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曾几何时,中小电视台的医药广告展示了一个堪比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只要去了某某医院,马上就能怀孕,只要吃了某某胶囊,多年的胃病立马痊愈,同一个人在这个台是治疗糖尿病领域的权威,换个频道,就能摇身变成拥有祖传治肝病秘方的老中医。这些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长期霸占着电视荧屏,污染观众眼球。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八个部委发文,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下旬,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工商总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清理检查。该行动自启动后收效显著——全国31个省级卫视中绝大多数已清理整改了利用广告专题片和医疗资讯类节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
创收渠道匮乏
众所周知,此前违法医疗广告一直是荧屏上的重灾区,虽然国内关于打击虚假医药广告的立法已较完善,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都有相关内容,但医药广告依然频现荧屏屡禁不止。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系教授袁方解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电视上播出的医药广告必须具备医疗部门和药监部门出具的批文。目前国家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不负责审核广告,审查的责任落在了播放广告的媒体身上。媒体本应按照国家法律,只对手续齐全的医药广告予以接收和播出。但是,中西部卫视、省级电视台地面频道和地市级、县级电视台创收有困难,为了赚钱,放松审查标准,对医药广告的态度是“只要给钱就播出”。
中西部卫视观众少,没有足够的收视率吸引广告商,必须依靠本地资源,找上门的广告商多是医院和药品。医药广告与媒体的合作通常也不与电视台的其他广告一起操作,而是私下商谈。相比中小卫视,地市级、县级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的地面频道广告资源更稀缺,正常渠道的广告收入不够,违法广告的空间也就越来越大。
袁方说,越是小媒体,违法医药广告越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所以此次整顿对中小电视台的打击更大,在地方调研时,他感受到地方电视台都很紧张。
中小电视台损失惨重
2007年前后,国家广电总局曾对电视台广告做了次摸底调查,地市以下电视台广告的违法率达到75%以上,医药广告在其中又占非常大的比重。这几年电视荧屏上卖假药的广告明显减少,但夸大其词的医院广告有所增多,既污染了观众眼球,也损害了媒体公信力。据袁方调研,在好一点的地市电视台,医药广告收入占电视台广告总体收入的20%-30%,而中西部地市电视台该比例可能高达70%-80%,“打掉了医药广告他们可能真的没饭吃了。”2008年打击违法广告时,内蒙古的一家小电视台停播医药广告后,全台只剩一条广告。据《综艺》记者了解,目前一些电视台的应对方法是停播医药广告,改播“收藏”“致富”等专题广告,以减少损失。
打击违法广告的活动每年都有,但被打掉的广告很快又会改头换面出现在电视上。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广告审核部门。袁方表示,审核目前规模的电视广告需要建立一支庞大的队伍。即使政府审核完毕,媒体迫于生存压力还是会对审核不过的广告偷偷予以播放,电视荧屏的净化需要媒体加强自律。近几年,媒体马太效应显著,大电视台有资金做出好节目,吸引观众拉来广告,营收完全不依靠医药广告,荧屏干净,观众喜欢,良性循环;发展不好的电视台囿于经济压力做不出好节目,吸引不了观众,低收视率拉不来广告,只能依赖医药广告,医药广告充斥荧屏,电视愈发难看,观众更加分流。袁方说,净化电视荧屏,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电视台找到其他创收之路。
走服务、产业型道路
当下,很多小电视台即使资金不够,也盲目跟风“跟着大电视台跑,做电视剧和娱乐节目。”被此次行动打击到的中小电视台或许“可利用此次机会转型,摆脱对医药广告的依赖,走服务型和产业型道路。”袁方说,老百姓不只需要娱乐,服务也很重要。中小电视台现在的创新意识不够,没有为老百姓服务的觉悟。他强调,中小电视台对老百姓来说更具贴近性,观众有通过电视便捷获得知识的需求,做服务类节目其实非常有市场。
目前电视台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简单,电视台只是播放企业制作好的广告片。袁方建议,双方可以开展更深入的合作。比如“快道联盟”中的“TV团购”,企业和电视台合作,电视台号召老百姓团购,如此,老百姓得到实惠,企业卖出产品,电视台拿到宣传费,三方均获益。这种模式很适合中小电视台。
