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后期,国际社会掀起了一股“倾听儿童”的浪潮,人们期望儿童能够参与到一切与他们相关的社会事务中来并在其中发声,在《儿童权利公约》和新童年社会学的倡导下,儿童视角的幸福研究得以广泛兴起和开展。
当前,儿童视角的幸福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形成了一些体现儿童视角、儿童参与的研究设计,初步探讨了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对幸福的认知情况。但其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文献资料少,且大量研究成果集中在西方国家,本土化研究缺乏。由此,研究者决定在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调查我国儿童关于幸福的认知,以此丰富儿童视角幸福研究的相关理论成果,呈现我国儿童对幸福的认知的本土化发现。
因涉及5~6岁儿童幸福认知的相关研究成果较少,且5~6岁儿童具有较好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因此,本研究依据方便抽样和目的性抽样结合的方式,选取了四川省成都市某一级幼儿园的一个大班共38名儿童作为研究参与者。
本研究采用马赛克方法(Mosaic Approach)即通过多种研究工具的结合使用来较为系统、完整地获取儿童的经验或看法。包括以下具体方法:(1)儿童导游之旅与儿童摄影。儿童扮演导游,带领研究者参观和介绍那些在他们眼中与幸福有关的地方、事物,并做拍照记录;(2)儿童绘画与儿童访谈。儿童围绕“一件幸福的事”进行绘画,绘画完成后,研究者基于绘画内容和儿童探讨幸福概念;(3)分享法①。在餐前活动环节,幼儿上台向大家分享自己认为的幸福的事;(4)焦点小组。研究者整理、分析前述研究方法收集到的儿童幸福认知资料,初步形成儿童眼中的幸福包含的具体维度,随后开展焦点小组,请儿童进一步分析、探讨研究者归纳的维度是否合适、恰当。
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使用了Nvivo 11软件对两个月期间搜集到的各类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即以开放式登录-关联式登录-核心式登录的顺序不断抽象、概括资料,最终建构出儿童幸福认知的概念框架。
儿童认为幸福是特定需要的满足,这些特定需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
第一,生理需要。儿童需要获得生理层面上的舒适感,当儿童生理舒适时会感到幸福。包括:身体干净,如“肥皂可以清洁我们的手部,让我感觉很幸福”;饱腹,如,“食物可以填饱肚子,让我们有力气,很幸福”;休息放松,如,“幸福就是放长假,因为不用上幼儿园了,就可以休假放松了”;舒适的身体感,如,“爸爸妈妈抱着我也会觉得幸福,爸爸妈妈很温暖,像软软和和的东西”。
第二,安全与健康需要。儿童渴望自己和心爱的人、动物或植物等能够保持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当这样的需要得到满足时会感到幸福。具体表现为:不生病/病好了,如,“不生病是幸福,没有生病就可以出去玩了”;不受伤,如,“把自己的嘴巴咬到了就感觉非常的不开心,没有受伤就好了”;不分离,如,“让我感觉幸福的话,就是希望爸爸妈妈他们永远都别老,我很想他们,怕他们死掉”;受保护,如,“有狗的话,就不怕被坏人抓走了,他会保护我,很幸福”;有益于健康的事物,如,“小草让我觉得很幸福,因为它是绿色的,对我们眼睛好”。
第三,物质需要。该需要有两种具体表现:(1)得到、拥有某种物质的需要,一是儿童认为只要得到了想要的物质本身就会感到幸福,如,“过生日的时候,能得到礼物就觉得很幸福”;二是物质具有满足某种需要的功能,如,“有钱就觉得幸福,我可以想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2)当儿童感受到物质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便捷时,会觉得幸福,如,“汽车让我感到幸福,因为它可以带我到很多地方去”。
