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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许多有关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中,父母对孩子“放纵不管”被认为是孩子步入歧途的最重要原因。
许多父母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却总是试图制服孩子,也把握不好对孩子管教的“火候”,所以常常是在孩子身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效果欠佳。
孩子所受的劣性刺激太多而得不到良性的激励,身上的问题便得以强化,加剧不良心理和行为的产生,甚至“破罐破摔”、背离家庭,直到触犯法律。
少年犯的父母中,放纵不管的和过于严管的哪一种教育方式更多?十有八九的回答是“放纵不管的多”。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持的“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结果却出人意料:父母对孩子过于严管,是很多孩子步入歧途的最重要原因。
严管与放纵都酿恶果
对孩子放纵是父母的失职。一些少年犯的父母在夫妻冲突中、在忙于挣钱中、在为了事业的奔波中忽视了孩子,甚至遗弃了孩子,使孩子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当他们独自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时,往往难以抵御不良因素的影响或刺激;当他们在学校里、在社会上受到歧视、受到欺负产生不良心理而得不到父母抚慰的时候,往往会寻找不恰当的渠道去排遣;当他们缺少家庭所给予的基本的生活保障时,为了生计不得不到社会上去偷、去抢——缺少家庭保护的孩子更容易产生不良行为,进而走上犯罪道路已是不争的事实。
事实上,在少年犯中,生活在这样家庭里的孩子是少数。而有相当多的孩子的父母重视孩子的教育,对他们的管教很严,甚至达到限制孩子自由的程度,其结果是父母管了孩子的事却管不了孩子的心。许多未成年的孩子正是在父母长期的限制、压抑之下,一步一步走向了极端。“严管”与“放纵”产生了同样的恶果。
我们忘不了十几年前震惊全国的“好学生”徐力杀母事件。17岁的徐力是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在同学和教师眼中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徐力出生在普通工人家庭,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母亲对他悉心照料,他过着“吃穿全包,一心读书”的生活,同时对他要求非常严格。母亲要求儿子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都排在班级前10名,有一次排在第18名,便狠狠地打了他一顿。徐力喜欢踢足球,母亲说“以后你再去踢球,我就把你的腿打断”。母亲对徐力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徐力说“妈妈在生活上很疼我”。然而,母亲却不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徐力打开电视机,母亲指责他:“还看电视,还不用功点!”徐力觉得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
徐力母亲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为了孩子好,可是她的高期望值、不良教育方式,以及由此不断爆发的亲子冲突,却让徐力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深感委屈和压抑。母亲的过度严管和限制造成孩子过多的不良心理积淀,进而导致心理和行为扭曲。
徐力杀母的导火线是他认为自己不能达到母亲提出的要求,对母亲喋喋不休地唠叨学习、成绩“觉得很烦”……绝望中,徐力拿起一把木柄榔头朝正在绣花的母亲后脑砸去,将母亲活活砸死。
在看守所,监管人员说,徐力进来后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他的理由是:“我妈妈活得太累,我把她打死了是解脱了。”他想告诉天下的父母:“给孩子留点空间吧!让孩子有点秘密,多跟孩子沟通。”
严管比放纵更为普遍
徐力杀母是个极端的案例,但是细细想来,他母亲在日常生活中对他的所作所为,在许许多多家庭中普遍存在。在少年犯管教所,我曾经听过不止一个孩子倾诉对父母“严管”的反感,也有不止一个孩子因此而背离家庭,甚至报复父母。
在对少年犯群体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许多父母重视对子女教育,但却总是试图制服孩子,也把握不好对孩子管教的“火候”,所以常常是在孩子身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效果欠佳。比如孩子的不良行为往往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对2010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持的“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1 224个样本的分析表明:绝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并非放任不管,他们以说服教育、打骂等不同的方式去管教孩子,却没有能力改变孩子。最终,孩子还是违背父母的良好愿望,走向了反面,受到法律的制裁。
调查中,我们选择了几种典型的不良行为或普遍存在的情况,询问少年犯:你有通宵上网、夜不归宿、欺负同学、抢别人钱物、偷拿别人东西、结交有违法行为的伙伴这6种行为时,父母通常采用的教育方式是什么?
