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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剖析了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的具体内容,然后参考美国监管方法,并且根据我国国情提出了四点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 中国金融监管
美国财政部的《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是对现有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升级和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出现已经几百年,而中国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史,次贷危机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中国作为次贷危机的受影响国,不仅要从这次金融冲击中学会如何防范风险,还要认真研究和吸取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找到中国金融监管发展改革的方向,不断完善国内自身的金融监管体系。
1、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剖析
《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主要提出了三个层次的改革计划:短期建议、中期建议和长期最优调节。
1.1、短期建议:作为对中期和最优调节的有效过渡,短期建议的设立是为了能立即实施以解决当前美国信贷市场监管缺失问题,以巩固市场的稳定,并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合作。第一,应扩大总统工作组(PWG)的成员数量。总统工作组成员应加入货币监管署(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储蓄监督办公室(OTS)。作为一个跨部门机构,应继续加强总统工作组对金融政策的协调、沟通和会员信息共享机制。第二,构建联邦一级的监管体系-抵押贷款委员会(MOC),以解决抵押贷款市场监管主体混乱的问题,抵押贷款委员会应由一名负责人和自于联储、货币监管署(OCC)、美国出席管理局(OTS)、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美国州银行监管协会(CSBS)的六位委员组成,其职责包括审查抵押贷款的程序,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评估和审核行政许可。第三,扩大美联储对非存款机构的流动性支持。针对存款机构执行定期拍卖安排(TAF),针对非存款机构执行定期证券借贷安排(TSLF),而且对储蓄和非储蓄机构的监管力度要一视同仁。同时还要预防扩大流动性支持后带来的风险,相应地扩展政府安全网。
1.2、中期建议:作为对长期最优调节的有效过渡,中期建议的设立是为了消除美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的重叠累赘,更重要的是在现有的框架下构建一个适用于全部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第一,储蓄章程已经不适应金融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因此财政部建议由联邦储蓄章程向国家银行章程转变,储蓄机构控股公司应该受到银行控股公司相同程度的监管,允许储蓄机构向银行转变;并且将储蓄监督办公室(OTS)和货币监管署(OCC)合并成一个机构。第二,美国银行金融机构中处于交叉范围银行的监管是一个盲区,财政部建议应由联邦直接监管州银行,还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合理化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美联储对州银行的监管。第三,支付结算体系对金融服务和整个经济起着重要支撑作用。财政部建议推出一个强制的联邦支付结算系统,代替那些公司形式的结算机构和组织;美联储要监管所有的支付结算系统,专注于那些会影响金融整体系统性风险的支付结算机构,而不只是那些零售支付体系;州法律可以继续保有实效,但是对于一些有整体性影响的系统监管,要听从美联储的安排。第四,财政部建议根据可选联邦章程(OFC)法案创建国家保险办公室(ONI),国家保险专员(CNI)的权利和地位应该等同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包括制定章程和对所有国际保险公司的营业许可和监管权,有权实施对兼并、收购和大额交易过程的监督,有权吊销保险机构的营业资格,有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接管需要复原和清算的保险公司。第五,随着金融产品创新的迅猛步伐,陈旧的监管体系无法跟上市场的变化,导致了监管漏洞,进而误导了投资者。财政部建议合并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并且引入自律组织(SRO)的自我认证机制;协调好投资咨询师和经纪人的管理,为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无差别的标准服务。
1.3、长期建议:长期的建议是朝着以目的为导向的监管方式转变。第一,新的审慎金融监管当局可以承担目前联邦审慎监管当局(如储蓄监督办公室(OTS)和货币监管署(OCC))的责任,并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职责。第二,美国商业行为监管当局应当为金融公司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制定相关的服务标准。财政部认为应从之前以原则为导向的监管方式转变为以目的为导向的监管方式:原则导向的监管方式区分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不同行业,而以目的为导向的监管注重整体的监管的目标,不再细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几个行业。目标为导向的监管方式着眼于解决整个金融市场稳定问题、着眼于和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问题、着眼于解决政府担保所致的市场纪律缺乏问题、着眼于解决商业行为标准问题。目的导向的监管方式能对相同的金融产品和风险采取统一的监管标准,将使得监管的有效性大大提高。
2、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于我国的启示
2.1、加强对于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的出台是对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弥补。在我国金融创新正在迅猛发展,一旦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进入快车道,缺少相应监管的金融市场将会像脱缰的野马,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应该考虑出台针对衍生产品的法律法规,设立一个衍生品监督管理机构,专门监督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行和交易。