第四,交往关系的需要。该需要有四种具体表现:(1)建立、拥有亲密关系的需要,如,“我希望在幼儿园里面交更多的好朋友,我覺得这样很幸福”;(2)关注与认可的需要,如,“在聚光灯下跳舞,如果得了冠军,会有很多很多观众看着我,我会觉得很幸福”;(3)归属的需要,如,“班里的同学们让我感觉幸福,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4)爱与被爱的需要,儿童认为“爱与被爱”可以表现为具体的动作行为,包括牵手、亲吻、拥抱、送礼物;物质和情感上的支持,包括保护、满足需要、养育关照、友善、陪伴及一种有爱和谐的整体氛围。
第五,做事的需要。儿童有想要做事情的需要,幸福来自于做事情本身(做事的过程)。主要包括:玩耍,玩耍是儿童最想做的,最能让他们感到幸福的事情。儿童喜欢在户外玩耍,尤其喜欢玩玩具,也喜欢以玩具为基础和同伴一起玩耍各类游戏;体育运动,体育运动能让儿童释放能量以获得快感,也带来惊险刺激的感受,儿童由此感到幸福。如“跑步很幸福,可以疯跑,很爽,也很刺激”;艺术创作、表演。儿童在这类活动中能享受到创作和动作表演带来的乐趣,由此感到幸福。如,“喜欢跳舞身体动起来的感觉,很幸福”;劳作,如,“周六去雅安山,第一次摘茶叶,自己回家炒茶,自己做的茶叶泡一杯,真香,劳动最幸福”。
第五,求知的需要。儿童有渴望得到知识,渴望了解世间种种现象背后的原理的需要,当儿童学到知识,求知欲望得到满足时会感到幸福。如,“我觉得老师教我们学习很幸福……因为我喜欢学习,可以知道很多的知识”。
第六,审美的需要。儿童有感受艺术与生活中的美的需要,美使得儿童获得感官的快适,情感的愉悦与感动,儿童的心灵、精神在美的感受中得到洗礼,享受到和谐与圆满,儿童由此感到幸福。儿童认为能带来幸福感受的“美”包括:造型与形态的美、色彩的美、声音与旋律的美、味道的美、气味的美、光的美、活动与运动变化的美、情绪情感的美、人类自我成就的美、新奇未知的美。
第七,自由的需要。儿童不愿受到外界束缚,渴望获得精神意志和行动上的自由,当儿童得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精神意志与行动时便会感到幸福。如,“幸福就是能做能喝,能玩能睡,也能吃饱饱的,也可以想干嘛就干嘛,也可以想买啥就买啥”。
第八,自我完善、成就和实现的需要。儿童渴望不断完善自我,取得成就,实现个人愿望、梦想或者抱负,这种需要获得满足时儿童便会感到幸福。具体表现为:有力量、能力,如,“能够独立生活了就是幸福,一个人自己管好自己”;获得理想的学历、职业或经济收入,如,“学习好很幸福,学习好可以去读牛津大学!以后一天可以赚五百万,甚至一千万”;赢得荣誉,如,“跳舞可以得第一名上电视,如果得了奖,肯定会觉得幸福吧”;孕育出“得意之作”,如,“我和妈妈、妹妹一起做了一个大纸鱼出来,我很自豪,就觉得很幸福”;改进不足和错误,如,“老师给我讲道理会很幸福,我觉得他们说得很对,我就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努力付出,如,“我做什么东西努力一点就觉得幸福”。 第九,存在的需要。在儿童的眼中存在有两种含义:客观存在于世界上,儿童认为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是一种幸福。如“妈妈生了我,世界上有我这样一个人了就觉得很幸福”;儿童需要存在于世上的意义,当他们认为自己的存在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便会觉得幸福。如,“活在这个世界上好,因为妈妈就有了我这样一个儿子,我的名字的意思就是希望我可以帮助全世界的人,为全世界人民服务”。消失的需要。儿童希望自己消失以免受世界上的种种痛苦,并由此感到幸福。
基于已有发现,本研究将对以下几个话题进行讨论。
儿童眼中的幸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享乐与发展的统一、单一需要满足和多样需要满足的统一