上述6种行为发生在孩子违法犯罪之前,从表面上看,父亲和母亲“不管不问”即采取放任的教育方式的平均在1成左右;“打骂”孩子即采取粗暴、严厉教育方式的,“抢别人钱物”“偷拿别人东西”等被父母打骂的比例较高,父亲6成左右,母亲4成左右,其余平均2成左右;平均近6成的父母是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如果打骂和说服教育可以奏效,或许有相当多的孩子的不良行为能够得以纠正而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然而结果并非如父母所愿。
严管给成长帮了倒忙
许多父母认为对孩子严管才是教育,总是试图让孩子听大人的、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而不能“由着孩子自己的性子来”。所以眼睛整天盯着孩子身上的问题,指责孩子的不是,而看不到孩子身上的优点和积极因素,限制了孩子自我发展的空间。
有个孩子回忆说:读初中的时候,我在学校表现不好,老师一找家长,父母就骂我,有时还打我。每天早晨父母离开家的时候,我还没起床,父母走的时候都要嘱咐一句“别出去瞎玩”。而且,母亲经常唠叨我,有时在气头上,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什么“不学好”,“早晚得进监狱”,说得多,我也听得烦了,于是产生了逆反心理,她说东,我偏说西。没想到,这个孩子就这样真的“不学好”“进了监狱”。事实上这根本不是母亲的本意。母亲这种诅咒式的“严管”对孩子是莫大的伤害,在普通家庭中也并不鲜见。久而久之,孩子所受的劣性刺激太多了而得不到良性的激励,身上的问题便得以强化,加剧了孩子的不良心理和行为的产生,甚至“破罐破摔”、背离家庭,直到触犯法律。
“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42.3%的孩子表示“恨过自己的父母”,当问及原因是什么?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不理解我”(50.7%),“不关心我的心理感受”(46.6%),“不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45.6%),“经常打骂我”(34%),“强迫我做不愿意做的事情”(29.4%),“生活上不管不问我”(28.7%),“父母总闹矛盾影响我”(25.9%),“我有困难不帮我”(13.4%),“溺爱我”(5.8%),另有“其他”原因(9.1%);对照组普通中学生(925人)恨父母的比例为(24.7%),排在前三位的原因与未成年犯相同。
从孩子恨父母的原因中我们不难看到,处在青春期的孩子自我意识很强,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们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习惯于凌驾于孩子之上,对他们“不理解”“不关心”“不让做”……折射出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独立人格的漠视。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对孩子的“爱”及其表现在教育行为上的“严管”,难以使孩子产生情感共鸣,难免成为“恨”的根源。这也是亲子冲突的最主要原因。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表示“本人与父亲关系”“很不好”的少年犯中,曾经离家出走的高达90%。孩子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依次是“想出去玩”(53.4%)、“一时冲动”(35.1%)、“自己犯错误怕父母责备”(30.9%)、“受伙伴教唆”(27.8%)、“家庭生活压抑”(23.2%)、“自己犯错误被父母打骂”(26.4%)、“父母无缘无故打骂”(9.5%)。
孩子成长需要宽松和谐的家庭氛围,而一旦父母过于“严管”,家成了对孩子的“枷”,离家出走便成为孩子摆脱父母的束缚和管教、寻求自主权利和更大的生存空间的重要手段。一旦孩子脱离家庭闲散在社会上,犹如脱了缰的野马,将落入非常危险的境地。
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败,少年犯父母对孩子过于“严管”的恶果给更多的父母以警示:每一个孩子犯罪的深层原因,都可以找到成人社会对他们权益的侵害。这些侵害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有显性的更有隐性的,有父母是故意所为,大量的是无主观故意,也有更多的是父母抱着“为了孩子好”的愿望反而害了孩子。
鲁迅先生曾经在《我们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指出:教育孩子,首先要理解。他认为“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其次要指导,绝不能用前人的“同一模型,无理嵌定,长者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再次是解放,交给他们自主的能力,使他们“成为一个独立的人”。鲁迅先生提出的理解、指导、解放正是我们为孩子创造宽松而温馨的家庭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来源:《中国教育报》 关 颖/文)