2.2、构建一行三会、财政部和自律组织的协调机制
美国的金融监管主体复杂而累赘,监管部门间时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我国的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制度: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对证券行业的监管,保监会负责对保险业的监管。监管部分之间也缺乏沟通机制,因此我国应由国务院牵头,成立一个类似于总统工作组(PWG)功能的监管机构,这一机构要不仅串联一行三会,还要链接财政部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由该机构提供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定期向主管金融的国务院副总理汇报监管工作,并且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金融监管报告。
2.3、发挥地方政府的监管作用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金融对于经济的支撑日益明显,地方性银行和民间借贷机构的出现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补充;但是这些金融机构不同于5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它们资产规模小、风险管理水平低,其作用主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如果中央对于这些金融机构制定一视同仁的监管政策,势必会阻碍它们的健康发展,甚至会把它们扼杀在摇篮里;但是如果放任自由,又会滋生风险侵害客户和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们应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监管权利,灵活机动地监管这些微小型的金融机构;这一权利应保证可以随时被中央收回。
2.4、制定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措施和监管制度
我国有中信集团,平安集团、光大集团等金融控股公司,它们都实行混业经营模型,经常会通过内部的操作来规避金融监管,滋生难以察觉的风险。为此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不仅要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进行直接监管,还要对其下属的金融企业进行业务和功能监管。
参考文献:
[1]胡滨.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特征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2(09):49-50.
[2]曹凤岐.改革的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J].北京大学学报,2009(04):57-66.
作者简介:
王明晖,(1989-),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金融硕士,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货币银行理论与政策。
关键词:金融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 中国金融监管
美国财政部的《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是对现有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升级和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出现已经几百年,而中国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史,次贷危机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中国作为次贷危机的受影响国,不仅要从这次金融冲击中学会如何防范风险,还要认真研究和吸取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找到中国金融监管发展改革的方向,不断完善国内自身的金融监管体系。
1、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剖析
《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主要提出了三个层次的改革计划:短期建议、中期建议和长期最优调节。
1.1、短期建议:作为对中期和最优调节的有效过渡,短期建议的设立是为了能立即实施以解决当前美国信贷市场监管缺失问题,以巩固市场的稳定,并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合作。第一,应扩大总统工作组(PWG)的成员数量。总统工作组成员应加入货币监管署(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储蓄监督办公室(OTS)。作为一个跨部门机构,应继续加强总统工作组对金融政策的协调、沟通和会员信息共享机制。第二,构建联邦一级的监管体系-抵押贷款委员会(MOC),以解决抵押贷款市场监管主体混乱的问题,抵押贷款委员会应由一名负责人和自于联储、货币监管署(OCC)、美国出席管理局(OTS)、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美国州银行监管协会(CSBS)的六位委员组成,其职责包括审查抵押贷款的程序,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评估和审核行政许可。第三,扩大美联储对非存款机构的流动性支持。针对存款机构执行定期拍卖安排(TAF),针对非存款机构执行定期证券借贷安排(TSLF),而且对储蓄和非储蓄机构的监管力度要一视同仁。同时还要预防扩大流动性支持后带来的风险,相应地扩展政府安全网。
