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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观察心理护理对剖宫产手术病人情绪的影响。方法:选择同期剖宫产手术病人90例,按随机化数字表将患者分三组:Ⅰ组(对照组 n=30)作常规护理;Ⅱ组(实验组n=30)心理护理;Ⅲ组(镇静组n=30)注射镇静药。采用SAS(焦虑自评量表)和SDS(抑郁自评量表)评价病人手术前后的情绪状态的变化情况;术后病人满意度调查。结果:采用围术期心理护理和术中注射镇静药的方法均能明显降低产妇术后焦虑和抑郁的发生,但心理护理更能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结论:对剖宫产手术患者采取心理护理措施能显著降低产妇术后焦虑和抑郁的发生,且能显著提高患者满意度。
关键词:剖宫产;心理护理;情绪状态;心理创伤
剖宫产手术因避免对新生儿不利影响,目前国内外都首选椎管内麻醉[1],椎管内麻醉病人在手术过程中处于清醒状态,致使病人情绪波动大,给手术及术后恢复造成不利影响。我们通过在术前访视和手术过程中进行针对性心理护理,稳定病人情绪,减少减轻病人的心理损害。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同期剖宫产手术90例,年龄19岁~37岁,平均25.6岁,孕37~41周,无精神障碍或精神病家族史。剖宫产指征:头盆不称22例,瘢痕子宫19例,胎儿宫内窘迫8例,巨大儿6例,子痫前期11例,前置胎盘9例,双胎妊娠3例,妊娠胆瘀9例,妊娠合并子宫肌瘤6例。按随机化数字表,依入院先后顺序将患者分三组:Ⅰ组(对照组 n=30)作常规护理;Ⅱ组(实验组n=30)心理护理;Ⅲ组(镇静组n=30),术中与麻醉医师合作,在胎儿娩后静脉注射丙泊酚静脉麻醉药。麻醉方法均采用硬膜外阻滞麻醉,麻醉后常规鼻饲吸氧3 L/min。
1.2 心理评估方法分别于手术前一天行术前访视时和术后2-3天到病房,在病人意识完全清醒状态下按照SAS(焦虑自评量表)和SDS(抑郁自评量表)内容评估病人术前和术后的情绪状态[2]。
1.3 心理护理方法术前访视时针对产妇产生焦虑和抑郁的原因作相应的解释,并将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及配合方法祥细告之病人;术中病人清醒状态时随时与病人进行交谈,依据病人不同情况表现,做相应的心理疏导,尽量消除或减轻病人的紧张情绪。
1.4 评价方法 采用双盲法,由不知道病人分组情况的护士,按照SAS和SDS标准进行评价。心理状态评价标准:SAS评分≥41分为有焦虑;SDS指数>0.51为有抑郁;满意度分别为:很满意、满意、一般、差。
1.5 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χ±s)表示,两组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ⅹ2检验,P <0.05为有显着性差异。
2 结果
2.1 SAS评分显示80%病人术前存在焦虑、紧张甚至恐惧情绪,但是三组的发生率无差异(P>0.05);术后多数病人的焦虑、紧张情绪得到缓解,但是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和镇静组发生率下降更显著(P<0.05),见表1、表2。
2.2 SDS指数显示剖宫产病人术前可产生抑郁症,但是三组的发生率无差异(P>0.05);术后抑郁症的发生率下降,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和镇静组发生率下降更明显(P<0.05)。
2.3 术后病人满意度调查显示实验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及镇静组,见表3。
表1 三组手术前后患有焦虑及抑郁症状的比较(χ2)
组别
n
手术前
手术后
SAS≥41分
SDS≥0.51
SAS≥41分
SDS≥0.51
(例/%)
(例/%)
(例/%)
(例/%)
对照组
30
23/76.7
8/26.7
11/36.7
7/23.3
观察组
30
26/86.7①
9/30.0①
6/20.0②
1/3.33②
镇静药组
30
25/83.3①
6/20.0①
5/16.7②
2/6.67②
①与对照组相比 P>0.05 ② 与对照组相比 P<0.05
表2 三组产妇心理护理前后情绪评估价比校(χ±s)
组 别
n
手术前
手术后
SAS
SDS
SAS
SDS
对照组
30
43.7±8.9
0.39±0.07
41.7±3.9
0.37±0.09
观察组
30
46.1±9.3①
0.36±0.04①
35.2±9.3②
0.32±0.11②
镇静药组
30
41.4±6.7①
0.37±0.09①
33.8±6.7②
0.31±0.08②
①与对照组相比 P>0.05 ② 与对照组相比 P<0.05
表3 三组术后病人满意度比较(χ2)
组 别
n
病人满意度
满意
满意率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差
(例)
(%)
对照组
30
1
11
17
2
12
40.1
观察组
30
9
14
6
1
23①
76.7
镇静药组
30
3
12
13
1
15②
50.1
①与对照组相比 P<0.05 ② 与对照组相比 P>0.05
3 讨论
大部分的剖宫产手术患者在术前都会出现明显的焦虑和抑郁,如果患者在围术期没有得到有效的心理护理干预,这种焦虑和抑郁将有可能一直延续至产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通过将心理护理用于剖宫产手术整个过程,可以有效降低产妇术后焦虑和抑郁的发生,且在提高患者的满意度上效果明显。
参考文献:
[1]刘俊杰,赵俊.现代麻醉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362-363.
