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心理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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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年来青少年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且恶性程度越来越高,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尚未稳定,心理上的问题和冲突尤为突出。本文试从青少年时期的家庭、学校及个人心理入手,浅析其暴力犯罪的成因。
  【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心理 暴力犯罪
  青少年暴力犯罪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媒体不断曝光的校园霸凌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青少年犯罪引起了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鉴于此,笔者试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浅析当代青少年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以提高社会大众的认识并期待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有所裨益。
  一、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成因
  (一)家庭的紧张氛围
  人从出生到成长都离不开父母正确的教育引导,孩子从出生到步入校园,更多的时间是与其父母在一起相处,“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的教导方式如果存在不妥当之处,就会给子女塑造一个错误的典范,会使其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出现差错。
  一般来说,青少年阶段其生理和心理尚未成熟定型,当父母的教育方式出现极端化时,很容易给青少年犯罪埋下隐患。这个阶段的青少年会产生暴力犯罪多是因为父母平时对其放任自流、缺乏正确的管教和引导,当子女犯了错误让他们稍有不顺心就是蛮横粗暴的责罚与打骂,而不是理性的教导其正确的认知。父母这样处理问题的态度,容易让子女压抑自己真实情感的表达,产生苦闷的情绪,使得其感到孤独、无助,如不正确引导释放情绪十分不利于青少年的正常社会化成长。这种简单粗暴具有攻擊性的处理方式也会引来子女的效仿,极易形成不健康的人格特质。而这些不良人格则是青少年产生暴力心理、形成犯罪行为的主要内在原因。
  (二)盲目的从众心理
  在青少年时期,尤其是在校园步入社会的过渡阶段,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意志还不够坚定,自制能力也比较薄弱,欠缺一定明辨是非的能力。他们往往内心敏感,会十分在意同龄人对自己的评价,渴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如果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因为言语和肢体冲突使得青少年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解决其冲突,则容易产生自卑或抗拒心理,从而在内心深处埋下怨恨的种子。为了迎合大家获得认可,与大家组成团体是许多青少年的选择。在他们的眼中“朋友”、“兄弟”、“闺蜜”更重要,大家相互认同,这样的心理对于情绪极不稳定的青春期少年来说容易意气用事,失去了好坏对错理性的判断。同时,一些施暴的青少年也会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学习其他施暴者的犯罪行为、动机、技巧、理由等,将犯罪的影响范围扩大化。
  (三)青春期不稳定的情绪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剧变的关键时期,生理上产生变化的同时会带来心理上一系列的深刻变化,这个阶段虽然在生理上的变化已经表现的日趋成熟,但是在心理上会却比已经步入社会的同龄人更幼稚、更脆弱。当他们遇到成功的事情,处于顺境中时,会信心百倍,甚至高傲;若遇到挫折,处在逆境中,则会消沉自卑、一蹶不振。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当与他人意见不一致时,会变得易怒、偏激,在愤怒情绪下失去理智从而产生暴力犯罪行为。[]如果在此过程中没有正确的疏导,心结长时间得不到疏解,日积月累后则会因一件小事大发雷霆,受犯罪意念支配。
  (四)学校疏于法制建设
  学校是一个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由家庭走向社会的桥梁,学校对这个时期的青少年承担着教育和引导的重任,如果学校在一时期的引导有偏颇,就会导致学生对现实社会的认知错误判断。
  从学校法制建设来说,现在大部分学校的法制建设还只是停留在表明,学校不重视对学生从小法律意识的培养,把法制建设当做口号,无法让学生用法律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的习惯。许多学校仅仅对法条、法规做一种宣传的方式告知学生,而没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必然无法达到较好的效果。从学校管理来说,当前各地的学校对学生的教育还多是知识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在学校的表现很多是以分数高低来做评判,学生除了学习以外在其思想建设上没有老师的正确引导,会使得这个时期的青少年产生迷茫的心理,一旦有了闲散时间,不知道如何支配和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对自己的生活感到迷茫。根据犯罪时空影响律原理:少数学生之所以能够形成犯罪心理,与犯罪控制的时空盲点有直接关系,学生空余时间增多,活动范围和区域扩大,提供和增加了学生参与不良行为的机会,管理的时空漏洞使他们会用各种违法的手段去获得满足。
  二、启示
  家庭是培养青少年品格的基础,人在早期的成长过程中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和教育。家庭对于青少年来说除了物质上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和心理上的正确引导,给子女灌输正确的处事态度和价值观念,遇事积极正确的沟通,有利于青少年长大成人步入社会后理性的认识社会,避免其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
  除了家庭对青少年的人格塑造有重要作用,还需要学校的法制教育建设。学校不能因为是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而忽视了法制教育,应该通过不同的教育方式放学生掌握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认识违法的严重性,保护好祖国的未来,从源头上杜绝犯罪。
  【参考文献】
  [1] 张澜,蔺娜.高校大学生犯罪心理分析及教育对策研究[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3):92-94.
  [2] 李春雷.大学生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2):101-104.
  作者简介:谢思勍,1994.01,女,湖南邵阳,汉族,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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