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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中什么样的胖瘦是异常现象呢?
婴幼儿异常肥胖
凡与同年龄、同性别儿童的体重平均值比较,不超过20~25%的孩子,应视为正常;超过此幅度,则是异常肥胖。异常肥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食物性肥胖多因小儿食物过多,特别是糖类、脂肪食物过多,而活动过少所致,或有家族史。这种异常肥胖,有时伴有动作笨拙、气促、易疲倦等情况出现,男性阴茎短小;有的因体态特殊,受到别人讥笑而在心理上精神上发生异常,如不合群、孤独感等,但智力正常,身长和同年龄、同性别儿童的平均值大致相同,不伴有病理性症状。一般可通过调节饮食(包括禁零食和定餐定量),增加体力活动和身心锻炼,即能恢复常态。
二、病理性肥胖多由于控制调节生长发育、代谢方面的脏器有了毛病。主要表现三个方面:
1,中枢神经性疾病:常见于肥胖性生殖无能症和脑炎后遗症。前者伴有身材矮小,颅内压增高,并发尿崩症;体态特殊,脂肪分布以乳房、下腹部及外生殖器附近为显著,内外性生殖器官均不发育,男性幼儿睾丸比同年龄的细小,且常不下降;皮肤干燥、好脱屑,经常头痛、呕吐,视力障碍等。后者有脑炎病史及其他后遗症。
2,皮质醇增多症:主要表现颊、颏(即两腮和下巴)肥胖而呈“满月脸”,并有早发性痤疮,另外,躯干上部也呈过度肥胖,尤以颈后与背部连接处特别显著,呈“水牛背”形状。肥胖处的皮肤有紫色斑纹,毛发(包括器毛)增多。但其体重并不一定比正常儿重。这种异常肥胖儿常伴有肌无力、发音粗,初期智力多正常,以后神情逐渐淡漠、呆滞,性格与年龄不相称,显得格外幼稚,骨质、血液和小便里的内含物均发生改变,应及早到医院查治。
3,遗传性肥胖发育障碍综合症,特点是肥胖,常伴有多指、趾或并指,或有其他畸形,皮肤细嫩,头发稀少,身材矮胖,智力迟钝。
婴幼儿的异常消瘦
消瘦,在婴幼儿阶段,不能单纯从体重增减幅度来理解。因为婴幼儿时期体重有其特定阶段的生理改变。出生后2~8日可出现生理性体重下降3~9%,最多不超过10%,恢复时间约为7~10天。此后,月平均增长600~800克,7~12个月龄平均增长400~450克。因此,周岁时应为出生时体重的三倍或稍多,二周岁应为出生时的四倍。二周岁后增加更慢,年平均约二公斤,可用简单公式推算,即。(年龄x2) 8(公斤)。
超越上述幅度的体重下降,可视为“消瘦”。消瘦是否属于病态?除个别体质性的代谢特殊,略低于上述幅度,而又不伴有其他征象的,不一定就是病态。但一般来讲,如体重减轻到同年龄,性别的平均值10%以下,就应该引起重视,可认为是异常消瘦。异常消瘦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一,营养性消瘦多因婴儿期喂养不规则或食物的质或量不当。如不及时纠正,到幼儿期则进一步恶化。如体重比同年龄、性别的平均值低15%,属轻度营养不良,低于40%为重度营养不良,表现为皮肤松弛,干燥、苍白,多皱纹,皮下脂肪少或完全消失,肌肉婪缩,行走年龄推迟,易出汗,睡眠不好、烦躁不安或寡欢玲漠,食欲不振,时有慢性呕吐、水泻,贫血,甚至颈和躯干部出现小出血点或大片紫癜。
二、慢性病性消瘦常见的有结核病、慢性消化不良、慢性肠炎、肝硬化、呼吸道病灶、泌尿道感染和寄生虫病、疟疾反复发作等。
三、器质性消瘦如兔唇、腭裂,食管狭窄、贲门弛缓、肥大性幽门狭窄或大脑发育障碍等,均可导致消瘦。
四、还有一种罕见的女性幼儿,开始是面部的脂肪逐渐消失,对称性眼窝、两颊明显凹陷,后波及颈、胸、上臂皮下脂肪相继减少,但肌肉发育正常,而下肢反较肥胖。一句话,就是脂肪在全身分布特殊,无其他病态。这种异常消瘦叫做进行性脂肪营养障碍,无特殊治疗,亦不需治疗。总之,发现婴幼儿异常胖瘦,而又不明原因者,应到医院作体格检查,找出胖瘦原因,予以针对性治疗,以免延误儿童的发育。
