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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联网“入侵”传统视频市场产生了OTT TV,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必将不断扩大其影响范围,这将会给传统有线网络电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首先简要介绍OTT TV,其次分析其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最后讨论有线网络运营商如何应对OTT TV的强势“入侵”。
[关键词]互联网;有线网络;OTT TV
中图分类号:P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4-0384-01
1、OTT TV概述
1.OTT TV的特征
提供者无需拥有自己的物理网络是OTT业务最典型的特征,只需要直接在互联网接入运营商(ISP)的互联网物理网络之上运营。互联网面向公众提供服务之后不久,OTT业务就开始出现,诸如Skype、QQ、Amazon等各种运行在运营商互联网之上的业务,都属于OTT业务的范畴,OTT业务的发展后果是将运营商的物理网络“管道化”。简单来说,OTT TV(OverTheTopTV)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视频服务,作为OTT业务在视频领域衍生出来的一种服务,其可通过互联网给如电视机、电脑、手机、机顶盒等各种形式的终端传输视频节目。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优酷视频、爱奇艺视频等都属于OTT TV。其具有不受网络运行商控制的特点。我们在此讨论的OTT TV主要是面向电视和传输的电视服务。
1.2作用
首先,視频传输将从广电网、电信网等专网向公网(互联网)转移。近日英国上议院通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认为广播式的内容传输从频谱整体转换到互联网将势不可挡,这说明基于互联网提供电视服务已不仅是产业界的共识,也开始成为政策制定者的观点;其次,基于电视机的视频内容将由专业视频内容向既有少而精的专业视频,又有低门槛、业余半业余的海量互联网视频的混合视频服务转移。事实上,在自媒体极大发达的互联网时代,连最需要专业性的新闻都已不再是电视台的专利,CNN的衰落就是明证;最后,电视机依然是视频收看的主体,但提供视频服务的决定者将从视频传输商向终端提供商(机顶盒、智能电视机等)转移。iPhone的成功已证明了终端的力量,Google、Apple、联想等IT巨鳄纷纷开始做电视机,互联网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牌照商等更是纷纷开始做互联网机顶盒,再次清晰地表明了这一方向。
2、 OTT TV发展现状与趋势
2.1国际现状与趋势
以2010年在美国推出AppleTV与GoogleTV为开端,OTT TV在美国与西欧快速发展并已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其在国际上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点表现:第一,OTT TV不仅在全球范围内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趋势,而且其发展前景远远优于IPTV;第二,OTT TV的出现给许多发展程度较低的IPTV运营商带来了强大的冲击,其开始尝试结合OTT TV模式调整自己的运营方式,实则向OTT TV转型;第三,同样受到冲击的广电行业和电信运营商也纷纷寻求向OTT TV转型的途径以减少在这种冲击下的损失。其中,广电行业需做出更大的努力,其转型也较电信运营商更快更优。
2.2国内现状与趋势
宽带中国和三网融合政策的提出促进OTT TV逐渐兴起。目前,OTT TV在我国已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市场,短短几年内OTT TV已拥有了大量用户。就目前市场情况分析,大多数的视频用户比分由OTT TV将占,但从一个产业的发展来看,OTT仍属于产业的初期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我国对OTT TV的政策管控比较严格,使国内的OTT TV行业与国外增速相似,却没有国外的独立性与开放性。在这样一种现状下,国内的OTT TV运营商通过与持有牌照的机构合作,才可获得播放内容的权限;其次,由于OTT TV是一种互联网视频,国内互联网宽度尚未达到视频流畅播放的要求,这也是OTT,主要出现在我国大城市的限制因素;最后,OTT TV与IPTV等都可向电视端传输视频内容,存在产业的利益交错与竞争性。
3、我国有线网络运营商应对OTT TV的思考
3.1有线网络运营商难以遏制OTT TV的发展