许多父母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却总是试图制服孩子,也把握不好对孩子管教的“火候”,所以常常是在孩子身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效果欠佳。
孩子所受的劣性刺激太多而得不到良性的激励,身上的问题便得以强化,加剧不良心理和行为的产生,甚至“破罐破摔”、背离家庭,直到触犯法律。
少年犯的父母中,放纵不管的和过于严管的哪一种教育方式更多?十有八九的回答是“放纵不管的多”。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持的“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结果却出人意料:父母对孩子过于严管,是很多孩子步入歧途的最重要原因。
严管与放纵都酿恶果
对孩子放纵是父母的失职。一些少年犯的父母在夫妻冲突中、在忙于挣钱中、在为了事业的奔波中忽视了孩子,甚至遗弃了孩子,使孩子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当他们独自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时,往往难以抵御不良因素的影响或刺激;当他们在学校里、在社会上受到歧视、受到欺负产生不良心理而得不到父母抚慰的时候,往往会寻找不恰当的渠道去排遣;当他们缺少家庭所给予的基本的生活保障时,为了生计不得不到社会上去偷、去抢——缺少家庭保护的孩子更容易产生不良行为,进而走上犯罪道路已是不争的事实。
事实上,在少年犯中,生活在这样家庭里的孩子是少数。而有相当多的孩子的父母重视孩子的教育,对他们的管教很严,甚至达到限制孩子自由的程度,其结果是父母管了孩子的事却管不了孩子的心。许多未成年的孩子正是在父母长期的限制、压抑之下,一步一步走向了极端。“严管”与“放纵”产生了同样的恶果。
我们忘不了十几年前震惊全国的“好学生”徐力杀母事件。17岁的徐力是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在同学和教师眼中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徐力出生在普通工人家庭,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母亲对他悉心照料,他过着“吃穿全包,一心读书”的生活,同时对他要求非常严格。母亲要求儿子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都排在班级前10名,有一次排在第18名,便狠狠地打了他一顿。徐力喜欢踢足球,母亲说“以后你再去踢球,我就把你的腿打断”。母亲对徐力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徐力说“妈妈在生活上很疼我”。然而,母亲却不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徐力打开电视机,母亲指责他:“还看电视,还不用功点!”徐力觉得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
徐力母亲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为了孩子好,可是她的高期望值、不良教育方式,以及由此不断爆发的亲子冲突,却让徐力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深感委屈和压抑。母亲的过度严管和限制造成孩子过多的不良心理积淀,进而导致心理和行为扭曲。
徐力杀母的导火线是他认为自己不能达到母亲提出的要求,对母亲喋喋不休地唠叨学习、成绩“觉得很烦”……绝望中,徐力拿起一把木柄榔头朝正在绣花的母亲后脑砸去,将母亲活活砸死。
在看守所,监管人员说,徐力进来后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他的理由是:“我妈妈活得太累,我把她打死了是解脱了。”他想告诉天下的父母:“给孩子留点空间吧!让孩子有点秘密,多跟孩子沟通。”
严管比放纵更为普遍
徐力杀母是个极端的案例,但是细细想来,他母亲在日常生活中对他的所作所为,在许许多多家庭中普遍存在。在少年犯管教所,我曾经听过不止一个孩子倾诉对父母“严管”的反感,也有不止一个孩子因此而背离家庭,甚至报复父母。
在对少年犯群体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许多父母重视对子女教育,但却总是试图制服孩子,也把握不好对孩子管教的“火候”,所以常常是在孩子身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效果欠佳。比如孩子的不良行为往往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对2010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持的“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1 224个样本的分析表明:绝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并非放任不管,他们以说服教育、打骂等不同的方式去管教孩子,却没有能力改变孩子。最终,孩子还是违背父母的良好愿望,走向了反面,受到法律的制裁。
调查中,我们选择了几种典型的不良行为或普遍存在的情况,询问少年犯:你有通宵上网、夜不归宿、欺负同学、抢别人钱物、偷拿别人东西、结交有违法行为的伙伴这6种行为时,父母通常采用的教育方式是什么?
