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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春节又到了,按我国传统的说法,过春节就是过年。在旧社会,对于在贫困线上挣扎的穷人来说,最怕的就是过年了。记得陈毅同志在1923年曾写过一副春联,上联是:“年难过,年难过,年年难过年年过。”这是对穷人过年心情的真实写照。“过年”就是“过关”,不少人往往被催租逼债而走投无路,杨白劳不是在黄世仁的逼债下除夕自杀的吗?
今非昔比,那不堪回首的年月早已踪迹全无了。即使一般的老百姓也都衣食无忧,过春节时只有欢乐,也再不会尝那“过年”如“过关”的滋味了。但是对有些人来说却是一种例外,这就是那些在位的有职有权的高官们。因为大量的事实证明,春节可是行贿受贿的高峰,稍有不慎,这“年关”就过不去,甚至会“过”到监狱里去!
数字是最有说服力的,笔者手头有一本《纪实》杂志,刊物里有一份资料统计:从去年一月到十一月,经媒体披露的40名犯事的贪官中,春节期间收受贿赂的有32人,占80%。这么高的比例真让人感到震撼!
不久前,央视的《经济与法》栏目公布了安徽省宣城检察院提供的一份贿赂清单:“1994年春节送刘10万元;1997年春节送刘20万元;1998年春节送刘60万元;2003年春节送刘20万元……”行贿的是一个材料供应商,受贿的是曾红极一时的国企老总刘俊卿,这只是典型的一例,许多贪官跟他一样,都是靠春节收受贿赂而暴富的。
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1999年一个春节就“收入”下属的“拜年”礼金100多万元。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共收受贿赂1325万元,据他自己交代,其中有一半是在春节期间。就在前几天,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恩照先后涉嫌受贿419万元,大部分赃款也是在春节期间发生的。这些随手拈来的触目惊心的案例再一次告诉人们:春节既是行贿受贿的高发期,也是一些干部从一名公仆堕落为阶下囚的“转型期”!
春节本是我国人民传统的节日,为什么成为一批高官栽倒的滑铁炉? 从一些贪官犯事后的忏悔中,也许能找到一些答案。曾闻名全国的沈阳大贪慕绥新在狱中有一段话,他说:“我在沈阳任职4年,有180多人逢年过节给我送钱送礼高达600多万元。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把这种送礼送钱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的。”好一个“人情往来”!春节既给行贿者提供了送礼的最佳时机,也给收贿者“收礼”以充分的由头。
我国是一个重视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的社会。谁都有三亲四友,长期以来,亲朋彼此之间的人情往来已固化为人们互相关爱、联络感情的载体和纽带。节日期间一般都会赠礼品或礼金,这已成为一种惯性,其渗透力已到千家万户,谁也难以免俗,尤其是在春节,更是如此。
本来,在纯粹的传统意义上,这些“人情往来”,其礼品、礼金的价值都有约定俗成的规范,大都不带功利的色彩,也无可厚非。但有些人正是搭载了“人情往来”的便车,使“礼上往来”异化成“利上往来”。在口头上表面上标榜的是“情”,而背后都别有用心,逐渐成为权钱交易的一种潜规则,且百试而不爽!
其实,谁都明白这批贪官,他们的亲朋并不比别人多。一批非亲非故的甚至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趋之若鹜地争着和他们攀附,甚至不惜降辈当“干儿子”,看重的只是他们身居要职的官位。确实,对一些人来说,官越大利用价值也越大,权力向外延伸的空间也越大,有职有位就拥有人事权、财权、资源配置权,“含金量”都挺高。他们只要说上一句话,批一个条子,甚至使一个眼神暗示,那些行贿者就可以获取丰厚的回报,这种生财之道往往是超值的。难怪一到春节,在一些官邸就会出现门庭若市的繁荣景象。
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百安仅2004年春节就受贿300多万元。他的妻子事后曾有一段精彩的描述。她说:“一到春节,下属单位的领导都要来家里。来的人是一批又一批,都是坐不上几分钟放下钱就走。有的将钱放在桌上,有的放到沙发下面,有的将钱放到床上、枕头下面、被褥下面,推都推不掉,挡都挡不住,我们钱收得都有点害怕了……”
这真是一段难得的奇谈,你似乎可以看到那些行贿形态各异的嘴脸,以及受贿心虚胆战的心态,你更会感到,这春节期间的行贿风强劲得如同12级台风!