婴幼儿异常肥胖
凡与同年龄、同性别儿童的体重平均值比较,不超过20~25%的孩子,应视为正常;超过此幅度,则是异常肥胖。异常肥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食物性肥胖多因小儿食物过多,特别是糖类、脂肪食物过多,而活动过少所致,或有家族史。这种异常肥胖,有时伴有动作笨拙、气促、易疲倦等情况出现,男性阴茎短小;有的因体态特殊,受到别人讥笑而在心理上精神上发生异常,如不合群、孤独感等,但智力正常,身长和同年龄、同性别儿童的平均值大致相同,不伴有病理性症状。一般可通过调节饮食(包括禁零食和定餐定量),增加体力活动和身心锻炼,即能恢复常态。
二、病理性肥胖多由于控制调节生长发育、代谢方面的脏器有了毛病。主要表现三个方面:
1,中枢神经性疾病:常见于肥胖性生殖无能症和脑炎后遗症。前者伴有身材矮小,颅内压增高,并发尿崩症;体态特殊,脂肪分布以乳房、下腹部及外生殖器附近为显著,内外性生殖器官均不发育,男性幼儿睾丸比同年龄的细小,且常不下降;皮肤干燥、好脱屑,经常头痛、呕吐,视力障碍等。后者有脑炎病史及其他后遗症。
2,皮质醇增多症:主要表现颊、颏(即两腮和下巴)肥胖而呈“满月脸”,并有早发性痤疮,另外,躯干上部也呈过度肥胖,尤以颈后与背部连接处特别显著,呈“水牛背”形状。肥胖处的皮肤有紫色斑纹,毛发(包括器毛)增多。但其体重并不一定比正常儿重。这种异常肥胖儿常伴有肌无力、发音粗,初期智力多正常,以后神情逐渐淡漠、呆滞,性格与年龄不相称,显得格外幼稚,骨质、血液和小便里的内含物均发生改变,应及早到医院查治。
3,遗传性肥胖发育障碍综合症,特点是肥胖,常伴有多指、趾或并指,或有其他畸形,皮肤细嫩,头发稀少,身材矮胖,智力迟钝。
婴幼儿的异常消瘦
消瘦,在婴幼儿阶段,不能单纯从体重增减幅度来理解。因为婴幼儿时期体重有其特定阶段的生理改变。出生后2~8日可出现生理性体重下降3~9%,最多不超过10%,恢复时间约为7~10天。此后,月平均增长600~800克,7~12个月龄平均增长400~450克。因此,周岁时应为出生时体重的三倍或稍多,二周岁应为出生时的四倍。二周岁后增加更慢,年平均约二公斤,可用简单公式推算,即。(年龄x2) 8(公斤)。
超越上述幅度的体重下降,可视为“消瘦”。消瘦是否属于病态?除个别体质性的代谢特殊,略低于上述幅度,而又不伴有其他征象的,不一定就是病态。但一般来讲,如体重减轻到同年龄,性别的平均值10%以下,就应该引起重视,可认为是异常消瘦。异常消瘦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一,营养性消瘦多因婴儿期喂养不规则或食物的质或量不当。如不及时纠正,到幼儿期则进一步恶化。如体重比同年龄、性别的平均值低15%,属轻度营养不良,低于40%为重度营养不良,表现为皮肤松弛,干燥、苍白,多皱纹,皮下脂肪少或完全消失,肌肉婪缩,行走年龄推迟,易出汗,睡眠不好、烦躁不安或寡欢玲漠,食欲不振,时有慢性呕吐、水泻,贫血,甚至颈和躯干部出现小出血点或大片紫癜。
二、慢性病性消瘦常见的有结核病、慢性消化不良、慢性肠炎、肝硬化、呼吸道病灶、泌尿道感染和寄生虫病、疟疾反复发作等。
三、器质性消瘦如兔唇、腭裂,食管狭窄、贲门弛缓、肥大性幽门狭窄或大脑发育障碍等,均可导致消瘦。
四、还有一种罕见的女性幼儿,开始是面部的脂肪逐渐消失,对称性眼窝、两颊明显凹陷,后波及颈、胸、上臂皮下脂肪相继减少,但肌肉发育正常,而下肢反较肥胖。一句话,就是脂肪在全身分布特殊,无其他病态。这种异常消瘦叫做进行性脂肪营养障碍,无特殊治疗,亦不需治疗。总之,发现婴幼儿异常胖瘦,而又不明原因者,应到医院作体格检查,找出胖瘦原因,予以针对性治疗,以免延误儿童的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