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般,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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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失散
  
  到处都是一片黄澄澄的金子!林菲菲的一双眼睛亮得狼见了都怕,挥舞着俩鸡爪子狠命地把金子往蛇皮袋子里塞。正塞到兴头上,脑门蓦然一痛,眼前赫然是历史老师的一张大脸,接着便是一阵河东狮吼:“林菲菲——你居然又在我的课上睡觉!给我到走廊上站着去!!!”
  林菲菲靠在走廊的墙上,唉声叹气。梦做到一半就醒了,可惜那一地金子了。
  “哎,好可怜,要不我帮你去老师那里求个情。”
  幸灾乐祸的语调,林菲菲闭着眼都知道是谁:“滚开滚开,谁要你在这装好心狐狸,有事说事,没事别在这挡着我看帅哥的视线。”
  秦可嘿嘿笑:“林菲菲你没发烧吧,公认的校草站在跟前你不看,还想赶苍蝇似的往外赶。”
  林菲菲恨得咬牙。没错,秦可是长得一表人才玉树临风,林菲菲也是唇红齿白的漂亮妞,可秦可在旁边一站,自己马上就被比得灰头土脸。可气和他从小青梅竹马,秦可屁股上长几颗痣都一清二楚,早就看腻味了。
  秦可把玩着紫檀盒子,做漫不经心状,“新得来的消息,荆轲刺秦王时用的剑上镶了颗绝世的祖母绿,弄到手少说也能值几个亿。”
  林菲菲有些犹豫,最近穿越得有些频了,已经引起了时空巡警的注意,在这个风口浪尖上作案,还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秦可见她不语,也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不想去就算了吧,我急于出手是因为最近南部爆发了场瘟疫,不过上次出手得来的东西还没花光,变卖一下把钱捐过去应该也能缓解一下这燃眉之急。”
  林菲菲心酸,知道秦可要变卖什么。每次到手的东西他们都变相捐出去了,除了铁木真赠给秦可的一套镂金弓箭,秦可拿它宝贝得跟亲儿子似的。
  叹了口气,林菲菲无奈道:“什么时候动身?”
  嘴角扬起,笑容邪气却甜美如幼童:“现在。”
  换衣,装备。袖鞭,甩棍,催泪喷,短刀一应俱全,最后轻车熟路地将麻醉枪上了膛。雷厉风行英姿飒爽,与刚刚的高中女生判若两人,与秦可相视一笑,发动紫檀盒子的开关,顿时风起云涌,周围天旋地转。
  风烟甫定,林菲菲抬头,却见秦可神情紧张,顺着他的视线一看,一大票的警察笑得像只叼着鸡的黄鼠狼,惨了,到底还是暴露了行踪。
  林菲菲开始冒汗,握枪的手微微颤抖,老娘可不想死在秦国,连个像样的棺材都没有。秦可表情凝重,指了指她腰间的烟雾弹,林菲菲会意,迅速地扯下来扔了过去,然后长刀短剑五花八门的暗器不花钱似的一气全扔了过去,抽出麻醉枪乱射一通,接着旁面的紫檀光一闪,便不省人事了。
  再次睁开眼时,一片草木葳蕤。旁边已不见秦可踪迹。估计是当时他手忙脚乱地随便选了个地点,超出了安全运程,气流太强把两个人给冲散了。林菲菲好不容易从地上爬起来,全身散了架似的疼,盘点了一下,武器刚刚都扔光了,就剩下把麻醉枪。林菲菲皱眉,把那些警察祖宗十八代的亲属加器官挨个问候了一遍。
  干坐在这荒郊野外也不是办法,无奈之下,林菲菲只好优哉游哉地瞎溜达,看能不能溜达到一有人烟的地方。
  一步,两步,三步,倒。
  
  临水楼台,两位公子把酒临风。其中一个正是秦可。
  “秦公子,不知准备何时动身。”悠然的语调,无法掩盖与生俱来的傲气。
  秦可笑,不卑不亢道:“不知拜托太子的事可有进展?”
  太子不在乎他的失礼:“千手罗刹隐退江湖,一身毒术对一女子倾囊相授。可那女子却用这毒术济世救人,生死肉骨。被百姓尊称阴阳使。”
  秦可皱眉,这女子会是林菲菲吗?
  “这阴阳使据说不喜以真面示人,晚休时遮住上半脸,救人时遮住下半脸,前一阵还戴着面具遮住全脸。所以侍卫未有她的画像,不过若秦公子想要,倒也并非难事。”
  秦可释然:“不必了,想必就是她。太子即日便可启程。”林菲菲睡觉怕光,所以总戴着眼罩睡,这丫头抵抗力超差,每每去医院都戴着口罩。又喜欢拿自己的脸当小白鼠,因化妆品过敏而戴着面具窝在家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莫再唤我太子,我是商人步错。”
  步错便是“赵”字,他是商人,买卖天下河山。
  
  林菲菲正熬着药,面前突然出现秦可那张祸国殃民的俊容,惊得嗷的一声,滚烫的药全泼到了他的身上。
  秦可被气得七窍生烟。
  林菲菲结巴:“你……还没死……”
  “……死了。”
  林菲菲尴尬,随即傻笑:“嘿嘿,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不会死的。”
  秦可温柔地抚着她的脑袋,难得这丫头心心牵挂着自己。
  林菲菲被他摸得十分舒服,惬意道,“祸害遗万年嘛。”
  
  一群乌鸦飞过。
  在秦可杀人般的目光下,林菲菲把这三个月所经历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娓娓道来。原来,当日不小心撞见千手罗刹,被他下毒,本想一点一点把林菲菲折磨死,结果被她所讲的武侠故事吸引住,反被林菲菲把看家本事都学了去。几天前罗刹突发感慨:“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然后把功力尽数传给菲菲后忿忿退出江湖。
  秦可听完,几欲崩溃。林菲菲继续傻笑:“别嫉妒我了,偷点东西赶紧回去吧,我作业还没写完呢。”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的。”
  “穿越机电池没电了。”
  “……我要毒死你……”
  “毒死我就听不到好消息了。”秦可品了口茶,慢悠悠道,“好消息是有人在此留下了另一块电池。”
  “在哪?”
  “不知道。”刚说完,就看见林菲菲拿起一瓶药眼冒凶光,秦可赶忙补充,“但他知道!”
  这时,林菲菲才发现秦可一旁还站着一名绝世帅哥,立马淑女万分地甜甜一笑。
  
