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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英日同盟是20世纪初英日两国为了与其它列强在远东进行竞争而结成的帝国主义政治军事同盟,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和促进各自的在华侵略利益。英日同盟条约先后经过了两次修订,反映了英日两国与俄、美、德等国在中国问题上的复杂关系。可以说,英日同盟存在的二十年是列强按照实力逻辑进行一系列博弈的“丛林时期”。
关键词:英日同盟;中国问题;博弈;门户开放
中图分类号:K264.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6)01—0103—04
英日同盟在20世纪初存在了约20年,它是英日两国为了维护和扩大在远东地区、特别是在中国的侵略权益而结成的一个强强联合,本质上是帝国主义列强争斗、博弈的产物。作为一种研究手段,博弈论认为参与博弈的行为者都是理性的,它们做出某项选择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1](p563)。这段时期参与中国问题博弈的主要有英、日、俄、美、法、德等国,博弈的规则是追逐更多的在华侵略权益,并为此交替运用斗争和妥协手段;博弈的环境是中国及其所处的远东地区,但它不是封闭的,这一地区的博弈形势与全球政治环境紧密相关。
一、英日同盟的建立与日俄战争
从英国来说,作为世界头号强国,尽管到19世末20世纪初英国的实力已相对衰落,但它在中国仍然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由于这时俄国也忙于在远东地区的扩张,英俄争夺中国的斗争日益尖锐。由于1894年俄法就建立起同盟,因此在侵华问题上法国往往站在俄国一边;1900年7月,法俄又进一步修改同盟条约,把矛头明确指向英国[2](pp644-655)。俄国瞄准中国东北和新疆等地,法国则从越南北部侵入桂、滇地区,对英国在华的利益重心——长江流域构成了南北夹击之势。为了维护在远东地区的侵略权益,英国经过权衡后决定让新兴强国日本作为自己在远东地区的搭档,以应对俄法等列强的挑战,同时腾出手来在欧洲与德国进行竞争。根据1901年英国海军部的分析,在中国水域上英国与法俄两国的战舰数量之比为4:9,但英国若与日本结盟,这一比例就会扭转为11:9,从而会在远东地区取得海上优势[3](p304)。
从日本来说,日本企图侵略朝鲜及中国的“大陆政策”酝酿已久。1890年,山县有朋在第1届帝国议会上发表《施政方针》,声称要“保护利益线”,并将侵略矛头首先指向朝鲜,这标志着近代日本“大陆政策”的公开出笼[4](p94)。甲午战争后日本跃升为远东地区的一流强国,其力量相对俄、英等国仍在不断上升。“满洲”地区是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的必经之地,但马关条约签定后,在俄德法三国干涉下日本被迫把辽东半岛归还中国。鉴于俄国在“满洲”及朝鲜采取扩张态势,并逐渐成为日本在东北亚地区的主要竞争者,日本遂采取追随强者的策略,通过接近英国为未来的对俄战争做准备。
俄国也在紧锣密鼓地扩大侵华利益。1896年6月,俄国与清政府代表李鸿章签定了《中俄密约》,旨在加强对中国的控制,以共同防御日本。1900年中国发生义和团运动后,俄国遂占领中国东北地区,并企图强迫清政府承认它对整个“满洲”、蒙古以及新疆部分地区的独占权益。1901年《辛丑条约》签字后俄军仍拒不撤出东三省,这引起了列强的强烈不满,其中以日、英、美反应尤甚,这是促使日英同盟建立的直接原因。
1901年10月,英日双方开始结盟谈判。次年1月,两国签定了《英日同盟条约》,其主要内容有:1、当英国在中国及日本在中国和朝鲜的特殊利益因别国的侵略行为或因中国、朝鲜发生动乱而受到威胁时,缔约国“得采取为保护这种利益所必需的措施”;2、缔约国一方为保护上述利益而与他国开战时,“他方应严守中立,并努力防止其他国家参加战事攻击其盟国”;如果某一国或数国加入对缔约国一方的战争,缔约国另一方“应予以援助,共同作战”[5](pp145-147)。双方还秘密约定,两国海军在乎时应协同行动,并在远东海域保持优势。显然,英日同盟是旨在反俄的攻守同盟,它使英日俄三边关系出现了重大变化。美国认为俄国对“满洲”的独占企图将严重破坏“门户开放”原则,从而会影响到美国的在华利益,因此美国明确支持英日同盟。俄国则陷入孤立之中,即使法国的支持也很勉强。于是远东地区国际关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以日英美为一方和以俄法为一方的短暂对峙局面,并直接推动了日俄战争的爆发。
