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招投标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规范整个建筑招投标市场的交易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不仅需要我们从体制上找原因,从法律条款上补漏洞,也需要对于整个交易市场以及交易行为有更好的监管与约束。只有这样我国的建筑招投标市场才会越来越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才能够更为高质量的开展。
【关键词】建筑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规避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通过将一个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或分标段实施,从而规避公开招标,采用自主性较强的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办法,使建设项目招投标失去了有效的竞争和监督。
(二)施工企业行为不成熟、不规范
主要体现一是施工企业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施工企业定额,在投标时盲目报价。目前,我国政府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这种计价模式下,现行的国家定额、地方定额或行业定额已不能满足市场要求。但是目前大多数的施工企业很少有能真实反映自己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在投标报价时,仍然以国家、地方或行业定额为基础进行浮动,存在盲目性。二是施工企业在投标时陪标、围标现象严重。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2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投标人或其他招标人的合法权益。而一些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进行陪标或围标,已成为招投标过程中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不但损坏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也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运行秩序。
(三)工程代理机构存在违规现象
招标代理机构应是依法设立并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社会中介组织,然而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存在附属关系,严重影响了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而招标代理机构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能力,也使得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二、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
(一)高利润回报与低违规成本的反差
建筑工程项目不仅工程量庞大、工期长,整个项目的利润也很可观,这对于竞标企业无疑是很大的诱惑。鉴于建设项目的这个特性,很多投标单位会通过违规手段来争取到更多的项目,从而牟取更多利益。然而,我国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对于这类大量的招投标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上却不够,有些受到地方保护的企业甚至会受到特别的庇护。这些都极大的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是现今建筑招投标市场极不规范的原因所在。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够强
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由于新问题和新情况层出不穷,制度建设一时难以跟上形势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如在对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上,有关法律对串通投标案追诉标准的第一种情形是:“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由于工程尚未开工,无法认定直接经济损失,致使该情形形同虚设。第二种情形是“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现实中,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的都少见,更不用说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即使串标企业有过被处罚记录,只需换一家企业挂靠从事串通投标,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正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制度缺乏刚性和威慑力,致使一些投标单位有机可乘。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信用机制建设不完善
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等违法、失信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的公平竞争。这些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各地虽然都十分重视并加强了信用体系建设,但各地缺乏信息沟通,无法在全国形成合力。
三、应对招投标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规范招投标过程的重要保证,是使招投标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化的基础。政府部门应该细化招投标过程中各个内容的规定,同时地方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台针对性强、可供操作的规章制度,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使招投标过程真正的规范化。
(二)加强法制教育、思想道德建设
目前,我国许多投标人法律意识不足,非法分包、转包、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普遍存在于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利用好各种媒体,多进行宣传教育,围绕招投标相关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规定,使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逐步规范化,促进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让他们能从道德规范上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对错。多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奖惩分明,公开表彰优秀人员,严惩违纪人员,多管齐下,效果更佳。
(三)选择合理的评标办法
评标是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关键工作,因此,要有一套有效的评定标准,避免评委徇私舞弊,保证评标的科学合理。可以根据工程的规模、功能等情况,制定出多种标准,评标的方法随着工程的变化而多变。对于低价标,应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预审工作,招标单位应聘请具有足够资质、能力的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同时要求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评标过程要严格。除此之外,遇到大规模的工程时,资格预审阶段应更加严格,以减少清标压力。严谨的评标流程和职业素养高的评标专家也是必须的,结合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一定能正确评价出投标单位的实力,挑选出优秀的投标单位。
(四)监督并公开招投标全过程
招投标各个过程都公开进行,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好监督工作,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人员不擅离职守,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腐败行为,做好招投标过程备案,做到出问题后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给予处罚。为了更加公正,监督机构应独立设置,监督人员不得是建筑单位内部的,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得接受任何部门、任何单位的贿赂,执法要严肃,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现象。
(五)加强资质的审查
招标单位应该设置独立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管理工作,同时,还应该制定出完善的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编制书以及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还应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处理好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招投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同时还应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其施工业绩、信誉、设备状况等是否真实,综合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及项目部管理综合情况等对其进行评价,从而确保最终中标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等都能满足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
(六)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将直接决定招标代理的服务水平,但目前几乎没有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义务、责任的规定,应落实对从业人员责任,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建立信用系统,对招标代理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推动招标代理机构更加诚信的提供服务。同时,招标代理行业内应成立自我管理协会,督促招标代理远离恶性竞争,规范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结语
综上所述,招投标对建筑工程市场交易的规范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完善的招投标制度,能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监管方式,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定流程,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加强资质审查工作,使招投标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促进建筑工程市場走向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程宝良.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相关问题与解决对策[J].黑龙江冶金.2011(01)