  二、相遇
  
  晴空万里,四人打马东行。林菲菲秦可一对冤家,以及太子和他的贴身护卫南风。
  这里是赵朝,一个史书上未记载的朝代。先帝驾崩,太子被四皇子一路追杀到西域。在这里,四皇子无法带兵进入,只能重兵把守西域与赵国的交界。因此太子无恙,但同样,太子的军队亦全在赵国,无法前来营救。因此太子和秦可做了个交易,秦可护送他回赵国,而那块电池便是酬金。
  十多天来大家绕远路,极力避开四皇子的眼线。但穷山恶水出刁民,强盗马贼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打劫他们的人一拨接一拨乐此不疲,于是便有了以下种种。
  “打劫!”
  南风下马,与强盗打得热火朝天,林菲菲在马上一面啃苹果一面看戏,到高潮处不由忘情地大喝一声:“好刀法!”可怜菲菲身下的小马,正走着神冷不丁就听到一声狼嚎。惊得一撂前蹄,把她撂了下来。林菲菲仗着身体里千手罗刹的功力凌空飞起,一个鹞子翻身360°后空翻,落到了拇指粗的树梢上。秦可看的热血沸腾,扯着脖子嚎道:“好轻功!”林菲菲正在调理气息,被他这一嗓子喊得差点走火入魔,呱唧一声落了地,小胳膊光荣地脱臼了,疼得脸都绿了,扯开嗓子开始乱叫。
  南风及时地堵住了秦可的耳朵,强盗被内力震得哇啦哇啦开始吐血。
  刚好步错啃完了苹果无所事事,就发挥雷锋精神:“别号了,我给你接上。”
  林菲菲哭爹喊娘连连后退,最后连非礼都喊了,步错还是一脸淫笑步步逼近。
  “喀吧。”
  林菲菲没声了,直勾勾地盯住步错,泪如泉涌。
  一旁的秦可诗情画意:“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三秒钟后,林菲菲缓过气:“啊——”
  一地强盗七窍流血而死。
  
  “打劫!”
  十分钟后,一地歪瓜裂枣,哀声四起,林菲菲不忍:“算了吧,饶他们一命。毕竟我当过医生,心肠比不得你们。”一地人纷纷爬起磕头,一口一个活菩萨喊得林菲菲特舒畅。一人感叹:“女人的美貌还真是和善心成正比。”林菲菲甜甜一笑,挥一挥衣袖,带来一片云彩。
  走出十里,惨叫声依然不绝于耳。步错忍无可忍地问道:“你到底下了什么毒,听着都瘆人。”
  林菲菲做无辜状:“太多了就记得前几种:蚀骨草,断肠散,绝魂丹,腐尸丸,错骨粉,剜心剂,沸血花,冻骨冰,还有万剑刺,奈何散,无头丹,千虫粉,荆棘鬼,再就是些低级的鹤顶红,蜘蛛胆,白眉腹,修罗草,然后又顺手撒了西域一百零六种毒蛊,不过估计他们只能享用九十几种就断气了,可惜啊可惜。”
  众人:“……最毒妇人心。”
  林菲菲据理力争:“哪有,我还救他们呢,连九华雨露丸都给他们了!”顿了顿,“可以保证他们两个小时内不晕不死,享尽世间奇毒。”
  
  “打劫!”
  大家齐齐地叹了口气,真是……没新意。南风刚要动手,林菲菲十分体贴道:“放着我来!”有了上一次的经历,众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面色惨白,眼神哀怨地盯着林菲菲。
  十分钟后,南风再次搞定。林菲菲无聊道:“问你们每人一个问题,答对了就饶了你们。”
  众人纷纷磕头跪谢。
  “如果有一辆马车,车夫是张三,里面坐着李四,车是谁的?”
  “……”
  “如果的。”
  “……”
  “一只乌龟从一堆马粪上走过,却只在上面留下3个脚印,为什么?”
  “……”
  “有一只脚捏着鼻子呢?”
  “……”
  “有一坛酒埋在地下过了一千年,结果变成了什么?”
  “……”
  “酒精呗。”
  半个时辰后,七十三个强盗死了七十二个,林菲菲瘪了瘪嘴:“步错,我想不起来了。”
  步错甩了甩一头秀发,极尽潇洒地下了马,迈着猫步走到了幸存的强盗面前,问道:“1+1等于几?”
  强盗喜极而泣,哽咽道:“2!”
  步错手起刀落,望着死不瞑目的强盗道:“你知道的太多了……”
  什么叫精辟?林菲菲和秦可鼓得巴掌都红了。步错挽了个剑花,做风流才子状,“杀人,是一件很风雅的事情。”
  
  就在这一路小打小闹中,林菲菲和步错开始眉目传情起来。趁步错不在,林菲菲双手交叉于胸前作鹌鹑状,一脸桃花地对秦可说:“好讨厌哦,步错勾引人家春心萌动,人家才上高一,老师不让早恋的……”
  秦可强忍住呕吐感:“第一,一直都是你朝步错挤眉弄眼,极尽能事地勾引人家,女妖对唐僧也不过如此。第二,你在宋朝呆了一年,在唐朝呆了五个月,在清朝……总之,老师如果知道你今年二十岁,一定不会阻止你恋爱。第三,把你胸前的一对狗爪给我放下,长着一副强盗脸还翘着兰花指装鲜花。你要是鲜花,以后牛都不敢拉粪了!”
  我策马扬鞭赶上前面的南风和步错。
  “咦?秦可呢?”
  “没事,不用等他,他肚子饿,误食了我的蚀骨草,断肠散,错骨粉,剜心剂,沸血花,冻骨冰,千虫粉。”
  众人默,你确定他是误食?
  “最近大家可能听不见他美妙而磁性的嗓音了,他还误食了我所有的锁喉丹。”
  众人冷汗,所有是多少?扬州知府30年前吃下一粒锁喉丹,至今无法开口……
  