面对英日强硬的态度,俄国不得不在东三省问题上做出某些让步,1902年4月俄、中签定《交收东三省条约》,同意分阶段从东三省撤走。但到次年4月,俄国又节外生枝,不但不按约撤退在盛京和吉林的军队,还要挟中国以承认东三省及蒙古都是俄国的独占势力范围为继续撤兵的新条件。俄国与英日美的对抗尖锐起来,有英日同盟撑腰,日本决心与俄国进行武力争夺,在谈判破裂后,日俄战争于1904年2月爆发,东三省成为日俄争夺的战场。英美两国在中立的外衣下给予日本大力支持,英国不准俄国黑海舰队通过达达尼尔海峡前往远东水域,还向日本提供了大量军事贷款和战略物资。相反,法国对俄国的支持则并不积极,特别是1904年4月英法订立协约后,法国对俄国的军事借款要求更为冷淡。俄军在东三省节节败退,1905年8月,俄日双方在美国调停下进行和谈,并缔结《朴茨茅斯和约》,俄国将东三省南部的权益转让给日本。
英日同盟也助长了英国的侵华活动。1902年1月,同盟条约缔结后英国便着手策划对中国西藏的侵略。1902年6月,英国派小股部队侵入西藏南部的干坝宗,作为大举进攻西藏前的试探。由手俄国的干涉,这支侵略军不久便撤回印度。1903年12月,英国趁日俄战争一触即发的时机,又派兵2000人大举进攻西藏地区,次年8月英军侵占拉萨并迫使西藏地方当局签定《拉萨条约》,妄图使西藏成为英国的独占势力范围。俄国在日俄战争中的失利,使英国对西藏的侵略更加肆无忌惮。
这一时期在帝国主义列强关于中国问题的激烈争夺中走上前台的是日俄两国,它们之间走向战争是不可避免。通过一场对抗性的零和博弈,俄国失去了“满洲”南部及其它一些侵略权益,日本则得到了这些权益。
二、第二次英日同盟与日美矛盾的端倪
在日俄战争对远东地区国际关系格局造成巨大冲击的背景下,1905年8月,英、日对第一次同盟条约进行了修订,签定了为期10年的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其中规定缔约国一方即使仅与一国交战,另一缔约国也不应守中立而应立即援助其盟国;把该条约的有效范围由中国、朝鲜扩大到印度,日本承认英国为保护印度属地而有权在该属地国境附近采取一切必要措施[6](p319)。 这一规定使日本放手在中国东北进行势力扩张的同时,也鼓励了英国在中国西南边疆制造侵略事端。英国为应对日益加深的英德矛盾,也缓和了同俄国在中国西藏等地的争夺。1907年英俄协定的签定,标志着两国在侵华问题上开始勾结起来,英国对中国西藏的侵略更加便利了。
刚开始美国对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表示满意,但《朴茨茅斯和约》签定后不久,日本在中国东北南部采取“关门”政策,并且很快和俄国在侵华问题上实现勾结,使美国在这一地区的经济利益受到了严重影响。日美间在远东地区的博弈开始突显,1907年甚至有爆发战争的危险,但形势对日本更为有利。是年6、7月间,日本先后与法俄两国签定《日法协定》和《日俄协定》、《日俄密约》,再加上上述的英俄协定,日本以英日同盟为中心罗织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形成了英日法俄四国在中国问题上相互合作的局面。美国则显得很孤立,如果日美一旦交战,英国有按照盟约规定援助日本的义务,英日同盟便成为美国扩大在中国侵略权益的严重障碍。德国和中国政府希望美德中联合对抗英日俄等国,但美国经过权衡之后,选择了与日本妥协。1908年11月,美、日两国达成了《罗脱一高平协定》,双方同意维持远东地区的“现状”,即美国承认日本在南满的特殊地位,不支持中国反对日本在“满洲”地区的扩张;日本则承认美国对菲律宾及其它太平洋岛屿的统治,并保证维护在华机会均等的原则。美日在侵略中国问题上的矛盾暂时得到缓和。
但日英同盟也不是铁板一块,特别是日本在中国只顾自己利益的做法令英国不满,例如日本出于对“南满”地区铁路的垄断而排斥有英美银行参加的“四国银行团”对华筑路贷款。英国在日美之间左右为难,它既不愿放弃英日同盟,同时也注意到英美在中国问题上存在着某些共同利益。于是,1910年8月英美交涉双边仲裁条约时,美国总统塔夫托趁机要求英国修改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使其不再适用于美日间的战争。
