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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EVA指标评价并购绩效的必要性
其一,用经济利润代替会计利润。由于会计核算过程受到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使得会计利润与反映企业创造财富真实情况的经济利润产生了偏差。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的计算,都是以利润表为基础,未考虑资本成本。EVA指标弥补了传统指标的缺陷,注重资本成本是EVA的明显特征。由于考虑到了包括权益资本在内的所有资本的成本,EVA体现了公司在某个时期真正创造或损坏了的财富价值量。用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利润指标来衡量,许多公司都是盈利的,但实际上只有当净利润大于全部资本成本时,才是真正为投资者创造了财富,否则是在损害股东财富。通过对EVA计算的调整,可以发现EVA能够纠正会计惯例所造成的失真。可见,EVA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更加接近实际情况。
其二,降低了会计指标的可操纵性。传统业绩评价指标是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在编制过程容易受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选择等的影响。另外,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容易利用自己掌握的更多信息来操纵经营利润,致使传统业绩评价指标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EVA通过对按照GAAP计算的会计数据进行的一系列调整,消除了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由于会计准则所导致的会计数据不合理的现象,使调整后的数据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真正的经营业绩。
其三,最大限度避免决策次优化。EVA能够将股东利益与经理业绩紧密联系在一起,尽可能避免决策次优化。因为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一切决策的目标,衡量股东财富的度量标准应当是市场价值,而完全采用市场价值来衡量股东财富在操作上十分困难。EVA由于考虑了权益资本成本市场价值的同时,也兼顾了会计数据的习惯性,从而在会计利润和经济利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避免采用相对值指标带来的决策次优化问题,更加真实地反映股东财富的变化,对于投资者和股东而言更具有参考意义,是一种较好的价值评估方法。作为新的财务衡量指标,EVA具有独特优点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财务报表的数字可被人为操纵,使EVA计算存在漏洞。虽然EVA在计算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但EVA仍然是计算得出的数字,其依赖于收入实现和费用确认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但这一确认方式本身也存在着漏洞,如为了提高公司的EVA,管理者可以通过安排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间来操纵利润,达到增加短期经营业绩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EVA并不能识别和杜绝所有粉饰报表业绩的行为;EVA偏重财务结果导向,不能解决不确定性情况下的经营业绩问题。EVA是一个结果指标,只能反映行为的结果,而无法反映行为过程的有效性,但这也是所有财务指标的通病。虽然EVA指标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可以通过和相关非财务指标结合的方法进行弥补。
二、应用EVA指标评价企业并购绩效的建议
其一,强化并购后的整合。并购整合是指调整公司的组成要素使其融为一体的过程。企业实施并购后,整合工作十分重要,其对EVA反映企业价值的增加值计算有很大的影响。并购行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经济活动,涉及到公司的资产、业务、组织、人员、文化等一系列因素的整合。如果整合得好,并购的积极效应就显著,如果整合得不好,并购效应就不明显,甚至给公司带来价值损失。并购整合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战略的执行。其中包括不能很快建立有效的领导层,容忍领导层混乱的局面;并购各方对并购后的走向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规划,虽然仍将业绩增长作为并购的首要理由,但却给予成本协同过多的关注;参与并购的公司经常不切实际地认为并购交易的完成就是并购的成功完成,而实际上并购后的整合才是刚刚开始;忽略整合上的困难,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在关键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对于并购中的风险缺乏有效的管理等。因此,对企业而言,注重并购后的整合,是企业并购效应得以体现重要保证。并购必须按照企业制定的战略进行,上市公司应该多管齐下做好并购整合工作,提高公司并购整合的成功率。此外,还要注意把握好并购整合的度。并购整合并非把目标分拆完全融合到并购中,而是根据并购类型、并购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双方产业关联度、地域重合性、人力资源状况和市场状况等,做到宜合则合、宜分则分,才能巩固和提高整合的成效。