  三、遇难
  
  “今天的天气好晴朗,处处飘花香——”林菲菲纵情高歌。一旁的步错无限幸福地打着节拍,跟一鸵鸟依人的小媳妇似的。南风失望,太子的智商正以光速下降,昔日的偶像轰然倒塌。
  秦可巴心巴肺地想捂住她的嘴,望了望自己刚解毒不久的小身子骨,最终还是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唱歌跑调不是你的错,但有了内力后唱歌再跑调就是你的错了。
  蹭蹭蹭,前方冒出一排人。为首的大喝一声:“打劫!”
  瞧,叫你唱,引来麻烦了吧。秦可翻了个白眼,掏出手枪,漫不经心地连打了25下,25个人应声倒地。
  南风下马,巡视一遍,面无表情道:“死了。无可疑之处。”
  破坏情绪!林菲菲翻了个白眼。大家继续前行,蹭蹭蹭,又冒出一队人。秦可开了五枪,只中四下,一死三伤。秦可失望地耸耸肩,想要换上子弹,往马鞍上一摸,不由愣住。
  与此同时,林菲菲也愣了。
  在秦可方才杀人之时,他们的毒药和武器包裹,被偷了。同时也证明,这些人不是强盗,是四皇子的手下。
  秦可从怀里掏出个按钮,轻轻一按,对面爆炸,是武器的自爆装置。秦可跟铁木真学过几天功夫,精于射击,刀剑只是有所涉猎,且内力浅薄。林菲菲身系千手罗刹的深厚内力,但对拳脚功夫一窍不通。敌方还剩几十人,而他们此时的战斗力,只有南风步错两人。
  一场血战,林菲菲眼睁睁看着一柄淬着剧毒的长剑刺入秦可体内,却寸步难行。活着的人越来越少,林菲菲抽出空赶到秦可身前,不由倒抽一口冷气,是断魂散。将自己的麻醉枪留给秦可,便又匆匆加入战斗。
  “住手!”一把刀架在林菲菲的颈上。步错恍若不闻,继续厮杀,一会儿,遍地死尸,只剩那个挟持她的那人。
  “住……住手……”声音满是恐惧。
  步错耸耸肩,风轻云淡道:“松开她,赐你个全尸。”
  那人不从,颈上的刀锋上已有血珠。
  林菲菲不觉惊恐,只是愣愣地望着步错,他是那么的遥远,眉宇间是睥睨天下的风采。林菲菲不停说服自己,步错是在乎自己的,这只是他的策略。可是心还是会疼……自己是爱上他了呢。
  步错漫不经心:“我不会再说第三遍,放开她。”
  这时,那人头一偏,缓缓倒下。是秦可强撑住向他开了枪。步错走过来,一剑封喉。温柔地为林菲菲擦拭溅到脸上的血迹,却被她轻轻躲开。
  从刺客身上搜到了林菲菲的包裹,止血、解毒、敷上药,秦可却仍未醒来。
  “先找个客店把他安顿下吧。菲菲……我有话跟你说。”步错神情复杂。
  “先去客栈。”林菲菲斩钉截铁道。
  “南风,你在他旁面守着,几个时辰后毒才会有反应。”安排完后,林菲菲转身离开。
  “你上哪里?”步错开口。
  林菲菲恍若不闻,大步前行。
  “等等。”
  这受伤的口气,竟出现在王者风范的步错身上。
  林菲菲强忍住泪:“没事,我出去转转,别担心,我明白你那样做是救我的最佳方法,我只是心里有点乱,想一个人静一静。”可为什么却这般难过。
  一口气跑了出去,直到再也迈不开步,肺里疼得钻心,却无法掩盖心中的酸楚。
  自己穿越了无数次,也经历了无数次生死别离。但从来就是曲终人就散,毫无伤感可言。在林菲菲眼里,他们只是早已作古的人,阴差阳错以另一种形式活在自己的面前。自己只是个旁观者而已。但是现在,菲菲心如刀割。
  那个谈笑风生的他……
  那个偶尔调皮的他……
  那个令自己哭笑不得的他……
  今天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徘徊于生死边缘,无动于衷。
  痛!痛得撕心,痛得裂肺。林菲菲无助地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人生如戏,因为步错,林菲菲入戏了。
  因为入戏,所以很多以往不注意的细节也渐渐闯入了生活。从前,大家在舞台上,自己位于观众席。王族贵胄,路人甲乙丙丁无甚区别,可如今,步错是太子,是这个时代的神,自己和他,云泥天壤。正如今天之事,他会理智地找到救自己的最佳方案,是的,他没有任何错。但这不是林菲菲想要的!林菲菲不怕死,比起这个她更想看到一脸惊痛的步错,她太需要一个机会,证明步错有多么爱他。
  如果刚刚是他被劫持,无论如何,自己也做不到那么冷静的。
  步错,也许你是爱我的,但远没有我爱你爱得那么深,那么深……
  “抢劫!”
  抬头,又是一队人马,估计是真的抢劫犯。林菲菲叹了口气:“你们走吧,我现在没有心情杀人。”声音嘶哑得可怕。
  一阵大笑,张狂刺耳。接着便是不堪入耳的言语。
  林菲菲心烦,挥了挥衣袖,踏着他们的身躯走开了。方才自己要用的是绝命散,但终究挥出的是蒙汗药。换了个角度,他们亦是有血有肉的人,自然无法像之前那样漠视生死。
  行尸走肉般的乱逛,菲菲忽然愣住。
  一个绝美的少年,专心致志地给一只受伤的小兔包扎小爪子,雪白的绒毛拂在他精致的容颜上,如画般唯美安详,甚至怀疑他便是堕落凡间的天使了。林菲菲的心也随之静了下来,这才发觉腿上传来阵阵剧痛,低头一看,膝上开了个很深的口子,应该是刚刚失魂落魄间碰的,不由嗷的一声叫了出来。
  少年一惊,小兔也一瘸一拐地逃走。林菲菲尴尬道:“那个……我的腿也受伤了……”所以一不小心叫了出来,也是有情可原嘛。
  少年俊脸一红,冷冷道:“抱歉,男女授受不亲。”说完,扔下药酒离开了。
  林菲菲往地上一看,药还都不错,一旁还有个香囊,应该是那少年不慎丢下的,林菲菲把香囊揣到衣服里继续纳闷,自己腿受伤了和男女授受不亲有关系吗?一边琢磨着一边给自己上药。半响,后知后觉的林菲菲僵在原地,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自己。什么叫“也”受伤了,兔子受伤了人家给他包腿,你屁颠屁颠跑过去告诉人家你的也受伤了,等着人家给你包扎呐。
  林菲菲红着一张老脸回了客店,还在为刚刚的乌龙事件火大不已,却见小二从外面领着大夫火急火燎地赶来。看到林菲菲眼睛一亮,忙道:“小姐你快去看看,你那朋友的毒又复发了!”
  毒发?怎么可能?明明已经解了?林菲菲上楼一看,不由眼前一黑。秦可又中了新毒,毒性十分霸道,浸入了刀伤,情况十分危急。当下麻药一撒,便开始用银刀去毒。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秦可仍没有苏醒的征兆。菲菲稳了稳心神,强撑着站起来缝合伤口,宽大的繁袖行动起来实在不便,索性将衣服退去,上身只着一个肚兜。南风惊得转过脸去,步错死死盯住地面,脸色铁青,指关节泛白。菲菲不屑,在现代老娘一个夏天都穿着吊带辣裤,至于么。于是不予理睬,全神贯注地缝合伤口。其实,如果菲菲当时稍微留意,就会发现步错盯住的不是她的衣服,而是刚刚从衣服里掉出的香囊。
  香囊上缝着一个“凌”字,正是四皇子的贴身之物。
  一炷香时间,总算是将伤口处理完,回魂散,玉露丸不花钱一般地往他身上撒。终于,秦可的睫毛颤了颤,睁开眼,声音嘶哑道:“这姑娘,穿得真是清凉,长得真是败火……”说完,便又闭上了眼睛。
  没事了!菲菲脱力地倒到地上,步错及时上前搀扶。本想挣开他,可现在秦可命垂一线,实在不是儿女情长伤春悲秋的时候,只是问道:“谁进过这间屋子?”
  步错听她虚弱的声音,心中一痛:“无人,南风一直守在门前。”
  林菲菲心惊,果然如此。
  
