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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群体公共意识淡漠问题凸显,如何加强青少年公共意识,使其具有主体意识、公共精神、公共价值观念、公共规范意识和积极公共自觉行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主要从建立“利私益公”社会机制、构建对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形成“学校—家庭”教育合力、促成“主体—自律”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期找到切实可行的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对策。
关键词: 中国梦;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途径
【中图分类号】D669.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8-0229-02
引言
青少年公共意識是指青少年对公共生活领域内(大学校园)共识性社会规范的主观认同与客观遵守,其实质是追求个体利益和共同体利益相统一的社会意识。因为我国学术界对青少年的界定是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人群,所以时间跨度相对较大,为保证研究的准确性,所以本文选取研究的对象为在校大学生。从建立“利私益公”社会机制、构建对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形成“学校—家庭”教育合力、促成“主体—自律”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期找到切实可行的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对策。
1建立“利私益公”社会机制
我们期盼和追求的真正以公共意识为先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利私益公”公共性社会。“利私益公”社会的存在前提是“利私性”——社会利益的基础和落脚点是社会个体正当利益的尊重和满足,社会“利私性”为私人利益的追求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普遍的社会保障;但“利私益公”公共性社会的终极追求是“益公性”——公共意识来源于进入相同公共领域(空间)的各主体凭借交往理性建构的表达各主体利益的共同公共规范。公共规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社会公共生活中都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公共规范的共同遵从有效实现排他性的消除,达到个体与他者、“个体私利”与“社会公利”的内在统一。
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需要建立“利私益公”社会机制:首先采取各种有效的社会措施,确保社会“利私性”,例如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场所规范等,肯定和保障个体正当利益。保障“私利”并不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冲突和背离,公共利益来源于个体利益的上升,是对个体利益的校正和引导。公民只有在个体正当利益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才会产生对公共利益的关注、维护。其次,利用媒体宣传、舆论引导,营造全民关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风气。要求公民追求“私利”同时能超越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虑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规范个体对其私人利益的寻求,防止其对公共利益的侵蚀。
2构建对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
人类发展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每一个时代,都有一种主流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的存在,它是一个时代的思想共识与价值认同。在道德不断滑坡,传统价值观边缘化的当下,我们需要精神诉求来凝聚人心,需要寻求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认同。当代90后青少年所处的转型期、多元化、工具化的特殊社会成长环境和崇尚个性、张扬自我、多元价值观的群体特征,导致他们公共价值观念模糊,缺乏价值认同,公共意识认知难以内化为其行为准则。
作为共同生活的人们形成的关系的联合体——社会,不仅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也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中国梦”是国家、民族、个人三重价值维度的有机统一,是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有机统一;“中国梦”是一种能够得到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可的,给人精神支撑和引导的强大精神动力。“中国梦理想”因实现国家、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使其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价值认同。“中国梦”价值追求是国家、社会、个人全面、协同发展,内在的促进“利私益公”社会机制建立,为公共意识生长提供社会土壤。中国梦的实现主体(国家、社会、个人的发展)为公共意识生长提供主体条件。中国梦的深刻价值内涵,亦决定了其与青少年公共意识存在深刻的价值契合,对当前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养成具有重要的引领作。
因此,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需要全社会范围内构建“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着重开发青少年公共主体意识和公共自觉行为意识。以“中国梦理想”为青少年价值认同,将“中国梦”价值诉求和“利私益公”公共性社会要求的规范、观念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并外化为不断进取实现中国梦的良好价值行为和社会公德。
3形成“学校—家庭”教育合力
3.1加强学校公共意识教育。
3.1.1实现教师群体专业发展,提高公共意识教育队伍。
当今日益多元化的教育理念、日趋完善丰富的教育技术,呈现爆炸式增长的知识信息总量,更加凸现了教师个体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日趋走向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令专业分化背景下教育出来的教师个体显得无所适从。以此为依据,当代教师的专业发展更加需要教师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公共意识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解决我们现在公共意识教育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培养青少年的公共意识,同样需要教师之间的协同、合作,要求实现教师群体专业发展。“任何一个教师,无论教授哪一门课程,都会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传达出一定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同样,学校公共意识教育的成败,教师在其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学校公共意识教育,需要教师除学科教育和专业外,还应该采取“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向学生渗透公共意识。