1.2、中期建议:作为对长期最优调节的有效过渡,中期建议的设立是为了消除美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的重叠累赘,更重要的是在现有的框架下构建一个适用于全部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第一,储蓄章程已经不适应金融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因此财政部建议由联邦储蓄章程向国家银行章程转变,储蓄机构控股公司应该受到银行控股公司相同程度的监管,允许储蓄机构向银行转变;并且将储蓄监督办公室(OTS)和货币监管署(OCC)合并成一个机构。第二,美国银行金融机构中处于交叉范围银行的监管是一个盲区,财政部建议应由联邦直接监管州银行,还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合理化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美联储对州银行的监管。第三,支付结算体系对金融服务和整个经济起着重要支撑作用。财政部建议推出一个强制的联邦支付结算系统,代替那些公司形式的结算机构和组织;美联储要监管所有的支付结算系统,专注于那些会影响金融整体系统性风险的支付结算机构,而不只是那些零售支付体系;州法律可以继续保有实效,但是对于一些有整体性影响的系统监管,要听从美联储的安排。第四,财政部建议根据可选联邦章程(OFC)法案创建国家保险办公室(ONI),国家保险专员(CNI)的权利和地位应该等同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包括制定章程和对所有国际保险公司的营业许可和监管权,有权实施对兼并、收购和大额交易过程的监督,有权吊销保险机构的营业资格,有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接管需要复原和清算的保险公司。第五,随着金融产品创新的迅猛步伐,陈旧的监管体系无法跟上市场的变化,导致了监管漏洞,进而误导了投资者。财政部建议合并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并且引入自律组织(SRO)的自我认证机制;协调好投资咨询师和经纪人的管理,为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无差别的标准服务。
1.3、长期建议:长期的建议是朝着以目的为导向的监管方式转变。第一,新的审慎金融监管当局可以承担目前联邦审慎监管当局(如储蓄监督办公室(OTS)和货币监管署(OCC))的责任,并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职责。第二,美国商业行为监管当局应当为金融公司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制定相关的服务标准。财政部认为应从之前以原则为导向的监管方式转变为以目的为导向的监管方式:原则导向的监管方式区分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不同行业,而以目的为导向的监管注重整体的监管的目标,不再细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几个行业。目标为导向的监管方式着眼于解决整个金融市场稳定问题、着眼于和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问题、着眼于解决政府担保所致的市场纪律缺乏问题、着眼于解决商业行为标准问题。目的导向的监管方式能对相同的金融产品和风险采取统一的监管标准,将使得监管的有效性大大提高。
2、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于我国的启示
2.1、加强对于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皮书》的出台是对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弥补。在我国金融创新正在迅猛发展,一旦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进入快车道,缺少相应监管的金融市场将会像脱缰的野马,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应该考虑出台针对衍生产品的法律法规,设立一个衍生品监督管理机构,专门监督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行和交易。
2.2、构建一行三会、财政部和自律组织的协调机制
美国的金融监管主体复杂而累赘,监管部门间时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我国的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制度: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对证券行业的监管,保监会负责对保险业的监管。监管部分之间也缺乏沟通机制,因此我国应由国务院牵头,成立一个类似于总统工作组(PWG)功能的监管机构,这一机构要不仅串联一行三会,还要链接财政部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由该机构提供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定期向主管金融的国务院副总理汇报监管工作,并且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金融监管报告。
2.3、发挥地方政府的监管作用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金融对于经济的支撑日益明显,地方性银行和民间借贷机构的出现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补充;但是这些金融机构不同于5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它们资产规模小、风险管理水平低,其作用主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如果中央对于这些金融机构制定一视同仁的监管政策,势必会阻碍它们的健康发展,甚至会把它们扼杀在摇篮里;但是如果放任自由,又会滋生风险侵害客户和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们应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监管权利,灵活机动地监管这些微小型的金融机构;这一权利应保证可以随时被中央收回。
2.4、制定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措施和监管制度
我国有中信集团,平安集团、光大集团等金融控股公司,它们都实行混业经营模型,经常会通过内部的操作来规避金融监管,滋生难以察觉的风险。为此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不仅要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进行直接监管,还要对其下属的金融企业进行业务和功能监管。
参考文献:
[1]胡滨.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特征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2(09):49-50.
[2]曹凤岐.改革的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J].北京大学学报,2009(04):57-66.
作者简介:
王明晖,(1989-),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金融硕士,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货币银行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