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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民族自决权,一直都是学者们研究的理论重点。笔者对列宁有关民族自决权论述的粗略统计,发现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对民族自决权的论述的有40余篇,而十月革命后只有十余篇。并且十月革命前有约七篇文章对民族自决权问题进行专题论述,16篇部分论述,涉及了民族自决权问题的文章大约有20余篇。但是十月革命后没有一篇文章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论述,只有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三四年,在其文章中部分论述了这与问题,1921年之后几乎见不到列宁谈论民族自决权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苏维埃建立初期,总有人打着列宁民族自决权的旗号,歪曲这一思想;甚至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更有一些人以列宁民族自决权为旗号,行分裂苏联之实。这不仅有害于苏联的民族建设,而且对苏联的解体也起着重要作用。
还有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列宁很少论述这一思想,再者没有对这一思想进行专题论述,是不是说列宁的这一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舍弃这一思想,是不是说列宁对这一思想的论述完全是为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党的革命斗争服务的。经过笔者对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以及以后苏联民族国家建设研究发现民族自决权一直是列宁及布尔什维克处理民族问题的关键,直致后来某些苏联领导人曲解这一思想,并错误实践,最终各加盟共和国分崩离析,一锤定音苏联解体。
虽说学界对于列宁民族自决权思想研究的成果较多,也很深入,但是大多是对列宁民族自决权内涵的理解,但是真正探讨民族自决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应用的文章较少,检索只发现梁守德的《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自决权原则》和梁建东《试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自决权》两篇文章对其论述。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列宁民族自决权研究不仅对于正确理解列宁民族自决权这一思想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苏联民族国家建设,把握民族自决权的应用,反对民族分裂分子打着列宁民族自决权的旗号对民族国家进行分裂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月革命前的民族自决权
1.列宁民族自决权的理论来源。民族自决既是一种理论也是一种政治运动,作为一种理论它来源于17、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关“天赋人权”和“民族国家”的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它是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为了建立独立、统一和民主的民族国家的需要而反对封建皇权专制的产物。因此,民主自决权也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开展资产阶级革命有力的思想武器。即便如此,无论是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未对民族自决进行系统阐述,直到1902年,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草案》中初次对民族自决权进行论述。
2.列宁关于民族自决权的定义阐述。1913年4月,列宁第一次给民族自决权这一思想下了定义:“俄国社会民主党完全承认每个民族有要求‘自决’的权利,以决定自己的命运,甚至可以从俄国分离出去。”
1913年6月,列宁又在《民族问题提纲》中给民族自决权下了更为明确的定义:民族自决,也就是从政治自决,即分离和成立独立民族国家的权利。
而后,列宁又多次对民族自决权的内涵进行展述:“对于民族自决权,它就是民族享有分离和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的权利”;“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指的政治自决,即分离权,成立独立民族国家的权利”;“民族自决,正是民族脱离异族集合体,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等等。但从这些字面含义论述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此时列宁民族自决权的中心意思是民族分离权。但是我们却忽略列宁提出民族自决权的历史与现实条件,此时正处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前夜,即帝国主义即将瓦解的时代。这个时期的民族自决权理论是基于“全世界民族运动的经验”,是从“历史的和经济的观点来看的”。“帝国主义殖民地”与“民族”问题是当时主要矛盾之一。再者俄国国内特殊的民族形势,俄国有着典型的大俄罗斯主义情节,沙俄被称为“民族的监狱”基于上述特殊历史与现实条件我们可以得出当时的民族自决权的提出是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服务的。它是被压迫民族反抗压迫民族的一种策略考量。
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自决权
1.内涵嬗变背景分析。十月革命胜利后,尤其社会主义苏联的建立,民族压迫已经消灭,民族平等在法律上已经实现。民族自决权已不再是革命与战争年代的强调分离,而是服务与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这是的民族自决权更加强调为社会主义服务。由此,我们可见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族自决思想经历一种善变过程。
2.列宁民族自决权的逻辑分析。通过对列宁民族自决权思想的梳理,我们认为列宁民族自决权这一思想的阐述逻辑在于:各民族无论大小、肤色、发展程度是平等的,而现实中存在压迫、奴役;我们要自由、要独立、建立民族国家,所以我们要求分离,但是我们并不是一味只求分离,我们的分离是为联合:自由的联合、平等的联合。因为大国比小国的优势更为明显,更能发展我们的权益。因此在十月革命后,尤其社会主义苏联建立后,在历史、现实条件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列宁这一思想是有变化的,但并没舍弃,而是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祥云.兴衰之路:民族问题视域下的苏联民族国家建设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列宁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