第二次英日同盟是在两国挫败俄国对中国东北的独占企图后达成的,由于日本开始致力于对“满洲”南部的垄断性控制,这无疑影响到了美、英的侵略权益,美国尤其不满,并对英日同盟的看法发生了根本转变。美、英都在不同程度上感到有必要对博弈规则进行修改,第三次英日同盟条约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了。
三、第三次英日同盟与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美接近的态势比较明显,1910年间英国已经认真考虑与美国缔结《仲裁条约》,以解决两国间可能出现的纠纷。9月,英国外交大臣格雷把这一想法通报了日方,希望对英日美三边关系进行调整。日本既不愿看到英美接近,也不想与美国签定类似的《仲裁条约》,只好接受了对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加以限制的可能性。1911年7月,英日两国签定了第三次《英日同盟条约》,有效期10年。新约第4条与上一次同盟条约显著不同:“若缔约国的一方与第三国已缔结普遍仲裁条约,则在此仲裁条约有效期内,本约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此缔约国负有与该第三国交战之义务”[7](p320)。由于《英美仲裁条约》在同年8月签定,这样英日同盟就不再适用于日美间的战争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山雨欲来之时,第三次英日同盟具有反德性质。
武昌起义爆发后,日本担心革命会波及“满蒙地区”,一度打算出兵干涉。日本外相内田康哉认为,如采取这一措施必须得到英国的同意,若发生重大问题由两国共同承担[8](pp8-9)。但初期英国感到其在华利益不会受到太大威胁,所以采取中立立场,反对日本趁机扩大在华势力范围。美国与英国立场接近,坚持列强“共同行动”的原则,反对日本单独干预。日本终未敢贸然行动,
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后,除美国在承认中国新政府问题上比较积极外,日英俄都行动起来,分别同中华民国政府就满洲、西藏和外蒙古问题进行交涉,企图保持乃至扩大在上述地区的侵略权益。英国除了策动西藏上层反动分子进行叛乱外,还在1913至1914年间的西姆拉会议上背着中国政府与西藏地方代表签定了所谓的“西姆拉条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日本的对华扩张提供了良机。1914年8月,日本向英国表示将根据同盟条约的义务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支持。英国既担心德国远东军舰会威胁英国的商业利益,又担心日本乘机扩大在华势力而损害英国在长江流域的地位。于是格雷电告驻日大使,如果香港和威海卫遭到攻击,英国欢迎日本的支持;稍后格雷又表示日本的最大支持在于消灭威胁到英国商业利益的德舰。然而日本并没有按照英国的意图行事,它通知英国决定对德宣战,其后又向英国表示其行动将不受英国限制,决意要摧毁德国在东亚的力量。
8月初中国政府宣布对欧战保持中立,德国迫于形势打算将胶州湾租借地直接有偿归还中国,中国则希望让德国经由美国归还.但美国为避免卷入德日间的纷争而不愿出面斡旋。9月初,日军开始在山东沿海采取军事行动并沿胶济铁路迅速挺进,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中立地位。中国政府接连向日本及其盟国英国提出抗议,但是该月底英国已派兵在青岛附近登陆,并会同日军在11月初攻下青岛,山东境内的对德战事结束。1915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照会日英两国,声明取消在山东划定的特别中立区域,要求两国军队从这一区域内撤走。日本拒不接受,反而向中国政府提出了“21条要求”,并随后向英国通报了这些要求的前14条,英国政府对此并不反对。但英国政府很快就知道了后7条内容的存在,遂向日方表示英国不反对日本巩固自己的在华地位,但如果日本要占领北京或建立对中国事实上的保护权,那将违背英日同盟的意志。最终出于欧洲战事考虑,英国不愿因此而损害英日关系,5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表示,在中口争端中不会支持中国。美国的立场和英国差不多,只是强调反对第5号中第l、3、4、6等条要求,认为它们违背工商业机会均以及中国“政治独立和行政完整”等原则[9](pp47-48)。此外,俄国也不敢反对日本的对华要求。于是日本取得了在中国的暂时优势。
