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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起,我国老年人口比例超过10%,到2005年底老年人口已达1.44亿,占亚洲老龄人口的一半。我国进入老龄化不仅进程短,而且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是5000—10000美元,而我国现在才1000美元,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国家,正所谓“民未富,人先老”,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比较薄弱。
少儿人口下降、老年人口上升合并形成的社会总抚养比低于50,是国家发展的黄金期。目前,我国处在社会总抚养比较低时期,劳动年龄人口比较充足,处于人口“红利期”;而到2032年后,我国社会总抚养比将高于50。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正以每年3%的比例增长,到2040年,每5人中便有1个65岁以上老人。可见,从现在起到2030年是关键时期,是我们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今后20多年,特别是未来5—10年内,全社会应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关注老年人在生活保障、医疗服务、精神文化等各方面的需求,加快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一、我国正在应对老龄化,但社会准备和功能严重不足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我国已在努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把解决老龄问题作为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推动着老龄事业发展。相对于老龄化的快速进程和这代老年人对社会的养老期待及多样化需求,目前我国的社会功能还显得滞后,社会准备主要是供给严重不足。
一是全社会应对老龄化的心理准备不足。老年空巢家庭增多,独生子女家庭开始出现祖父母和父母两代人同老的状况。目前,全社会不同年龄段的人在心理、身体、经济上还没有为人口老龄化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我国养老保障不充分。2004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只有46.3%,城乡劳动者有80%以上没有纳入社会保险。老龄人口60%分布在农村,绝大多数农村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农村基本养老方式的家庭和土地养老日益陷入困境。
三是照顾老人的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化水平不高,专业化服务队伍匮乏,服务水平难以适应老年人要求。到2005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拥有床位149.7万张,平均千名老人仅有10张,而发达国家则是50—70张。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的不足2万人。全国社区服务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只占10%。
四是医疗费用高,老年人难以承受。据统计,老年人中2/3以上处于生病状态,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费用是一般人的3—5倍。社区卫生机构看病水平低、用药贵。大医院门诊量和住院人数高速增长,老人患一般感冒都要跑大医院接受多项目检查。老人看病贵、看病难。
五是老龄产业发育缓慢,老年人多样化需求难以满足。饮食上老年人注重营养保健;服饰上老年人追求轻便、保暖、透气;住房上老年人希望安静、舒适、方便;出行时老年人需要交通便利,有无障碍设施,公共场所设老年专座。而市场针对老年人需要的消费品和设施,研发和生产都不足。
六是老年人精神和法律保障不充分。一些独居老人空虚孤独,缺乏家庭体贴。有些家庭同胞间攀比扯皮,推脱赡养老人责任,农村虐待遗弃老年人案件有所上升,有些家庭子女甚至侵占老人的住房和钱财。一些丧偶或离婚的独身老人再婚时,得不到子女的理解支持。
二、应对老龄化的战略思路
为使我国老年人得到终身物质和精神生活保障,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国家的战略构思和政策选择,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从战略上考虑,我国应建构以居家养老社区扶助为主体、以为高收入和无收入两端群体提供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以养老和健康为先导,实行养老保障制度、社区助老服务、老龄产业三大优先战略,由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构筑与国情相适应的老龄保障支持体系。
(一)以“居家养老、社区扶助”为主
在美国、英国、德国、荷兰等国,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比例都超过90%,日本则高达96.9%。居家养老离不开社区的扶助,借鉴国内外有效经验,要加快健全社区多元助老体系,确保老年人得到支持和照顾。
(二)经济上有条件和生活特困的两端老人中无条件或不愿意居家养老的,可分别住进不同层次的老年公寓、养老院、农村敬老院等专门养老机构
据调查,目前我国愿意住进专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占5%。从我国现有养老机构的条件看,县级以上政府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起着骨干和示范作用,条件较好,适合有一定收入的老年人使用,但供不应求。如北京市3所市属养老机构老人入住率常年保持在100%,城八区政府办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也高达98%左右。基层养老院、敬老院等,更适合收入较低的老人使用,但许多地方基层养老机构,由于政府财政支持不够,条件差、服务设施不足,床位反而空闲。在我国,需要依据不同地区经济状况,逐步扩大专门养老机构的规模,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近年来,个人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势头迅猛,如果政策措施得力,个人办养老服务机构可能成为养老服务新的生长点。
三、关于养老保障制度、社区助老服务、开发老龄产业三大优先战略和政府政策
(一)建立符合国情的养老保障制度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养老保障体系是由国家养老金、职业养老金、个人养老金三个支柱组成。如在荷兰、挪威、匈牙利等国,国家养老金是基础,现收现付;职业养老金是主导,雇主和雇员都必须加入;个人养老金是补充,与个人收入有关,自主决定。