1.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具有主观性,即儿童对幸福的认识与判断是主观的,不同的儿童会提出不同的幸福概念界定,对于同一事物或概念是否符合幸福内涵的判断也并非相同;另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又具有客观性。无论儿童对幸福的主观认识判断如何变化,都要满足“需要的满足”这一条件,“需要的满足”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客观本性。以往也有不少学者提到“需要的满足”是幸福的客观本性的观点。
进一步思考发现,儿童眼中的幸福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这种统一具体表现为:第一,儿童对幸福的主观认识反映着儿童眼中的幸福的客观本性,是客观本性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观反映客观);儿童眼中幸福的客观本性是儿童得以形成幸福的主观认识的基础(客观决定主观);第二,儿童眼中的幸福得以产生、形成必须同时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条件,具体来说,儿童眼中的幸福要建立在需要满足的客观基础之上,只有符合儿童主观上认识、判断幸福的条件的需要被满足时,需要的满足才真正转化为儿童眼中的幸福。
2.享乐与发展的统一
儿童眼中的幸福具有享乐的一面,如儿童主动提到了生理舒适、安全与健康、物质、做喜欢做的事、审美等明显具有享乐和自我欲望成分的需要。同时,儿童眼中的幸福也具有发展的一面,譬如儿童主动提到了求知,自我成就、完善和实现,对人生意义的追求等明显体现自我发展成分的需要。
在焦点小组中,儿童还谈到享乐与发展的关系问题。具体有:过度追求发展阻碍享乐,如,“我有一件不幸福的事,好久都没出去玩啦,就是没有时间,要做很多作业”;贪图享乐会耽误自我的发展,如,“不上幼儿园只玩不是幸福,在幼儿园可以学习知识,是一种幸福,有了知识才能上小学”;寻求享乐与发展的平衡和谐,如,“我觉得最幸福是可以不用上幼儿园(可以玩),但是我依然像现在一样很聪明”。
因此,在儿童眼中,幸福既可以表现为享乐也可以表现为发展,同时儿童似乎在寻求享乐与发展之间的和谐平衡与统一:要既享受,也要发展。
3.单一需要满足和多样需要满足的统一
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表现为单一需要的满足。儿童常常提到满足某一需要就会感到幸福,如,“玩沙让我感到幸福,因为很好玩,可以搭城堡”;另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又表现为多样需要的满足。如,“旅游很幸福,旅游可以吃东西,看到很美的花,还有蓝天白云,花很香,还可以去玩水、爬山这些(等)”。
儿童眼中幸福的具体来源存在主次之分
从各需要被提及的频次来看,儿童眼中幸福的来源有主要和次要之分。幸福的主要来源有3个。
“做事需要”的满足。做事需要的满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最主要来源,而玩耍是儿童最想做的事情,这一发现与Moore等人(2017)的研究结论相似。
“交往关系的需要”的满足。交往关系的需要的满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第二个主要来源。大量的儿童视角的幸福研究中均谈到了交往关系这一要素(如Thomas等,2016)。
“审美需要”的满足。审美需要的满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第三个主要来源。审美对儿童幸福的重要意义少有研究进行过探讨,可能是一个被忽视的,却对儿童的幸福起着重要意义的因素,需要得到關注与重视。
其余的来源相对来说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次要来源。但本研究认为这些来源同样是儿童幸福中不能忽视的部分,对儿童的幸福有着重要的影响。若一个幸福来源被忽视、减弱,就有可能会影响到儿童多个需要满足整合产生的幸福感,某类需要没得到满足就有可能会影响其他需要的满足,如健康需要未满足有可能影响到玩耍需要的满足,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一些次要幸福来源(如成就、人生的终极意义)在儿童的成长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儿童的主要幸福来源,Uyan-Semerci等(2016)和Lopz-Perez等(2016)的研究支持了这一观点。
