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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十五”期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取得了显著成就,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技术人才。
一是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模持续扩大。2005年我国普通高职高专在校生数已经达到713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2.3倍。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中,2006年高职招生数量占高校招生总量的51%。近几年,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快速增长,2006年招生总量达到约75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职业教育的培养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职业院校的布局结构更趋合理。经过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全国基本形成了每个市(地)有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每个县(市、区)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了中、高职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是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自2005年起,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约40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共支持1000多所职业院校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职业院校的培养能力大幅度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四是职业院校的就业服务功能逐渐增强。大部分职业院校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职业学校与企业和社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大部分实行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强化了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环节。“十五”期间,各级职业院校向社会输送了2000多万名毕业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不同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约4亿人次。
五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辅之以奖学金、勤工俭学等措施的高等教育贫困学生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8亿元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地方政府也安排相应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二、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还不能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是办学体制单一,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2005年全国有中等职业学校14466所,其中民办学校2017所,占14%,民办学校招生规模约占中职学校招生总数的11%。民办高职高专学校的在校生规模大约占高职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6%。比较单一的政府办学体制,使部分公办职业学校办学理念滞后、办学模式僵化,缺乏体制创新和发展活力。
二是筹资渠道不畅,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虽然“十五”期间全国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数额逐步增加,但其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所占的比例却呈下降趋势,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例,由2000年的6.5%下降到2004年的3.7%。从构成来看,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财政性经费占职业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为53.3%,学费收入占32%,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办学经费只占2%。职业教育投入不仅总量小并且渠道单一,尚未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共同投入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三是发展不平衡,城乡及区域间职业教育发展差距较大。农村职业教育长期处于比较薄弱的境地,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能提高任务的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条件较差培养模式僵化,难以满足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需要。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只占11.9%,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不同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据统计,2004年东部取得技师证书的人数是西部3.41倍。全国现有的中等职业学校有35%分布在东部9省市,27.8%分布在西部12个省区。在职业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
四是发展定位不明确,人才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院校仍把职业教育等同于一般学历教育,在课程设置、培养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沿用旧模式,片面追求学科理论水平,着力推动学校“升格”。脱离企业和行业“关门办学”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造成学生的从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动手能力较弱,技能水平不高。
三、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加强统筹规划,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应当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地市级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鼓励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改变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小、分布散、竞争力弱的现状。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性投入的调控和导向作用,积极扶持中等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区域间、城乡间职业教育联合办学和合作发展,发挥东部地区、中心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及就业市场的优势,通过扶优扶强和东西部协作帮扶,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多渠道的经费筹措机制
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实训能力。省级政府应当组织核定并提出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明确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和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在保证财政承担的职业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要督促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各类企业等其他渠道的经费投入依法足额拨付。支持地方政府探索通过教育基金、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增加投入调配资源。对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投资举办或捐赠职业教育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三)建立对弱势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目前的高职院校中,农村生源比例已经超过了城市生源,中等职业学校中,农村生源已占绝大部分,并且有相当比例的学生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尽快建立对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资助的长效机制,是实现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的重要保证。应研究制订系统全面的助学资助政策和监管机制,保障公平与效率。建议探索建立由社会中介机构统筹管理政府对贫困学生和弱势群体的职业培训资助制度。
(四)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政府在制订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方面,要做到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应研究制订国家财政性资金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部分职业学校进行“国有民办”、“股份制”、“中外合作办学”等办学形式的改革。建议研究推行教育券制度,把职业教育经费折算成一定数额的学费有价证券,支持学生持券自主选择专业设置对路、就业率高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形成激励机制,推动民办和公办学校共同发展。
(五)强化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的观念,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要进一步明确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目标定位,强化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教育培养成千上万有技能的劳动者。研究制订相应的考核评定指标体系,引导和推动职业院校转变办学理念,由以往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向就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由以书本知识传授为主转向书本知识与技能教育并重。加强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式、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聘请工程师、高级技师等兼任实训指导,带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办出特色。