我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要面对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迅速建立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条件尚不具备。随着经济的协调发展,最终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在政策上,现在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推进过程:第一,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应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各类企业与工作年限挂钩为职工缴纳保险,提高个人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退休职工与在职人员收入相比较的合理比例关系,有规律地提高退休费标准。第二,逐步建立覆盖农村全部人口的养老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障有四部分可先建立:一是把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二是为乡镇企业1.4亿农村劳动力建立养老保险;三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四是发挥土地保障功能,为失地农民和无耕作能力的老人以承包土地换养老保障。第三,形成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先以覆盖全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逐步与基础养老金制度相结合,最终建成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以社区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的助老服务体系
一是主要构筑三条社区服务链。扶助居家养老,社区家政物业生活服务、社区医疗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文化教育心理服务是三个主要部分,这三部分要相对独立又相互链接,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
(1)家政物业生活服务链。应为一般老人提供营养配餐、生活照料、做饭洗衣、打理卫生、水电气暖电梯治安等经常性生活服务,让老年人感到居住舒适、方便安全。(2)医疗护理健康服务链。75岁以上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者占半数以上,是社区医疗护理服务的主要对象。社区要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专业护理、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使老人得到精心医治和护理。(3)文化教育心理服务链。社区开设的健身娱乐活动场所、卫生健康保健站、科普宣传站、心理咨询诊疗室、调适老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讲座等,要对老人进行精神心理关怀,帮助排忧解惑。
二是重点培育四支队伍。(1)家政服务员队伍要确立职业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现在的家政服务人员普遍技能偏低,既有意识理念陈旧、城乡生活差距和文化差异的原因,也有家政培训不到位和政府考级跟不上的原因。可考虑以农村妇女和下岗职工为主要对象,促使家政公司提高培训水平和规范用人标准,政府要加强对劳务产品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建立家政服务投诉和仲裁机制,同时解决非正规就业家政服务员的保障问题。还可以探索下岗失业领取最低生活费和早退休人员,承担居家服务父母的责任,国家承认其劳动价值,将低保与支付少量补贴相衔接。(2)社区医护队伍要实现全科化和主动上门服务。目前,全国社区仅有11万名医师、8万名护士,而且还不都是全科医师,离每万居民2个全科医师的要求相差太远。医学院校应为社区培训全科医师和护士,大中型医院高中级医护人员应定期到社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目前,半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于自收自支状态,医护人员报酬低,难以吸引人才。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医疗的财政投入,保证社区医护人员“吃皇粮”,不因生计问题在社区居民身上赚钱。(3)职业社工队伍要为老人提供技术含量高的专业化服务。鼓励高校开办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培养具有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背景、实践能力强的职业社工队伍。包括民办非企业社团等社会组织,应开发社区心理咨询、家庭关系调适、法律援助等新就业岗位,政府建立购买服务机制,财政提供项目资金,由职业社工运作服务项目,政府实行评估和监管。(4)把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作为打造和谐文化的具体举措。要倡导代际之间融洽和谐观念,动员青少年和各界人士参与社区助老服务,让老年人拥有儿童、青年和中年朋友,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助老问题上得到真切体现。社区志愿服务应走向规范、持久,社区公民都应履行助老义务,这要作为制度确定下来并有效执行。
(三)开发和培育老龄产业市场
一是老龄专用商品。发达国家老龄商品市场有较大发展,老人随身尿袋、多支点拐杖、脚踏式开关电冰箱、按钮式自动弹簧锁、自动配药服药定时器等专用商品,很受老年人的青睐。我国老龄商品现以老年保健营养品为主。应支持老龄专用产品的研发,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对涉老商品要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予以规范。
二是老年房地产业。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根据老年人的居住要求,从建筑设计时就考虑朝向、电梯、无障碍设施等因素,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住房;也可以开发“亲子住宅”,在同一区域内,使老年人与子女既保持独立性、又离得不远,这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非常需要。