[2]张昕,蒋晓红.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J].浙江建筑.2009(01)
[3]俞国亭.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5)
【关键词】建筑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规避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通过将一个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或分标段实施,从而规避公开招标,采用自主性较强的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办法,使建设项目招投标失去了有效的竞争和监督。
(二)施工企业行为不成熟、不规范
主要体现一是施工企业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施工企业定额,在投标时盲目报价。目前,我国政府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这种计价模式下,现行的国家定额、地方定额或行业定额已不能满足市场要求。但是目前大多数的施工企业很少有能真实反映自己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在投标报价时,仍然以国家、地方或行业定额为基础进行浮动,存在盲目性。二是施工企业在投标时陪标、围标现象严重。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2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投标人或其他招标人的合法权益。而一些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进行陪标或围标,已成为招投标过程中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不但损坏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也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运行秩序。
(三)工程代理机构存在违规现象
招标代理机构应是依法设立并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社会中介组织,然而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存在附属关系,严重影响了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而招标代理机构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能力,也使得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二、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
(一)高利润回报与低违规成本的反差
建筑工程项目不仅工程量庞大、工期长,整个项目的利润也很可观,这对于竞标企业无疑是很大的诱惑。鉴于建设项目的这个特性,很多投标单位会通过违规手段来争取到更多的项目,从而牟取更多利益。然而,我国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对于这类大量的招投标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上却不够,有些受到地方保护的企业甚至会受到特别的庇护。这些都极大的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是现今建筑招投标市场极不规范的原因所在。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够强
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由于新问题和新情况层出不穷,制度建设一时难以跟上形势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如在对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上,有关法律对串通投标案追诉标准的第一种情形是:“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由于工程尚未开工,无法认定直接经济损失,致使该情形形同虚设。第二种情形是“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现实中,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的都少见,更不用说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即使串标企业有过被处罚记录,只需换一家企业挂靠从事串通投标,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正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制度缺乏刚性和威慑力,致使一些投标单位有机可乘。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信用机制建设不完善
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等违法、失信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的公平竞争。这些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各地虽然都十分重视并加强了信用体系建设,但各地缺乏信息沟通,无法在全国形成合力。
三、应对招投标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规范招投标过程的重要保证,是使招投标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化的基础。政府部门应该细化招投标过程中各个内容的规定,同时地方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台针对性强、可供操作的规章制度,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使招投标过程真正的规范化。
(二)加强法制教育、思想道德建设
目前,我国许多投标人法律意识不足,非法分包、转包、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普遍存在于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利用好各种媒体,多进行宣传教育,围绕招投标相关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规定,使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逐步规范化,促进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让他们能从道德规范上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对错。多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奖惩分明,公开表彰优秀人员,严惩违纪人员,多管齐下,效果更佳。
(三)选择合理的评标办法
评标是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关键工作,因此,要有一套有效的评定标准,避免评委徇私舞弊,保证评标的科学合理。可以根据工程的规模、功能等情况,制定出多种标准,评标的方法随着工程的变化而多变。对于低价标,应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预审工作,招标单位应聘请具有足够资质、能力的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同时要求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评标过程要严格。除此之外,遇到大规模的工程时,资格预审阶段应更加严格,以减少清标压力。严谨的评标流程和职业素养高的评标专家也是必须的,结合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一定能正确评价出投标单位的实力,挑选出优秀的投标单位。
(四)监督并公开招投标全过程
招投标各个过程都公开进行,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好监督工作,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人员不擅离职守,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腐败行为,做好招投标过程备案,做到出问题后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给予处罚。为了更加公正,监督机构应独立设置,监督人员不得是建筑单位内部的,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得接受任何部门、任何单位的贿赂,执法要严肃,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现象。
(五)加强资质的审查
招标单位应该设置独立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管理工作,同时,还应该制定出完善的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编制书以及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还应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处理好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招投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同时还应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其施工业绩、信誉、设备状况等是否真实,综合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及项目部管理综合情况等对其进行评价,从而确保最终中标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等都能满足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
(六)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将直接决定招标代理的服务水平,但目前几乎没有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义务、责任的规定,应落实对从业人员责任,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建立信用系统,对招标代理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推动招标代理机构更加诚信的提供服务。同时,招标代理行业内应成立自我管理协会,督促招标代理远离恶性竞争,规范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结语
综上所述,招投标对建筑工程市场交易的规范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完善的招投标制度,能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监管方式,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定流程,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加强资质审查工作,使招投标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促进建筑工程市場走向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程宝良.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相关问题与解决对策[J].黑龙江冶金.2011(01)
[2]张昕,蒋晓红.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J].浙江建筑.2009(01)
[3]俞国亭.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