1915年11月,英法俄三国曾分别同中、闩商议中国参战一事。袁世凯一度打算参加协约国一方作战,但起初日本担心这会影响自己的在华地位(特别是对山东的控制权)而坚决反对。后来日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916年7月,日、俄国达成有关协定和密约,俄国对日本的在华地位再次确认,日本则承认外蒙古为俄国的势力范围;随后日本政府也确信英国对日本的在华扩张行动已采取认可态度。次年1月,当英国请求日本提供海军援助时,日本提出的交换条件是战后英国要保证支持日本对山东的利益要求和对太平洋有关岛屿的占领。英国认为这不会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于是同年2月两国签定密约,英国承诺在未来的和会上支持日本的上述要 求,日本则答应派遣海军协助英国。接着法、俄、意等国也先后给予日本同样保证,于是日本积极鼓动中国参战,以扩大自己对中国政府的影响。8月,中国政府最终对德、奥宣战。
大战期间美国的在华势力也有了很大增强,并成为日本的强劲竞争对手。美国的策略是在不激怒日本的前提下对后者的扩张进行某些限制,同时寻找时机拆散英日同盟。1917年11月,美日达成了《兰辛——石井协定》,美国承认日本在华享有“特殊利益”,日本则重申支持“门户开放”等原则,但事实证明它并没有对日本的扩张-起到太大的限制作用。在战后召开的巴黎和会上,美国代表起初支持将山东直接交还中国,但遭到日本的激烈反对而放弃。中国在山东问题上无法得到英美的支持,最终《凡尔赛和约》规定日本继承原德国在山东的权益。
这一时期在中国问题上出现了以英日美三方为主的多方博弈,但比第二次英日同盟时的博弈关系更为复杂,相互间既有斗争又有妥协,在博弈中它们深知采取一定的合作对于双方的利益是必需的。日本认为英日同盟仍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它帮助日本成为一战期间在中国的最大赢家;作为同盟的另一方,英国与日本也在进行着某种博弈,除了努力维持在中国问题上的合作外,它们也不排除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放弃合作的可能。美国则对这一同盟感到越来越难以忍受,美英缔结《仲裁条约》并在大战中逐渐接近,日本向中国提出“21条”并争取俄国等列强的支持,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英日同盟的基础。
四、英日同盟的终结
1920年7月直皖战争后,取代段祺瑞上台的曹锟、吴佩孚等人指望借助英美遏阻日本。英国势力在战后重返远东,也不愿意看到日本在华势力过度膨胀,但希望继续与日本保持盟友关系;日本则希望能够续约。但美国坚决反对,因为两国一旦续约,英日在中国及远东海域的海军力量将是美国海军的劲敌。英国又考虑以美英日三国同盟或三国协商的形式来代替英日同盟,英国从中扮演美日调停人的角色,但均遭美国拒绝。由于在维持中国“门户开放”这一根本性问题上英美立场接近,都希望抑制日本势力的过度扩张,英国就不再坚持与日本续约,并就拆散英日同盟问题与美国达成了谅解[10](p46)。在华盛顿会议上,日本在中国问题上承受着美英的共同压力。1921年12月,美英法日等四国代表秘密签定《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屑地和领地的条约》,其中第4条规定英日同盟条约终止。值得注意的是,该约第1条规定“互相尊重它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利”,次年2月四国又通过《补充条约》明确规定上述条约适用于台湾和澎湖列岛。华盛顿会议后英日同盟瓦解了,列强在远东地区的博弈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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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东之主编.中国外交史(1911—1949)[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
[7]细谷千博。齐藤真.华盛顿体制与日美关系[M].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78.