一、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取得了显著成就,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技术人才。
一是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模持续扩大。2005年我国普通高职高专在校生数已经达到713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2.3倍。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中,2006年高职招生数量占高校招生总量的51%。近几年,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快速增长,2006年招生总量达到约75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职业教育的培养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职业院校的布局结构更趋合理。经过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全国基本形成了每个市(地)有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每个县(市、区)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了中、高职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是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自2005年起,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约40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共支持1000多所职业院校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职业院校的培养能力大幅度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四是职业院校的就业服务功能逐渐增强。大部分职业院校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职业学校与企业和社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大部分实行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强化了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环节。“十五”期间,各级职业院校向社会输送了2000多万名毕业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不同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约4亿人次。
五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辅之以奖学金、勤工俭学等措施的高等教育贫困学生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8亿元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地方政府也安排相应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二、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还不能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是办学体制单一,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2005年全国有中等职业学校14466所,其中民办学校2017所,占14%,民办学校招生规模约占中职学校招生总数的11%。民办高职高专学校的在校生规模大约占高职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6%。比较单一的政府办学体制,使部分公办职业学校办学理念滞后、办学模式僵化,缺乏体制创新和发展活力。
二是筹资渠道不畅,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虽然“十五”期间全国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数额逐步增加,但其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所占的比例却呈下降趋势,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例,由2000年的6.5%下降到2004年的3.7%。从构成来看,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财政性经费占职业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为53.3%,学费收入占32%,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办学经费只占2%。职业教育投入不仅总量小并且渠道单一,尚未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共同投入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三是发展不平衡,城乡及区域间职业教育发展差距较大。农村职业教育长期处于比较薄弱的境地,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能提高任务的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条件较差培养模式僵化,难以满足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需要。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只占11.9%,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不同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据统计,2004年东部取得技师证书的人数是西部3.41倍。全国现有的中等职业学校有35%分布在东部9省市,27.8%分布在西部12个省区。在职业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
四是发展定位不明确,人才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院校仍把职业教育等同于一般学历教育,在课程设置、培养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沿用旧模式,片面追求学科理论水平,着力推动学校“升格”。脱离企业和行业“关门办学”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造成学生的从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动手能力较弱,技能水平不高。
三、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加强统筹规划,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应当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地市级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鼓励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改变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小、分布散、竞争力弱的现状。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性投入的调控和导向作用,积极扶持中等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区域间、城乡间职业教育联合办学和合作发展,发挥东部地区、中心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及就业市场的优势,通过扶优扶强和东西部协作帮扶,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多渠道的经费筹措机制
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实训能力。省级政府应当组织核定并提出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明确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和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在保证财政承担的职业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要督促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各类企业等其他渠道的经费投入依法足额拨付。支持地方政府探索通过教育基金、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增加投入调配资源。对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投资举办或捐赠职业教育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三)建立对弱势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目前的高职院校中,农村生源比例已经超过了城市生源,中等职业学校中,农村生源已占绝大部分,并且有相当比例的学生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尽快建立对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资助的长效机制,是实现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的重要保证。应研究制订系统全面的助学资助政策和监管机制,保障公平与效率。建议探索建立由社会中介机构统筹管理政府对贫困学生和弱势群体的职业培训资助制度。
(四)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政府在制订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方面,要做到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应研究制订国家财政性资金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部分职业学校进行“国有民办”、“股份制”、“中外合作办学”等办学形式的改革。建议研究推行教育券制度,把职业教育经费折算成一定数额的学费有价证券,支持学生持券自主选择专业设置对路、就业率高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形成激励机制,推动民办和公办学校共同发展。
(五)强化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的观念,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要进一步明确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目标定位,强化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教育培养成千上万有技能的劳动者。研究制订相应的考核评定指标体系,引导和推动职业院校转变办学理念,由以往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向就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由以书本知识传授为主转向书本知识与技能教育并重。加强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式、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聘请工程师、高级技师等兼任实训指导,带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办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