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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时代的不斷发展下,“多规合一”的有效推出,能够在空间层面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低碳绿色发展,也能够有序的对空间平台加以整合,做到资源的节约,可以构建完整的规划体系,为未来城市的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构
引言:就“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我国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未来还有很长的发展期限,国家要强化试点城市应用经验、现状的总结与分析,并借鉴国外城市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上的构建经验,以此全面推动我国“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的发展。
1“多规合一”的内涵
“多规合一”就是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结合起来,然后集中运用到一个区域内,实现一个市县一种规划的伟大蓝图,解决现有的各种规划自成一体、内容方面具有冲突、不能合适地接洽等多方面的问题。它不仅是部门规划,还是集体性的规划,同时也是为了综合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而制定的综合性规划。“多规合一”作为“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先行实践探索,其规划目的一是解决各部门规划多头编制、缺乏有效衔接、存在矛盾冲突的问题,绘制各部门统一共识的全域“一张蓝图”,并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解决城市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流程复杂、行政效率低下,各部门信息共享不足,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等问题。
2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建构过程中的问题
2.1纵向方面
我国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纵向矛盾主要是规划层级间关系不合理,规划层级间的差异性没有充分体现,上下级缺乏沟通,上级对下级的指导性和约束性不强,下级对上级的反馈不够。纵观世界其他国家的空间规划体系,上级规划主要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并通过立法保障其基本原则能在下级规划编制时被贯彻落实,对下级规划起引导性作用;下级规划在编制时必须遵循上级规划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同时要因地制宜,侧重可操作性和适应性,在规划编制时若发现问题有权及时向上级规划反馈修正,最终形成一个上下联动、良好互动的空间规划体系。而在我国,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约束性和指导性不强,而下级规划则只是对上级规划的简单模仿,缺乏适应性和可操作性,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因素是我国行政层级关系不合理。上级政府拥有的职权更多以致其对地方事务的参与过多,同时又对地方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不足;而本应考虑公众需求的下级政府则更倾向于向其上级政府负责。
同时,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整体不健全,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某一层级规划发展极为不平衡甚至整体缺失。除了按照行政区编制的空间规划,我国缺乏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包括跨省级区域规划和同一省份内跨县市区域规划。
除区域规划的缺失外,我国的详细规划也极为匮乏,战略层面的规划普遍缺乏落地执行、可操作性强的详细规划,大城市的详细规划没有实现全域覆盖,而乡村地区普遍缺乏基本的空间规划。
2.2横向方面
从横向上看,各部门、各行业的规划数量众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规划供应过剩的现象。据统计,我国经法律法规授权编制的规划至少有83种。数量如此之多的规划间常缺乏有效的衔接与协调,这在国家层面、省级层次的规划中均有所反映,市县层面更是规划“打架”的重灾区。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各部门因习惯于计划管控思维而形成很多新的规划类型;二是条块分割管理体制的制约,各部门将编制规划作为争取权力和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因而争相编制“自己部门的”规划,各层级综合性、统筹性的规划因此难以发展成型,协调性的规划体系难以建立。
3“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建途径
在多元化时代背景下,只有重新构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才能够从顶层设计出发,逐步构建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进而全面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确保国家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其构建途径如下:
3.1实现总体规划与单向的相互整合
在推行“多规合一”时,需要将总体规划统领作为发展基础,并全面地对城市资源进行规划,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加以平衡,保证在“多规合一”的发展背景下明确时空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还要将近期的目标规划与长远的发展前景相互关联,这样才能为后面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还要实现综合规划与单项规划的相互整合,保证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实现整体的优化与布局。
3.2纵向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
