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合同法》格式条款之立法

来源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impeipeiy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格式条款合同由于它的简洁和便利,从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民事流转的速度,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格式条款的盛行,无疑会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造成损害。为此,我国《合同法》专设三个条文,即第39、40和41条。本文将从立法背景出发,分析这三个条文的立法价值,探讨立法的缺陷,从而提出改进方案。
  关键词 立法背景 立法价值 立法缺陷 改进方案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一、立法背景
  “霸王条款”的出现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即已受到法律学者和立法者的注意,并最终落实在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该法第24条是我国立法中首次出现“格式合同”的字样。1999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则首次承认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要约承诺的新的缔约方式,并专门用三个条文对其作了规定,从而促进了我国合同立法的转变。
  二、立法价值
  我国《合同法》的第39~41条规定的意义在于:
  (一)为规制格式条款提供了统一规则。
  《合同法》作为我国合同领域的基本法,其规定可以广泛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民事合同。该法施行以后,法院裁判格式条款案件有了更为充分、具体的依据,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二)在我国立法中首次全面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则。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件、无效格式条款的类型和格式条款的解释。
  (三)弃用“格式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更为准确的反映出该法律制度的特点。
  《合同法》采用“格式条款”的概念,意味着在一个合同中可以将所有的条款分为两类,即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无论何种情形的格式合同,只要有格式条款的存在,就可以对这些条款适用《合同法》第39、40、41条的规定。这是强调了格式条款与普通合同条款的差异,是我国格式条款立法的进步。
  三、立法缺陷
  由于当时我国《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立法刚刚起步,故存在以下明显的缺陷:
  (一)第39条是一项缺乏法律后果的不完整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第39条是一项缺乏法律后果的不完整的法律规范。该条只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将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时所应承担的提请注意和说明的义务,但却没有规定当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违反这些义务时的法律后果。
  (二)第39条与第40条之间存在矛盾之处。
  《合同法》第39条要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对格式条款的拟定行为提出了法律要求。关于这一规定的意义,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格式条款成为合同内容的实质性条件。如果按此推演,那就意味着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不能订入到合同中去。但是,根据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第52条(无效合同)和第53条(无效免责条款)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既然这些条款“无效”,那就意味着这些条款已经订入到合同中去,否则不会进入合同条款的审查阶段。由此可见,《合同法》第39条与第40条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之处。
  (三)第40条与第53条之间存在矛盾之处。
  第40条涉及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但它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条款一概无效,既不符合市场交易现实,也不利于解决相关纠纷。免除条款作为经营者事先降低交易风险的重要方式,在市场中广泛用,而且这些免责条款的效力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得到法律的认可的,第53条也仅规定了两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因此第40条与第53条之间存在矛盾之处。
  (四)格式条款提供方提请对方注意并需要说明的条款范围过窄。
  第39条仅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这就意味着,只有针对免责条款,条款使用人才承担提请对方注意并予以说明的义务。对于其他的格式条款,包括条款中使用的含义模糊、矛盾、专业性强的词汇,无论其规定是否不利于对方当事人,条款使用人都没有义务提请对方注意并予以说明,这是远远不够的。
  四、改进方案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改进方案:
  (一)如果提供方在将格式条款订入合同过程中没有尽到义务,其法律后果并非绝对是“格式条款没有订入合同”。
  格式条款能否成为合同的内容,要根据合同相对人尤其是消费者的意愿确定。为了弥补现存法条的缺陷,第39条应当在第1款的末尾处增加一项,以规定该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部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违反上述义务的,该条款视为未订入合同,但对方仍可主张格式条款订入合同。”
  (二)就民法上的缔约理论而言,合同的订立就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过程,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
  因此,就合同的成立而言,没有公平原则的适用余地。当就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时,公平原则才能够发挥作用,如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由此可见,将公平原则作为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件是违反法律逻辑的,这也是第39条与第40条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所在。为了消除这一矛盾,应该删除第39条第1款第一句话。
  (三)除了免责条款之外,格式条款中还存在排除相对方某些权利和加重相对方某些负担的情形。
  如果提供方不提请注意,相对方同样可能因忽视而损及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第39条应当扩大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义务,只要对方提出要求,提供方对所有条款都应尽说明义务。□
  (作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0级国际法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杨立新.合同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5.
  [2]吴飚,朱晓娟.合同法 原理•规则•案例.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6.