学生公共意识内涵的凸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学校公共意识教育对学校教师队伍同样是巨大考验: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要接触不同学科、专业的老师,如果教师队伍本身在公共意识的培育问题上,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例如有的教师注重对学生公共意识的培育,有的教师视公共道德、公共意识教育为无物,那么就会让学校公共意识教育的整体效果打折扣。因此,培养学生的公共意识,必须强化公共意识教育队伍。我们应该以教师为主体,以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为目标,培育支持性的“教师公共意识发展”共同体,每个教师都是发展共同体中的一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参与到教师群体活动中去,实现个体及群体的公共意识发展。 3.1.2加强课程建设和实践教育,强化公共意识教育内容。
在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上,学校可以开设专门相关课程,设置专门关于公共意识的内容,发挥学生在受教育过程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公共意识。学生公共意识的培育内容要遵循学生道德品质的认知发展和内化养成规律。我们面对的学生有许多连基本的道德规范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尚未形成,因此进行公共意识教育时切忌照本宣科,强制灌输,要从学生的公共规范意识实际状况出发,灵活运用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原理,做到循序渐进、潜移默化教学。培养他们的公共主体意识,认知公共利益价值,学会遵守公共規范和道德规范,最后自觉形成积极公共自觉行为。
大学生在融入公共生活领域、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其公共主体意识、公共规范意识处于不断的积累与生成之中,公共价值意识、公共自觉行为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也日渐深刻与成熟,并且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公共自觉行为能力也是逐渐提高的。因此,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应从实践抓起,组织以公共意识为中心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比如开展以大学生公共主体意识、公共价值意识、 公共规范意识、公共自觉行为意识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开展以公共意识为主题的征文或者演讲比赛,设置能够体现公共意识主题的宣传栏和标语牌,让在校学生经常感受公共意识的存在。利用报纸、广播、网站、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公共意识与公共规范,以有效避免在公共场合因公共主体意识和公共规范意识的缺失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不爱护、破坏公共环境的行为发生。
3.2家庭教育突出家长榜样示范作用。
家庭教育在学生的教育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父母自身的道德品质、人格修养、责任意识、文化水平以及社会阅历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决定孩子的责任认知与责任行为的实践。日常生活中,孩子会自觉不自觉观察、效仿、学习父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并且内化为自己的规范和理论,实践过程中外化为自觉行为。所以,公共意识的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利用孩子对家长的儒慕、崇敬之情,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人格修养、公共规范意识、公共自觉意识,放大对孩子的榜样示范作用。从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入手,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感染熏陶”的教育方法,培育孩子的公共主体意识、公共价值意识。如,在公共生活领域,做到尊重他人,关心帮助陌生人;在公共活动方面,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自觉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用自身的榜样示范力量去启发、引导、激励学生树立公共规范意识和公共自觉行为意识。
4促成“主体—自律”机制
对大学生进行公共意识教育首先应提高大学生的自身认识能力,形成“主体”机制——使其充分认识到公共意识存在的重要意义,由被动地接受公共意识教育循序渐进地转向主动接受公共意识进而到自我教育、自我反省,明确公共主体意识。
对大学生进行公共意识教育其次应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形成“自律”机制。公共意识作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约束功能,学校应该利用各种途径把这种约束功能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在开展大学生公共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应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在实施公共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建立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为核心的“主体—自律”机制。在公共生活领域,大学生应具公共主体意识,自觉履行公共责任、公共义务,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爱护公共环境,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不断成熟,大学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会逐步摆脱对家庭和学校的依赖,形成自己独立人格。在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中,要强化大学生独立人格的形成,尽量避免大学生在公共道德意识与公共文明意识方面效仿其他同学,使其不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自己的价值取向,以自己的思维方式来决策处理事情。在公共生活中不受他人的摆布,不随波逐流,时刻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慎独”。
结语
青少年寄托着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只有赢得青少年,才能赢得未来,青少年公共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国民素质提升的快慢程度。从社会机制、价值认同、学校——家庭教育、学生自身等全方位研究提出解决新时期90后大学生公共意识现状问题的可行性对策,对当代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和促使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1]白冰.大学生公共意识教育研究[D].内蒙古农业大学,2015 年.
[2]石志成.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1 年.
[3]张换霞.《大学生公共责任意识培育研究》[D].郑州大学,2015年5月.
[4]逄坤.《大学生公共道德意识培育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5年5月.
