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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作者分析了目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工程建设管理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筑管理工作;探讨
1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现状
1.1 存在的问题
1.1.1管理的随意性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一般采用项目指挥部负责制,由政府组建的项目指挥部负责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代表政府对投资进行管理和控制。由于市政工程项目一般都与政府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有关,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对工程的设计、工期、质量、安全提出较高的要求,施工单位既要执行管理部门的指示也要服从技术文件的规定,往往会无所适从。
1.1.2对工期的过分强调
工期是反映建设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市政工程涉及面广,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城区道路改造,工期要求高,能否按期完成或超期完工是硬性指标。因此,建设单位非常重视进度,追求良好的市政进度形象,这容易造成施工单位为了一味地追求工期而牺牲工程质量的情况。
1.1.3 不能有效利用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管理
建设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领导”意识较强,一些偏颇的认识致使监理失去应有的地位和权力。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监理单位是他们出钱邀请的、委托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他们领导;二是工程项目有自己的业主代表,监理只是在业主不在场时行使权力;三是监理只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而在进度和资金控制上很被动,甚至没有额外工程量的签证权,致使监理不能按合同行使权力,这样施工单位就会对监理的指令阳奉阴违,使得监理岗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1.2 监理在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1.2.1监理单位的工作得不到业主的信任
目前市政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多数来源于施工企业,许多人员在技术能力上可以满足工作要求,但缺乏主动驾驭现场监理施工的意识和能力,监理业务不熟,与全方位的监理存在差距,导致监理服务不到位,使得业主对工程的管理不能完全放手。甚至监理单位的个别成员和施工单位还会存在利益关系,致使业主不放心,既来管理施工队伍,又来监督监理队伍。
1.2.2 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淡薄和监理认识上的偏见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不够规范,招投标不严谨,偏重于工程造价,忽略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一些水平技术稍低的承包单位得以进入施工现场。因此,一些施工班组属于临时拼凑,现场技术人员要么不懂技术或施工程序,要么因有“关系”而有恃无恐,故意抵制、刁难监理检查和监督,施工质量意识十分淡薄。市政工程监理人员认为自身行使的权力较小,一般都会对施工单位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缓冲垫。这样的认识必然会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1.2.3 监理人员结构不合理
由于市政工程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差,持证上岗率也偏低,监理服务质量较差。由于当前市政工程监理费用取费费率较低,监理单位多返聘一些已退休技术人员或刚毕业的新手来减少监理单位开支。这老少结合的监理队伍,对违规现象有的不愿意管,有的不敢管,这样的监理结构层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利。
1.2.4监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
工程质量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控制质量最基本的手段就是巡视、旁站、量测和试验,监理力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数据说话。然而目前监理单位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没有建立自己應有的、独立的检测中心,只能依靠施工单位的检测部门进行现场质量检测,尽管有的检测工作是在监理的旁站或见证情况下进行,但始终处于被动和依赖状态,监理力度得不到提升,容易造成弄虚作假现象。
2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2.1 对项目进行精心规划设计
市政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使用,各阶段密不可分。在勘察设计方面应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使设计建立在科学的数据基础之上,为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设计完善、布局合理的设计蓝图,避免仓促上马动工,造成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这类“三边”工程的出现,避免因前期规划设计粗糙而造成施工困难、变更增多、资金浪费、投资失控、工期拖延、管理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2.2 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以完善管理机构
建设单位要聘请一些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充实队伍,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建设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工程标准、规范,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一个开明的业主,处理事情要公正、公平、合理,严格按照管理程序进行管理。敬惕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以低价中标、进场后再想尽办法变更增加工程量的施工单位,要坚持合理低价,对确实需要变更的项目要坚持走程序,召开专家论证会,万不可充当“好人”。
2.3 发挥监理的作用
2.3.1充分理解并执行建设监理制度
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充分懂得监理的宗旨、准则和作用,明确监理在建筑市场中的地位和职能,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监理不仅对建设单位负责,维护业主利益;也要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间充当协调角色,在工程管理中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理权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这样对整个项目的管理才会有很大的推进作用。
2.3.2 提高监理的地位和待遇
目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普遍存在责权不明的问题,建设单位职责和监理职责没有完全分离。监理只起到质量控制的作用,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把权力下放,致使监理在施工单位面前的威信不足,无法正常行使监理权。另外,监理费率目前都偏低,影响了监理单位投入工程管理的力量,有的建设单位还会拖欠监理费用,不能调动起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因此,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合理的监理费率标准,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赋予监理单位合同中应有的权力,以吸引高素质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同时,监理单位应加大试验仪器设备等硬件上的投入,依靠科学的检测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4 明确责任以规范施工单位
2.4.1 明确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的关系。业主与承包人之间是通过招投标活动以施工承包合同确立的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在施工合同中承诺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有效、公正地管理施工合同的权利。不是照顾业主的最佳利益,而是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维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承诺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这种监督仅限于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内,是对业主、承包人双方的监督。这三方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关系是平等的。
2.4.2 施工单位的规范化。在市政工程项目中,工期的变化较快,投标时的技术人员与进场后的技术人员不一致,人员不到位等情况比较多见,甚至出现分包现象。因此,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并对实际进场的施工队伍进行核查,如果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 结束语
市政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建设程序,业主、设计、监理以及施工各方按自身职责,以工程质量为基础,以工程造价为控制点,克服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履行合同的约定,齐心协力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参考文献:
[1]刘同.谈对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探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3,(08).
