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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危机引发制度的变革和改进。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确立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20世纪70年代西方世界遭遇经济的滞胀,使得金融业重新回到混业经营时代。2008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给全球金融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经济发展也长期陷入低迷状态,揭示了国际金融监管机制的缺失,和现有的监管理念的不完善。各国开始对金融监管模式和体系进行改革与创新,也给我国以启示和发展机遇。
关键词:后危机 金融 监管模式
2008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造成一场全球性的金融灾难,不仅仅带来经济的衰退,最主要的是国际金融监管理念的变更、监管权力的重组与监管体制的再造。但是,每次金融危机后的监管模式变革都没能阻止下一次危机的到来,相反,危机来的似乎更加猛烈与强劲,这就引发我们对各国在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模式与体系的变革深入探究。
1、后危机时代美国的政策
美国金融体系向来受到国际的尊崇,回顾美国自1929年金融大崩溃以来,金融监管随着经济的起伏,也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管制—金融创新—加强监管—放松监管等多次转折。所以,在金融体系创新发展下,金融监管模式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也都处于相对的变化之中。在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一直采用“双重多头”的监管模式,不容置疑,这一监管模式为美国金融行业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后,这一监管模式中的很多监管地带形成了真空管理,从而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风暴。
美国财政部在2008年4月份公布《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蓝图》,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结构性改革计划,提出了三大重点:短期提议为强调扩大美联储的权利;中期改革把重点放在提高金融监管的工作效率上,对一些监管机构进行了整合,包括撤销存贷机构;最后为了解决监管失效问题,美财政部提出了一个长期的监管改革方案,即建立新的联邦监督机构。
这一政策填补了此前监管的缺失地带,解决了监管重叠和部门间工作不协调等问题,对稳定金融市场有较大的作用,长远看来,也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并提升办事效率,但同时也有很大弊端,一方面此政策很难在短期内实施,因为涉及到法规建立,程序审批等等,停滞的时期会比较长;另一方面,政策的分歧点较多,当损害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实际利益时,会受到多方阻力。
2、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模式监管的变革
目前,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并无明确统一的定义,通常国际学者会通过两方面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与模式进行研究,一方面是对美国、英国等金融监管体制发达的国家的规则的探究,进而抽象出未来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则是在全球范围、地区范围等多层次展开金融监管模式合作探讨和各国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体制的研究。
现如今,国际金融市场监管模式上也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金融监管全球化与各国独立监管模式间有较大的冲突,甚至于目前国际上最具权威性质的监管协议—巴塞尔协定,也没有在国别监管上有明确的法规限定;其次,国际金融监管的主要机构存在职能的缺失和错位现象,现有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国际货币组织(IMF)、世界银行(WB)、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但现实表明,这些机构均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金融危机的发生;最后,缺乏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从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中不难看出,现有的机制和监管模式对危机后的蔓延和对各行业的冲击未能起到抑制作用。
后危机时代,国际上对于加强全球金融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纷纷提出了新的金融监管方案和建议。IFM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发表了《未来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和流动性管理的教训》报告,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对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组织构架有较为积极的启示。同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修改了一系列文件明细,在提高资本质量上也发布了更加严格的法规政策,各国的方案中,最有影响意义的是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发布的《特纳报告》,不仅分析了当下金融危机的大环境和原因,首次大胆提出了全球金融系统重建的建议。
3、国内金融监管模式的创新与反思
3.1、国内金融监管模式与体制存在的问题
国内金融行业尚未十分成熟,很多理念完全照搬西方体制,但国内特有的国情仍有诸多的不适应,首先,国内在金融行业监管法制和监管机构上的不健全,缺乏统一的法制监管,使得国内金融行业风险漏洞较大,也会导致不法分子钻空子的现象,对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十分不利,因此完善法制与监管机构势在必行;其次,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机制形同虚设,国内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虽然发布一些文件政策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但基本只限于表面,并未践行,根本无法达到互相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的目的。