基金项目: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师生协同发展为导向的高职思政课“双主体——交往式”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5305);2014年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国梦视域下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研究”(编号J14WB56)。
作者简介:韩祥伟(1981—),女,汉族,山东潍坊,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教育理论研究。
关键词: 中国梦;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途径
【中图分类号】D669.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8-0229-02
引言
青少年公共意識是指青少年对公共生活领域内(大学校园)共识性社会规范的主观认同与客观遵守,其实质是追求个体利益和共同体利益相统一的社会意识。因为我国学术界对青少年的界定是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人群,所以时间跨度相对较大,为保证研究的准确性,所以本文选取研究的对象为在校大学生。从建立“利私益公”社会机制、构建对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形成“学校—家庭”教育合力、促成“主体—自律”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期找到切实可行的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对策。
1建立“利私益公”社会机制
我们期盼和追求的真正以公共意识为先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利私益公”公共性社会。“利私益公”社会的存在前提是“利私性”——社会利益的基础和落脚点是社会个体正当利益的尊重和满足,社会“利私性”为私人利益的追求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普遍的社会保障;但“利私益公”公共性社会的终极追求是“益公性”——公共意识来源于进入相同公共领域(空间)的各主体凭借交往理性建构的表达各主体利益的共同公共规范。公共规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社会公共生活中都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公共规范的共同遵从有效实现排他性的消除,达到个体与他者、“个体私利”与“社会公利”的内在统一。
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需要建立“利私益公”社会机制:首先采取各种有效的社会措施,确保社会“利私性”,例如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场所规范等,肯定和保障个体正当利益。保障“私利”并不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冲突和背离,公共利益来源于个体利益的上升,是对个体利益的校正和引导。公民只有在个体正当利益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才会产生对公共利益的关注、维护。其次,利用媒体宣传、舆论引导,营造全民关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风气。要求公民追求“私利”同时能超越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虑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规范个体对其私人利益的寻求,防止其对公共利益的侵蚀。
2构建对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
人类发展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每一个时代,都有一种主流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的存在,它是一个时代的思想共识与价值认同。在道德不断滑坡,传统价值观边缘化的当下,我们需要精神诉求来凝聚人心,需要寻求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认同。当代90后青少年所处的转型期、多元化、工具化的特殊社会成长环境和崇尚个性、张扬自我、多元价值观的群体特征,导致他们公共价值观念模糊,缺乏价值认同,公共意识认知难以内化为其行为准则。
作为共同生活的人们形成的关系的联合体——社会,不仅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也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中国梦”是国家、民族、个人三重价值维度的有机统一,是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有机统一;“中国梦”是一种能够得到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可的,给人精神支撑和引导的强大精神动力。“中国梦理想”因实现国家、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使其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价值认同。“中国梦”价值追求是国家、社会、个人全面、协同发展,内在的促进“利私益公”社会机制建立,为公共意识生长提供社会土壤。中国梦的实现主体(国家、社会、个人的发展)为公共意识生长提供主体条件。中国梦的深刻价值内涵,亦决定了其与青少年公共意识存在深刻的价值契合,对当前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养成具有重要的引领作。
因此,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需要全社会范围内构建“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着重开发青少年公共主体意识和公共自觉行为意识。以“中国梦理想”为青少年价值认同,将“中国梦”价值诉求和“利私益公”公共性社会要求的规范、观念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并外化为不断进取实现中国梦的良好价值行为和社会公德。
3形成“学校—家庭”教育合力
3.1加强学校公共意识教育。
3.1.1实现教师群体专业发展,提高公共意识教育队伍。
当今日益多元化的教育理念、日趋完善丰富的教育技术,呈现爆炸式增长的知识信息总量,更加凸现了教师个体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日趋走向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令专业分化背景下教育出来的教师个体显得无所适从。以此为依据,当代教师的专业发展更加需要教师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公共意识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解决我们现在公共意识教育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培养青少年的公共意识,同样需要教师之间的协同、合作,要求实现教师群体专业发展。“任何一个教师,无论教授哪一门课程,都会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传达出一定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同样,学校公共意识教育的成败,教师在其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学校公共意识教育,需要教师除学科教育和专业外,还应该采取“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向学生渗透公共意识。
