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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文献资料法、调研法、网上查阅等科学方法对陕西省高职院校近7年的体育比赛组织及分组进行了分析。希望能有利于陕西省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的组织安排,使各项体育竞赛更加激烈,使体育赛事真正成为三秦学子们交流竞技的舞台。
关键词:陕西;高职院校;体育赛事;初探
一、研究目的
陕西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点大省,现有各种全日制高校72 所,其中高职院校39所,在校人数 30余万,每年为社会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十多万。高校体育赛事是各高校宣传展示学校体育水平,增进兄弟院校之间的友谊,促进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已越来越受到各高校及社会的关注。2004年,陕西省“思源杯”第24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幕式采用电视台现场直播,更是创陕西高校体育赛事先例。但笔者经过查阅近年来的参赛规程发现:同样的赛事,每年在很多地方却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参赛资格、竞赛分组等,每年都会有所不同。特别是竞赛分组,每年都会有所不同。田径比赛中竞赛分组尤为明显,近年来进行过多次改变,而每次所变化的分组都会造成一系列不平等状况。如何安排高职院校各项体育赛事,既增加比赛数量,又体现比赛的公平公正原则呢?笔者参考一些相关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的组织安排,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希望能有利于陕西省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的组织安排,使各项体育竞赛更加激烈,使陕西省高职院校的体育赛事真正成为三秦学子们交流竞技的舞台,为陕西高职院校的体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 研究对象
本文以2001~2007年各高职院校参加陕西省大学生体育比赛,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网球、健美操等项目参赛情况为研究对象。
2. 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访谈组织赛事的相关负责人、文献资料法、调查法及网上查阅等科学方法进行研究。
三、结果与分析
1. 目前陕西省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现状
(1)参赛情况查阅统计结果。通过对2001~2007年大学生参加各项比赛的竞赛规程查阅统计,可以看出:陕西现有高职院校中,全部参加高校体育赛事的学校仅有4%,参加5项的院校有20所,占1/4;几乎近一半的高职院校只参加几项,这些院校觉得参加比赛就得有把握拿名次,不能拿名次的项目从不参加。而不参加任何体育比赛的学校为15%,他们由于对此类比赛的认识不足,或因各方面原因而不参与。
(2)参加省大学生各类比赛各高职院校情况。在所有参赛高职院校中,又以学校的综合实力、学校层次来决定参加参赛项目多少统计。可以看出:重点、一类、二类院校参加的比例均为100%,三类本科院校为45%,高职高专比例为45%。由此得知:学校学历层次越高、综合实力越强的院校,对体育的重视程度也就越高,所参加的比赛项目也就越多。而学校层次规模小、综合实力弱的学校所参加的各类比赛相对较少。三本院校由于成立时间短,不作重点参考对象。
(3)现有赛事的分组。笔者查阅了近7年来多数比赛秩序册,发现陕西省高校赛事的分组有以下几种:第一种,以学校人数的多少分组,如2001年的第二十届“杜克普”杯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第二种,以学校的性质分组,如2004年的“思源杯”省高校田径运动会,分为“A类本科院校、B类高职高专、C类民办院校及乙组体育专业特招生”;第三种,混合分组。
2. 结果分析
(1)个别高校领导对体育竞赛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体育竞赛仅仅就是体育比赛。并没有认识到体育比赛是体现院校综合实力,对院校有隐形的宣传优势。
(2)竞赛分组对许多高校而言,显得不够公平。无论是按人数或是学院性质分组,都带有对小学校或民办高校的歧视,且我国明确规定民办高校的学生及教师同公办院校的学生及老师有同等地位。再如民办高校也有本科,而公办高校也有高职学生,如果按学校类别分组又如何区分。本科和专科只是录取分数不同而已,本科也有重点、一本、二本、三本之分,这又如何细分。
(3)赛事组织过密。现有的省高校体育赛事组织过密,平均一学年中,每一个月就有1~2项比赛。对于部分规模小的院校而言,除去日常的体育教学,很难再有精力来组织参加此类比赛。
(4)比赛成本过高。高校的比赛没有与国际接轨而采用商业运作,只是利用有限的政府拨款和高额的参赛费;对于路途远的院校,除去必要的参赛费之外,还有车费、住宿费及队员生活费用,显得比赛成本过高。另外,比赛没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学生所取得的只有证书等非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全由所在学校支付,对于一些财力小的院校显得比赛成本过高。
(5)难以取得名次。部分小的院校由于生源所限,自身实力弱,而无法在激烈的比赛中取得好的名次,从而无法给学校交代。因不愿受学院领导批评,故也不参加比赛。
四、建议与结论
(1)加强政府的干预作用,对部分不重视或从不参加比赛的院校进行通报批评或在学院考核评估中增加这一项。
(2)合理安排分组,体现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合理的分组基础上稳定下来,使各院校在备战时,对自己所要参加的项目,有明确目标。
(3)部分比赛可2年一次,如田径运动会,使各院校准备充足。其认真程度加强,重视程度提高,比赛的参与热情也会有所改善。
(4)增加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的运作方式。可采用商业赞助等方式,增强市场推广力度,吸引大量商家加入到高校体育赛事中来,使高校体育竞赛改变当前的穷困状态。
(5)对于部分争夺激烈的项目,可以增加录取名次。如个别项目,可录取前16名进行适应奖励,鼓励各学院积极参与,使部分院校感受到参与的乐趣,调动各院校参与的积极性。
我国高校的体育竞赛不仅仅是选拔优秀的体育人才,更多的是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既是学生活动与成才的舞台,也是各个不同学院文化交流的契机。通过多参与交流,才可以使陕西的高等教育永远立于中国前列。
参考文献:
[1]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田径运动教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2]教育部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1世纪学校体育工作丛书[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1.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陕西;高职院校;体育赛事;初探
一、研究目的
陕西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点大省,现有各种全日制高校72 所,其中高职院校39所,在校人数 30余万,每年为社会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十多万。高校体育赛事是各高校宣传展示学校体育水平,增进兄弟院校之间的友谊,促进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已越来越受到各高校及社会的关注。2004年,陕西省“思源杯”第24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幕式采用电视台现场直播,更是创陕西高校体育赛事先例。但笔者经过查阅近年来的参赛规程发现:同样的赛事,每年在很多地方却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参赛资格、竞赛分组等,每年都会有所不同。特别是竞赛分组,每年都会有所不同。田径比赛中竞赛分组尤为明显,近年来进行过多次改变,而每次所变化的分组都会造成一系列不平等状况。如何安排高职院校各项体育赛事,既增加比赛数量,又体现比赛的公平公正原则呢?笔者参考一些相关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的组织安排,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希望能有利于陕西省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的组织安排,使各项体育竞赛更加激烈,使陕西省高职院校的体育赛事真正成为三秦学子们交流竞技的舞台,为陕西高职院校的体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 研究对象
本文以2001~2007年各高职院校参加陕西省大学生体育比赛,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网球、健美操等项目参赛情况为研究对象。
2. 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访谈组织赛事的相关负责人、文献资料法、调查法及网上查阅等科学方法进行研究。
三、结果与分析
1. 目前陕西省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现状
(1)参赛情况查阅统计结果。通过对2001~2007年大学生参加各项比赛的竞赛规程查阅统计,可以看出:陕西现有高职院校中,全部参加高校体育赛事的学校仅有4%,参加5项的院校有20所,占1/4;几乎近一半的高职院校只参加几项,这些院校觉得参加比赛就得有把握拿名次,不能拿名次的项目从不参加。而不参加任何体育比赛的学校为15%,他们由于对此类比赛的认识不足,或因各方面原因而不参与。
(2)参加省大学生各类比赛各高职院校情况。在所有参赛高职院校中,又以学校的综合实力、学校层次来决定参加参赛项目多少统计。可以看出:重点、一类、二类院校参加的比例均为100%,三类本科院校为45%,高职高专比例为45%。由此得知:学校学历层次越高、综合实力越强的院校,对体育的重视程度也就越高,所参加的比赛项目也就越多。而学校层次规模小、综合实力弱的学校所参加的各类比赛相对较少。三本院校由于成立时间短,不作重点参考对象。
(3)现有赛事的分组。笔者查阅了近7年来多数比赛秩序册,发现陕西省高校赛事的分组有以下几种:第一种,以学校人数的多少分组,如2001年的第二十届“杜克普”杯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第二种,以学校的性质分组,如2004年的“思源杯”省高校田径运动会,分为“A类本科院校、B类高职高专、C类民办院校及乙组体育专业特招生”;第三种,混合分组。
2. 结果分析
(1)个别高校领导对体育竞赛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体育竞赛仅仅就是体育比赛。并没有认识到体育比赛是体现院校综合实力,对院校有隐形的宣传优势。
(2)竞赛分组对许多高校而言,显得不够公平。无论是按人数或是学院性质分组,都带有对小学校或民办高校的歧视,且我国明确规定民办高校的学生及教师同公办院校的学生及老师有同等地位。再如民办高校也有本科,而公办高校也有高职学生,如果按学校类别分组又如何区分。本科和专科只是录取分数不同而已,本科也有重点、一本、二本、三本之分,这又如何细分。
(3)赛事组织过密。现有的省高校体育赛事组织过密,平均一学年中,每一个月就有1~2项比赛。对于部分规模小的院校而言,除去日常的体育教学,很难再有精力来组织参加此类比赛。
(4)比赛成本过高。高校的比赛没有与国际接轨而采用商业运作,只是利用有限的政府拨款和高额的参赛费;对于路途远的院校,除去必要的参赛费之外,还有车费、住宿费及队员生活费用,显得比赛成本过高。另外,比赛没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学生所取得的只有证书等非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全由所在学校支付,对于一些财力小的院校显得比赛成本过高。
(5)难以取得名次。部分小的院校由于生源所限,自身实力弱,而无法在激烈的比赛中取得好的名次,从而无法给学校交代。因不愿受学院领导批评,故也不参加比赛。
四、建议与结论
(1)加强政府的干预作用,对部分不重视或从不参加比赛的院校进行通报批评或在学院考核评估中增加这一项。
(2)合理安排分组,体现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合理的分组基础上稳定下来,使各院校在备战时,对自己所要参加的项目,有明确目标。
(3)部分比赛可2年一次,如田径运动会,使各院校准备充足。其认真程度加强,重视程度提高,比赛的参与热情也会有所改善。
(4)增加高职院校体育赛事的运作方式。可采用商业赞助等方式,增强市场推广力度,吸引大量商家加入到高校体育赛事中来,使高校体育竞赛改变当前的穷困状态。
(5)对于部分争夺激烈的项目,可以增加录取名次。如个别项目,可录取前16名进行适应奖励,鼓励各学院积极参与,使部分院校感受到参与的乐趣,调动各院校参与的积极性。
我国高校的体育竞赛不仅仅是选拔优秀的体育人才,更多的是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既是学生活动与成才的舞台,也是各个不同学院文化交流的契机。通过多参与交流,才可以使陕西的高等教育永远立于中国前列。
参考文献:
[1]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田径运动教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2]教育部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1世纪学校体育工作丛书[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1.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