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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在一元且权威的意识形态遭遇冲击、制度基础又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为了增强政权的合法性,我国把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各级地方政府掀起了以GDP为核心的政绩竞争热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执政党和政府受到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戴,以经济绩效为表征的政绩成为政权合法性最重要的支柱。但是,在制度约束缺失和利益诱惑刺激的双重效应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自利性逐渐凸显,演变成追逐私利的“怪兽”,重经济发展轻社会管理,重业绩增长轻制度建设,忽视了公共职能的提供,导致“政绩”工程泛滥、资源浪费严重、政治寻租猖獗、贫富差距拉大等一系列社会矛盾与问题,地方政府权威下降,陷入到了“政绩困局”之中。学术界普遍认为,构成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包括意识形态、政绩(有效性)以及制度规则三个方面。任何一个政权要想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以上三个合法性基础同时具备是最可靠的。因此,要化解当前的“政绩困局”,政府就必须转变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为指引,以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政绩考核制度创新等为手段,降低对政绩合法性的单纯依赖,积极谋求意识形态、政绩(有效性)和制度规则三者结合的散布性支持,以期夯实和巩固政权合法性基础。本文首先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政绩、合法性及“政绩困局”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深入阐述了“政绩困局”的产生机理以及分析“政绩困局”的理论基础。接着,详细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政绩困局”的产生背景、表现和现实危害,并从理念、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深入剖析了“政绩困局”产生的原因。最后,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对“政绩困局”的化解途径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利用合法性理论、政府竞争理论以及制度经济学相关知识,结合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紧扣官员政绩观和政府制度建设的演变,对“政绩困局”这一政治难题进行了深入、系统、有针对性的分析,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