  四、内奸
  
  “步错,来一下。”林菲菲敛目道。
  关紧了房门,林菲菲斟词酌句:“步错,你不感到奇怪吗?我们一路都极其隐蔽,为何还会被四皇子发现。”
  步错眼前浮现出那个香囊,并不言语。
  “我知道南风是你十分信任的侍卫,但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他,由不得人不相信。”
  望着林菲菲明亮的眼神,步错温润一笑:“我相信菲菲。”
  一炷香后,林菲菲回屋:“南侍卫,你在太子身边多长时间了。”
  “自小便是。”
  “那从何时开始效忠于四皇子。”
  “四年前。”
  林菲菲愣住,这么容易……就招了TNND,害老娘先出去把步错弄得假死,准备了一身毒药才敢进屋。
  南风笑:“同行这么长时间,阴阳使还真是装得滴水不漏啊。若不是今日你带着四皇子的香囊进来,南风还真不知你是自己人。”
  林菲菲再愣,自己人?四皇子的香囊?
  南风捡起地上的香囊,拱手道:“阴阳使收好,以后切不可将此物随意放置。”
  林菲菲已经彻底僵化了,这是……白兔少年的东西……
  那么纯净的孩子,竟然是那个阴鸷狠毒的四皇子!
  步错推门而入。
  南风一惊,拔剑相指:“阴阳使这是何意?为何他还活着。”
  步错冷笑:“意思是你该死。”
  剑锋直指,却被林菲菲拦下。
  “步错,别告诉我你没看出我带回的香囊是你四弟的。”
  步错不语。
  “那你为什么不问我?”声音中已带有哭腔,“你在怀疑我对不对!”
  半响,轻叹一声:“对不起。”
  林菲菲失笑:“在我心心为你的安慰焦虑的时候,你在怀疑我,怀疑我受命于四皇子。真是可笑啊。你知道吗,我是透过你看到这整个世界,也为你抛弃了这整个世界。”
  步错动容。
  “但现在我不会了,我不喜欢你了,Not at all!秦可醒后,把我的毒药都给他,告诉他拿到电池后来蛊山找我。”
  林菲菲转身欲走,被步错拦住。林菲菲衣袖一挥,落在南风身上的是断魂散,而步错沾上的则是七分醉。
  七分钟的时间,足够林菲菲远走高飞。
  当然,前提没有遇到那个白兔少年。
  看到林菲菲,少年的双颊又飞上两片可疑的红晕,结巴道:“我……香……香囊……”
  林菲菲瘪了瘪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少年吓得手足无措,“别,别哭啊,我不要了,送给你还不行啊。”
  林菲菲不予理会,大哭不止。少年无语,半天,才缩手缩脚地拍了拍她的背,“别哭了。”
  林菲菲抽噎:“小白兔,我被人欺负了。”
  “小白兔!”义薄云天道,“谁欺负你?我帮你出气!”
  “大白兔。”林菲菲想了想,“不对,是大灰狼!”
  “……”
  繁星满天,林菲菲依偎在小白兔身边抽泣了一下午。
  你叫什么名字啊。——林菲菲。
  想不想知道我的名字?——不想,从今天开始你叫小白兔。
  你今天为什么哭啊?——别烦我了!再烦我就把你绑草船上借箭去!
  草船?借箭?什么意思啊——来,听姐姐给你讲故事。
  整本三国演义,林菲菲一篇一篇娓娓道来。林菲菲很喜欢讲故事,悲伤的时候讲,寂寞的时候讲,无助的时候也讲。有时候是讲给别人听。但大多数时间自己是唯一的听众。
  渐渐地,东方露出鱼肚白。
  “白兔,我又饿又渴,你把我背回兔子窝里吧。”
  白兔愁眉苦脸地照做。半响,背上响起轻轻的呼声。
  凌王笑了,器宇轩昂,与刚才判若两人。伏在自己背上的温润软体,被自己度过了十八年来第一个没有恶梦的夜晚。
  回到了客栈,满屋的黑衣人都是一副见了鬼的神情。
  那个杀人如麻,嗜血残忍的凌王,
  那个铁律酷纪,不苟言笑的凌王,
  那个悖父弑兄,狼子野心的凌王。
  此时笑如春风,温柔地背着一个熟睡的女子,知足的神情像个发现蜜糖的稚童。
  林菲菲醒来,睡眼惺忪道:“小白兔,到了吗?把我放下吧。”
  凌王捂住她的眼:“还没有,再睡会吧。”
  林菲菲咯咯笑,从他的背上跳下:“好啦,凌王殿下,当着这么多属下的面编瞎话,真不羞!”
  凌王一惊,握拳低声道:“你都知道了,但……我不是那样的,我……你别走……我不会伤害你的……”弱弱的语调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林菲菲心疼:“傻瓜,从捡到香囊时就知道你是谁了。就算小白兔变身成大灰狼,我也不会离开的。”
  凌王的眼神一亮,果真严肃了神色。
  “究竟何事?一夜间竟放了七次信号弹。”
  属下心中暗暗叫苦,硬着头皮说道:“回王爷,现在已经没事了。半夜探子来报阴阳使不见踪迹,属下担心王爷安慰,故放信号弹示警。”
  “那阴阳使现在何处。”
  黑衣人们面面相觑,无一人回应。
  “本王不想再问第二遍。”凌王强压下怒火,吞吞吐吐成何体统,若不是菲菲在一旁,早就把他们军法处置。
  “……回王爷,她……”
  “她在你的身后。”林菲菲笑着接道。
  
  白兔端坐着批阅奏章,林菲菲则在后面专心致志地给他编小辫。
  “白兔,这是今天第九个告诉你红颜皆祸水的奏折了。我长得真的这么像祸水吗。”
  “不像,哪有这么丑的祸水……像!像!像还不行,轻点拽我的头发。”
  “他们是不是看我不顺眼啊,好好地太子不去对付对付我一个弱女子干吗。”
  白兔默,弱女子……偌大的军营让她搅得一处不得安宁……好弱。
  林菲菲百无聊赖,也不知道秦可怎么样了。
  “想去步错那儿就去吧,他们还在那个客栈。记得回来。”
  “呃?”
  “我相信你。”
  