在儿童眼中,自身需要得到满足可以既带来幸福也带来不幸福
儿童认为需要得到满足本身就既包含幸福的一面,也包含不幸福的一面。如,“吃那种爆米花,吃起来很爽,可乐好喝,确实很幸福,但是它也对身体不健康,然后还要生病,还有可能有些爆米花还会中毒”。
儿童还认为需要得到满足带来的幸福会以一定的方式转向不幸福。儿童提到了两种转向的方式:第一,需要得到满足也意味着要面临失去的风险,届时幸福将转向不幸福。如,“爱一个人很幸福,我很爱爸爸妈妈……我觉得(爱)又不是(幸福),万一我在睡觉时妈妈出门了,我搂都搂不住”;第二,当儿童的需要被过度地满足时,幸福将转向不幸福。如,“爱我的话,我就天天开心,很幸福。我觉得他(另一位小朋友)认为爱不是幸福,是因为太宠(爱)了……其实(合适的爱)偶尔就是表扬下‘你做得很好’。爱是对的,但溺爱是不对的嘞”。
本研究在此向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幼儿家长提出以下改善和提升儿童幸福感的建议。
思想上关注儿童的“幸福心声”
儿童对幸福有着丰富且深刻的认识,但常常是内隐的。这需要成人真正从儿童的视角出发,放弃“儿童的幸福之路需要成人的规划”等过于强调成人意志的观念,重视儿童内在对幸福的呼唤。这要求我们在思想上关注儿童的心声,并具有挖掘儿童对幸福潜在呼唤的意识。
行动上让儿童为自己的幸福发声,并合理回应儿童的声音
1.让儿童有途径为自己的幸福发声
要提升儿童的幸福感,不能仅依靠成人的揣测,而要让儿童发声,让儿童成为自己幸福的代言人。成人可以通过聊天、游戏活动、儿童绘画、儿童摄影、儿童导游、儿童角色表演等多种方式,让儿童表达自己对幸福的理解和需求,参与到提升自身幸福的工作中来。
2.让儿童的声音得到合理的回应
倾听了儿童的声音后应该让儿童的声音得到合理回应。回应儿童的声音,即要满足儿童对幸福的需要,但过度满足或不分是非地样样都满足也并非儿童自己的期望,因此,要依据儿童合理的需要并以适宜的方式去满足它。
[注释]
①分享法不属于马赛克方法,但它符合马赛克方法的内在精神,即注重儿童的自主表达,激发儿童参与研究的积极性。
②本文为四川师范大学鄢超云教授指导。
当前,儿童视角的幸福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形成了一些体现儿童视角、儿童参与的研究设计,初步探讨了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对幸福的认知情况。但其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文献资料少,且大量研究成果集中在西方国家,本土化研究缺乏。由此,研究者决定在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调查我国儿童关于幸福的认知,以此丰富儿童视角幸福研究的相关理论成果,呈现我国儿童对幸福的认知的本土化发现。
研究设计
因涉及5~6岁儿童幸福认知的相关研究成果较少,且5~6岁儿童具有较好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因此,本研究依据方便抽样和目的性抽样结合的方式,选取了四川省成都市某一级幼儿园的一个大班共38名儿童作为研究参与者。
本研究采用马赛克方法(Mosaic Approach)即通过多种研究工具的结合使用来较为系统、完整地获取儿童的经验或看法。包括以下具体方法:(1)儿童导游之旅与儿童摄影。儿童扮演导游,带领研究者参观和介绍那些在他们眼中与幸福有关的地方、事物,并做拍照记录;(2)儿童绘画与儿童访谈。儿童围绕“一件幸福的事”进行绘画,绘画完成后,研究者基于绘画内容和儿童探讨幸福概念;(3)分享法①。在餐前活动环节,幼儿上台向大家分享自己认为的幸福的事;(4)焦点小组。研究者整理、分析前述研究方法收集到的儿童幸福认知资料,初步形成儿童眼中的幸福包含的具体维度,随后开展焦点小组,请儿童进一步分析、探讨研究者归纳的维度是否合适、恰当。
