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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德法兼修,以德为先”的教育理念,对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公平正义的需求向法律人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急迫的需求;另一方面却是法律职业不能满足法治社会的整体发展,其中主要表现为法律人的职业道德素养较为滞后。法学教育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于法科学生德性不足的影响作用无法回避。法学人才培养中普遍存在重法轻德的倾向,在人才培养理念、课程体系设计、教学内容方法等方面均有着不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