关键词:英日同盟;中国问题;博弈;门户开放
中图分类号:K264.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6)01—0103—04
英日同盟在20世纪初存在了约20年,它是英日两国为了维护和扩大在远东地区、特别是在中国的侵略权益而结成的一个强强联合,本质上是帝国主义列强争斗、博弈的产物。作为一种研究手段,博弈论认为参与博弈的行为者都是理性的,它们做出某项选择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1](p563)。这段时期参与中国问题博弈的主要有英、日、俄、美、法、德等国,博弈的规则是追逐更多的在华侵略权益,并为此交替运用斗争和妥协手段;博弈的环境是中国及其所处的远东地区,但它不是封闭的,这一地区的博弈形势与全球政治环境紧密相关。
一、英日同盟的建立与日俄战争
从英国来说,作为世界头号强国,尽管到19世末20世纪初英国的实力已相对衰落,但它在中国仍然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由于这时俄国也忙于在远东地区的扩张,英俄争夺中国的斗争日益尖锐。由于1894年俄法就建立起同盟,因此在侵华问题上法国往往站在俄国一边;1900年7月,法俄又进一步修改同盟条约,把矛头明确指向英国[2](pp644-655)。俄国瞄准中国东北和新疆等地,法国则从越南北部侵入桂、滇地区,对英国在华的利益重心——长江流域构成了南北夹击之势。为了维护在远东地区的侵略权益,英国经过权衡后决定让新兴强国日本作为自己在远东地区的搭档,以应对俄法等列强的挑战,同时腾出手来在欧洲与德国进行竞争。根据1901年英国海军部的分析,在中国水域上英国与法俄两国的战舰数量之比为4:9,但英国若与日本结盟,这一比例就会扭转为11:9,从而会在远东地区取得海上优势[3](p304)。
从日本来说,日本企图侵略朝鲜及中国的“大陆政策”酝酿已久。1890年,山县有朋在第1届帝国议会上发表《施政方针》,声称要“保护利益线”,并将侵略矛头首先指向朝鲜,这标志着近代日本“大陆政策”的公开出笼[4](p94)。甲午战争后日本跃升为远东地区的一流强国,其力量相对俄、英等国仍在不断上升。“满洲”地区是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的必经之地,但马关条约签定后,在俄德法三国干涉下日本被迫把辽东半岛归还中国。鉴于俄国在“满洲”及朝鲜采取扩张态势,并逐渐成为日本在东北亚地区的主要竞争者,日本遂采取追随强者的策略,通过接近英国为未来的对俄战争做准备。
俄国也在紧锣密鼓地扩大侵华利益。1896年6月,俄国与清政府代表李鸿章签定了《中俄密约》,旨在加强对中国的控制,以共同防御日本。1900年中国发生义和团运动后,俄国遂占领中国东北地区,并企图强迫清政府承认它对整个“满洲”、蒙古以及新疆部分地区的独占权益。1901年《辛丑条约》签字后俄军仍拒不撤出东三省,这引起了列强的强烈不满,其中以日、英、美反应尤甚,这是促使日英同盟建立的直接原因。
1901年10月,英日双方开始结盟谈判。次年1月,两国签定了《英日同盟条约》,其主要内容有:1、当英国在中国及日本在中国和朝鲜的特殊利益因别国的侵略行为或因中国、朝鲜发生动乱而受到威胁时,缔约国“得采取为保护这种利益所必需的措施”;2、缔约国一方为保护上述利益而与他国开战时,“他方应严守中立,并努力防止其他国家参加战事攻击其盟国”;如果某一国或数国加入对缔约国一方的战争,缔约国另一方“应予以援助,共同作战”[5](pp145-147)。双方还秘密约定,两国海军在乎时应协同行动,并在远东海域保持优势。显然,英日同盟是旨在反俄的攻守同盟,它使英日俄三边关系出现了重大变化。美国认为俄国对“满洲”的独占企图将严重破坏“门户开放”原则,从而会影响到美国的在华利益,因此美国明确支持英日同盟。俄国则陷入孤立之中,即使法国的支持也很勉强。于是远东地区国际关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以日英美为一方和以俄法为一方的短暂对峙局面,并直接推动了日俄战争的爆发。