[2]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等.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M].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194—195,235—236,109—115,101—105.
关键词:剖宫产;心理护理;情绪状态;心理创伤
剖宫产手术因避免对新生儿不利影响,目前国内外都首选椎管内麻醉[1],椎管内麻醉病人在手术过程中处于清醒状态,致使病人情绪波动大,给手术及术后恢复造成不利影响。我们通过在术前访视和手术过程中进行针对性心理护理,稳定病人情绪,减少减轻病人的心理损害。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同期剖宫产手术90例,年龄19岁~37岁,平均25.6岁,孕37~41周,无精神障碍或精神病家族史。剖宫产指征:头盆不称22例,瘢痕子宫19例,胎儿宫内窘迫8例,巨大儿6例,子痫前期11例,前置胎盘9例,双胎妊娠3例,妊娠胆瘀9例,妊娠合并子宫肌瘤6例。按随机化数字表,依入院先后顺序将患者分三组:Ⅰ组(对照组 n=30)作常规护理;Ⅱ组(实验组n=30)心理护理;Ⅲ组(镇静组n=30),术中与麻醉医师合作,在胎儿娩后静脉注射丙泊酚静脉麻醉药。麻醉方法均采用硬膜外阻滞麻醉,麻醉后常规鼻饲吸氧3 L/min。
1.2 心理评估方法分别于手术前一天行术前访视时和术后2-3天到病房,在病人意识完全清醒状态下按照SAS(焦虑自评量表)和SDS(抑郁自评量表)内容评估病人术前和术后的情绪状态[2]。
1.3 心理护理方法术前访视时针对产妇产生焦虑和抑郁的原因作相应的解释,并将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及配合方法祥细告之病人;术中病人清醒状态时随时与病人进行交谈,依据病人不同情况表现,做相应的心理疏导,尽量消除或减轻病人的紧张情绪。
1.4 评价方法 采用双盲法,由不知道病人分组情况的护士,按照SAS和SDS标准进行评价。心理状态评价标准:SAS评分≥41分为有焦虑;SDS指数>0.51为有抑郁;满意度分别为:很满意、满意、一般、差。
1.5 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χ±s)表示,两组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ⅹ2检验,P <0.05为有显着性差异。
2 结果
2.1 SAS评分显示80%病人术前存在焦虑、紧张甚至恐惧情绪,但是三组的发生率无差异(P>0.05);术后多数病人的焦虑、紧张情绪得到缓解,但是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和镇静组发生率下降更显著(P<0.05),见表1、表2。
2.2 SDS指数显示剖宫产病人术前可产生抑郁症,但是三组的发生率无差异(P>0.05);术后抑郁症的发生率下降,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和镇静组发生率下降更明显(P<0.05)。
2.3 术后病人满意度调查显示实验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及镇静组,见表3。
表1 三组手术前后患有焦虑及抑郁症状的比较(χ2)
组别
n
手术前
手术后
SAS≥41分
SDS≥0.51
SAS≥41分
SDS≥0.51
(例/%)
(例/%)
(例/%)
(例/%)
对照组
30
23/76.7
8/26.7
11/36.7
7/23.3
观察组
30
26/86.7①
9/30.0①
6/20.0②
1/3.33②
镇静药组
30
25/83.3①
6/20.0①
5/16.7②
2/6.67②
①与对照组相比 P>0.05 ② 与对照组相比 P<0.05
表2 三组产妇心理护理前后情绪评估价比校(χ±s)
组 别
n
手术前
手术后
SAS
SDS
SAS
SDS
对照组
30
43.7±8.9
0.39±0.07
41.7±3.9
0.37±0.09
观察组
30
46.1±9.3①
0.36±0.04①
35.2±9.3②
0.32±0.11②
镇静药组
30
41.4±6.7①
0.37±0.09①
33.8±6.7②
0.31±0.08②
①与对照组相比 P>0.05 ② 与对照组相比 P<0.05
表3 三组术后病人满意度比较(χ2)
组 别
n
病人满意度
满意
满意率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差
(例)
(%)
对照组
30
1
11
17
2
12
40.1
观察组
30
9
14
6
1
23①
76.7
镇静药组
30
3
12
13
1
15②
50.1
①与对照组相比 P<0.05 ② 与对照组相比 P>0.05
3 讨论
大部分的剖宫产手术患者在术前都会出现明显的焦虑和抑郁,如果患者在围术期没有得到有效的心理护理干预,这种焦虑和抑郁将有可能一直延续至产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通过将心理护理用于剖宫产手术整个过程,可以有效降低产妇术后焦虑和抑郁的发生,且在提高患者的满意度上效果明显。
参考文献:
[1]刘俊杰,赵俊.现代麻醉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362-363.
[2]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等.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M].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194—195,235—236,109—115,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