其二,创造完备的资本市场体系。EVA评价法对市场有效性有较高要求。半强式或强式有效市场是EVA计算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资本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其发挥了资本市场的内在功能,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市场作为公司并购的运作环境,其效率高低将直接影响并购绩效的好坏。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仍然处于不成熟的阶段。证券发行的数量、价格等方面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来确定。因此,资本市场对于信息的反馈功能还相对薄弱,这就使得投资者不能根据股票价格的走势来准确判定当前或者未来的经济增长率、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即不能准确的判定出股票市场的有效性。这就使并购方不能准确根据股价判断出目标企业的实际价值,有可能出现非等价交易,从而对并购绩效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完全有效市场中,企业的所有公开信息均能通过股票价格反映出来。企业的真实价值可以通过股价信号有效地传递出来,也可以准确地获得或计算出企业的权益价值和权益成本数据,而这些正是影响EVA反映价值创造效果真实程度的重要因素。
其三,多种评价方法结合。由于EVA指标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单独用EVA评价并购绩效,并不完美。EVA无法解释企业内在的成长性机会,EVA关注企业的有形资产、可辨认资产,并以现金流的形式综合与价值创造相关的风险和市场预期,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无形资产、非财务因素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巨大作用。EVA只能用于有限范围的企业。EVA指标对我国企业而言是一项新兴的业绩评价指标,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上市公司在使用该指标,由于还没被纳入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当中,没有相关的制度来规范,企业也无法利用EVA指标来进行股票分析和决策。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会计盈余指标,这些传统指标已经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新的指标难以取信市场。因此,将EVA与其他会计指标结合来评价并购绩效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每种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都有着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在条件允许及客观上对并购绩效测量结果要求精确度较高的情况下,就应当交叉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综合测定并购绩效。将EVA与传统企业价值评价指标相结合,就可以使企业的内在价值与外在市场价值得到良好的统一。
其四,避免政府干预。由于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一直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对企业并购的影响颇多。政府为了减少国有企业的亏损和解决企业职工的就业问题,从而把并购对象局限于效益差,亏损严重的企业,而不管是这样做是否会损害并购方的利益。出于避税的考虑,推动优势企业对亏损企业的并购。这样许多优势企业在这种政策性的并购中,处于被动地位,其结果是使得自己的企业绩效大幅度下降。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造成企业的并购行为成为政府的行为。有的地方政府还违背市场价值规律和等价原则,来决定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企业无偿取得或者是非等价取得,这样就使得企业并购失去了公平的市场条件,EVA指标也就失去了相应的应用环境。因此,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管理者,面对并购活动,一方面要作为调控者和产权的维护者介入公司并购活动,鼓励和引导并购交易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应当放权于企业,让企业自主以效益为根本原则,筹划并购事宜。政府应会同立法机构制定有关经济法律,对并购行为的法律界定加以明确,为并购行为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的秩序化法律环境,防止恶意并购、盲目并购、市场垄断的出现,尽可能地处理好规模经济和有效竞争的关系。
其五,确定正确的并购动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分离的,这就导致许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只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而不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其并购行为是为了保壳、投机等诸如此类的目的,而并非是从公司的经营战略角度考虑的。其期望通过并购,以在短期内注入优质资产,从而达到迅速优化公司财务指标的目的,并通过概念题材的炒作在股票二级市场获取投机收益。而真正有效的并购行为应当立足于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和竞争能力为目的。要真正在并购中获得收益,就必须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率为目的进行并购。不合理的治理结构以及管理者的代理等行为容易造成错误的并购动机,从而达不到应有的绩效。因此,要提高并购绩效,就要首先从动机入手。这样,才能使EVA指标更准确地反映企业价值增加值。
参考文献:
[1]李善民、朱滔:《多元化并购能给股东创造价值吗?——兼论影响多元化并购长期绩效的因素》,《管理世界》2006年第3期。
