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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程度的困难,即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所要求的社会公共资源积累、公共物品提供产生矛盾。社区是解决这一矛盾的较好选择,在经济发展、人口发展、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都发挥着独特作用,社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良好机制,社区保障对稳定社会、促进社区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社区;社会保障;经济发展
一、社区就业的分析
1.失业现象与失业预防
失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原因有多种,如劳动力在数量上供大于求,劳动者的素质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都能造成失业现象的出现。就中国的情况看,失业的主要原因还是人口总量过多和劳动力素质偏低造成的。
在失业预防方面,社区可以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职前训练和在职培训属职业教育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此外还有就业培训,在失业预防中,职前训练和在职培训起着重要的作用。
(2)对企业解雇的约束。对企业解雇行为进行当限制是失业预防的措施之一,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防止企业随意解雇工人,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约束企业的解雇行业。
2.社区对失业人口的救助和就业促进
失业人口在失业保险期限内,享受国家保险待遇,超出保险期限仍未找到工作的,将失去保险待遇,而享受失业救济,其各种保障都将在社区内完成,因此社区对失业人口的救济和就业促进起到重要作用。
社区对失业人口保障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失业者家庭救助和救济金的发放。失业者失业后,收入中断,家庭生活面临困境,因此,对失业者家庭的帮助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一是失业救济金的发放,另一个是最低生活保障。
(2)对失业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社区与劳动部门合作,参与失业者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大有可为的。既可以一个社区独办,也可以几个社区合办,组织本社区的下岗人员,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学习各种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既培养他们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又能够培养他们的创业精神,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收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指导。社区应通过各种网络资源及时了解社会就业需求的信息,在社区内建立就业信息布告栏,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同时,对经过就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应根据其自身的技能和专长,积极地向劳动力需求单位推荐。特别是对那些失业时间较长,家庭生活困难,就业心情迫切的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帮助这些人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社区最低生活保障改良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必须经过一定的工作程序,这项工作程序的大部分在社区内进行,即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加以认定。这项工作一般被称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1)社区居委会要向所在社区居民公布市区政府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使居民了解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2)需要社会救济的居民通过社区向有关保障部门递交申请书。社区工作者应检查申请填写的是否合格。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主要有:家庭人口、工作人口、无劳动能力人口、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等等。
(3)申请递交有关社会保障部门之后,社区要协助保障部门的调查人员,或者受保障部门委托,申请者家庭状况、工作单位进行详细调查。调查核实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即可获得救济。
三、社区医疗改良
医疗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其中以医疗保险为核心内容,以医疗救助为辅助,以各种医疗机构为载体,所形成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1)结合城市社区建立医疗机构已逐步深入到社区,在居民中间建立了第一道卫生与健康服务保障线,居民患的小伤小病可以不出社区得到及时医治,给轻病患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社区医疗机构可以在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发挥作用,如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和控制中建立社区监控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2)社区中建立家庭病房,解决了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就医困难。社区居民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因年龄大或身体原因,上医院就诊非常困难,特别是只打点滴、打针剂的老年患者,医疗过程非常简单,但去医院的过程却带来相当大的麻烦,建立家庭病房,为这些患者解除行程上的痛苦。
(3)社区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基本含义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在司法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因贫困或其他原因难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基本的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提供减费或免费的法律帮助。减免费用的项目有:诉讼费、律师服务费、公证和法律咨询服务费等。
四、老年日常需求设施改良
1.敬老院(托老所)
敬老院主要解决中、高龄老人、生病老人、和孤寡老人的生活照料,治病护理问题。敬老院应设有各种档次的老人住房,并带有卫生间,公共活动室,娱乐室,康复室,治疗室,护理室等建立社区老人活动中心。
2.老年医疗保健中心
老年医疗保健中心应是居家养老的必要保证,中心一般可与社区里的医院或门诊所建在一起,也可与敬老院、托老所建在一起。
3.社区老年服务中心
社区应增加建立和完善老年服务中心,全方位为老年人服务。中心应建立所在区域老年人的分布情况及老年人基本情况档案,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网站,向老年人提供如下服务:①提供法律咨询;②提供钟点保姆上门服务;③购买东西上门服务;④提供病床护理人员;⑤提供做伴聊天人员;⑥过年过节看望;⑦为困难老人提供帮助等等。以上服务设施的建立和完善也为社区内提供大量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1]郭文臣,陈树文.社区保障功能的再认识[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1)
[2]陈树文.社会保障中基本主体的责任分析[J].科研管理.2003(01)