面对英日强硬的态度,俄国不得不在东三省问题上做出某些让步,1902年4月俄、中签定《交收东三省条约》,同意分阶段从东三省撤走。但到次年4月,俄国又节外生枝,不但不按约撤退在盛京和吉林的军队,还要挟中国以承认东三省及蒙古都是俄国的独占势力范围为继续撤兵的新条件。俄国与英日美的对抗尖锐起来,有英日同盟撑腰,日本决心与俄国进行武力争夺,在谈判破裂后,日俄战争于1904年2月爆发,东三省成为日俄争夺的战场。英美两国在中立的外衣下给予日本大力支持,英国不准俄国黑海舰队通过达达尼尔海峡前往远东水域,还向日本提供了大量军事贷款和战略物资。相反,法国对俄国的支持则并不积极,特别是1904年4月英法订立协约后,法国对俄国的军事借款要求更为冷淡。俄军在东三省节节败退,1905年8月,俄日双方在美国调停下进行和谈,并缔结《朴茨茅斯和约》,俄国将东三省南部的权益转让给日本。
英日同盟也助长了英国的侵华活动。1902年1月,同盟条约缔结后英国便着手策划对中国西藏的侵略。1902年6月,英国派小股部队侵入西藏南部的干坝宗,作为大举进攻西藏前的试探。由手俄国的干涉,这支侵略军不久便撤回印度。1903年12月,英国趁日俄战争一触即发的时机,又派兵2000人大举进攻西藏地区,次年8月英军侵占拉萨并迫使西藏地方当局签定《拉萨条约》,妄图使西藏成为英国的独占势力范围。俄国在日俄战争中的失利,使英国对西藏的侵略更加肆无忌惮。
这一时期在帝国主义列强关于中国问题的激烈争夺中走上前台的是日俄两国,它们之间走向战争是不可避免。通过一场对抗性的零和博弈,俄国失去了“满洲”南部及其它一些侵略权益,日本则得到了这些权益。
二、第二次英日同盟与日美矛盾的端倪
在日俄战争对远东地区国际关系格局造成巨大冲击的背景下,1905年8月,英、日对第一次同盟条约进行了修订,签定了为期10年的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其中规定缔约国一方即使仅与一国交战,另一缔约国也不应守中立而应立即援助其盟国;把该条约的有效范围由中国、朝鲜扩大到印度,日本承认英国为保护印度属地而有权在该属地国境附近采取一切必要措施[6](p319)。 这一规定使日本放手在中国东北进行势力扩张的同时,也鼓励了英国在中国西南边疆制造侵略事端。英国为应对日益加深的英德矛盾,也缓和了同俄国在中国西藏等地的争夺。1907年英俄协定的签定,标志着两国在侵华问题上开始勾结起来,英国对中国西藏的侵略更加便利了。
刚开始美国对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表示满意,但《朴茨茅斯和约》签定后不久,日本在中国东北南部采取“关门”政策,并且很快和俄国在侵华问题上实现勾结,使美国在这一地区的经济利益受到了严重影响。日美间在远东地区的博弈开始突显,1907年甚至有爆发战争的危险,但形势对日本更为有利。是年6、7月间,日本先后与法俄两国签定《日法协定》和《日俄协定》、《日俄密约》,再加上上述的英俄协定,日本以英日同盟为中心罗织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形成了英日法俄四国在中国问题上相互合作的局面。美国则显得很孤立,如果日美一旦交战,英国有按照盟约规定援助日本的义务,英日同盟便成为美国扩大在中国侵略权益的严重障碍。德国和中国政府希望美德中联合对抗英日俄等国,但美国经过权衡之后,选择了与日本妥协。1908年11月,美、日两国达成了《罗脱一高平协定》,双方同意维持远东地区的“现状”,即美国承认日本在南满的特殊地位,不支持中国反对日本在“满洲”地区的扩张;日本则承认美国对菲律宾及其它太平洋岛屿的统治,并保证维护在华机会均等的原则。美日在侵略中国问题上的矛盾暂时得到缓和。
但日英同盟也不是铁板一块,特别是日本在中国只顾自己利益的做法令英国不满,例如日本出于对“南满”地区铁路的垄断而排斥有英美银行参加的“四国银行团”对华筑路贷款。英国在日美之间左右为难,它既不愿放弃英日同盟,同时也注意到英美在中国问题上存在着某些共同利益。于是,1910年8月英美交涉双边仲裁条约时,美国总统塔夫托趁机要求英国修改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使其不再适用于美日间的战争。
