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大型购物广场那个的建设在快速发展,尤其在今年出现了开发商“扎堆”开发大型购物广场的热潮。
然而,开发商如何实现购物广场的正常运营才是最关键的。其中主力店与购物广场如何实现双赢尤其值得探讨。
现代综合性购物广场中的主力店具有多种存在形式,从业态角度来看,大致可分为 、零售,如生活类超市、综合百货、建材卖场、电器卖场、书城玩具城、文具城等,二、餐饮,如大型食街、酒楼,主题餐厅等,三、娱乐,如多厅影院、溜冰场、电玩城、网吧等。在众多主力店业态中,尤以生活类超市(super center)最具代表性,它的经营面积最大,货品种类最齐,顾客受众面最广,几乎与购物广场内所有的零售类租户均存在某种程度的竞争。
购物广场业主与主力店的合作亦是彼此博弈的过程。古语曾云“店大欺客”,但是对于购物广场中经营面积大、品牌优势强的主力店,“客大欺店”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于主力店,经营效益最大化永远是第一位的,而购物广场业主更为关心的则是整场的协调发展与物业价值的最大化。这就要求购物广场业主从组织者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双方各合作阶段的控制。
首先,在前期合同谈判阶段,业主需对自身项目条件理性评估,不可自视过高,亦不能妄自菲薄,应结合项目特点并综合考虑主力业态市场平均租金水平、投资收益、业态组合等因素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主力店签署协议。
需要明确的是主力店是帮助业主找钱的,不是用来赚钱的。当然,对于主力店提出的某些有失公平的非份要求,业主应断然予以拒绝。根据源亚团队多年来与主力店的谈判经验,主力店在选择项目时,除了评估项目自身现况和业主开出的商务条件外,更重视项目的发展潜力。
其次,在整场建筑设计及商业规划过程中,业主应合理安排主力店的位置并协商确定其主要出入口位置,充分利用其客流优势带动整场商业动线。国内某些商业项目开发商在项目整体规划阶段没有清晰意识到这个问题,任由主力店从己方便的角度自行设计摆放出入口,结果购物广场在开业后不但无法有效共享主力店的汹涌客流,而且连其它商铺的顾客也被主力店截走,令开发商后悔不迭。
源亚对合理摆放主力店位置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与丰富的经验,这点亦是购物广场规划设计的精髓所在。当然,业主除了要对主力店的位置设计进行有效控制外,还应提前介入主力店消防、机电等自用系统纳入整场大系统的对接工作,并对主力店进场装修设备调试等需双边协同操作的工作给予密切配合与积极协调,真正从组织者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不要让开业前就该解决的问题留到开业后处理,积极的态度已经是项目成功的一半。源亚对项目中期阶段业主与主力店合作最深刻的理解可以归纳为二个字:控制。
最后,在商场开业后运营阶段业主与主力店的合作应更为紧密默契。购物广场开业后需要经历段培育期,时间通常在2~3年左右。整场培育期内双方的相互理解与支持尤为重要,是共同利益得以实现的基础。遇到问题矛盾应从长计议,灵活处理。
运营期购物广场与主力店的招商策划商品促销、品牌推广等营销活动应捆绑进行,共同进退,以整体形象示人。我们曾经不无遗憾地看到这样种现象,某些消费者对个经常光顾的购物广场的认知仅局限在其中的某家主力店而非商场的整体存在,那么应该说这个购物广场的整体营销是失败的,它没能通过与主力店的合作有效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却沦为了主力店的陪衬物。
在源亚团队曾经操作的项目中,成功经营的购物广场无例外的将其主力店的旗舰作用发挥到了极致。
然而,开发商如何实现购物广场的正常运营才是最关键的。其中主力店与购物广场如何实现双赢尤其值得探讨。
现代综合性购物广场中的主力店具有多种存在形式,从业态角度来看,大致可分为 、零售,如生活类超市、综合百货、建材卖场、电器卖场、书城玩具城、文具城等,二、餐饮,如大型食街、酒楼,主题餐厅等,三、娱乐,如多厅影院、溜冰场、电玩城、网吧等。在众多主力店业态中,尤以生活类超市(super center)最具代表性,它的经营面积最大,货品种类最齐,顾客受众面最广,几乎与购物广场内所有的零售类租户均存在某种程度的竞争。
购物广场业主与主力店的合作亦是彼此博弈的过程。古语曾云“店大欺客”,但是对于购物广场中经营面积大、品牌优势强的主力店,“客大欺店”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于主力店,经营效益最大化永远是第一位的,而购物广场业主更为关心的则是整场的协调发展与物业价值的最大化。这就要求购物广场业主从组织者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双方各合作阶段的控制。
首先,在前期合同谈判阶段,业主需对自身项目条件理性评估,不可自视过高,亦不能妄自菲薄,应结合项目特点并综合考虑主力业态市场平均租金水平、投资收益、业态组合等因素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主力店签署协议。
需要明确的是主力店是帮助业主找钱的,不是用来赚钱的。当然,对于主力店提出的某些有失公平的非份要求,业主应断然予以拒绝。根据源亚团队多年来与主力店的谈判经验,主力店在选择项目时,除了评估项目自身现况和业主开出的商务条件外,更重视项目的发展潜力。
其次,在整场建筑设计及商业规划过程中,业主应合理安排主力店的位置并协商确定其主要出入口位置,充分利用其客流优势带动整场商业动线。国内某些商业项目开发商在项目整体规划阶段没有清晰意识到这个问题,任由主力店从己方便的角度自行设计摆放出入口,结果购物广场在开业后不但无法有效共享主力店的汹涌客流,而且连其它商铺的顾客也被主力店截走,令开发商后悔不迭。
源亚对合理摆放主力店位置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与丰富的经验,这点亦是购物广场规划设计的精髓所在。当然,业主除了要对主力店的位置设计进行有效控制外,还应提前介入主力店消防、机电等自用系统纳入整场大系统的对接工作,并对主力店进场装修设备调试等需双边协同操作的工作给予密切配合与积极协调,真正从组织者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不要让开业前就该解决的问题留到开业后处理,积极的态度已经是项目成功的一半。源亚对项目中期阶段业主与主力店合作最深刻的理解可以归纳为二个字:控制。
最后,在商场开业后运营阶段业主与主力店的合作应更为紧密默契。购物广场开业后需要经历段培育期,时间通常在2~3年左右。整场培育期内双方的相互理解与支持尤为重要,是共同利益得以实现的基础。遇到问题矛盾应从长计议,灵活处理。
运营期购物广场与主力店的招商策划商品促销、品牌推广等营销活动应捆绑进行,共同进退,以整体形象示人。我们曾经不无遗憾地看到这样种现象,某些消费者对个经常光顾的购物广场的认知仅局限在其中的某家主力店而非商场的整体存在,那么应该说这个购物广场的整体营销是失败的,它没能通过与主力店的合作有效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却沦为了主力店的陪衬物。
在源亚团队曾经操作的项目中,成功经营的购物广场无例外的将其主力店的旗舰作用发挥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