三是老年文化娱乐旅游业。在原有老年活动场所基础上,可以针对较高收入的老年人建立老年俱乐部、老年会馆等,满足他们高层次的文化生活。可以开发一些适合老年人的体育保健项目,满足老年人锻炼身体、预防疾病的需求。还可以组织健康老年人搞特色旅游,丰富其休闲生活。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
少儿人口下降、老年人口上升合并形成的社会总抚养比低于50,是国家发展的黄金期。目前,我国处在社会总抚养比较低时期,劳动年龄人口比较充足,处于人口“红利期”;而到2032年后,我国社会总抚养比将高于50。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正以每年3%的比例增长,到2040年,每5人中便有1个65岁以上老人。可见,从现在起到2030年是关键时期,是我们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今后20多年,特别是未来5—10年内,全社会应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关注老年人在生活保障、医疗服务、精神文化等各方面的需求,加快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一、我国正在应对老龄化,但社会准备和功能严重不足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我国已在努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把解决老龄问题作为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推动着老龄事业发展。相对于老龄化的快速进程和这代老年人对社会的养老期待及多样化需求,目前我国的社会功能还显得滞后,社会准备主要是供给严重不足。
一是全社会应对老龄化的心理准备不足。老年空巢家庭增多,独生子女家庭开始出现祖父母和父母两代人同老的状况。目前,全社会不同年龄段的人在心理、身体、经济上还没有为人口老龄化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我国养老保障不充分。2004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只有46.3%,城乡劳动者有80%以上没有纳入社会保险。老龄人口60%分布在农村,绝大多数农村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农村基本养老方式的家庭和土地养老日益陷入困境。
三是照顾老人的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化水平不高,专业化服务队伍匮乏,服务水平难以适应老年人要求。到2005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拥有床位149.7万张,平均千名老人仅有10张,而发达国家则是50—70张。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的不足2万人。全国社区服务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只占10%。
四是医疗费用高,老年人难以承受。据统计,老年人中2/3以上处于生病状态,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费用是一般人的3—5倍。社区卫生机构看病水平低、用药贵。大医院门诊量和住院人数高速增长,老人患一般感冒都要跑大医院接受多项目检查。老人看病贵、看病难。
五是老龄产业发育缓慢,老年人多样化需求难以满足。饮食上老年人注重营养保健;服饰上老年人追求轻便、保暖、透气;住房上老年人希望安静、舒适、方便;出行时老年人需要交通便利,有无障碍设施,公共场所设老年专座。而市场针对老年人需要的消费品和设施,研发和生产都不足。
六是老年人精神和法律保障不充分。一些独居老人空虚孤独,缺乏家庭体贴。有些家庭同胞间攀比扯皮,推脱赡养老人责任,农村虐待遗弃老年人案件有所上升,有些家庭子女甚至侵占老人的住房和钱财。一些丧偶或离婚的独身老人再婚时,得不到子女的理解支持。
二、应对老龄化的战略思路
为使我国老年人得到终身物质和精神生活保障,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国家的战略构思和政策选择,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从战略上考虑,我国应建构以居家养老社区扶助为主体、以为高收入和无收入两端群体提供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以养老和健康为先导,实行养老保障制度、社区助老服务、老龄产业三大优先战略,由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构筑与国情相适应的老龄保障支持体系。
(一)以“居家养老、社区扶助”为主
在美国、英国、德国、荷兰等国,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比例都超过90%,日本则高达96.9%。居家养老离不开社区的扶助,借鉴国内外有效经验,要加快健全社区多元助老体系,确保老年人得到支持和照顾。
(二)经济上有条件和生活特困的两端老人中无条件或不愿意居家养老的,可分别住进不同层次的老年公寓、养老院、农村敬老院等专门养老机构
据调查,目前我国愿意住进专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占5%。从我国现有养老机构的条件看,县级以上政府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起着骨干和示范作用,条件较好,适合有一定收入的老年人使用,但供不应求。如北京市3所市属养老机构老人入住率常年保持在100%,城八区政府办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也高达98%左右。基层养老院、敬老院等,更适合收入较低的老人使用,但许多地方基层养老机构,由于政府财政支持不够,条件差、服务设施不足,床位反而空闲。在我国,需要依据不同地区经济状况,逐步扩大专门养老机构的规模,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近年来,个人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势头迅猛,如果政策措施得力,个人办养老服务机构可能成为养老服务新的生长点。
三、关于养老保障制度、社区助老服务、开发老龄产业三大优先战略和政府政策
(一)建立符合国情的养老保障制度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养老保障体系是由国家养老金、职业养老金、个人养老金三个支柱组成。如在荷兰、挪威、匈牙利等国,国家养老金是基础,现收现付;职业养老金是主导,雇主和雇员都必须加入;个人养老金是补充,与个人收入有关,自主决定。