第二次英日同盟是在两国挫败俄国对中国东北的独占企图后达成的,由于日本开始致力于对“满洲”南部的垄断性控制,这无疑影响到了美、英的侵略权益,美国尤其不满,并对英日同盟的看法发生了根本转变。美、英都在不同程度上感到有必要对博弈规则进行修改,第三次英日同盟条约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了。
三、第三次英日同盟与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美接近的态势比较明显,1910年间英国已经认真考虑与美国缔结《仲裁条约》,以解决两国间可能出现的纠纷。9月,英国外交大臣格雷把这一想法通报了日方,希望对英日美三边关系进行调整。日本既不愿看到英美接近,也不想与美国签定类似的《仲裁条约》,只好接受了对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加以限制的可能性。1911年7月,英日两国签定了第三次《英日同盟条约》,有效期10年。新约第4条与上一次同盟条约显著不同:“若缔约国的一方与第三国已缔结普遍仲裁条约,则在此仲裁条约有效期内,本约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此缔约国负有与该第三国交战之义务”[7](p320)。由于《英美仲裁条约》在同年8月签定,这样英日同盟就不再适用于日美间的战争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山雨欲来之时,第三次英日同盟具有反德性质。
武昌起义爆发后,日本担心革命会波及“满蒙地区”,一度打算出兵干涉。日本外相内田康哉认为,如采取这一措施必须得到英国的同意,若发生重大问题由两国共同承担[8](pp8-9)。但初期英国感到其在华利益不会受到太大威胁,所以采取中立立场,反对日本趁机扩大在华势力范围。美国与英国立场接近,坚持列强“共同行动”的原则,反对日本单独干预。日本终未敢贸然行动,
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后,除美国在承认中国新政府问题上比较积极外,日英俄都行动起来,分别同中华民国政府就满洲、西藏和外蒙古问题进行交涉,企图保持乃至扩大在上述地区的侵略权益。英国除了策动西藏上层反动分子进行叛乱外,还在1913至1914年间的西姆拉会议上背着中国政府与西藏地方代表签定了所谓的“西姆拉条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日本的对华扩张提供了良机。1914年8月,日本向英国表示将根据同盟条约的义务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支持。英国既担心德国远东军舰会威胁英国的商业利益,又担心日本乘机扩大在华势力而损害英国在长江流域的地位。于是格雷电告驻日大使,如果香港和威海卫遭到攻击,英国欢迎日本的支持;稍后格雷又表示日本的最大支持在于消灭威胁到英国商业利益的德舰。然而日本并没有按照英国的意图行事,它通知英国决定对德宣战,其后又向英国表示其行动将不受英国限制,决意要摧毁德国在东亚的力量。
8月初中国政府宣布对欧战保持中立,德国迫于形势打算将胶州湾租借地直接有偿归还中国,中国则希望让德国经由美国归还.但美国为避免卷入德日间的纷争而不愿出面斡旋。9月初,日军开始在山东沿海采取军事行动并沿胶济铁路迅速挺进,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中立地位。中国政府接连向日本及其盟国英国提出抗议,但是该月底英国已派兵在青岛附近登陆,并会同日军在11月初攻下青岛,山东境内的对德战事结束。1915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照会日英两国,声明取消在山东划定的特别中立区域,要求两国军队从这一区域内撤走。日本拒不接受,反而向中国政府提出了“21条要求”,并随后向英国通报了这些要求的前14条,英国政府对此并不反对。但英国政府很快就知道了后7条内容的存在,遂向日方表示英国不反对日本巩固自己的在华地位,但如果日本要占领北京或建立对中国事实上的保护权,那将违背英日同盟的意志。最终出于欧洲战事考虑,英国不愿因此而损害英日关系,5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表示,在中口争端中不会支持中国。美国的立场和英国差不多,只是强调反对第5号中第l、3、4、6等条要求,认为它们违背工商业机会均以及中国“政治独立和行政完整”等原则[9](pp47-48)。此外,俄国也不敢反对日本的对华要求。于是日本取得了在中国的暂时优势。