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使用了Nvivo 11软件对两个月期间搜集到的各类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即以开放式登录-关联式登录-核心式登录的顺序不断抽象、概括资料,最终建构出儿童幸福认知的概念框架。
结果与分析
儿童认为幸福是特定需要的满足,这些特定需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
第一,生理需要。儿童需要获得生理层面上的舒适感,当儿童生理舒适时会感到幸福。包括:身体干净,如“肥皂可以清洁我们的手部,让我感觉很幸福”;饱腹,如,“食物可以填饱肚子,让我们有力气,很幸福”;休息放松,如,“幸福就是放长假,因为不用上幼儿园了,就可以休假放松了”;舒适的身体感,如,“爸爸妈妈抱着我也会觉得幸福,爸爸妈妈很温暖,像软软和和的东西”。
第二,安全与健康需要。儿童渴望自己和心爱的人、动物或植物等能够保持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当这样的需要得到满足时会感到幸福。具体表现为:不生病/病好了,如,“不生病是幸福,没有生病就可以出去玩了”;不受伤,如,“把自己的嘴巴咬到了就感觉非常的不开心,没有受伤就好了”;不分离,如,“让我感觉幸福的话,就是希望爸爸妈妈他们永远都别老,我很想他们,怕他们死掉”;受保护,如,“有狗的话,就不怕被坏人抓走了,他会保护我,很幸福”;有益于健康的事物,如,“小草让我觉得很幸福,因为它是绿色的,对我们眼睛好”。
第三,物质需要。该需要有两种具体表现:(1)得到、拥有某种物质的需要,一是儿童认为只要得到了想要的物质本身就会感到幸福,如,“过生日的时候,能得到礼物就觉得很幸福”;二是物质具有满足某种需要的功能,如,“有钱就觉得幸福,我可以想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2)当儿童感受到物质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便捷时,会觉得幸福,如,“汽车让我感到幸福,因为它可以带我到很多地方去”。
第四,交往关系的需要。该需要有四种具体表现:(1)建立、拥有亲密关系的需要,如,“我希望在幼儿园里面交更多的好朋友,我覺得这样很幸福”;(2)关注与认可的需要,如,“在聚光灯下跳舞,如果得了冠军,会有很多很多观众看着我,我会觉得很幸福”;(3)归属的需要,如,“班里的同学们让我感觉幸福,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4)爱与被爱的需要,儿童认为“爱与被爱”可以表现为具体的动作行为,包括牵手、亲吻、拥抱、送礼物;物质和情感上的支持,包括保护、满足需要、养育关照、友善、陪伴及一种有爱和谐的整体氛围。
第五,做事的需要。儿童有想要做事情的需要,幸福来自于做事情本身(做事的过程)。主要包括:玩耍,玩耍是儿童最想做的,最能让他们感到幸福的事情。儿童喜欢在户外玩耍,尤其喜欢玩玩具,也喜欢以玩具为基础和同伴一起玩耍各类游戏;体育运动,体育运动能让儿童释放能量以获得快感,也带来惊险刺激的感受,儿童由此感到幸福。如“跑步很幸福,可以疯跑,很爽,也很刺激”;艺术创作、表演。儿童在这类活动中能享受到创作和动作表演带来的乐趣,由此感到幸福。如,“喜欢跳舞身体动起来的感觉,很幸福”;劳作,如,“周六去雅安山,第一次摘茶叶,自己回家炒茶,自己做的茶叶泡一杯,真香,劳动最幸福”。
第五,求知的需要。儿童有渴望得到知识,渴望了解世间种种现象背后的原理的需要,当儿童学到知识,求知欲望得到满足时会感到幸福。如,“我觉得老师教我们学习很幸福……因为我喜欢学习,可以知道很多的知识”。
第六,审美的需要。儿童有感受艺术与生活中的美的需要,美使得儿童获得感官的快适,情感的愉悦与感动,儿童的心灵、精神在美的感受中得到洗礼,享受到和谐与圆满,儿童由此感到幸福。儿童认为能带来幸福感受的“美”包括:造型与形态的美、色彩的美、声音与旋律的美、味道的美、气味的美、光的美、活动与运动变化的美、情绪情感的美、人类自我成就的美、新奇未知的美。
第七,自由的需要。儿童不愿受到外界束缚,渴望获得精神意志和行动上的自由,当儿童得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精神意志与行动时便会感到幸福。如,“幸福就是能做能喝,能玩能睡,也能吃饱饱的,也可以想干嘛就干嘛,也可以想买啥就买啥”。
