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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工业发展脚步加快后,生态问题开始日渐突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紧迫的任务。土地利用和管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纲领,我国对此已经做出了基本部署,现阶段需要将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中,通过国土资源的合理规划来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本文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展开相关要点的论述。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引言:
生态文明指的是人类在开展生产、生活活动的过程中,遵循自然的发展规律,不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通过优化生产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要合理规划、杜绝滥用,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的价值。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规划要把握住一些基本原则和要点。
1.土地规划须把握的关键点
1.1基本农田要划定好
划定基本农田必须牢牢把握住农田的整体质量,按照耕地质量的不同进行高低程度的划分,不能使耕地质量下降。交通道路的沿线周边以及城镇的周边地区属于重点的优质耕地,这类耕地与建立起来的高标准农田可以最先被划定为基本农田,是大力保护及管理的对象。
1.2城镇发展要保障好
保护城镇发展要做到三点,首先要解决优质农田划定以及城镇经济建设之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在保护农田的同时,也要尽可能满足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实现农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第二,一些可促进地区科学发展的基础建设要优先预留出土地,如商业示范区、特色产品生产园区、产业聚集区等。这些区域的建立也要将现有的城区进行利用,减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同时也要留足发展空间。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要规划出足够的生态保护区域,包括农田、林地、水源区、自然保护区等,可以将一些荒坡划定为农林建设区,专门用于林地建设。
1.3各类规划要衔接好
各縣、市要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整合各类空间规划,促进多规融合,为各项规划最后能落地实施打下基础。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不同地区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规划目标任务和用地布局,促进各单项规划的衔接协调,统筹做好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线、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划定工作,科学合理的构建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为新一轮规划目标的确定、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1]。
2.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强化规划实施生态效益评价
在编制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实时对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效益及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正面和负面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土地质量、土地生态状态、承载力、利用率等,把握住土地利用对生态发展的正面影响,对规划进行完善和调整,并对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进行研判,把握土地利用方向。根据评价结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从相关国土规划部门开始建立全社会生态效益优先的价值取向,紧紧围绕“三生”空间(即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引导城市土地供应,优化用地结构,加强集约节约利用,实现合理布局。
2.2明确界定生态用地,促进用地管控
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分类中,未明确生态用地的类别、范围与功能,不利于实施用地管制和保护生态安全。因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可明确“生态用地”这一用地类别,使其与农用地、建设用地并列。其次,明确生态用地的内涵与功能,即是以保护自然生态为主要目的,其用途应侧重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及其功能的发挥,尽量避免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生态用地的范围包括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此外当前用地分类中的“未利用地”可整体列入生态用地范围。第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进一步明确自然生态用地的指标控制量以及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生态保护控制指标,保证生态用地的数量和质量,也使得生态用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结构合理。
2.3坚持“底线思维”,推进“三线”划定工作
新常态下为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继续推动各地“三线”(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线)的划定工作,促进城市由增量扩张向增量和存量并重扩张转变。三线划定要体现“底线思维”——即搜集尽可能多的信息,并对可能出现的最糟糕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以此控制城市“摊大饼”式的无序扩张,促进高质量、内涵式增长,保护国家战略性、稀缺性资源[2]。三线划定时,可以针对不同地区的国土空间开发特点,根据生态功能和实际程度,确定不同的资源环境主题和保护级别。
2.4完善耕地保护政策,有效保护生态用地
耕地除具有保障粮食安全功能外,还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将耕地资源作为城市的重要绿色空间和生态用地。除了粮食生产功能,本轮规划应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服务功能、绿色空间功能、文化景观功能、消化人畜排泄物保护水环境的功能,实现耕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要进一步提高对耕地质量的内涵和生态功能的认识,注重耕地生态功能。提升耕地质量,不仅仅是提升土壤肥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最重要的是提升耕地的生产能力。
同时,要特别注意各种耕地质量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忽视耕地生态功能的现象,一是片面硬化,结果是多了混凝土空间少了自然科技,损失了寄养野生动植物的栖息之所;二是过分强调人机通行方便、水流顺畅,用水时快来快去,不用水时渠干沟枯,断绝了河水涵养万物的功能;三是片面强调耕地面积增加,填了池塘、洼地,挖了土丘、山岗,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建设,断绝了野生动植物的生机[3]。
3.结语
国土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绿色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载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基础和自然主体地位。了解生态文明的内涵,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把握新形势下规划修编新要求,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1]李可.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浅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8(7):175-176.
