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健三郎的“慢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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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看过“速读术”或“快读法”这类书的广告吧?我想这种书是那些从小到大,一直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出于某种理由才不得不看的吧?
  成人之前没怎么读过书的人,有时为了要改变自己,会变成爱看书的人。但是这类人,更不应该运用“速读术”,在某段时间里看很多的书,而是应该慢慢地、扎实地读书,在今后的人生里,作为真正的读书人而生活。
  年轻人,尤其是孩子,读书的时候应该抱着什么态度呢?我从自己的经验中得出答案,就是慢慢读。这是真正的读书方法。虽然回答很简单,但是,实际这么做的时候就不那么简单了。
  我自己小时候就喜欢快读书。有一次,母亲问我书的内容,我回答得含糊不清。从此,我就意识到了书是必须慢慢读的。
  可是,还是慢不下来,我就想办法训练自己。有的书特别有意思,怎么也慢不了。我就想出了一种方法,把书分成快读的和只有慢慢读才能领会的,两种书同时来读。
  我记得,刚开始这样做的时候,这种读书法使我招致了大孩子的欺负。
  当时作为慢慢读的书是岩波文库的《托尔斯泰日记摘抄》。其实我也觉得没有意思,可是既然开始看了,就想要把它看完。所以我经常把它揣在口袋里,有一点时间就拿出来看。由于觉得没有意思,每次只能看上几页。就这样,只有小块时间的时候,我就看这本书,有大块时间的时候,就看有意思的书。
  我总是把那本书带在身上,引起了班上一个高大强壮的同学的兴趣。一天,快要上课时,老师还没有来,他让同学按住我,从我的兜里翻出书,大声说道:“还看这书哪!”
  过了不久,这种奇妙的欺负传到了教员室。有位老师管我叫“没出息”的孩子。其实,对于同学从我身上翻书,说实话,我并不生气,要是他们把书扔到运动场的水洼里去的话,我就打算反抗了。
  比这种欺负更让人痛苦的,其实是把这一小本从托尔斯泰日记中摘抄出来的书看到最后一页。我虽然是中学生,但靠着一点点积累的理解能力,我感受到了:原来了不起的人就是这样的观察、思考,把看法写下来的。意想不到的是,有的地方写得连孩子也喜欢看。可是,由于我总爱看着看着书就抬起头去想别的事,结果常常是,还没看完一页,又把书放回兜里去了。
  看着看着书去想别的事,我自己也意识到是个缺点。很长时间以后,我渐渐发觉,虽说是缺点,或许也有好的一面,这就是自己的性格……
  刚看一会儿书,我就会被书里的一个词所吸引,于是,从我在树上自己搭的小木屋里朝河对岸的森林望去,开始了空想。
  长大以后,我在外国文学家写的随笔中看到这样一段描述:“我坐在电车里,对面的一个少年看一会儿书,就抬头看着外面的景色思考一会儿,然后眼睛又回到书上来,静静地读下去。这是多好的读书方法啊……”
  我并不是认真地思考书里的内容,而是呆呆的空想着其它事情。不过,感觉自己和这个电车里的少年有着很相似的地方,心里很高兴。
  上中学时,我为了改掉爱走神的毛病,真的下了番功夫。我拿着红铅笔在觉得很重要的句子下面画上线。
  用红铅笔画线的部分,是认真地读了两遍的地方。也可以说,我是在读第二遍的时候继续往下读的。难懂的地方,尽管是一点一点地,也进了脑子。这比起读完之后,又想看那部分是怎么回事,再返回去重读,省事多了。画了红线,一来好找,二来通过二次阅读,也训练了耐性。
  这种耐性很重要。看外文书时,达到一定的阅读速度时就会知道,即使某一两行的意思不太明白,也会跳过去继续读。
  按说读书时的推动力来自于读者自己,但是,写书的人也具有像体育教练那样促使我们这些读者扎实地读下去的力量。
  因此,有时候即使遇到不怎么明白的地方,我们也会轻松愉快地被文章的内容推着往前读。而且,就这样读着读着,读到某个地方时,刚才不太明白的地方忽然全明白了。很像在攀登迷雾中的山路时,那一瞬间露脸的晴天,不仅使得脚下这块地方,就连刚才爬上来的路线都尽收眼底了。
  能这样柳暗花明是很幸福的。年轻的时候,我常常品味到这一点。我看的英语或法语书,主要是小说,逐渐读得快起来时,查字典都嫌麻烦了。于是,也不查字典,以自己觉得舒服的速度读下去。
  实际上,读到最后就会明白,那个部分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就是这样的。再多学一点外语之后,在不仅仅是为了兴趣,而是为了准确读懂这个小说家而重读作品时,才能深切感受到原来的读法是那么浮浅……
  慢读的自我训练,对于不慢读就读不懂的而又真正想读的书来说是必要的。这种书由于读得慢,所以总是读不完。最不好的是半途而废。如果太难了,怎么也读不下去时,可以暂时先放进“过一段时间之后再读”的书箱里,并且经常试着读读看。
  如果非常难懂,可还是觉得读这本书非常重要的话,即便是短时间,也要做到每天一点儿一点儿读下去。要锻炼自己这么去做。
  还有,慢慢读书的能力应该是从小开始培养的。我还想说,培养这个能力需要的时间,小孩子也比大人多得多。
  (大江健三郎,诺贝尔文学奖(1994年)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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