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建工作中,要先在满足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结合城市经济情况、土地规划现状,编制符合城市需求、具体情况的空间综合规划体系。基于整体规划的指导下,逐步统一各个规划,以此确保“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一,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似,在未来的某个阶段内,会基于国家经济、社会、是文化等方面,提出与空间战略发展一直的发展目标。第二,在开展空间规划时,需要严格遵循各项原则,确保各项规划制度的全面落实,在相关法律体系的支持下,为省域规划体用理论依据。在省域层面的土地空间规划中,主要是针对省行政区开展国土规划,在具体工作中需要站在全局发展角度上,结合规划编制依据,因地制宜,基于区域内经济、人文、风俗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发展战略。地方空间规划,要严格遵循省域规划依据,强化城镇空间布局安排,城乡功能规划布局等。乡级以下的空间发展规划,需要以居民的生活习惯为依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加大脱贫力度,进而实现城乡的协同发展。
3.3横向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
由于空间句层级不同,因此其中的固话内容也存在一些小差别。全国范围内的国土空间布局规划内容较为复杂,包括经济目标、社会文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针对跨省、跨区域的空间战略布局与土地空间规划中,必须要结合区域内的土地特征,深入分析上级的规划任务,进行仔细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地区性土地空间战略布局。在其空间规划中还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城乡空间等,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地表空间内容中。同时编制部门还需要结合时间情况,开展专业规划,并将其纳入到空间规划体系内,以此确保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性。
3.4制定配套机制完善法律法规
除了以上两种规划布局之外,国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行政结构的改革,确保各级政府职责的清晰。促使各级的土地管控部门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与服务范围。不仅如此,国家还需要整合各级行政机构,建立一个专门的空间布局规划部门,主要负责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土地资源布局管控等工作,强化对地级区域土地使用的管理与干预,转变传统审批方式,适当放权。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确保各级政府职责的清晰透明。
结束语:现如今时代在不断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发展迅速,与此同时,资源环境演变的越来越突出,人们对规划工作加以关注,但是受多方面因素所带来的影响,部门之间的规划思路存在差异,存在诸多矛盾,所以采取“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不仅可以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实现社会的经济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许景权.基于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对我国空间治理变革的认识与思考[J].城乡规划,2018(05):14-20.
[2]陈涛,位欣.县域““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的转向:湖北远安县实践[J].规划师,2019,35(24):62-69.
[3]常青,石晓冬,杨浚.新时代推动国土空间规划重构的实践探索——以北京为例[J/OL].城市规划:1-7[2021-04-29].
关键词: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构
引言:就“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我国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未来还有很长的发展期限,国家要强化试点城市应用经验、现状的总结与分析,并借鉴国外城市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上的构建经验,以此全面推动我国“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的发展。
1“多规合一”的内涵
“多规合一”就是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结合起来,然后集中运用到一个区域内,实现一个市县一种规划的伟大蓝图,解决现有的各种规划自成一体、内容方面具有冲突、不能合适地接洽等多方面的问题。它不仅是部门规划,还是集体性的规划,同时也是为了综合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而制定的综合性规划。“多规合一”作为“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先行实践探索,其规划目的一是解决各部门规划多头编制、缺乏有效衔接、存在矛盾冲突的问题,绘制各部门统一共识的全域“一张蓝图”,并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解决城市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流程复杂、行政效率低下,各部门信息共享不足,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等问题。
2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建构过程中的问题
2.1纵向方面
我国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纵向矛盾主要是规划层级间关系不合理,规划层级间的差异性没有充分体现,上下级缺乏沟通,上级对下级的指导性和约束性不强,下级对上级的反馈不够。纵观世界其他国家的空间规划体系,上级规划主要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并通过立法保障其基本原则能在下级规划编制时被贯彻落实,对下级规划起引导性作用;下级规划在编制时必须遵循上级规划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同时要因地制宜,侧重可操作性和适应性,在规划编制时若发现问题有权及时向上级规划反馈修正,最终形成一个上下联动、良好互动的空间规划体系。而在我国,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约束性和指导性不强,而下级规划则只是对上级规划的简单模仿,缺乏适应性和可操作性,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因素是我国行政层级关系不合理。上级政府拥有的职权更多以致其对地方事务的参与过多,同时又对地方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不足;而本应考虑公众需求的下级政府则更倾向于向其上级政府负责。