1915年11月,英法俄三国曾分别同中、闩商议中国参战一事。袁世凯一度打算参加协约国一方作战,但起初日本担心这会影响自己的在华地位(特别是对山东的控制权)而坚决反对。后来日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916年7月,日、俄国达成有关协定和密约,俄国对日本的在华地位再次确认,日本则承认外蒙古为俄国的势力范围;随后日本政府也确信英国对日本的在华扩张行动已采取认可态度。次年1月,当英国请求日本提供海军援助时,日本提出的交换条件是战后英国要保证支持日本对山东的利益要求和对太平洋有关岛屿的占领。英国认为这不会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于是同年2月两国签定密约,英国承诺在未来的和会上支持日本的上述要 求,日本则答应派遣海军协助英国。接着法、俄、意等国也先后给予日本同样保证,于是日本积极鼓动中国参战,以扩大自己对中国政府的影响。8月,中国政府最终对德、奥宣战。
大战期间美国的在华势力也有了很大增强,并成为日本的强劲竞争对手。美国的策略是在不激怒日本的前提下对后者的扩张进行某些限制,同时寻找时机拆散英日同盟。1917年11月,美日达成了《兰辛——石井协定》,美国承认日本在华享有“特殊利益”,日本则重申支持“门户开放”等原则,但事实证明它并没有对日本的扩张-起到太大的限制作用。在战后召开的巴黎和会上,美国代表起初支持将山东直接交还中国,但遭到日本的激烈反对而放弃。中国在山东问题上无法得到英美的支持,最终《凡尔赛和约》规定日本继承原德国在山东的权益。
这一时期在中国问题上出现了以英日美三方为主的多方博弈,但比第二次英日同盟时的博弈关系更为复杂,相互间既有斗争又有妥协,在博弈中它们深知采取一定的合作对于双方的利益是必需的。日本认为英日同盟仍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它帮助日本成为一战期间在中国的最大赢家;作为同盟的另一方,英国与日本也在进行着某种博弈,除了努力维持在中国问题上的合作外,它们也不排除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放弃合作的可能。美国则对这一同盟感到越来越难以忍受,美英缔结《仲裁条约》并在大战中逐渐接近,日本向中国提出“21条”并争取俄国等列强的支持,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英日同盟的基础。
四、英日同盟的终结
1920年7月直皖战争后,取代段祺瑞上台的曹锟、吴佩孚等人指望借助英美遏阻日本。英国势力在战后重返远东,也不愿意看到日本在华势力过度膨胀,但希望继续与日本保持盟友关系;日本则希望能够续约。但美国坚决反对,因为两国一旦续约,英日在中国及远东海域的海军力量将是美国海军的劲敌。英国又考虑以美英日三国同盟或三国协商的形式来代替英日同盟,英国从中扮演美日调停人的角色,但均遭美国拒绝。由于在维持中国“门户开放”这一根本性问题上英美立场接近,都希望抑制日本势力的过度扩张,英国就不再坚持与日本续约,并就拆散英日同盟问题与美国达成了谅解[10](p46)。在华盛顿会议上,日本在中国问题上承受着美英的共同压力。1921年12月,美英法日等四国代表秘密签定《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屑地和领地的条约》,其中第4条规定英日同盟条约终止。值得注意的是,该约第1条规定“互相尊重它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利”,次年2月四国又通过《补充条约》明确规定上述条约适用于台湾和澎湖列岛。华盛顿会议后英日同盟瓦解了,列强在远东地区的博弈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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