面临新兴的OTT TV的迅猛发展,有线网络运营商要采取有效措施,无非两种思路,“战”或“和”。所谓“战”,就是趁OTT TV目前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将其“扼杀于襁褓之中”,至少要“遏制”,控制其发展速度。但事实上,目前OTT TV本身实力已经很强大,远非有线网络运营商通过市场手段所能遏制的。事实上,有线网络运营商想“扼杀”或“遏制”OTT TV,唯一的办法就是采取非市场策略,寻求政策保护。出台文件有效控制了互联网电视,约束为WalledGarden。但即便如此,OTT TV是迎合用户真实需求的,而且植根于互联网,技术上简单,也不是有线网络运营商所能“堵”住并“战”胜的,有线网络运营商必须正视这个现实。
3.2融入OTT TV 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市场竞争中,面对新技术、新业态,不能固收己见,失败案例比比皆是:影印巨头柯达公司因为在数字化的大潮下固守胶片市场而破产;曾经的手机王者诺基亚也同样因为忽视智能化的大潮而日渐没落,寻求新出路才是明智之举。由此,OTT TV是发展的必然,不妨考虑“和”。当然,有人或许会说,广电融入OTT TV,岂不是主动向用户打开了互联网电视的大门,从而失去主动权。但是,即使我们不提供OTT TV,别人也会提供,而且在三网融合竞争下步履艰难的有线网络运营商,以后也会更困难,现今形势下,如果有线网络运营商能在OTT TV新业态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也许是一条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路。
3.3积极地促成牌照集成与发展合作
我国对互联网视频的牌照制度限制了有线运营商获得牌照的数量,而许多地方性的有线运营商要想发展OTT服务,也要向这些持有牌照的运营商申请。于是,这些有线网络运营商可以选择通过与集成牌照商合作将,形成自己的内容集成阵地与建立自己的播控平台。而对于牌照而言,单凭其一己之力去发展OTT业务是具有一定风险与难度的,通过集成牌照,网络运营商与牌照商可共同推出OTT业务,也是对OTT TV有效的回击。如济南有线、邯郸有线和CNTV的合作便是这种类型的尝试。
结束语
OTT TV势必要成为未来电视视频的主流,但其不应只是狭隘地局限于互联网视频这一概念。无论是OTT TV还是传统的有线网络电视,都应认清其发展趋势,在快速发展更新的信息时代背景下,通过协同发展,不断地完善自身的不足与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刚毅.从互联网走向电视机——OTT TV的兴起与有线网络的应对思考[J].西部广播电视,2015(19):243-244.
[2]高巍.从互联网走向电视机——OTT TV的兴起与有线网络的应对思考[J].广播与电视技术,2013,40(01):60+62-65+15.
[关键词]互联网;有线网络;OTT TV
中图分类号:P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4-0384-01
1、OTT TV概述
1.OTT TV的特征
提供者无需拥有自己的物理网络是OTT业务最典型的特征,只需要直接在互联网接入运营商(ISP)的互联网物理网络之上运营。互联网面向公众提供服务之后不久,OTT业务就开始出现,诸如Skype、QQ、Amazon等各种运行在运营商互联网之上的业务,都属于OTT业务的范畴,OTT业务的发展后果是将运营商的物理网络“管道化”。简单来说,OTT TV(OverTheTopTV)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视频服务,作为OTT业务在视频领域衍生出来的一种服务,其可通过互联网给如电视机、电脑、手机、机顶盒等各种形式的终端传输视频节目。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优酷视频、爱奇艺视频等都属于OTT TV。其具有不受网络运行商控制的特点。我们在此讨论的OTT TV主要是面向电视和传输的电视服务。
1.2作用
首先,視频传输将从广电网、电信网等专网向公网(互联网)转移。近日英国上议院通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认为广播式的内容传输从频谱整体转换到互联网将势不可挡,这说明基于互联网提供电视服务已不仅是产业界的共识,也开始成为政策制定者的观点;其次,基于电视机的视频内容将由专业视频内容向既有少而精的专业视频,又有低门槛、业余半业余的海量互联网视频的混合视频服务转移。事实上,在自媒体极大发达的互联网时代,连最需要专业性的新闻都已不再是电视台的专利,CNN的衰落就是明证;最后,电视机依然是视频收看的主体,但提供视频服务的决定者将从视频传输商向终端提供商(机顶盒、智能电视机等)转移。iPhone的成功已证明了终端的力量,Google、Apple、联想等IT巨鳄纷纷开始做电视机,互联网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牌照商等更是纷纷开始做互联网机顶盒,再次清晰地表明了这一方向。