同时,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整体不健全,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某一层级规划发展极为不平衡甚至整体缺失。除了按照行政区编制的空间规划,我国缺乏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包括跨省级区域规划和同一省份内跨县市区域规划。
除区域规划的缺失外,我国的详细规划也极为匮乏,战略层面的规划普遍缺乏落地执行、可操作性强的详细规划,大城市的详细规划没有实现全域覆盖,而乡村地区普遍缺乏基本的空间规划。
2.2横向方面
从横向上看,各部门、各行业的规划数量众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规划供应过剩的现象。据统计,我国经法律法规授权编制的规划至少有83种。数量如此之多的规划间常缺乏有效的衔接与协调,这在国家层面、省级层次的规划中均有所反映,市县层面更是规划“打架”的重灾区。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各部门因习惯于计划管控思维而形成很多新的规划类型;二是条块分割管理体制的制约,各部门将编制规划作为争取权力和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因而争相编制“自己部门的”规划,各层级综合性、统筹性的规划因此难以发展成型,协调性的规划体系难以建立。
3“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建途径
在多元化时代背景下,只有重新构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才能够从顶层设计出发,逐步构建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进而全面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确保国家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其构建途径如下:
3.1实现总体规划与单向的相互整合
在推行“多规合一”时,需要将总体规划统领作为发展基础,并全面地对城市资源进行规划,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加以平衡,保证在“多规合一”的发展背景下明确时空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还要将近期的目标规划与长远的发展前景相互关联,这样才能为后面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还要实现综合规划与单项规划的相互整合,保证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实现整体的优化与布局。
3.2纵向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
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建工作中,要先在满足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结合城市经济情况、土地规划现状,编制符合城市需求、具体情况的空间综合规划体系。基于整体规划的指导下,逐步统一各个规划,以此确保“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一,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似,在未来的某个阶段内,会基于国家经济、社会、是文化等方面,提出与空间战略发展一直的发展目标。第二,在开展空间规划时,需要严格遵循各项原则,确保各项规划制度的全面落实,在相关法律体系的支持下,为省域规划体用理论依据。在省域层面的土地空间规划中,主要是针对省行政区开展国土规划,在具体工作中需要站在全局发展角度上,结合规划编制依据,因地制宜,基于区域内经济、人文、风俗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发展战略。地方空间规划,要严格遵循省域规划依据,强化城镇空间布局安排,城乡功能规划布局等。乡级以下的空间发展规划,需要以居民的生活习惯为依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加大脱贫力度,进而实现城乡的协同发展。
3.3横向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
由于空间句层级不同,因此其中的固话内容也存在一些小差别。全国范围内的国土空间布局规划内容较为复杂,包括经济目标、社会文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针对跨省、跨区域的空间战略布局与土地空间规划中,必须要结合区域内的土地特征,深入分析上级的规划任务,进行仔细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地区性土地空间战略布局。在其空间规划中还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城乡空间等,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地表空间内容中。同时编制部门还需要结合时间情况,开展专业规划,并将其纳入到空间规划体系内,以此确保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性。
3.4制定配套机制完善法律法规
除了以上两种规划布局之外,国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行政结构的改革,确保各级政府职责的清晰。促使各级的土地管控部门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与服务范围。不仅如此,国家还需要整合各级行政机构,建立一个专门的空间布局规划部门,主要负责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土地资源布局管控等工作,强化对地级区域土地使用的管理与干预,转变传统审批方式,适当放权。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确保各级政府职责的清晰透明。
结束语:现如今时代在不断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发展迅速,与此同时,资源环境演变的越来越突出,人们对规划工作加以关注,但是受多方面因素所带来的影响,部门之间的规划思路存在差异,存在诸多矛盾,所以采取“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不仅可以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实现社会的经济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许景权.基于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对我国空间治理变革的认识与思考[J].城乡规划,2018(05):14-20.
[2]陈涛,位欣.县域““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的转向:湖北远安县实践[J].规划师,2019,35(24):62-69.
[3]常青,石晓冬,杨浚.新时代推动国土空间规划重构的实践探索——以北京为例[J/OL].城市规划:1-7[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