[3]李忠杰.列宁主义论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
作者简介:李博,男,1991年6月,汉族,山东菏泽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生。
还有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列宁很少论述这一思想,再者没有对这一思想进行专题论述,是不是说列宁的这一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舍弃这一思想,是不是说列宁对这一思想的论述完全是为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党的革命斗争服务的。经过笔者对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以及以后苏联民族国家建设研究发现民族自决权一直是列宁及布尔什维克处理民族问题的关键,直致后来某些苏联领导人曲解这一思想,并错误实践,最终各加盟共和国分崩离析,一锤定音苏联解体。
虽说学界对于列宁民族自决权思想研究的成果较多,也很深入,但是大多是对列宁民族自决权内涵的理解,但是真正探讨民族自决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应用的文章较少,检索只发现梁守德的《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自决权原则》和梁建东《试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自决权》两篇文章对其论述。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列宁民族自决权研究不仅对于正确理解列宁民族自决权这一思想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苏联民族国家建设,把握民族自决权的应用,反对民族分裂分子打着列宁民族自决权的旗号对民族国家进行分裂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月革命前的民族自决权
1.列宁民族自决权的理论来源。民族自决既是一种理论也是一种政治运动,作为一种理论它来源于17、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关“天赋人权”和“民族国家”的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它是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为了建立独立、统一和民主的民族国家的需要而反对封建皇权专制的产物。因此,民主自决权也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开展资产阶级革命有力的思想武器。即便如此,无论是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未对民族自决进行系统阐述,直到1902年,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草案》中初次对民族自决权进行论述。
2.列宁关于民族自决权的定义阐述。1913年4月,列宁第一次给民族自决权这一思想下了定义:“俄国社会民主党完全承认每个民族有要求‘自决’的权利,以决定自己的命运,甚至可以从俄国分离出去。”
1913年6月,列宁又在《民族问题提纲》中给民族自决权下了更为明确的定义:民族自决,也就是从政治自决,即分离和成立独立民族国家的权利。
而后,列宁又多次对民族自决权的内涵进行展述:“对于民族自决权,它就是民族享有分离和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的权利”;“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指的政治自决,即分离权,成立独立民族国家的权利”;“民族自决,正是民族脱离异族集合体,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等等。但从这些字面含义论述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此时列宁民族自决权的中心意思是民族分离权。但是我们却忽略列宁提出民族自决权的历史与现实条件,此时正处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前夜,即帝国主义即将瓦解的时代。这个时期的民族自决权理论是基于“全世界民族运动的经验”,是从“历史的和经济的观点来看的”。“帝国主义殖民地”与“民族”问题是当时主要矛盾之一。再者俄国国内特殊的民族形势,俄国有着典型的大俄罗斯主义情节,沙俄被称为“民族的监狱”基于上述特殊历史与现实条件我们可以得出当时的民族自决权的提出是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服务的。它是被压迫民族反抗压迫民族的一种策略考量。
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自决权
1.内涵嬗变背景分析。十月革命胜利后,尤其社会主义苏联的建立,民族压迫已经消灭,民族平等在法律上已经实现。民族自决权已不再是革命与战争年代的强调分离,而是服务与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这是的民族自决权更加强调为社会主义服务。由此,我们可见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族自决思想经历一种善变过程。
2.列宁民族自决权的逻辑分析。通过对列宁民族自决权思想的梳理,我们认为列宁民族自决权这一思想的阐述逻辑在于:各民族无论大小、肤色、发展程度是平等的,而现实中存在压迫、奴役;我们要自由、要独立、建立民族国家,所以我们要求分离,但是我们并不是一味只求分离,我们的分离是为联合:自由的联合、平等的联合。因为大国比小国的优势更为明显,更能发展我们的权益。因此在十月革命后,尤其社会主义苏联建立后,在历史、现实条件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列宁这一思想是有变化的,但并没舍弃,而是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祥云.兴衰之路:民族问题视域下的苏联民族国家建设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列宁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
[3]李忠杰.列宁主义论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
作者简介:李博,男,1991年6月,汉族,山东菏泽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