上述6种行为发生在孩子违法犯罪之前,从表面上看,父亲和母亲“不管不问”即采取放任的教育方式的平均在1成左右;“打骂”孩子即采取粗暴、严厉教育方式的,“抢别人钱物”“偷拿别人东西”等被父母打骂的比例较高,父亲6成左右,母亲4成左右,其余平均2成左右;平均近6成的父母是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如果打骂和说服教育可以奏效,或许有相当多的孩子的不良行为能够得以纠正而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然而结果并非如父母所愿。
严管给成长帮了倒忙
许多父母认为对孩子严管才是教育,总是试图让孩子听大人的、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而不能“由着孩子自己的性子来”。所以眼睛整天盯着孩子身上的问题,指责孩子的不是,而看不到孩子身上的优点和积极因素,限制了孩子自我发展的空间。
有个孩子回忆说:读初中的时候,我在学校表现不好,老师一找家长,父母就骂我,有时还打我。每天早晨父母离开家的时候,我还没起床,父母走的时候都要嘱咐一句“别出去瞎玩”。而且,母亲经常唠叨我,有时在气头上,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什么“不学好”,“早晚得进监狱”,说得多,我也听得烦了,于是产生了逆反心理,她说东,我偏说西。没想到,这个孩子就这样真的“不学好”“进了监狱”。事实上这根本不是母亲的本意。母亲这种诅咒式的“严管”对孩子是莫大的伤害,在普通家庭中也并不鲜见。久而久之,孩子所受的劣性刺激太多了而得不到良性的激励,身上的问题便得以强化,加剧了孩子的不良心理和行为的产生,甚至“破罐破摔”、背离家庭,直到触犯法律。
“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42.3%的孩子表示“恨过自己的父母”,当问及原因是什么?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不理解我”(50.7%),“不关心我的心理感受”(46.6%),“不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45.6%),“经常打骂我”(34%),“强迫我做不愿意做的事情”(29.4%),“生活上不管不问我”(28.7%),“父母总闹矛盾影响我”(25.9%),“我有困难不帮我”(13.4%),“溺爱我”(5.8%),另有“其他”原因(9.1%);对照组普通中学生(925人)恨父母的比例为(24.7%),排在前三位的原因与未成年犯相同。
从孩子恨父母的原因中我们不难看到,处在青春期的孩子自我意识很强,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们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习惯于凌驾于孩子之上,对他们“不理解”“不关心”“不让做”……折射出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独立人格的漠视。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对孩子的“爱”及其表现在教育行为上的“严管”,难以使孩子产生情感共鸣,难免成为“恨”的根源。这也是亲子冲突的最主要原因。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表示“本人与父亲关系”“很不好”的少年犯中,曾经离家出走的高达90%。孩子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依次是“想出去玩”(53.4%)、“一时冲动”(35.1%)、“自己犯错误怕父母责备”(30.9%)、“受伙伴教唆”(27.8%)、“家庭生活压抑”(23.2%)、“自己犯错误被父母打骂”(26.4%)、“父母无缘无故打骂”(9.5%)。
孩子成长需要宽松和谐的家庭氛围,而一旦父母过于“严管”,家成了对孩子的“枷”,离家出走便成为孩子摆脱父母的束缚和管教、寻求自主权利和更大的生存空间的重要手段。一旦孩子脱离家庭闲散在社会上,犹如脱了缰的野马,将落入非常危险的境地。
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败,少年犯父母对孩子过于“严管”的恶果给更多的父母以警示:每一个孩子犯罪的深层原因,都可以找到成人社会对他们权益的侵害。这些侵害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有显性的更有隐性的,有父母是故意所为,大量的是无主观故意,也有更多的是父母抱着“为了孩子好”的愿望反而害了孩子。
鲁迅先生曾经在《我们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指出:教育孩子,首先要理解。他认为“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其次要指导,绝不能用前人的“同一模型,无理嵌定,长者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再次是解放,交给他们自主的能力,使他们“成为一个独立的人”。鲁迅先生提出的理解、指导、解放正是我们为孩子创造宽松而温馨的家庭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来源:《中国教育报》 关 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