3.2、国内金融监管机制的创新研究
国内的金融监管模式探究,总体而言一直延续着“欧美如何改革--中国存在的问题分析——完善建议”的工序,虽然不是以前的“八股文”模式,但依然没能摆脱“照葫芦画瓢”的思维,由于国内金融业发展的不成熟,借鉴国外先进思想不容置否,但是一定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不然“画虎不成反类犬”,将会给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带来很大的隐患。
国内金融监管模式仍需在不断的探索中完善,但综合目前国情来看,短期内,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督机构的协调机制是当务之急,目前国内金融机构以“一行三会”为主,问题主要表现为奖惩机制不健全、各部分间沟通不及时,所以在逐步完善后,有望实现信息的不闭塞,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将会有较大的提升,进而提高效率;中期看来,我国建立金融监管统一的法律法规有其必然性,自古以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办事效率提升后,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真正实现金融行业监管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有望建立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从长期发展看,国内金融业的监管仍要朝着统一监管进行,虽然目前金融业表现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在逐步的发展中,将向“混业经营,分业监管”靠拢,最终实现“混业经营,统一监管”。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系统金融风险,对我国来说,必须建立具有统一协调监管功能的金融监管机构,树立宏观审慎监管理念,重点关注整个金融系统的整体性风险,降低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
3.3、后危机时代的反思
任何一项法规的出台都有其的进步与弊端,美国的次贷危机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都对国内金融监管有着良好的启示和经验教训的借鉴之意。第一,国内的金融监管模式需要向多功能监管转变,为以后建立统一监管模式做好铺垫,同时可以有效减少监管盲区;第二,锁定风险,针对不同的资金监管要有不同的对待策略,保证现金流,无论风险如何转移,锁定系统风险的高度;第三,追溯风险的根源,即在金融行业的细枝末节发现问题,防止小风险转向普遍的大范围影响;最后,金融行业迅猛发展,金融衍生品日益增多,跨部门的协调和预警变得至关重要。
4、总结
后危机时代,全球金融业正处于复苏后飞速发展时期,衍生品产业链不断加大,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等其他原因,让危机的预防和监管变得困难。纵观全球经济发展历史,每次危机后都引发了监管体系的变革和创新,国内金融体系整体仍处于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也更复杂,这都需要我们在对国外的经验教训引以为戒的同时吸收国际金融监管的先进理念,综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现状,将国内金融业发展风险降至最低。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目前全球金融监管仍处于较大的变革时期,各国实力间的较量让全球金融监管模式的统一短时期内难以实现,我们期待金融监管的涅磐能够为建设一个安全与效率并驾齐驱的金融市场,但这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综合竞争实力的战略机遇。
关键词:后危机 金融 监管模式
2008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造成一场全球性的金融灾难,不仅仅带来经济的衰退,最主要的是国际金融监管理念的变更、监管权力的重组与监管体制的再造。但是,每次金融危机后的监管模式变革都没能阻止下一次危机的到来,相反,危机来的似乎更加猛烈与强劲,这就引发我们对各国在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模式与体系的变革深入探究。
1、后危机时代美国的政策
美国金融体系向来受到国际的尊崇,回顾美国自1929年金融大崩溃以来,金融监管随着经济的起伏,也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管制—金融创新—加强监管—放松监管等多次转折。所以,在金融体系创新发展下,金融监管模式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也都处于相对的变化之中。在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一直采用“双重多头”的监管模式,不容置疑,这一监管模式为美国金融行业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后,这一监管模式中的很多监管地带形成了真空管理,从而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风暴。
美国财政部在2008年4月份公布《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蓝图》,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结构性改革计划,提出了三大重点:短期提议为强调扩大美联储的权利;中期改革把重点放在提高金融监管的工作效率上,对一些监管机构进行了整合,包括撤销存贷机构;最后为了解决监管失效问题,美财政部提出了一个长期的监管改革方案,即建立新的联邦监督机构。
这一政策填补了此前监管的缺失地带,解决了监管重叠和部门间工作不协调等问题,对稳定金融市场有较大的作用,长远看来,也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并提升办事效率,但同时也有很大弊端,一方面此政策很难在短期内实施,因为涉及到法规建立,程序审批等等,停滞的时期会比较长;另一方面,政策的分歧点较多,当损害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实际利益时,会受到多方阻力。
2、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模式监管的变革
目前,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并无明确统一的定义,通常国际学者会通过两方面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与模式进行研究,一方面是对美国、英国等金融监管体制发达的国家的规则的探究,进而抽象出未来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则是在全球范围、地区范围等多层次展开金融监管模式合作探讨和各国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体制的研究。