学生公共意识内涵的凸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学校公共意识教育对学校教师队伍同样是巨大考验: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要接触不同学科、专业的老师,如果教师队伍本身在公共意识的培育问题上,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例如有的教师注重对学生公共意识的培育,有的教师视公共道德、公共意识教育为无物,那么就会让学校公共意识教育的整体效果打折扣。因此,培养学生的公共意识,必须强化公共意识教育队伍。我们应该以教师为主体,以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为目标,培育支持性的“教师公共意识发展”共同体,每个教师都是发展共同体中的一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参与到教师群体活动中去,实现个体及群体的公共意识发展。 3.1.2加强课程建设和实践教育,强化公共意识教育内容。
在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上,学校可以开设专门相关课程,设置专门关于公共意识的内容,发挥学生在受教育过程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公共意识。学生公共意识的培育内容要遵循学生道德品质的认知发展和内化养成规律。我们面对的学生有许多连基本的道德规范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尚未形成,因此进行公共意识教育时切忌照本宣科,强制灌输,要从学生的公共规范意识实际状况出发,灵活运用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原理,做到循序渐进、潜移默化教学。培养他们的公共主体意识,认知公共利益价值,学会遵守公共規范和道德规范,最后自觉形成积极公共自觉行为。
大学生在融入公共生活领域、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其公共主体意识、公共规范意识处于不断的积累与生成之中,公共价值意识、公共自觉行为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也日渐深刻与成熟,并且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公共自觉行为能力也是逐渐提高的。因此,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应从实践抓起,组织以公共意识为中心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比如开展以大学生公共主体意识、公共价值意识、 公共规范意识、公共自觉行为意识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开展以公共意识为主题的征文或者演讲比赛,设置能够体现公共意识主题的宣传栏和标语牌,让在校学生经常感受公共意识的存在。利用报纸、广播、网站、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公共意识与公共规范,以有效避免在公共场合因公共主体意识和公共规范意识的缺失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不爱护、破坏公共环境的行为发生。
3.2家庭教育突出家长榜样示范作用。
家庭教育在学生的教育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父母自身的道德品质、人格修养、责任意识、文化水平以及社会阅历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决定孩子的责任认知与责任行为的实践。日常生活中,孩子会自觉不自觉观察、效仿、学习父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并且内化为自己的规范和理论,实践过程中外化为自觉行为。所以,公共意识的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利用孩子对家长的儒慕、崇敬之情,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人格修养、公共规范意识、公共自觉意识,放大对孩子的榜样示范作用。从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入手,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感染熏陶”的教育方法,培育孩子的公共主体意识、公共价值意识。如,在公共生活领域,做到尊重他人,关心帮助陌生人;在公共活动方面,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自觉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用自身的榜样示范力量去启发、引导、激励学生树立公共规范意识和公共自觉行为意识。
4促成“主体—自律”机制
对大学生进行公共意识教育首先应提高大学生的自身认识能力,形成“主体”机制——使其充分认识到公共意识存在的重要意义,由被动地接受公共意识教育循序渐进地转向主动接受公共意识进而到自我教育、自我反省,明确公共主体意识。
对大学生进行公共意识教育其次应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形成“自律”机制。公共意识作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约束功能,学校应该利用各种途径把这种约束功能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在开展大学生公共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应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在实施公共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建立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为核心的“主体—自律”机制。在公共生活领域,大学生应具公共主体意识,自觉履行公共责任、公共义务,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爱护公共环境,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不断成熟,大学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会逐步摆脱对家庭和学校的依赖,形成自己独立人格。在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中,要强化大学生独立人格的形成,尽量避免大学生在公共道德意识与公共文明意识方面效仿其他同学,使其不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自己的价值取向,以自己的思维方式来决策处理事情。在公共生活中不受他人的摆布,不随波逐流,时刻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慎独”。
结语
青少年寄托着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只有赢得青少年,才能赢得未来,青少年公共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国民素质提升的快慢程度。从社会机制、价值认同、学校——家庭教育、学生自身等全方位研究提出解决新时期90后大学生公共意识现状问题的可行性对策,对当代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和促使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1]白冰.大学生公共意识教育研究[D].内蒙古农业大学,2015 年.
[2]石志成.大学生公共意识培育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1 年.
[3]张换霞.《大学生公共责任意识培育研究》[D].郑州大学,2015年5月.
[4]逄坤.《大学生公共道德意识培育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5年5月.
基金项目: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师生协同发展为导向的高职思政课“双主体——交往式”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5305);2014年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国梦视域下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研究”(编号J14WB56)。
作者简介:韩祥伟(1981—),女,汉族,山东潍坊,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教育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