  望着一旁闷头舞剑的步错,秦可不忍道:“休息一下吧,为那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累坏了身子不值。”话说回来那丫头还真狠心,说走就走了。
  步错只当不闻,疯狂地舞着剑。当林菲菲离开时,才发现自己的心里已住满了她的身影,挥之不去。为什么?为什么在拥有她的时候却不知珍惜!菲菲,可不可以再给我次机会,我一定不会任由你做刺客的人质。我会无条件地相信你,不让你收一分委屈!
  “没事的,太子风池穴略微浮肿,是气血不通所致,勤于运气可缓解一二。”
  两个男人愣住。
  秦可回过神,不由训儿子似的吼道:“怎么这么任性,说走就走了啊!”
  林菲菲怒:“不走干什么?留下来继续忍气吞声地跟着你们!”
  秦可知道林菲菲吃软不吃硬,就放软了语气:“菲菲,你好歹也是现代过来的,怎么就这么一条筋呢。太子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理智,冷静,intelligent。况且当时他已经看见我正在用枪瞄准那个刺客,确保你性命无虞了。姬发爱不爱伯邑考,至尊宝爱不爱紫霞?爱你与镇定是不矛盾的。”
  林菲菲不语,这些道理自己也不是不明白,可是心里却一直不舒服,于是不满道:“他还怀疑我是四皇子的人呢。”
  秦可一听差点没气背过去,强忍住暴走的欲望:“你到底长不长脑子啊。南风那么谨慎的人,一看你拿的那香囊便马上和你哥俩好。是个人看到了都会往哪方面想。人家步错看到了只不过是有些疑惑而已,你一说南风是内奸,二话不说不错就相信了,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疯女人!”
  林菲菲一愣,是啊,在自己眼中一个普通的香囊,可于他们眼里,意义却深远得多。这么说,真的是自己误会了步错。怯生生地望了望步错,几天不见,他整整瘦了一圈,林菲菲心疼,轻轻搂住他的袖子。
  步错失神:“对不起,我不会再让你离开了。”
  “你回来了就好,我们已经暴露了行踪,步错为了等你又一直不肯离开,现在也该动身了。对了,这几天你去哪里了。”
  林菲菲蚊声道:“凌王军营。”
  “你投敌!”秦可蹦起高来。
  “投你个死人脑袋,我捡了人家的东西给人家还回去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步错斟酌词句:“你没被他杀了真是好运气。”
  林菲菲继续模仿蚊子叫:“我和他成了好朋友,他其实是个挺善良的人,我觉得你们之间可能存有误会……”
  秦可又开始蹦跶:“林菲菲你脑子过期了?他要是善良,你就是圣母了!”
  “丫给我闭嘴,告诉你,除了锁喉丹老娘有的是办法让你哑巴!”
  步错神色复杂:“是真的吗。”
  林菲菲忙点头:“对我温柔又细心……你们之间会不会有误会,我感觉他不像是那种为了王位残害兄长的人。”
  步错叹了口气:“菲菲,你可想过,他耗兵十万将西域与赵国交界全面封锁,我的人马只当我失踪。只要静待数日,就可顺利登基。为何还要在这夺取民心的大好时机全身心地冒险派兵来西域杀我。
  “因为在他眼里王位对于我的性命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只要我活着,他就生不如死。
  “四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被复仇冲昏了头。自从三年前他的母妃被我母后毒死后,四弟就变了一个人,你是唯一一个看到他笑的人,也是他唯一的朋友,你不必为我而避开他。”可男人把一个女人当朋友,意味着什么?
  林菲菲默然了,后宫勾心斗角,母债子偿,这么俗套无聊的事为什么会发生在白兔和步错的身上。
  “话说回来,那你准备怎么办啊,十万大军,插翅难飞啊。”
  “所以他拜托了我秦可,你以为凭几把枪他就能把电池给我啊,我的杀手锏还没亮出来呢。”秦可摆出一个黄飞鸿的造型,跳来跳去。
  “菲菲,这是我和凌王之间的恩怨,不希望给你带来困扰,你先去四弟那吧,长度跋涉不适合你们女孩子,三个月后我来接你。”
  菲菲不应。
  秦可撇撇嘴:“放心吧,我承诺过的事什么时候出过差错。”
  林菲菲摇头:“我想呆在你们身边,但我不会再伤害凌王的人马了。”
  步错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那也得先去和凌王打个招呼,不告而别未免失礼。”
  林菲菲甜甜一笑:“我一定快去快回。”
  
  五、决裂
  
  远远地就望见白兔落寞的身影,林菲菲有些犹豫了。
  “菲菲,这么快就回来了。”白兔欢欣。
  正在林菲菲不知所措之际,一骑轻尘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马上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高贵而淡雅,美得不可方物。林菲菲一边花痴一边自卑,世上怎会有如此绝色。
  “兔子,美女啊,快看美女!”
  白兔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不由轻嗤:“就她?一般嘛。”至少没有你好看。
  林菲菲不可置信地瞪大眼,这也叫一般?白兔同学,如果你以后找不到老婆我一点也不意外。
  “兔子,她好像遇到麻烦了。”哎,兔子不知怜香惜玉,他手下的兵蛋子也如出一辙,还拿兵器指着仙女姐姐,看得林菲菲热血沸腾。
  白兔不屑,不遇到麻烦才是怪事,自己大清早杵在这里就是监视关卡的,她竟然还一个劲地往里冲。
  “你要干吗?”
  林菲菲掳起袖子,掐着腰走了过去。
  “你要干吗?”
  “英雄救美!”
  白兔无奈,只得跟过去。
  “官爷们行行好,小女子的官人数日前进了西域,至今未归。奴家思夫情切,才一路寻来,奴家不……”
  “呜呜呜呜,真是感天动地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啊,真是一对深情伉俪,真是……(以下省略15000字),白兔,表个态吧。”林菲菲泫然欲泣,连说带唱。
  白兔一头黑线,刚要拒绝,忽然觉得那女子有几分眼熟……竟然是她,于是邪恶一笑:“既然菲菲这么说了,本王自然不会为难。”
  林菲菲大喜:“白兔,你太好了!”
  白兔不语,只是笑得别有深意。
  林菲菲想起了什么,又耷拉下了脑袋,“兔子,我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白兔兴奋异常,连连点头。说实话,上次听完她讲的三国演义,一开始只觉得情节起伏,精彩绝伦。之后慢慢琢磨,竟篇篇都有深意,受益匪浅。
  “咳咳,”林菲菲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始打持久战,“第一个故事,从前……”
  “十个故事的主人公虽然生活际遇各不相同,但都有着同样博大的胸怀,以德报怨,慈悲为怀。真是可歌可泣……”林菲菲搜肠刮肚,吐沫横飞。
  白兔的眼睛危险地眯起,娘亲,那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真心疼爱自己的人,是在自己怀里活活疼死的,七窍流血,死相狰狞。自己失声恸哭,却束手无策,害死母亲的皇后,而自己只是众皇子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从那一刻起,曾经的四皇子就已经死了,活着的唯一意义便是复仇。
  父皇驾崩,皇后殉情。太子,你是那恶女人唯一的血脉,让我怎样放过你!
  望着他越发阴鸷的眼神,林菲菲的心狠狠一疼。真的这般势不两立吗?可是,我又该怎么办。
  “白兔,如果你的朋友爱上了你的敌人,你会难过吗?”
  “不会,因为从那时起,她也是我的敌人了,我不会为自己的敌人感到难过。”
  林菲菲怔怔地望着狠绝,煞厉,似修罗一般的他。
  “你离开吧,我怕我会忍不住杀了你。”话说到这份上,再已无法佯装不知她对太子的情愫。从知道她就是阴阳使的那一刻,便已经料到会有这一天,但自己太过懦弱,一直在粉饰太平罢了。
  林菲菲不动,小声抽泣。
  强忍住为她拭去泪水的冲动,凌王心痛得无以复加,甚至想要为她放弃复仇。不能再停留了,自己会为她沉沦下去。借着最后的理智匆匆逃离。
  凭千手罗刹的功力,想追上他不是难事。可是林菲菲没有,追上他又能怎样,从爱上步错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注定要形同陌路,有得必有失,至少,白兔还没有把自己当做敌人。这般想着,林菲菲强忍着苦涩扯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便转身离开。
  
