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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为规范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市场,扶优扶强,支持技术、应用创新,扩大优秀产品的知名度,进而创名牌产品,引导消费,鼓励择优订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将继续开展向各级各类学校、采购招标单位以及其他用户推荐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活动。现将2011年度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按时交纳会费;
2.申报产品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报送标准文本复印件),已有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应优先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申报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检测合格(报送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4.申报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送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产品必须获得在国内注册的注册商标(报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申报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管理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证书(报送相关证书复印件);
7.申报产品必须在上两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连续参展并编入《参展产品目录》;
8.申报企业应按时参加行业统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9.申报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度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申报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11.申报产品三年内参加各类质量检验无不合格记录;
12.申报产品中关于同类产品的评审,将视其在国内外市场中相对的竞争优势作为有较大市场占有率的评审依据;
13.申报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14.申報产品的主体与申报材料中的主体不一致,将不受理评审;
15.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产品范围及数量
1.鉴于评审条件尚不具备,教学软件、生物切片、学具产品、实验材料及配件等暂不列入推荐范围;
2.推荐产品管理办法中规定一个企业限申报10个规格的产品,对已连续三年获被推荐产品的将不受此限。
三、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地区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审查、核实、汇总后,连同应报送的全部资料于10月底之前报送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四、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秘书处核实汇总(此时可上网公布)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专家组,再对产品进行逐个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教育技术装备网站www.ceiea.com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将于2011年初发布推荐产品公告。
五、推荐产品每年评审一次,仅当年有效。
六、建立推荐产品、企业信用登记制度。
七、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未成立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地区,请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给予支持,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八、凡2010年度的推荐产品,其生产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请于年底前递交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九、推荐产品活动不收费。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注:1.每张申报表填写一种型号的一个产品。2.此表可复印。
为规范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市场,扶优扶强,支持技术、应用创新,扩大优秀产品的知名度,进而创名牌产品,引导消费,鼓励择优订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将继续开展向各级各类学校、采购招标单位以及其他用户推荐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活动。现将2011年度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按时交纳会费;
2.申报产品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报送标准文本复印件),已有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应优先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申报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检测合格(报送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4.申报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送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产品必须获得在国内注册的注册商标(报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申报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管理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证书(报送相关证书复印件);
7.申报产品必须在上两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连续参展并编入《参展产品目录》;
8.申报企业应按时参加行业统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9.申报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度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申报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11.申报产品三年内参加各类质量检验无不合格记录;
12.申报产品中关于同类产品的评审,将视其在国内外市场中相对的竞争优势作为有较大市场占有率的评审依据;
13.申报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14.申報产品的主体与申报材料中的主体不一致,将不受理评审;
15.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产品范围及数量
1.鉴于评审条件尚不具备,教学软件、生物切片、学具产品、实验材料及配件等暂不列入推荐范围;
2.推荐产品管理办法中规定一个企业限申报10个规格的产品,对已连续三年获被推荐产品的将不受此限。
三、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地区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审查、核实、汇总后,连同应报送的全部资料于10月底之前报送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四、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秘书处核实汇总(此时可上网公布)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专家组,再对产品进行逐个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教育技术装备网站www.ceiea.com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将于2011年初发布推荐产品公告。
五、推荐产品每年评审一次,仅当年有效。
六、建立推荐产品、企业信用登记制度。
七、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未成立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地区,请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给予支持,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八、凡2010年度的推荐产品,其生产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请于年底前递交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九、推荐产品活动不收费。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注:1.每张申报表填写一种型号的一个产品。2.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