[2]宋秀珍、谭中明、周洁:《基于EvA的并购方并购绩效实证分析》,《财会通讯》2008年第3期。
(编辑余俊娟)
其一,用经济利润代替会计利润。由于会计核算过程受到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使得会计利润与反映企业创造财富真实情况的经济利润产生了偏差。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的计算,都是以利润表为基础,未考虑资本成本。EVA指标弥补了传统指标的缺陷,注重资本成本是EVA的明显特征。由于考虑到了包括权益资本在内的所有资本的成本,EVA体现了公司在某个时期真正创造或损坏了的财富价值量。用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利润指标来衡量,许多公司都是盈利的,但实际上只有当净利润大于全部资本成本时,才是真正为投资者创造了财富,否则是在损害股东财富。通过对EVA计算的调整,可以发现EVA能够纠正会计惯例所造成的失真。可见,EVA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更加接近实际情况。
其二,降低了会计指标的可操纵性。传统业绩评价指标是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在编制过程容易受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选择等的影响。另外,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容易利用自己掌握的更多信息来操纵经营利润,致使传统业绩评价指标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EVA通过对按照GAAP计算的会计数据进行的一系列调整,消除了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由于会计准则所导致的会计数据不合理的现象,使调整后的数据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真正的经营业绩。
其三,最大限度避免决策次优化。EVA能够将股东利益与经理业绩紧密联系在一起,尽可能避免决策次优化。因为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一切决策的目标,衡量股东财富的度量标准应当是市场价值,而完全采用市场价值来衡量股东财富在操作上十分困难。EVA由于考虑了权益资本成本市场价值的同时,也兼顾了会计数据的习惯性,从而在会计利润和经济利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避免采用相对值指标带来的决策次优化问题,更加真实地反映股东财富的变化,对于投资者和股东而言更具有参考意义,是一种较好的价值评估方法。作为新的财务衡量指标,EVA具有独特优点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财务报表的数字可被人为操纵,使EVA计算存在漏洞。虽然EVA在计算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但EVA仍然是计算得出的数字,其依赖于收入实现和费用确认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但这一确认方式本身也存在着漏洞,如为了提高公司的EVA,管理者可以通过安排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间来操纵利润,达到增加短期经营业绩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EVA并不能识别和杜绝所有粉饰报表业绩的行为;EVA偏重财务结果导向,不能解决不确定性情况下的经营业绩问题。EVA是一个结果指标,只能反映行为的结果,而无法反映行为过程的有效性,但这也是所有财务指标的通病。虽然EVA指标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可以通过和相关非财务指标结合的方法进行弥补。
二、应用EVA指标评价企业并购绩效的建议
其一,强化并购后的整合。并购整合是指调整公司的组成要素使其融为一体的过程。企业实施并购后,整合工作十分重要,其对EVA反映企业价值的增加值计算有很大的影响。并购行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经济活动,涉及到公司的资产、业务、组织、人员、文化等一系列因素的整合。如果整合得好,并购的积极效应就显著,如果整合得不好,并购效应就不明显,甚至给公司带来价值损失。并购整合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战略的执行。其中包括不能很快建立有效的领导层,容忍领导层混乱的局面;并购各方对并购后的走向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规划,虽然仍将业绩增长作为并购的首要理由,但却给予成本协同过多的关注;参与并购的公司经常不切实际地认为并购交易的完成就是并购的成功完成,而实际上并购后的整合才是刚刚开始;忽略整合上的困难,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在关键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对于并购中的风险缺乏有效的管理等。因此,对企业而言,注重并购后的整合,是企业并购效应得以体现重要保证。并购必须按照企业制定的战略进行,上市公司应该多管齐下做好并购整合工作,提高公司并购整合的成功率。此外,还要注意把握好并购整合的度。并购整合并非把目标分拆完全融合到并购中,而是根据并购类型、并购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双方产业关联度、地域重合性、人力资源状况和市场状况等,做到宜合则合、宜分则分,才能巩固和提高整合的成效。
