要有谈判过程中焦点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机遇和挑战、谈判的总体应对思路和策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文本研究等等,为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 本文通过梳理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问题的相关文献,发现中国政府服务采购市场开放的研究都分散在对整个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研究中。在本文中就中国政府服务采购市场的开放作专项研究: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序曲等同于加入GPA的谈判,所以笔者在文中从GPA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服务业的分类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四个方面作了介绍,以交代GPA背景、明晰其出价规则和了解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然后,通过对 GPA具有代表性的缔约方的政府服务采购市场开放的出价进行分析,总结各缔约方政府服务采购出价背景、服务采购合同门槛价、具体服务项目的出价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谈判中的作用,为中国政府服务采购的出价谈判提供参考。借助服务贸易领域指标分析体系(包括国际市场占有率、TC指数、NERCA指数、STO指数),分析对政府服务采购市场开放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国内服务贸易竞争力,依据中国整体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分行业的竞争力,结合已有缔约方的出价分析,为中国在政府服务采购市场开放的谈判中提供出价策略:争取待遇,延缓开放;完善制度,依法开放;评估对手,对等开放;立足国情,适度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