  回到客栈,林菲菲愣住,步错正在和那个“寻夫”美女交谈甚欢,这样说来,那美女就是太子党了?林菲菲心里不是滋味,来日被白兔发现,会不会以为自己是在利用他。
  秦可看到了林菲菲眼圈发红一动不动,以为她吃醋,忙道:“菲菲,这是左相的千金落樱,率大队人马来接应太子。不过军队被拦住,只进了她一人。”
  林菲菲打哈哈:“原来是落姑娘,长得真是惊艳啊。”
  落樱朱唇轻启:“太子,这姑娘是?”
  林菲菲有些尴尬,美女就是高姿态,不随便搭讪。
  “叫我步错,这是……呃,阴阳使林菲菲。”
  落樱笑,花容沉鱼落雁:“久仰姑娘济世救民,甚是敬佩,方才在四皇子那里不知姑娘身份,多有失礼。”
  秦可神情微冷,挡住笑得没心没肺的林菲菲,淡淡道:“阴阳使者能将阴间人带回阳间,但更擅长将阳间人带入阴间,有她保护太子,想会多一份胜算。”意思是你若想伤害她没那么简单。
  顿了顿又道,“菲菲,我身上余毒未清,你来帮我看看。”说完,不由分说地把她拉走。
  “没心没肺的东西,折磨我时的心眼哪去了!”秦可一蹦三尺高。
  林菲菲迷惑。
  秦可无奈,放缓语气:“她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提四皇子?是在怀疑你!不动声色地告诉步错你刚刚在四皇子那里。”
  林菲菲豁然,却不甚在意:“有什么的?正好说明她对步错很忠心啊。”
  “也说明她的心机很深。菲菲,我怕她对你不利。”
  “不会啦,美女那么漂亮温柔……”
  “她是未来的皇后。”秦可面无表情地打断她的花痴。
  嘎?林菲菲石化。
  “三年前太子弱冠时先皇本想封她为太子妃,但被太子婉言拒绝,纵使如此,她也是公认的未来皇后。左相手握重兵,娶了她对太子来说百害而无一利。而且,落樱曾立誓,此生非太子不嫁,上通碧落下黄泉,生死相随。”
  “靠,她和琼瑶阿姨什么关系啊,酸死人了。”林菲菲心里不是滋味,“还有你,和她废什么话,她想伤我就让她伤啊,老娘毒不死她就不姓林!”
  林菲菲的小宇宙爆发了,秦可见达到目的,见好就收:“别着急,她俩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呢,只要你这不松口,她抢不过你的。对男人,要……”话没说完,林菲菲已经跑没影了。秦可想起林菲菲的签名档:“灰姑娘之所以能拥有美好的结局,是因为她的故事里没有白雪公主。白雪公主之所以能幸福美满,是因为王子没有提前遇到灰姑娘。”不由幸灾乐祸,“倒霉的落樱公主,您王子的心已经紧紧拴在菲菲那个灰姑娘的身上了……”
  
  开玩笑,明知道那女人对步错不怀好意,还放任他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林菲菲大步流星地赶了过去,却只看到落樱一个人亭亭而立。
  “落姑娘,步错呢。”
  “姑娘找他有何贵干?”
  林菲菲默,心中狂喊,没事老娘就不能找我家错错了吗?
  “妹妹和秦公子甚是亲密啊。”
  林菲菲恶心,自己怎么就成你妹妹了,但人家面子给了,自己怎么着也得忍着恶心把里子补上啊:“姐姐不知,我和他一起长大,情如兄妹。”
  落樱扑哧笑了,明眸皓齿看得林菲菲热血沸腾:“兄妹间也没这般不知避嫌啊,若妹妹有意,不如姐姐就让太子替你做主了。
  林菲菲冷笑:“姐姐说笑,我和秦可打小一起长大,毫无男女之情。”顿了顿,“再者,菲菲和步错的关系并非主仆。”语气一缓,“姐姐,我不想讨厌你。”
  “菲菲姑娘不会喜欢上太子了吧?”笃定的语气。
  轻笑,终于忍不住要问出来了吗。林菲菲直视她的眼睛,一字一句:“两情相悦。”
  落樱脸一白,随即又恢复常态,丝毫不显狼狈:“倘若太子对你情根深种,我不介意他收个良人。”赵国的三宫六院全是皇后说的算,即使是皇上也无法插手。落樱一席话,等于认定自己将是赵国未来的皇后。
  “姐姐不介意与别人共事一夫,可是我介意。”三宫六院七十二阶,良人是最低一等。林菲菲毕竟是现代人,无法接受一夫多妻。倘若步错要第二个老婆,自己二话不说马上离开。
  林菲菲只是随口,但听于落樱却另有深意。这江湖女子有怎样的依仗才敢在自己面前说出这种话,难道仅仅是太子的宠爱?
  “不知令尊?”落樱不敢继续倨傲。
  “难道无权无势就不能为后,不能做妃?”林菲菲心口不一,自己只是在与步错相恋,留不留下还是个问题,更别说结婚了。
  “伴君如伴虎,姑娘敢保人老珠黄时仍能将太子紧紧捆在身边?”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落小姐若实在无聊得紧,可以和秦可研究一下明日的路线。”说话之人正是满面春风的步错。
  两个女人脸色红的红青的青,跟两条变色龙似的,交相辉映,煞是好看。
  “太子,她说的是真的吗。”落樱一扫方才的盛气凌人,泫然欲泣的样子着实惹人怜爱。
  “呃……那个……”林菲菲恨不得地上裂条缝让她钻进去。
  “真的。”步错强压下心花怒放,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
  “太子,落樱的心里只有你,离开你落樱会失掉活下去的勇气。”
  落樱大小姐,你从哪里找来份八点档的台词啊。林菲菲从小就对这些东西没有免疫力,一个意志不坚没忍住干呕了起来。
  落樱狠狠地剜了她一眼,太子也皱眉,毕竟是左相千金,太不给面子未免难堪。
  林菲菲呕完也觉得有点过,于是一脸真诚道:“姐姐别误会,我不是被你恶心的。”
  步错和落樱的脸齐刷刷的绿了。
  林菲菲后知后觉到自己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于是用生平最诚恳的表情望着落樱,一字一句道:“我怀孕了。”说完,自己狠狠恶心了一下,避开步错的目光,垂头继续干呕……
  第二天,落樱就回丞相府了。不明状况的秦可看到林菲菲一盏茶时间解决一个情敌,对她崇拜得无以复加,就差没顶礼膜拜了。步错则不留空暇地盯着她目不转睛,笑得一脸奸诈,跟她脸上画了只王八似的,弄得林菲菲火大不已,好几次差点给他下上绝尘散。
  《毒典》:绝尘散,可以让人失忆,副作用极大,半粒下去能让唐僧连话都不会说,大脑直接恢复出厂设置。
  
  “禀王爷,落樱一炷香前离开了西域。见她面容枯槁,犹带泪痕。”
  凌王把玩着石珠,颇觉好笑,这才几个时辰她和林菲菲就分出胜负了。想当年给太子选秀,千娇百媚被她折磨地死去活来,纷纷落马。城府之深,手腕之狠令人乍舌。没想到竟然在林菲菲这个小阴沟里翻了船。真是有负自己的厚望啊,本想让她去棒打鸳鸯呢。
  鸳鸯……凌王的眼危险地眯起,令人遍体生寒。声音几欲不闻:“明天,算脚程他们该出城了吧。”十万大军,倒要看看他们如何应对。
  