我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要面对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迅速建立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条件尚不具备。随着经济的协调发展,最终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在政策上,现在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推进过程:第一,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应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各类企业与工作年限挂钩为职工缴纳保险,提高个人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退休职工与在职人员收入相比较的合理比例关系,有规律地提高退休费标准。第二,逐步建立覆盖农村全部人口的养老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障有四部分可先建立:一是把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二是为乡镇企业1.4亿农村劳动力建立养老保险;三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四是发挥土地保障功能,为失地农民和无耕作能力的老人以承包土地换养老保障。第三,形成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先以覆盖全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逐步与基础养老金制度相结合,最终建成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以社区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的助老服务体系
一是主要构筑三条社区服务链。扶助居家养老,社区家政物业生活服务、社区医疗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文化教育心理服务是三个主要部分,这三部分要相对独立又相互链接,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
(1)家政物业生活服务链。应为一般老人提供营养配餐、生活照料、做饭洗衣、打理卫生、水电气暖电梯治安等经常性生活服务,让老年人感到居住舒适、方便安全。(2)医疗护理健康服务链。75岁以上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者占半数以上,是社区医疗护理服务的主要对象。社区要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专业护理、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使老人得到精心医治和护理。(3)文化教育心理服务链。社区开设的健身娱乐活动场所、卫生健康保健站、科普宣传站、心理咨询诊疗室、调适老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讲座等,要对老人进行精神心理关怀,帮助排忧解惑。
二是重点培育四支队伍。(1)家政服务员队伍要确立职业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现在的家政服务人员普遍技能偏低,既有意识理念陈旧、城乡生活差距和文化差异的原因,也有家政培训不到位和政府考级跟不上的原因。可考虑以农村妇女和下岗职工为主要对象,促使家政公司提高培训水平和规范用人标准,政府要加强对劳务产品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建立家政服务投诉和仲裁机制,同时解决非正规就业家政服务员的保障问题。还可以探索下岗失业领取最低生活费和早退休人员,承担居家服务父母的责任,国家承认其劳动价值,将低保与支付少量补贴相衔接。(2)社区医护队伍要实现全科化和主动上门服务。目前,全国社区仅有11万名医师、8万名护士,而且还不都是全科医师,离每万居民2个全科医师的要求相差太远。医学院校应为社区培训全科医师和护士,大中型医院高中级医护人员应定期到社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目前,半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于自收自支状态,医护人员报酬低,难以吸引人才。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医疗的财政投入,保证社区医护人员“吃皇粮”,不因生计问题在社区居民身上赚钱。(3)职业社工队伍要为老人提供技术含量高的专业化服务。鼓励高校开办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培养具有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背景、实践能力强的职业社工队伍。包括民办非企业社团等社会组织,应开发社区心理咨询、家庭关系调适、法律援助等新就业岗位,政府建立购买服务机制,财政提供项目资金,由职业社工运作服务项目,政府实行评估和监管。(4)把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作为打造和谐文化的具体举措。要倡导代际之间融洽和谐观念,动员青少年和各界人士参与社区助老服务,让老年人拥有儿童、青年和中年朋友,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助老问题上得到真切体现。社区志愿服务应走向规范、持久,社区公民都应履行助老义务,这要作为制度确定下来并有效执行。
(三)开发和培育老龄产业市场
一是老龄专用商品。发达国家老龄商品市场有较大发展,老人随身尿袋、多支点拐杖、脚踏式开关电冰箱、按钮式自动弹簧锁、自动配药服药定时器等专用商品,很受老年人的青睐。我国老龄商品现以老年保健营养品为主。应支持老龄专用产品的研发,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对涉老商品要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予以规范。
二是老年房地产业。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根据老年人的居住要求,从建筑设计时就考虑朝向、电梯、无障碍设施等因素,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住房;也可以开发“亲子住宅”,在同一区域内,使老年人与子女既保持独立性、又离得不远,这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非常需要。
三是老年文化娱乐旅游业。在原有老年活动场所基础上,可以针对较高收入的老年人建立老年俱乐部、老年会馆等,满足他们高层次的文化生活。可以开发一些适合老年人的体育保健项目,满足老年人锻炼身体、预防疾病的需求。还可以组织健康老年人搞特色旅游,丰富其休闲生活。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