[2]杨伟华.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J].居舍, 2018(12):98+192.
[3]夏国刚.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J].石河子科技,2016, 000(006):7-11.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引言:
生态文明指的是人类在开展生产、生活活动的过程中,遵循自然的发展规律,不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通过优化生产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要合理规划、杜绝滥用,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的价值。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规划要把握住一些基本原则和要点。
1.土地规划须把握的关键点
1.1基本农田要划定好
划定基本农田必须牢牢把握住农田的整体质量,按照耕地质量的不同进行高低程度的划分,不能使耕地质量下降。交通道路的沿线周边以及城镇的周边地区属于重点的优质耕地,这类耕地与建立起来的高标准农田可以最先被划定为基本农田,是大力保护及管理的对象。
1.2城镇发展要保障好
保护城镇发展要做到三点,首先要解决优质农田划定以及城镇经济建设之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在保护农田的同时,也要尽可能满足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实现农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第二,一些可促进地区科学发展的基础建设要优先预留出土地,如商业示范区、特色产品生产园区、产业聚集区等。这些区域的建立也要将现有的城区进行利用,减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同时也要留足发展空间。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要规划出足够的生态保护区域,包括农田、林地、水源区、自然保护区等,可以将一些荒坡划定为农林建设区,专门用于林地建设。
1.3各类规划要衔接好
各縣、市要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整合各类空间规划,促进多规融合,为各项规划最后能落地实施打下基础。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不同地区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规划目标任务和用地布局,促进各单项规划的衔接协调,统筹做好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线、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划定工作,科学合理的构建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为新一轮规划目标的确定、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1]。
2.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强化规划实施生态效益评价
在编制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实时对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效益及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正面和负面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土地质量、土地生态状态、承载力、利用率等,把握住土地利用对生态发展的正面影响,对规划进行完善和调整,并对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进行研判,把握土地利用方向。根据评价结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从相关国土规划部门开始建立全社会生态效益优先的价值取向,紧紧围绕“三生”空间(即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引导城市土地供应,优化用地结构,加强集约节约利用,实现合理布局。
2.2明确界定生态用地,促进用地管控
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分类中,未明确生态用地的类别、范围与功能,不利于实施用地管制和保护生态安全。因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可明确“生态用地”这一用地类别,使其与农用地、建设用地并列。其次,明确生态用地的内涵与功能,即是以保护自然生态为主要目的,其用途应侧重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及其功能的发挥,尽量避免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生态用地的范围包括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此外当前用地分类中的“未利用地”可整体列入生态用地范围。第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进一步明确自然生态用地的指标控制量以及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生态保护控制指标,保证生态用地的数量和质量,也使得生态用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结构合理。
2.3坚持“底线思维”,推进“三线”划定工作
新常态下为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继续推动各地“三线”(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线)的划定工作,促进城市由增量扩张向增量和存量并重扩张转变。三线划定要体现“底线思维”——即搜集尽可能多的信息,并对可能出现的最糟糕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以此控制城市“摊大饼”式的无序扩张,促进高质量、内涵式增长,保护国家战略性、稀缺性资源[2]。三线划定时,可以针对不同地区的国土空间开发特点,根据生态功能和实际程度,确定不同的资源环境主题和保护级别。
2.4完善耕地保护政策,有效保护生态用地
耕地除具有保障粮食安全功能外,还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将耕地资源作为城市的重要绿色空间和生态用地。除了粮食生产功能,本轮规划应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服务功能、绿色空间功能、文化景观功能、消化人畜排泄物保护水环境的功能,实现耕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要进一步提高对耕地质量的内涵和生态功能的认识,注重耕地生态功能。提升耕地质量,不仅仅是提升土壤肥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最重要的是提升耕地的生产能力。
同时,要特别注意各种耕地质量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忽视耕地生态功能的现象,一是片面硬化,结果是多了混凝土空间少了自然科技,损失了寄养野生动植物的栖息之所;二是过分强调人机通行方便、水流顺畅,用水时快来快去,不用水时渠干沟枯,断绝了河水涵养万物的功能;三是片面强调耕地面积增加,填了池塘、洼地,挖了土丘、山岗,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建设,断绝了野生动植物的生机[3]。
3.结语
国土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绿色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载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基础和自然主体地位。了解生态文明的内涵,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把握新形势下规划修编新要求,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1]李可.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浅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8(7):175-176.
[2]杨伟华.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J].居舍, 2018(12):98+192.
[3]夏国刚.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J].石河子科技,2016, 000(00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