第八,自我完善、成就和实现的需要。儿童渴望不断完善自我,取得成就,实现个人愿望、梦想或者抱负,这种需要获得满足时儿童便会感到幸福。具体表现为:有力量、能力,如,“能够独立生活了就是幸福,一个人自己管好自己”;获得理想的学历、职业或经济收入,如,“学习好很幸福,学习好可以去读牛津大学!以后一天可以赚五百万,甚至一千万”;赢得荣誉,如,“跳舞可以得第一名上电视,如果得了奖,肯定会觉得幸福吧”;孕育出“得意之作”,如,“我和妈妈、妹妹一起做了一个大纸鱼出来,我很自豪,就觉得很幸福”;改进不足和错误,如,“老师给我讲道理会很幸福,我觉得他们说得很对,我就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努力付出,如,“我做什么东西努力一点就觉得幸福”。 第九,存在的需要。在儿童的眼中存在有两种含义:客观存在于世界上,儿童认为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是一种幸福。如“妈妈生了我,世界上有我这样一个人了就觉得很幸福”;儿童需要存在于世上的意义,当他们认为自己的存在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便会觉得幸福。如,“活在这个世界上好,因为妈妈就有了我这样一个儿子,我的名字的意思就是希望我可以帮助全世界的人,为全世界人民服务”。消失的需要。儿童希望自己消失以免受世界上的种种痛苦,并由此感到幸福。
讨论
基于已有发现,本研究将对以下几个话题进行讨论。
儿童眼中的幸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享乐与发展的统一、单一需要满足和多样需要满足的统一
1.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具有主观性,即儿童对幸福的认识与判断是主观的,不同的儿童会提出不同的幸福概念界定,对于同一事物或概念是否符合幸福内涵的判断也并非相同;另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又具有客观性。无论儿童对幸福的主观认识判断如何变化,都要满足“需要的满足”这一条件,“需要的满足”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客观本性。以往也有不少学者提到“需要的满足”是幸福的客观本性的观点。
进一步思考发现,儿童眼中的幸福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这种统一具体表现为:第一,儿童对幸福的主观认识反映着儿童眼中的幸福的客观本性,是客观本性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观反映客观);儿童眼中幸福的客观本性是儿童得以形成幸福的主观认识的基础(客观决定主观);第二,儿童眼中的幸福得以产生、形成必须同时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条件,具体来说,儿童眼中的幸福要建立在需要满足的客观基础之上,只有符合儿童主观上认识、判断幸福的条件的需要被满足时,需要的满足才真正转化为儿童眼中的幸福。
2.享乐与发展的统一
儿童眼中的幸福具有享乐的一面,如儿童主动提到了生理舒适、安全与健康、物质、做喜欢做的事、审美等明显具有享乐和自我欲望成分的需要。同时,儿童眼中的幸福也具有发展的一面,譬如儿童主动提到了求知,自我成就、完善和实现,对人生意义的追求等明显体现自我发展成分的需要。
在焦点小组中,儿童还谈到享乐与发展的关系问题。具体有:过度追求发展阻碍享乐,如,“我有一件不幸福的事,好久都没出去玩啦,就是没有时间,要做很多作业”;贪图享乐会耽误自我的发展,如,“不上幼儿园只玩不是幸福,在幼儿园可以学习知识,是一种幸福,有了知识才能上小学”;寻求享乐与发展的平衡和谐,如,“我觉得最幸福是可以不用上幼儿园(可以玩),但是我依然像现在一样很聪明”。
因此,在儿童眼中,幸福既可以表现为享乐也可以表现为发展,同时儿童似乎在寻求享乐与发展之间的和谐平衡与统一:要既享受,也要发展。
3.单一需要满足和多样需要满足的统一