2008年由国家广电总局支持发起的“快道联盟”,联合全国的城市电视台,探索新型创收模式。企业与媒体的合作不是以传统广告的收视率、折扣为合作要件,而是媒体和企业联合起来,电视台以媒体资源投入参与到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共同做大企业在当地市场的销售并共享市场成果。目前“快道联盟”已在全国有多个试点,做得比较好的有周口电视台、荆州电视台、扬州电视台、苏州电视台等。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八个部委发文,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下旬,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工商总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清理检查。该行动自启动后收效显著——全国31个省级卫视中绝大多数已清理整改了利用广告专题片和医疗资讯类节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
创收渠道匮乏
众所周知,此前违法医疗广告一直是荧屏上的重灾区,虽然国内关于打击虚假医药广告的立法已较完善,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都有相关内容,但医药广告依然频现荧屏屡禁不止。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系教授袁方解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电视上播出的医药广告必须具备医疗部门和药监部门出具的批文。目前国家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不负责审核广告,审查的责任落在了播放广告的媒体身上。媒体本应按照国家法律,只对手续齐全的医药广告予以接收和播出。但是,中西部卫视、省级电视台地面频道和地市级、县级电视台创收有困难,为了赚钱,放松审查标准,对医药广告的态度是“只要给钱就播出”。
中西部卫视观众少,没有足够的收视率吸引广告商,必须依靠本地资源,找上门的广告商多是医院和药品。医药广告与媒体的合作通常也不与电视台的其他广告一起操作,而是私下商谈。相比中小卫视,地市级、县级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的地面频道广告资源更稀缺,正常渠道的广告收入不够,违法广告的空间也就越来越大。
袁方说,越是小媒体,违法医药广告越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所以此次整顿对中小电视台的打击更大,在地方调研时,他感受到地方电视台都很紧张。
中小电视台损失惨重
2007年前后,国家广电总局曾对电视台广告做了次摸底调查,地市以下电视台广告的违法率达到75%以上,医药广告在其中又占非常大的比重。这几年电视荧屏上卖假药的广告明显减少,但夸大其词的医院广告有所增多,既污染了观众眼球,也损害了媒体公信力。据袁方调研,在好一点的地市电视台,医药广告收入占电视台广告总体收入的20%-30%,而中西部地市电视台该比例可能高达70%-80%,“打掉了医药广告他们可能真的没饭吃了。”2008年打击违法广告时,内蒙古的一家小电视台停播医药广告后,全台只剩一条广告。据《综艺》记者了解,目前一些电视台的应对方法是停播医药广告,改播“收藏”“致富”等专题广告,以减少损失。
打击违法广告的活动每年都有,但被打掉的广告很快又会改头换面出现在电视上。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广告审核部门。袁方表示,审核目前规模的电视广告需要建立一支庞大的队伍。即使政府审核完毕,媒体迫于生存压力还是会对审核不过的广告偷偷予以播放,电视荧屏的净化需要媒体加强自律。近几年,媒体马太效应显著,大电视台有资金做出好节目,吸引观众拉来广告,营收完全不依靠医药广告,荧屏干净,观众喜欢,良性循环;发展不好的电视台囿于经济压力做不出好节目,吸引不了观众,低收视率拉不来广告,只能依赖医药广告,医药广告充斥荧屏,电视愈发难看,观众更加分流。袁方说,净化电视荧屏,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电视台找到其他创收之路。
走服务、产业型道路
当下,很多小电视台即使资金不够,也盲目跟风“跟着大电视台跑,做电视剧和娱乐节目。”被此次行动打击到的中小电视台或许“可利用此次机会转型,摆脱对医药广告的依赖,走服务型和产业型道路。”袁方说,老百姓不只需要娱乐,服务也很重要。中小电视台现在的创新意识不够,没有为老百姓服务的觉悟。他强调,中小电视台对老百姓来说更具贴近性,观众有通过电视便捷获得知识的需求,做服务类节目其实非常有市场。
目前电视台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简单,电视台只是播放企业制作好的广告片。袁方建议,双方可以开展更深入的合作。比如“快道联盟”中的“TV团购”,企业和电视台合作,电视台号召老百姓团购,如此,老百姓得到实惠,企业卖出产品,电视台拿到宣传费,三方均获益。这种模式很适合中小电视台。
2008年由国家广电总局支持发起的“快道联盟”,联合全国的城市电视台,探索新型创收模式。企业与媒体的合作不是以传统广告的收视率、折扣为合作要件,而是媒体和企业联合起来,电视台以媒体资源投入参与到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共同做大企业在当地市场的销售并共享市场成果。目前“快道联盟”已在全国有多个试点,做得比较好的有周口电视台、荆州电视台、扬州电视台、苏州电视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