   [3]苏号明.格式合同条款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其他文献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导航电子地图产业成为我国的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和利润空间都十分巨大。但目前我国的导航电子地图产业盗版侵权现象十分严重,这严重侵害了正版地图商的利益,也严重阻碍了该产业的正常发展。本文从导航电子地图的概念出发,分析了该产业的现状,进而提出侵权认定的方法,最后提出对导航电子地图的保护要多法并行。通过这些分析,以期为导航电子地图的保护出一份力。  关键词 导航电子地图 侵权认定 法
期刊
摘 要 《三国杀》诉《三国斩》侵犯著作权案,引起关于桌游 法律保护的争论。仅适用著作权法不仅有争议,且保护不全面。应当结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行政法等多方面来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 桌游 著作权 商标 反不正当竞争 行政  中图分类号:D634 文献标识码:A  《三国杀》诉《三国斩》侵犯著作权案在杭州西湖区法院立案,最终以《三国杀》撤诉收场。这场有关桌游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引
期刊
摘 要 比例原则被学者们誉为公法领域的“帝王条款”,并被视为人权保障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的实质在于规制国家正确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本文以一个案例作为出发点,对比例原则的内涵,地位,作用进行探讨,旨在为行政执法提供一些参考,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理化。  关键词 行政比例原则 自由裁量权 公权力  中图分类号: DF74 文献标识码:A    案例索引  一审:诸暨市人民法院(200
期刊
作为汽车轻量化的主要选材之一,近年来高延伸凸缘钢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它具有较高的强度和延伸率、以及良好的延伸凸缘性能,在汽车底盘结构件、行走部件上得到广泛应用。本文以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研究开发高强度高延伸凸缘钢项目为背景,在实验室对590MPa、780MPa两个强度级别高延伸凸缘钢进行了研制。
  本文总结了国内外高延伸凸缘钢的发展历程、成分和工艺设计特点、延伸凸缘性能的影响因素以及高延伸凸缘钢的发展方向,重点从钢质纯净度、金相组织和加工方式三个方面论述了提高钢板延伸凸缘性能的途径。
摘 要 国家赔偿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对国家责任的肯定与确认,而国家赔偿法则是公民获得国家赔偿的重要的途径,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的具体实行。不加限制地扩大或缩小国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都是对一个法制国家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国家赔偿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主体、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四个要件。本文拟从四个要件的地位、具体
期刊
摘 要 “送法下乡”实施以来,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文通过对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的实证研究,总结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整体水平提高、提升空间较大,受传统观念影响较大和农民对法律态度呈现两面性的特点,并结合当地实际探究了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 送法下乡 涉农纠纷 法律意识 司法信心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识码:A    送法下乡实施以来,农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基层法制建设也逐步
期刊
摘 要 在中国,情、理、法三者的关系是一种独特的历史现象,本文通过对古代社会和当代社会中遇到情理法三者冲突时的解决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通过提出一系列方法进一步协调情理法三者的关系、解决三者的冲突,促成法律的生活化、大众化,纠正法律条文的刻板性、教条性,使法律为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  关键词 情理法 冲突 协调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的
期刊
摘 要 环境与人权都是当今世界的重大问题。环境法与人权法,环境权与人权问题,是当今环境法研究的重要主题。在上个世纪就有了环境人权的提法,但学界对此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从环境人权的提出至今,围绕着其理论基础、性质、地位以及司法等一直争议不断。本文就其中一些基本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 环境权 人权 归类 司法保护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一、环境人权概述  上世纪以来,尤其是第
期刊
摘 要 本文以《公法的变迁》为背景,分别传述了主权理论的衰落和公共服务理论的诞生。  关键词 主权理论 公共服务理论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同每一种社会现象一样,法律也处在不断变迁中,随着对法律演进的分析,国家的变迁也跃然纸上,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的变迁也是国家的变迁。而公法研究首要的理论问题就是对国家的本质与建构做出比较合理的解说。在此之前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主权
期刊
埋地油气管线是国家能源运输的关键基础设施之一,涂层和阴极保护相结合是防止其发生外腐蚀的主要技术方法。目前,埋地管线普遍采用“内部反馈”回路模式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技术。在管线服役过程中,由于土壤物理、化学、电化学以及生物等因素连锁耦合影响,土壤导电性能发生极大变化,导致埋地管线的阴极保护电位波动,进而使得管线钢基体在阴极保护存在状态下依旧发生点蚀穿孔。
  本文采用方波极化技术、扫描电子显微镜、点蚀定量统计、模拟电路模型理论计算以及多参数正交试验等方法,对模拟无氧酸性土壤环境中阴极保护电位波动下X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