现如今,国际金融市场监管模式上也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金融监管全球化与各国独立监管模式间有较大的冲突,甚至于目前国际上最具权威性质的监管协议—巴塞尔协定,也没有在国别监管上有明确的法规限定;其次,国际金融监管的主要机构存在职能的缺失和错位现象,现有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国际货币组织(IMF)、世界银行(WB)、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但现实表明,这些机构均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金融危机的发生;最后,缺乏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从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中不难看出,现有的机制和监管模式对危机后的蔓延和对各行业的冲击未能起到抑制作用。
后危机时代,国际上对于加强全球金融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纷纷提出了新的金融监管方案和建议。IFM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发表了《未来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和流动性管理的教训》报告,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对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组织构架有较为积极的启示。同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修改了一系列文件明细,在提高资本质量上也发布了更加严格的法规政策,各国的方案中,最有影响意义的是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发布的《特纳报告》,不仅分析了当下金融危机的大环境和原因,首次大胆提出了全球金融系统重建的建议。
3、国内金融监管模式的创新与反思
3.1、国内金融监管模式与体制存在的问题
国内金融行业尚未十分成熟,很多理念完全照搬西方体制,但国内特有的国情仍有诸多的不适应,首先,国内在金融行业监管法制和监管机构上的不健全,缺乏统一的法制监管,使得国内金融行业风险漏洞较大,也会导致不法分子钻空子的现象,对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十分不利,因此完善法制与监管机构势在必行;其次,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机制形同虚设,国内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虽然发布一些文件政策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但基本只限于表面,并未践行,根本无法达到互相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的目的。
3.2、国内金融监管机制的创新研究
国内的金融监管模式探究,总体而言一直延续着“欧美如何改革--中国存在的问题分析——完善建议”的工序,虽然不是以前的“八股文”模式,但依然没能摆脱“照葫芦画瓢”的思维,由于国内金融业发展的不成熟,借鉴国外先进思想不容置否,但是一定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不然“画虎不成反类犬”,将会给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带来很大的隐患。
国内金融监管模式仍需在不断的探索中完善,但综合目前国情来看,短期内,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督机构的协调机制是当务之急,目前国内金融机构以“一行三会”为主,问题主要表现为奖惩机制不健全、各部分间沟通不及时,所以在逐步完善后,有望实现信息的不闭塞,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将会有较大的提升,进而提高效率;中期看来,我国建立金融监管统一的法律法规有其必然性,自古以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办事效率提升后,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真正实现金融行业监管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有望建立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从长期发展看,国内金融业的监管仍要朝着统一监管进行,虽然目前金融业表现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在逐步的发展中,将向“混业经营,分业监管”靠拢,最终实现“混业经营,统一监管”。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系统金融风险,对我国来说,必须建立具有统一协调监管功能的金融监管机构,树立宏观审慎监管理念,重点关注整个金融系统的整体性风险,降低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
3.3、后危机时代的反思
任何一项法规的出台都有其的进步与弊端,美国的次贷危机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都对国内金融监管有着良好的启示和经验教训的借鉴之意。第一,国内的金融监管模式需要向多功能监管转变,为以后建立统一监管模式做好铺垫,同时可以有效减少监管盲区;第二,锁定风险,针对不同的资金监管要有不同的对待策略,保证现金流,无论风险如何转移,锁定系统风险的高度;第三,追溯风险的根源,即在金融行业的细枝末节发现问题,防止小风险转向普遍的大范围影响;最后,金融行业迅猛发展,金融衍生品日益增多,跨部门的协调和预警变得至关重要。
4、总结
后危机时代,全球金融业正处于复苏后飞速发展时期,衍生品产业链不断加大,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等其他原因,让危机的预防和监管变得困难。纵观全球经济发展历史,每次危机后都引发了监管体系的变革和创新,国内金融体系整体仍处于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也更复杂,这都需要我们在对国外的经验教训引以为戒的同时吸收国际金融监管的先进理念,综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现状,将国内金融业发展风险降至最低。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目前全球金融监管仍处于较大的变革时期,各国实力间的较量让全球金融监管模式的统一短时期内难以实现,我们期待金融监管的涅磐能够为建设一个安全与效率并驾齐驱的金融市场,但这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综合竞争实力的战略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