其二,创造完备的资本市场体系。EVA评价法对市场有效性有较高要求。半强式或强式有效市场是EVA计算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资本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其发挥了资本市场的内在功能,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市场作为公司并购的运作环境,其效率高低将直接影响并购绩效的好坏。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仍然处于不成熟的阶段。证券发行的数量、价格等方面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来确定。因此,资本市场对于信息的反馈功能还相对薄弱,这就使得投资者不能根据股票价格的走势来准确判定当前或者未来的经济增长率、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即不能准确的判定出股票市场的有效性。这就使并购方不能准确根据股价判断出目标企业的实际价值,有可能出现非等价交易,从而对并购绩效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完全有效市场中,企业的所有公开信息均能通过股票价格反映出来。企业的真实价值可以通过股价信号有效地传递出来,也可以准确地获得或计算出企业的权益价值和权益成本数据,而这些正是影响EVA反映价值创造效果真实程度的重要因素。
其三,多种评价方法结合。由于EVA指标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单独用EVA评价并购绩效,并不完美。EVA无法解释企业内在的成长性机会,EVA关注企业的有形资产、可辨认资产,并以现金流的形式综合与价值创造相关的风险和市场预期,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无形资产、非财务因素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巨大作用。EVA只能用于有限范围的企业。EVA指标对我国企业而言是一项新兴的业绩评价指标,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上市公司在使用该指标,由于还没被纳入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当中,没有相关的制度来规范,企业也无法利用EVA指标来进行股票分析和决策。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会计盈余指标,这些传统指标已经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新的指标难以取信市场。因此,将EVA与其他会计指标结合来评价并购绩效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每种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都有着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在条件允许及客观上对并购绩效测量结果要求精确度较高的情况下,就应当交叉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综合测定并购绩效。将EVA与传统企业价值评价指标相结合,就可以使企业的内在价值与外在市场价值得到良好的统一。
其四,避免政府干预。由于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一直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对企业并购的影响颇多。政府为了减少国有企业的亏损和解决企业职工的就业问题,从而把并购对象局限于效益差,亏损严重的企业,而不管是这样做是否会损害并购方的利益。出于避税的考虑,推动优势企业对亏损企业的并购。这样许多优势企业在这种政策性的并购中,处于被动地位,其结果是使得自己的企业绩效大幅度下降。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造成企业的并购行为成为政府的行为。有的地方政府还违背市场价值规律和等价原则,来决定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企业无偿取得或者是非等价取得,这样就使得企业并购失去了公平的市场条件,EVA指标也就失去了相应的应用环境。因此,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管理者,面对并购活动,一方面要作为调控者和产权的维护者介入公司并购活动,鼓励和引导并购交易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应当放权于企业,让企业自主以效益为根本原则,筹划并购事宜。政府应会同立法机构制定有关经济法律,对并购行为的法律界定加以明确,为并购行为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的秩序化法律环境,防止恶意并购、盲目并购、市场垄断的出现,尽可能地处理好规模经济和有效竞争的关系。
其五,确定正确的并购动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分离的,这就导致许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只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而不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其并购行为是为了保壳、投机等诸如此类的目的,而并非是从公司的经营战略角度考虑的。其期望通过并购,以在短期内注入优质资产,从而达到迅速优化公司财务指标的目的,并通过概念题材的炒作在股票二级市场获取投机收益。而真正有效的并购行为应当立足于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和竞争能力为目的。要真正在并购中获得收益,就必须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率为目的进行并购。不合理的治理结构以及管理者的代理等行为容易造成错误的并购动机,从而达不到应有的绩效。因此,要提高并购绩效,就要首先从动机入手。这样,才能使EVA指标更准确地反映企业价值增加值。
参考文献:
[1]李善民、朱滔:《多元化并购能给股东创造价值吗?——兼论影响多元化并购长期绩效的因素》,《管理世界》2006年第3期。
[2]宋秀珍、谭中明、周洁:《基于EvA的并购方并购绩效实证分析》,《财会通讯》2008年第3期。
(编辑余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