[3]李霞.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浅论[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2(04)
[4]韩秋红,李百玲.社区社会保障之路[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2(02)
关键词:社区;社会保障;经济发展
一、社区就业的分析
1.失业现象与失业预防
失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原因有多种,如劳动力在数量上供大于求,劳动者的素质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都能造成失业现象的出现。就中国的情况看,失业的主要原因还是人口总量过多和劳动力素质偏低造成的。
在失业预防方面,社区可以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职前训练和在职培训属职业教育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此外还有就业培训,在失业预防中,职前训练和在职培训起着重要的作用。
(2)对企业解雇的约束。对企业解雇行为进行当限制是失业预防的措施之一,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防止企业随意解雇工人,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约束企业的解雇行业。
2.社区对失业人口的救助和就业促进
失业人口在失业保险期限内,享受国家保险待遇,超出保险期限仍未找到工作的,将失去保险待遇,而享受失业救济,其各种保障都将在社区内完成,因此社区对失业人口的救济和就业促进起到重要作用。
社区对失业人口保障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失业者家庭救助和救济金的发放。失业者失业后,收入中断,家庭生活面临困境,因此,对失业者家庭的帮助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一是失业救济金的发放,另一个是最低生活保障。
(2)对失业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社区与劳动部门合作,参与失业者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大有可为的。既可以一个社区独办,也可以几个社区合办,组织本社区的下岗人员,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学习各种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既培养他们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又能够培养他们的创业精神,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收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指导。社区应通过各种网络资源及时了解社会就业需求的信息,在社区内建立就业信息布告栏,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同时,对经过就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应根据其自身的技能和专长,积极地向劳动力需求单位推荐。特别是对那些失业时间较长,家庭生活困难,就业心情迫切的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帮助这些人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社区最低生活保障改良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必须经过一定的工作程序,这项工作程序的大部分在社区内进行,即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加以认定。这项工作一般被称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1)社区居委会要向所在社区居民公布市区政府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使居民了解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2)需要社会救济的居民通过社区向有关保障部门递交申请书。社区工作者应检查申请填写的是否合格。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主要有:家庭人口、工作人口、无劳动能力人口、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等等。
(3)申请递交有关社会保障部门之后,社区要协助保障部门的调查人员,或者受保障部门委托,申请者家庭状况、工作单位进行详细调查。调查核实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即可获得救济。
三、社区医疗改良
医疗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其中以医疗保险为核心内容,以医疗救助为辅助,以各种医疗机构为载体,所形成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1)结合城市社区建立医疗机构已逐步深入到社区,在居民中间建立了第一道卫生与健康服务保障线,居民患的小伤小病可以不出社区得到及时医治,给轻病患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社区医疗机构可以在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发挥作用,如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和控制中建立社区监控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2)社区中建立家庭病房,解决了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就医困难。社区居民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因年龄大或身体原因,上医院就诊非常困难,特别是只打点滴、打针剂的老年患者,医疗过程非常简单,但去医院的过程却带来相当大的麻烦,建立家庭病房,为这些患者解除行程上的痛苦。
(3)社区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基本含义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在司法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因贫困或其他原因难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基本的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提供减费或免费的法律帮助。减免费用的项目有:诉讼费、律师服务费、公证和法律咨询服务费等。
四、老年日常需求设施改良
1.敬老院(托老所)
敬老院主要解决中、高龄老人、生病老人、和孤寡老人的生活照料,治病护理问题。敬老院应设有各种档次的老人住房,并带有卫生间,公共活动室,娱乐室,康复室,治疗室,护理室等建立社区老人活动中心。
2.老年医疗保健中心
老年医疗保健中心应是居家养老的必要保证,中心一般可与社区里的医院或门诊所建在一起,也可与敬老院、托老所建在一起。
3.社区老年服务中心
社区应增加建立和完善老年服务中心,全方位为老年人服务。中心应建立所在区域老年人的分布情况及老年人基本情况档案,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网站,向老年人提供如下服务:①提供法律咨询;②提供钟点保姆上门服务;③购买东西上门服务;④提供病床护理人员;⑤提供做伴聊天人员;⑥过年过节看望;⑦为困难老人提供帮助等等。以上服务设施的建立和完善也为社区内提供大量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1]郭文臣,陈树文.社区保障功能的再认识[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1)
[2]陈树文.社会保障中基本主体的责任分析[J].科研管理.2003(01)
[3]李霞.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浅论[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2(04)
[4]韩秋红,李百玲.社区社会保障之路[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