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朱熹注《中庸》时,追求义理上的贯通,发明“中和新说”,明确指出“中和”乃兼言性情,“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发皆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朱子在贯释孟子“四端”、“四德”说时,也依循伊川的思路,作出了性情论的理解。朱熹的性情论说解,是针对佛禅的“反情”、“恶情”说,李翱等人的“灭情”说而提出的重情的主张;而其“心统性情”论中的“心”,则为一种“有限心”,须“持敬”、“格物致知”,才可达于“理”,这也同佛禅之“心”及受佛禅影响之“心即理”说划清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