  六、决战
  
  一群乌鸦扑棱棱飞走,无限怨念地看着树枝上三个鸠占鹊巢的家伙。
  “秦可,你能行吗,我怎么觉得这么玄乎啊。”十万大军,黑压压的一片,摩肩接踵密不透风,简直就是个肉盾。
  秦可做世外高人状,不予理会。
  步错笑得明朗:“菲菲别怕,我相信秦可。”
  像咒语一般,林菲菲莫名地就心安了。
  “勘查完毕,一切无误。”秦可纵身一跃,嘭的一声落到地上。
  步错随之跃下,声音要轻上好多。
  秦可不屑:“不就是轻功好吗,至于这么显摆吗。”话音刚落,后脑勺就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丫你不服啊,有本事你也像我家步错那样跳一个!”秦可大惊回头,正对上林菲菲斗志高昂的大脸,立马卷了舌:“你……你什么时候……跳下来的!怎么一点……一点声音也没有……”
  林菲菲一脸陶醉:“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高手的生活就是不一样!”
  步错静静地望着林菲菲,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废话什么,让你准备的东西弄齐了没有啊,愣着干吗,赶紧拿过来啊!”
  几百尺的帆布,林菲菲纳闷,这和回城有关系吗?于是恶狠狠道:“看你丫能折腾出个花来,瞧这阵势,插翅难飞……”
  “那可未必。”秦可摆出一副贱兮兮的表情,让人看了恨不得朝他吐吐沫,“妞忘了爷的偶像是谁了。”
  怪盗基德!滑翔翼!林菲菲眼前一亮,豁然开朗,记得初中时秦可玩COSPLAY,滑翔翼都是亲手做的。成功的试飞,加上这张蓝颜祸水的脸,还在本市引起不小的轰动。
  林菲菲兴奋之余,忽然想起白兔受伤的眼神,今夜过后,面临灭顶之灾的就该是他了吧。
  步错看到她黯然神伤,也知她的心事,心中一阵莫名的烦躁。
  
  十万大军,彻夜未眠。
  凌王纹丝不动地站了一夜,长剑夜寒未退。果然,自己还是高估了他们。不由自嘲,十万大军,一步一岗,三步一哨,回想起来自己的担心还真是可笑啊。只是为何,心中竟有几分莫名的不安。
  如临大敌了几个时辰,却仍无任何动静。
  “报——都城来使,命王爷速速回朝!”
  凌王蓦然心惊,除了那人,普天之下谁还有资格对自己用“命”字,这,怎么可能!
  前堂,太监的紫袍晃得凌王眩晕不已。尖锐的声音在一片死寂过后显得突兀而刺耳:“王爷,赶紧回朝吧,再迟些太子那儿奴才也不好交代啊。”
  “你可亲眼看到他!若有半句假话,本王定将你挫骨扬灰!”冷厉的咆哮,不单是想镇住这太监,更主要是掩饰自己蚀骨的恐惧。
  他不怕死,但他怕败!他没有败的资本,这是他报仇的唯一机会!
  太监之流,见风使舵本是天性,此时凌王又恶语相加,又怎会放过落井下石的机会:“太子还发话了,若有不从,就地论斩。凌王,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葱啊,实话告诉你,再过几个时辰,你就是狗肚子里的一滩烂肉泥……”
  太监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滔滔不绝,凌王双目赤红,手中宝剑几次欲出鞘,最终却生生忍住。手中十万大军有一半不知情,真的起兵谋反,五万军力对太子三十万,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己死则死矣,又何必连累百姓遭战火荼毒。双拳不自觉地握紧,指尖狠狠刺破掌心,殷红的血沿着指缝滴下……
  偌大的金銮殿里,林菲菲眼中蓄满泪水:“你怎么能那样对他!他是你亲弟弟啊!”若有不从,就地论斩。八个字便决定了白兔的命运。
  步错眼中闪过一分失望,但随即又恢复如常:“放心。他不会反抗的,我了解他。”
  望着这个高高在上的身影,林菲菲有些不知所措。忍住委屈,小心翼翼道:“步错,我想去看看他。”那个去传旨的太监眼珠子贼溜溜的,林菲菲不忍心让凌王受这种人的差使。
  看到步错几不可见地点点头,林菲菲头脑里忽然变得乱哄哄的,夺路便冲了出去。
  “菲菲,一路小心!”步错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她却是没有回头。
  但眼前之人的身影消失,步错颓然,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好多。菲菲,你为什么不明白我的心意?我要坐拥天下,因为我要有足够大的力量守护我想守护的一切!
  
  雨丝纷杂,太监意犹未尽,向来他们是主子,自己是奴才,到如今真是不吐不快:“贱女人生的贱子,皇后弄死了她,太子又弄死你,哈哈,死有余……”辜字未吐出,便已身首异处。
  凌王看了看出鞘的剑,不由愣住,有人抢先一步杀了他。
  “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真真是该死。”滑滑腻腻的声音,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凌王一惊,是左相。随即又恢复常态:“落丞相来此有何贵干。”
  “凌王雄才大略,非太子之辈所能比拟。老臣愿竭尽全力,助凌王登基,天下归心。”
  有了左相的援助,自己与太子势均力敌甚至略胜一筹,凌王沉默。
  落丞相见状,忙在一旁煽风点火:“王爷放心,老臣对王爷绝无二心。实不相瞒,老臣的爱女回府后上吊两次未遂,第三次终是……终是……”脸上浮现真切的悲意。
  这般说来,应该是真心辅佐自己的吧。凌王犹豫间,忽听见熟悉的轻笑声,猛然望去,门口,林菲菲一身鲜血摇摇欲坠。
  
  此时天刚黑,四处一片寂静,林菲菲听到的,只有风声,雨声,马蹄声……用尽全力地向前跑,心中翻涌着不祥的预感,不行,一定要赶在那太监之前找到白兔!
  终究是晚了一步,隔着雨帘,林菲菲看到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由大喜,匆匆掀开雨帘,接着一个头颅便落到自己的怀里,鲜血四溅。林菲菲强忍住恶心,不让自己叫出声,只是静静地注视着对自己毫无察觉的二人。
  “菲菲!”凌王惊疑。
  林菲菲深吸一口气,摆出自信而高贵的笑容,一步一步从容不迫地走近,凌厉地望着落相的眼睛,缓缓开口:“落丞相,你的如意算盘要落空了,凌王不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辈。”
  一锤定音,先发制人:“此时太子为君,汝为臣,起兵谋反,是为不忠;太子应先皇之命登基,汝阻之,是为不孝;为一己之私陷天下于水火,是为不仁;手足相残,是为不义。”
  左相显然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只是怔忪。
  “落樱与我也有一面之缘,聪明如她,又怎会自杀,顶多,只是做做样子罢了。”看到落丞相神色一滞,林菲菲知道自己说对了。
  “落相可曾细细勘察尸身?若我所料不错,伤痕应是交于颈后。”也就是说,是有人将她勒死后造成自杀的假象。
  秦可的偶像是基德,而林菲菲的偶像,是名侦探柯南。
  “落樱,相府的千金,您的心头肉,若不是意图蛊惑太子,又有谁敢伤她?欺天者,自寻死路。”一语双关,太子是天命所归,与他相争,则是逆天行事,必引火自焚。
  林菲菲望着悲痛欲绝的落相,轻叹,他是个奸臣,但同时他也是父亲。
  “白兔,你真的要为一己之私而造成生灵涂炭吗。”林菲菲低声问道。落樱遇害的真相一出,落相的可信度定会大大下降,要趁热打铁,把他最后一点起兵谋反的心思也抹掉。
  “我别无选择,我要复仇。”隐忍的声音带着痛苦的颤抖。
  “三年前的那件事,也该有个了结了。但与天下无关,我们来决斗。”门口响起淡淡的声音。
  步错!林菲菲看到他,再也支撑不住,啜泣了起来。刚刚自己装得若无其事,其实害怕得都要瘫在地上了。
  步错将她轻轻揽在怀里,一字一句。“就我们二人,你赢,则我性命拿去,天下拿去;输,就继续做你的凌王,不要再存异心。”
  “不,”凌王斩钉截铁。
  这般条件,他还有何可抱怨?
  “输,我性命拿去。”
  
