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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损失价值约284万元,储粮资材损失23.9万元,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林甸直属库(下称花园粮库)“5·31”大火造成的损失,最终被定格在307.9万元。
根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称中储粮)的通报,在火灾中受损的4.1万吨粮食,已被陆续转运至周边库点,且仍有作为工业原料的价值。
与花园粮库副主任罗洪权最初接受采访时所说的8000万元相比,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似乎不再那么触目惊心,被刑拘的九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保释等待审判,至此,大火逐渐淡出公众和监管者视线。
然而,粮库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却并未消弭:粮仓重地内部疏于管理;露天囤堆成为粮食临时收储时期难以回避的方式;大火之后相关部门亦未进行整改。
防火浮于表面
5月最后一天下午,花园粮库东北面最大的一处露天堆放场,当地人习惯称其为“东场地”,南侧的转盘式粮食运转机突然蹿出火星,引燃附近一座玉米囤上的苇苫。伴随着七八级大风,火舌迅速向东北方向席卷。最终,这场大火烧毁了花园粮库露天堆场的77座穴囤、2个揽堆以及1栋房式仓。
根据林甸县公布的数据,80个货位储粮共计5.08万吨,真正烧毁的存粮为1009.58吨。中储粮则称,80个货位储粮总量为5.14万吨,烧毁约1000吨,4.1万吨受损粮食被运往周边库点储存。以此计算,尚余近万吨受损粮食被留在当地处理。
6月10日下午,《财经》记者进入花园粮库时,东场地面目全非,残留着粮囤拆除后的痕迹,工人们都忙着摊晒在火灾中受损的粮食,机器也在工作。而该地唯一可见的消防设施,是南侧幸存的十个粮囤前间隔摆放的八个装满水的沥青桶,新漆的红色桶身上喷着“防火桶”字样。
与东场地相隔只有约10米的大道,是花园粮库另一处小型露天堆放场,这个设有35个粮囤的场地,在面向大道的最外侧,间隔摆放着七个同样崭新的沥青桶,内部无一消防设施。
事实上,也无处可设。每个粮囤之间的间隔不过1.5米-2米。
整座粮库里有一辆载重5吨的消防车,但即使是这样的小型车辆,都无法通过粮囤之间的狭窄间隙。“5·31”当天,住在粮库附近的居民史海洋闻讯赶至,看到消防车停在东场地外,无力施救。对于“5·31”当天,粮库的消防车究竟有没有参与救火,众说纷纭,有人说只用了一会儿就没水了,也有人说那天消防车里根本没水。
尽管罗洪权曾向媒体表示,花园粮库的防火,是采取分片到人,24小时不间断巡查的“死看死守”,但在《财经》记者查访的约1小时内,无论是位于东南角的露天堆场,还是西南面的库房区域,都空无一人;设在粮库区域边缘的几处望塔,没有使用痕迹,楼梯已残缺不全;也未能找到一般厂房区域常备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警铃和监控网络等设施。只有那辆消防车停在两座库房之间,驾驶员躺在车里休息。
为花园粮库工作了30多年的史凤岐说,粮库以前有消防设施。早在他还是粮库正式职工的时候,曾经打过不少消防井,“但是这些井都没有泵,只能拿桶提水”。此后渐渐被废弃了,只有一座机井还在工作。不凑巧的是,就在花园粮库发生火灾之前,那座唯一坚持工作的机井突现故障。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则称,除了消防车以外,花园粮库还有地下消防管网一套,消防水鹤一个,此外露天堆场备有防火沙堆、防火水桶、灭火器等。“在灭火期间,该库水源较足,消防水鹤发挥了消防供水的主要作用。”但参与灭火的消防人员却指出,水源距离太远是进行扑救的最大难题。
当被问及日常花园粮库都有哪些防火措施时,史凤岐气愤地说:“哪有什么措施?就上头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刷几个字,写上‘严禁烟火’,别的什么也没有。”而“严禁烟火”也是形式,“说是不让抽烟,发现一次罚50元,可也没人管,大家都偷着抽”。
花园粮库的人员几乎是按天流动。除了约20名正式职工,和大约十来个“长期临时工”,其余的工人,都是以50元/天的价格临时雇佣的。几名曾经受雇的人员都表示,领导从没叫他们开过会,更没有集中进行过什么消防安全教育。
25年前的安全规定
无论是过去的正式职工,还是每年都去打零工的雇工们,对于花园粮库究竟需要常备哪些消防设施,都不甚了了。只有一些老职工知道,现在仅有的一些消防设施,都是在1998年至2001年间设置的。
1998年,以粮食市场化为取向的粮改进一步深入,始建于1961年的花园粮库,也在这一年进行调整并实现扭亏。其后粮库筹资530多万元,扩场建库,并于2000年投资30万元,建成电子巡检微机管理体系等安全设施,仅有的一台消防车,正是彼时购入。
现行的《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消防设计》,亦在这一时期出台,对库房的间距及附属消防设施的配置,作出了基本规定,但其中没有涉及露天堆囤的消防设计。