2、 OTT TV发展现状与趋势
2.1国际现状与趋势
以2010年在美国推出AppleTV与GoogleTV为开端,OTT TV在美国与西欧快速发展并已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其在国际上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点表现:第一,OTT TV不仅在全球范围内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趋势,而且其发展前景远远优于IPTV;第二,OTT TV的出现给许多发展程度较低的IPTV运营商带来了强大的冲击,其开始尝试结合OTT TV模式调整自己的运营方式,实则向OTT TV转型;第三,同样受到冲击的广电行业和电信运营商也纷纷寻求向OTT TV转型的途径以减少在这种冲击下的损失。其中,广电行业需做出更大的努力,其转型也较电信运营商更快更优。
2.2国内现状与趋势
宽带中国和三网融合政策的提出促进OTT TV逐渐兴起。目前,OTT TV在我国已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市场,短短几年内OTT TV已拥有了大量用户。就目前市场情况分析,大多数的视频用户比分由OTT TV将占,但从一个产业的发展来看,OTT仍属于产业的初期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我国对OTT TV的政策管控比较严格,使国内的OTT TV行业与国外增速相似,却没有国外的独立性与开放性。在这样一种现状下,国内的OTT TV运营商通过与持有牌照的机构合作,才可获得播放内容的权限;其次,由于OTT TV是一种互联网视频,国内互联网宽度尚未达到视频流畅播放的要求,这也是OTT,主要出现在我国大城市的限制因素;最后,OTT TV与IPTV等都可向电视端传输视频内容,存在产业的利益交错与竞争性。
3、我国有线网络运营商应对OTT TV的思考
3.1有线网络运营商难以遏制OTT TV的发展
面临新兴的OTT TV的迅猛发展,有线网络运营商要采取有效措施,无非两种思路,“战”或“和”。所谓“战”,就是趁OTT TV目前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将其“扼杀于襁褓之中”,至少要“遏制”,控制其发展速度。但事实上,目前OTT TV本身实力已经很强大,远非有线网络运营商通过市场手段所能遏制的。事实上,有线网络运营商想“扼杀”或“遏制”OTT TV,唯一的办法就是采取非市场策略,寻求政策保护。出台文件有效控制了互联网电视,约束为WalledGarden。但即便如此,OTT TV是迎合用户真实需求的,而且植根于互联网,技术上简单,也不是有线网络运营商所能“堵”住并“战”胜的,有线网络运营商必须正视这个现实。
3.2融入OTT TV 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市场竞争中,面对新技术、新业态,不能固收己见,失败案例比比皆是:影印巨头柯达公司因为在数字化的大潮下固守胶片市场而破产;曾经的手机王者诺基亚也同样因为忽视智能化的大潮而日渐没落,寻求新出路才是明智之举。由此,OTT TV是发展的必然,不妨考虑“和”。当然,有人或许会说,广电融入OTT TV,岂不是主动向用户打开了互联网电视的大门,从而失去主动权。但是,即使我们不提供OTT TV,别人也会提供,而且在三网融合竞争下步履艰难的有线网络运营商,以后也会更困难,现今形势下,如果有线网络运营商能在OTT TV新业态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也许是一条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路。
3.3积极地促成牌照集成与发展合作
我国对互联网视频的牌照制度限制了有线运营商获得牌照的数量,而许多地方性的有线运营商要想发展OTT服务,也要向这些持有牌照的运营商申请。于是,这些有线网络运营商可以选择通过与集成牌照商合作将,形成自己的内容集成阵地与建立自己的播控平台。而对于牌照而言,单凭其一己之力去发展OTT业务是具有一定风险与难度的,通过集成牌照,网络运营商与牌照商可共同推出OTT业务,也是对OTT TV有效的回击。如济南有线、邯郸有线和CNTV的合作便是这种类型的尝试。
结束语
OTT TV势必要成为未来电视视频的主流,但其不应只是狭隘地局限于互联网视频这一概念。无论是OTT TV还是传统的有线网络电视,都应认清其发展趋势,在快速发展更新的信息时代背景下,通过协同发展,不断地完善自身的不足与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刚毅.从互联网走向电视机——OTT TV的兴起与有线网络的应对思考[J].西部广播电视,2015(19):243-244.
[2]高巍.从互联网走向电视机——OTT TV的兴起与有线网络的应对思考[J].广播与电视技术,2013,40(01):60+62-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