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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从华北五省的统一整治,到全国的广泛展开,声势可谓浩大,十多个系统的力量联合行动,轰轰烈烈,气势恢弘。集中整治,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超载率大大降低,超载车辆大幅度减少。但是,超载现象还没有消除,部分司机还存在侥幸心理,分段运输现象依然严重,超载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在危及着违法甚至是守法司机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不良影响在危害着良好运输市场秩序的尽快建立。
公路治超的整体行动,效果是否理想,关键在于全社会公众,特别是汽车司机对于公路治超利弊的认同和政府治超所采取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市场管理的配套措施。
从国家宏观上讲,公路治超有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的效果是运输安全;二是有利于国家道路建设投资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延长公路使用时间,降低成本,提高利用率;三是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所以,公路治超的决策总体上是正确的。为达到治超的目标和目的,有关政府部门首先应当从经济利益上为汽车司机这些弱势群体考虑,减少相关费用,使得汽车司机通过艰苦劳动能够获得适当的经济收入。其次,要制定科学的判定超载超限的标准和处罚规定,按照统一尺度严格进行市场整顿,使得所有汽车运输企业处于同一水平,保证竞争的公平。
从企业经营上的角度讲,治超至少有三个有益于:一有益于企业获得长远经济效益。固定的载重标准使企业有了准确的运输能力,便于企业根据运输需求制定长远运力发展规划和日常业务计划;二有益于运输车辆规范有序运行。与用户签订长期运输合同,保证企业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三有益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职工安全,降低事故处理成本,提高社会声誉。
认识到这三个有益于,企业和司机一要从国家总体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标准,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本车次做起,依法经营,依法行车。二要树立为行业负责,为自己负责的精神,加强横向监督,互相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三要跳出固有经营及思维模式,从加强运输组织和衔接方面挖掘提高效益的潜力。
良好的治超社会舆论氛围已经建立,道路运输条件及道路网络越来越完善,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已经成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和经营的主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已经成为全国交通人的共识和行动,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建立行业形象,自觉保护人们的生命,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我们的道路运输市场前景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编辑/张立平)
公路治超的整体行动,效果是否理想,关键在于全社会公众,特别是汽车司机对于公路治超利弊的认同和政府治超所采取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市场管理的配套措施。
从国家宏观上讲,公路治超有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的效果是运输安全;二是有利于国家道路建设投资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延长公路使用时间,降低成本,提高利用率;三是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所以,公路治超的决策总体上是正确的。为达到治超的目标和目的,有关政府部门首先应当从经济利益上为汽车司机这些弱势群体考虑,减少相关费用,使得汽车司机通过艰苦劳动能够获得适当的经济收入。其次,要制定科学的判定超载超限的标准和处罚规定,按照统一尺度严格进行市场整顿,使得所有汽车运输企业处于同一水平,保证竞争的公平。
从企业经营上的角度讲,治超至少有三个有益于:一有益于企业获得长远经济效益。固定的载重标准使企业有了准确的运输能力,便于企业根据运输需求制定长远运力发展规划和日常业务计划;二有益于运输车辆规范有序运行。与用户签订长期运输合同,保证企业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三有益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职工安全,降低事故处理成本,提高社会声誉。
认识到这三个有益于,企业和司机一要从国家总体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标准,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本车次做起,依法经营,依法行车。二要树立为行业负责,为自己负责的精神,加强横向监督,互相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三要跳出固有经营及思维模式,从加强运输组织和衔接方面挖掘提高效益的潜力。
良好的治超社会舆论氛围已经建立,道路运输条件及道路网络越来越完善,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已经成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和经营的主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已经成为全国交通人的共识和行动,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建立行业形象,自觉保护人们的生命,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我们的道路运输市场前景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编辑/张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