[2]张永宁.市政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初探[J].山西建筑,2012,(04).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筑管理工作;探讨
1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现状
1.1 存在的问题
1.1.1管理的随意性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一般采用项目指挥部负责制,由政府组建的项目指挥部负责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代表政府对投资进行管理和控制。由于市政工程项目一般都与政府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有关,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对工程的设计、工期、质量、安全提出较高的要求,施工单位既要执行管理部门的指示也要服从技术文件的规定,往往会无所适从。
1.1.2对工期的过分强调
工期是反映建设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市政工程涉及面广,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城区道路改造,工期要求高,能否按期完成或超期完工是硬性指标。因此,建设单位非常重视进度,追求良好的市政进度形象,这容易造成施工单位为了一味地追求工期而牺牲工程质量的情况。
1.1.3 不能有效利用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管理
建设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领导”意识较强,一些偏颇的认识致使监理失去应有的地位和权力。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监理单位是他们出钱邀请的、委托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他们领导;二是工程项目有自己的业主代表,监理只是在业主不在场时行使权力;三是监理只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而在进度和资金控制上很被动,甚至没有额外工程量的签证权,致使监理不能按合同行使权力,这样施工单位就会对监理的指令阳奉阴违,使得监理岗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1.2 监理在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1.2.1监理单位的工作得不到业主的信任
目前市政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多数来源于施工企业,许多人员在技术能力上可以满足工作要求,但缺乏主动驾驭现场监理施工的意识和能力,监理业务不熟,与全方位的监理存在差距,导致监理服务不到位,使得业主对工程的管理不能完全放手。甚至监理单位的个别成员和施工单位还会存在利益关系,致使业主不放心,既来管理施工队伍,又来监督监理队伍。
1.2.2 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淡薄和监理认识上的偏见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不够规范,招投标不严谨,偏重于工程造价,忽略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一些水平技术稍低的承包单位得以进入施工现场。因此,一些施工班组属于临时拼凑,现场技术人员要么不懂技术或施工程序,要么因有“关系”而有恃无恐,故意抵制、刁难监理检查和监督,施工质量意识十分淡薄。市政工程监理人员认为自身行使的权力较小,一般都会对施工单位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缓冲垫。这样的认识必然会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1.2.3 监理人员结构不合理
由于市政工程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差,持证上岗率也偏低,监理服务质量较差。由于当前市政工程监理费用取费费率较低,监理单位多返聘一些已退休技术人员或刚毕业的新手来减少监理单位开支。这老少结合的监理队伍,对违规现象有的不愿意管,有的不敢管,这样的监理结构层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利。
1.2.4监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
工程质量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控制质量最基本的手段就是巡视、旁站、量测和试验,监理力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数据说话。然而目前监理单位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没有建立自己應有的、独立的检测中心,只能依靠施工单位的检测部门进行现场质量检测,尽管有的检测工作是在监理的旁站或见证情况下进行,但始终处于被动和依赖状态,监理力度得不到提升,容易造成弄虚作假现象。
2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2.1 对项目进行精心规划设计
市政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使用,各阶段密不可分。在勘察设计方面应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使设计建立在科学的数据基础之上,为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设计完善、布局合理的设计蓝图,避免仓促上马动工,造成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这类“三边”工程的出现,避免因前期规划设计粗糙而造成施工困难、变更增多、资金浪费、投资失控、工期拖延、管理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2.2 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以完善管理机构
建设单位要聘请一些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充实队伍,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建设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工程标准、规范,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一个开明的业主,处理事情要公正、公平、合理,严格按照管理程序进行管理。敬惕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以低价中标、进场后再想尽办法变更增加工程量的施工单位,要坚持合理低价,对确实需要变更的项目要坚持走程序,召开专家论证会,万不可充当“好人”。
2.3 发挥监理的作用
2.3.1充分理解并执行建设监理制度
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充分懂得监理的宗旨、准则和作用,明确监理在建筑市场中的地位和职能,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监理不仅对建设单位负责,维护业主利益;也要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间充当协调角色,在工程管理中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理权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这样对整个项目的管理才会有很大的推进作用。
2.3.2 提高监理的地位和待遇
目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普遍存在责权不明的问题,建设单位职责和监理职责没有完全分离。监理只起到质量控制的作用,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把权力下放,致使监理在施工单位面前的威信不足,无法正常行使监理权。另外,监理费率目前都偏低,影响了监理单位投入工程管理的力量,有的建设单位还会拖欠监理费用,不能调动起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因此,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合理的监理费率标准,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赋予监理单位合同中应有的权力,以吸引高素质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同时,监理单位应加大试验仪器设备等硬件上的投入,依靠科学的检测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4 明确责任以规范施工单位
2.4.1 明确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的关系。业主与承包人之间是通过招投标活动以施工承包合同确立的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在施工合同中承诺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有效、公正地管理施工合同的权利。不是照顾业主的最佳利益,而是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维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承诺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这种监督仅限于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内,是对业主、承包人双方的监督。这三方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关系是平等的。
2.4.2 施工单位的规范化。在市政工程项目中,工期的变化较快,投标时的技术人员与进场后的技术人员不一致,人员不到位等情况比较多见,甚至出现分包现象。因此,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并对实际进场的施工队伍进行核查,如果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 结束语
市政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建设程序,业主、设计、监理以及施工各方按自身职责,以工程质量为基础,以工程造价为控制点,克服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履行合同的约定,齐心协力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参考文献:
[1]刘同.谈对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探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3,(08).
[2]张永宁.市政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初探[J].山西建筑,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