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表现为单一需要的满足。儿童常常提到满足某一需要就会感到幸福,如,“玩沙让我感到幸福,因为很好玩,可以搭城堡”;另一方面,儿童眼中的幸福又表现为多样需要的满足。如,“旅游很幸福,旅游可以吃东西,看到很美的花,还有蓝天白云,花很香,还可以去玩水、爬山这些(等)”。
儿童眼中幸福的具体来源存在主次之分
从各需要被提及的频次来看,儿童眼中幸福的来源有主要和次要之分。幸福的主要来源有3个。
“做事需要”的满足。做事需要的满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最主要来源,而玩耍是儿童最想做的事情,这一发现与Moore等人(2017)的研究结论相似。
“交往关系的需要”的满足。交往关系的需要的满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第二个主要来源。大量的儿童视角的幸福研究中均谈到了交往关系这一要素(如Thomas等,2016)。
“审美需要”的满足。审美需要的满足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第三个主要来源。审美对儿童幸福的重要意义少有研究进行过探讨,可能是一个被忽视的,却对儿童的幸福起着重要意义的因素,需要得到關注与重视。
其余的来源相对来说是儿童眼中的幸福的次要来源。但本研究认为这些来源同样是儿童幸福中不能忽视的部分,对儿童的幸福有着重要的影响。若一个幸福来源被忽视、减弱,就有可能会影响到儿童多个需要满足整合产生的幸福感,某类需要没得到满足就有可能会影响其他需要的满足,如健康需要未满足有可能影响到玩耍需要的满足,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一些次要幸福来源(如成就、人生的终极意义)在儿童的成长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儿童的主要幸福来源,Uyan-Semerci等(2016)和Lopz-Perez等(2016)的研究支持了这一观点。
在儿童眼中,自身需要得到满足可以既带来幸福也带来不幸福
儿童认为需要得到满足本身就既包含幸福的一面,也包含不幸福的一面。如,“吃那种爆米花,吃起来很爽,可乐好喝,确实很幸福,但是它也对身体不健康,然后还要生病,还有可能有些爆米花还会中毒”。
儿童还认为需要得到满足带来的幸福会以一定的方式转向不幸福。儿童提到了两种转向的方式:第一,需要得到满足也意味着要面临失去的风险,届时幸福将转向不幸福。如,“爱一个人很幸福,我很爱爸爸妈妈……我觉得(爱)又不是(幸福),万一我在睡觉时妈妈出门了,我搂都搂不住”;第二,当儿童的需要被过度地满足时,幸福将转向不幸福。如,“爱我的话,我就天天开心,很幸福。我觉得他(另一位小朋友)认为爱不是幸福,是因为太宠(爱)了……其实(合适的爱)偶尔就是表扬下‘你做得很好’。爱是对的,但溺爱是不对的嘞”。
改善和提升儿童幸福感的建议
本研究在此向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幼儿家长提出以下改善和提升儿童幸福感的建议。
思想上关注儿童的“幸福心声”
儿童对幸福有着丰富且深刻的认识,但常常是内隐的。这需要成人真正从儿童的视角出发,放弃“儿童的幸福之路需要成人的规划”等过于强调成人意志的观念,重视儿童内在对幸福的呼唤。这要求我们在思想上关注儿童的心声,并具有挖掘儿童对幸福潜在呼唤的意识。
行动上让儿童为自己的幸福发声,并合理回应儿童的声音
1.让儿童有途径为自己的幸福发声
要提升儿童的幸福感,不能仅依靠成人的揣测,而要让儿童发声,让儿童成为自己幸福的代言人。成人可以通过聊天、游戏活动、儿童绘画、儿童摄影、儿童导游、儿童角色表演等多种方式,让儿童表达自己对幸福的理解和需求,参与到提升自身幸福的工作中来。
2.让儿童的声音得到合理的回应
倾听了儿童的声音后应该让儿童的声音得到合理回应。回应儿童的声音,即要满足儿童对幸福的需要,但过度满足或不分是非地样样都满足也并非儿童自己的期望,因此,要依据儿童合理的需要并以适宜的方式去满足它。
[注释]
①分享法不属于马赛克方法,但它符合马赛克方法的内在精神,即注重儿童的自主表达,激发儿童参与研究的积极性。
②本文为四川师范大学鄢超云教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