  七、尾声
  
  决战的地点很美,桃花林立,清风拂过,漫天花雨。
  “四弟,记得幼时众皇子中数你我关系最好,天天来这里玩闹。”美好的回忆,此时说出却是这般的凄凉可笑。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矣,江月年年只相似。”命运弄人,纵有千般不甘,也是无可奈何。
  两个身影缠在一起,剑走偏锋,出手狠厉而无情。一旁的林菲菲,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俩以性命相厮杀,却无可奈何。自己没有立场去阻止他们,生死,往往是解决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可是,眼睁睁看着他们俩任何一个死亡,自己都是做不到的。
  这场悲剧,真的没有办法避免吗?林菲菲哽咽一声,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做了。于是高声喊道:“等等!”
  两人齐齐住手,神色各异地望着她。
  “步错,你先把电池给我。”
  “电池是什么。”步错疑惑。
  “就是你答应给秦可的那个啊。”
  “是指那个地方官收上献给先皇的祖传玉佩?已经还给他了。”
  林菲菲冷汗,这烂借口,果然像秦可的作风。
  “重色轻友的丫头,才想起我来。”丫的站在你们身后这么长时间,一个想起我的都没有。秦可愤愤不平。
  “机器好用吗。”
  点头默认。
  林菲菲放心,于是摆摆手:“没事了,你们继续打。”
  众人黑线,本来紧张严肃的格斗气氛就这样让林菲菲搅黄了。
  秋风扫过,两个人同时亮出剑,继续厮杀。招招毒辣,只攻不守。稍有差池,便是万劫不复。步错身形一转,剑锋直指凌王的脖颈,凌王不躲反而近身迎上,三尺青锋逼向步错的前胸,赫然是同归于尽的招式。
  就是现在了!林菲菲一咬牙,凌空而起,迅速地插到二人中间。
  哧的一声,凌王的长剑贯穿林菲菲的心脏,与此同时,步错的剑搭在了他的颈上。
  林菲菲哇的吐出一口血,笑靥如花道:“白兔,你输了。”
  两个人望着眼前的变故,惊痛交加。
  “白兔,一命换一命……从此步错……与你……两不相欠……好不好……”气息断断续续,定然命不久也。
  为什么!这场复仇以自己至爱之人的死亡开始,又以自己至爱之人的死亡结束!苍天无眼。凌王连连后退,仰天长啸一声,竟然瞬时白头。
  “不……不……不要让我……死不瞑目。”林菲菲苟延残喘道。
  凌王一掀袍角,掷地有声道:“臣参见皇上,定竭吾一生,为皇上奔走效劳,若有二心,神人共弃!”说完,转身离开。
  望着怀里气息微弱的林菲菲,步错心痛得仿佛已经停止了跳动,止不住地颤抖:“菲菲,你何必呢。”我想要让你当皇后,把世间最好的一切都给你,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做任何事,你却要离我而去!
  “对不起……”林菲菲用尽最后一分力,无声地说道。
  “菲菲,你不要死!你不能死啊——”血红的双眸直直地刺向她,那般恐怖凌厉的目光,仿佛地府中爬出的恶鬼一般,铁血男儿,竟然泣不成声。
  林菲菲望着近乎癫狂的步错,心痛难当。对不起步错,我能做的只是这些,你一定要幸福,身体已经开始麻木,渐渐失去知觉……
  秦可迟疑着开口:“菲菲,再不回去,你就死在这了。”
  林菲菲点头默认,秦可启动机关,飞沙走石,天昏地暗。
  怀中的人瞬间消失,他死死盯着自己的双手,他的手上……沾了菲菲的血……
  
  林菲菲再次睁眼时,已置身于学校的换衣间。窗外,昔日的同学三五成群,笑语嫣然。试探地站起来,身轻如燕,毫发无伤。仿佛刚刚得一切都是一场梦而已。
  喜也是梦,悲也是梦。那样,究竟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无论步错、白兔还是落樱,都只是自己生命中的匆匆过客,而自己,与他们的生活,也不过是路人甲乙丙丁。
  常忆蝴蝶款款飞,一场如梦的爱,两个世界的交点。
  而我们,谁也不是谁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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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穿越了》    夜深,人静。人们都早已熟睡于各种美梦,床头的钟表指针显示在2点30分,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本人却在奋力的看穿越小说,5555~~为什么女猪脚死啦啊!!555~~男猪脚多伤心啊!这作者也太虐啦吧!本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擦在被子上,轰~~轰~~!!窗外响起一声又一声的响雷,没有下雨只是接连不断的雷声。  没有人发现这雷打得是如此诡异,每一声似乎都那么不寻常。轰!!!一道耀眼的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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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春,风和日暖,岸上的柳树吐了新芽。容音和往常一样到河边洗衣,桃花瓣自上游而下,穿过她的指缝,打了几个旋儿。清澈的溪水映出她的如花容颜,她嘴角微扬,心里盛满了蜜糖。  阮咸公子说要娶她为妻,她像是积雪融化后终于盛开的鲜花,等到了翩然而至的蝴蝶,此中欢喜无以言表。她搓衣的动作愈发轻快,青石板上溅起碎玉飞花。  容音是身份低微的鲜卑婢女,服侍着阮咸的姑姑。因为王公贵族看不起鲜卑人,她在奴仆中也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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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侍郎家的四小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被选为嫔妃,住进万千繁华的紫禁城。  那年,慈禧太后为光绪皇帝—爱新觉罗·载湉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选后大典,但这位后宫之主只属意自家侄女,那些滿怀期待的莺莺燕燕都是为这场盛宴布置的背景。  她听闻载湉最初中意的是江西巡抚家的女儿,但迫于太后的威严,只得草草选定了枕边人,而她与妹妹入选,只是慈禧安置的一步棋。  入宫那日,她坐在轿子里,族人为她们中选而欢喜。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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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春时节,一树树花开得繁盛热烈。花树下的女童却没有被这满园春色打动,只是望着粉墙上的一枝花影出神。就这样站了许久,直到脸颊晒出了红晕,她才恍然回神,眉眼弯弯地笑著跑开。  没过多久,女童拿着毛笔和砚台来到粉墙前涂涂抹抹。渐渐地,淡墨氤氲的花儿、枯墨飞白的花枝连缀成折枝花卉,盛放在粉墙之上。  就在这时,俞兆晟踏着一地落花而来。看到墙上的画,他不禁面露惊异之色。  彼时俞光蕙只有七岁,还未正式学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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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珠初逢石崇时,双角山下正是春天。桃花映上她的面,这般暖,这般艳。她朱唇轻启,水袖轻扬,惹起一片醉人的春光。她微一颔首、略一扬眉,便足以令他心驰神往,欲罢不能。  石崇用十斛珍珠买下了她,视若珍宝。他不用金银,而用润泽的珍珠,像她耳畔垂坠的明月铛,一颦一笑、一摇一晃。只是珠最终会黄,人最终会老,他的爱也自然会随时间流逝而轻易褪色。  金谷园内,日夜笙歌,石崇极尽奢靡以满足对浮华的渴求。园内筑有百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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