今年的春节就快到了,中央已行文三令五申禁止收受礼金礼品,但愿我们的公仆们不要前腐后继,挺直腰杆,一身正气,顶住台风,既欢欢乐乐地过好“年”,又清清廉廉地过好这一“关”!
今非昔比,那不堪回首的年月早已踪迹全无了。即使一般的老百姓也都衣食无忧,过春节时只有欢乐,也再不会尝那“过年”如“过关”的滋味了。但是对有些人来说却是一种例外,这就是那些在位的有职有权的高官们。因为大量的事实证明,春节可是行贿受贿的高峰,稍有不慎,这“年关”就过不去,甚至会“过”到监狱里去!
数字是最有说服力的,笔者手头有一本《纪实》杂志,刊物里有一份资料统计:从去年一月到十一月,经媒体披露的40名犯事的贪官中,春节期间收受贿赂的有32人,占80%。这么高的比例真让人感到震撼!
不久前,央视的《经济与法》栏目公布了安徽省宣城检察院提供的一份贿赂清单:“1994年春节送刘10万元;1997年春节送刘20万元;1998年春节送刘60万元;2003年春节送刘20万元……”行贿的是一个材料供应商,受贿的是曾红极一时的国企老总刘俊卿,这只是典型的一例,许多贪官跟他一样,都是靠春节收受贿赂而暴富的。
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1999年一个春节就“收入”下属的“拜年”礼金100多万元。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共收受贿赂1325万元,据他自己交代,其中有一半是在春节期间。就在前几天,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恩照先后涉嫌受贿419万元,大部分赃款也是在春节期间发生的。这些随手拈来的触目惊心的案例再一次告诉人们:春节既是行贿受贿的高发期,也是一些干部从一名公仆堕落为阶下囚的“转型期”!
春节本是我国人民传统的节日,为什么成为一批高官栽倒的滑铁炉? 从一些贪官犯事后的忏悔中,也许能找到一些答案。曾闻名全国的沈阳大贪慕绥新在狱中有一段话,他说:“我在沈阳任职4年,有180多人逢年过节给我送钱送礼高达600多万元。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把这种送礼送钱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的。”好一个“人情往来”!春节既给行贿者提供了送礼的最佳时机,也给收贿者“收礼”以充分的由头。
我国是一个重视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的社会。谁都有三亲四友,长期以来,亲朋彼此之间的人情往来已固化为人们互相关爱、联络感情的载体和纽带。节日期间一般都会赠礼品或礼金,这已成为一种惯性,其渗透力已到千家万户,谁也难以免俗,尤其是在春节,更是如此。
本来,在纯粹的传统意义上,这些“人情往来”,其礼品、礼金的价值都有约定俗成的规范,大都不带功利的色彩,也无可厚非。但有些人正是搭载了“人情往来”的便车,使“礼上往来”异化成“利上往来”。在口头上表面上标榜的是“情”,而背后都别有用心,逐渐成为权钱交易的一种潜规则,且百试而不爽!
其实,谁都明白这批贪官,他们的亲朋并不比别人多。一批非亲非故的甚至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趋之若鹜地争着和他们攀附,甚至不惜降辈当“干儿子”,看重的只是他们身居要职的官位。确实,对一些人来说,官越大利用价值也越大,权力向外延伸的空间也越大,有职有位就拥有人事权、财权、资源配置权,“含金量”都挺高。他们只要说上一句话,批一个条子,甚至使一个眼神暗示,那些行贿者就可以获取丰厚的回报,这种生财之道往往是超值的。难怪一到春节,在一些官邸就会出现门庭若市的繁荣景象。
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百安仅2004年春节就受贿300多万元。他的妻子事后曾有一段精彩的描述。她说:“一到春节,下属单位的领导都要来家里。来的人是一批又一批,都是坐不上几分钟放下钱就走。有的将钱放在桌上,有的放到沙发下面,有的将钱放到床上、枕头下面、被褥下面,推都推不掉,挡都挡不住,我们钱收得都有点害怕了……”
这真是一段难得的奇谈,你似乎可以看到那些行贿形态各异的嘴脸,以及受贿心虚胆战的心态,你更会感到,这春节期间的行贿风强劲得如同12级台风!
今年的春节就快到了,中央已行文三令五申禁止收受礼金礼品,但愿我们的公仆们不要前腐后继,挺直腰杆,一身正气,顶住台风,既欢欢乐乐地过好“年”,又清清廉廉地过好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