现行的国储粮仓库管理,主要依据的是2003年颁布的《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2009年颁布的《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前者笼统地提出了“承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中央储备粮的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要求。后者则首次提到对露天堆垛的基本要求:结构安全,规格一致;防水、防潮、防火、防风、防虫鼠雀害;堆垛设备不得对粮食造成污染。 近年来,随着粮食产量逐渐增加,不少粮库的固定仓容,已经很难满足收储需求。
类似花园粮库这样固定仓容为7.6万吨,实际库存却达15万吨的情况,在临时收储需求较大的年份,并不是特例。
公开数据显示,在2007年的夏粮收储阶段,中储粮在江苏批准搭建露天囤至少12万吨。露天囤堆事实上是粮食临时收储时期难以回避的方式。
然而,相关法规对于露天囤垛的防火要求还停留在1988年制定的《国家粮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即要求粮食烘干区域附近严禁搭棚做囤,露天囤、垛之间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以及设置防火员定期检查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易燃易爆物等。
不过,综合各项法律法规来看,对于粮库露天囤堆之间、存粮区与其他工作区之间究竟要保持多大的间距,设置怎样的消防器材,以及粮食入库旺季要怎样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一位研究者也说明,在国家储备领域,石化和石油设施这类可能引发爆炸的物品,以及棉花等极易燃烧的作物,较受重视。对于一般的粮食储存,鲜见专门研究,也没有国家相关的强制规定细则,“企业内部可能会有一些自己的规定”。
中储粮未对外公布其内部的消防规范,6月13日下午,其新闻发言人则以“正在休假”为由,未答复《财经》记者的询问。
根据公开资料可见,其下辖各直属库的相关安全责任及防火检查制度,具体措施不尽相同。至少,花园粮库的工人们不知道所在粮库的相关规章。
国储粮库管理失序
以花园粮库遭遇火灾后暴露出的问题看,目前,这种仅仅依靠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管体系,难以杜绝粮食收储时期的安全隐患。
“5·31”大火中,未能施力的电力设施,是疏于管理造成。
消防部门最终查明,该起事故是由于穿过金属配电箱的导线与配电箱箱体摩擦,致使导线绝缘皮破损,短路打火,引燃配电箱附近可燃的苇席和麻袋,引发火灾。
按照一般作业场地惯例,电力设施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跟班作业”。此次被拘捕的两名电工肖艳华和王四,是否拥有电工资质并不明确。
“肖艳华以前有证,不过他的职位是修理工,平常主要管烘干塔。主要的电工就是王四,应该没有电工证。”曾在粮库做过电工的史凤忠称,“我们这个粮库现在就是个‘家族企业’。王四就是法人的小舅子。”
对此,该粮库主任、法定代表人郜彦平仅辩称,这些人都没有正式编制,只是“临时工”,后期招聘的正式工人全部是通过考试录取的。在火灾之后被公安部门带走的郜彦平,目前在取保候审中。
2004年,当“粮改”真正进入全面市场化改革阶段时,花园粮库幸运地成了黑龙江省269个被保留的国有粮食购销保留企业之一。2008年,花园粮库正式被纳入中储粮体系,成为其垂直管理的众多直属库之一。
中储粮的各个直属库法定代表人在人事任免、资金调配、业务经营等方面享有自主权。直属库的监管只来自上级公司的内部监管以及国家粮食局。仅就防火而言,即便消防部门亦只对建筑及其内部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以及监查权力。
此前,中储粮直属粮库发生火灾并非孤例,2008年四川荣县直属库火灾,虽然追责了当地粮食局,但至今未公开调查结果;2010年南昌市第一粮库出租仓发生火灾,市粮食局要求各地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对于花园粮库火灾的善后和追责问题,林甸县政府一位官员表示,花园粮库的管理,主要是根据中储粮内部的企业规定进行,“平时业务上跟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他还透露,由于粮食局在此前的机构改革中被精简出公务员系统,改制为林甸县林粮粮库责任有限公司,其行政监管职能已大大削弱。“很多事情基本上跟地方没有太大关系。未来(县里)能做的,是吸取这次经验教训,县内的消防安全怎么弄,就是这个”。
早在2001年,花园粮库被批准加入当年200亿斤国家储备粮库扩建项目,投资1680万元,专项投资572万元。2008年再次扩建,仓储能力5000吨的库房数,由2001年的6栋,增至后来的12栋。
住在粮库附近的农民们也慢慢感受到了粮库的变化。他们种的粮食,“前几年还能卖到粮库去,现在都不去了”。一位当地农妇一边播种黄豆一边解释,“我们把粮拉过去,就要扣杂质,扣水分,一斤玉米才给7毛多,有时候低到6毛多;那些老客(粮食经纪人)拿大车拉去,不管好粮坏粮,都能卖上8毛多。”她宁愿把收成卖给上门收粮的粮食经纪人,“还省事,不用花钱雇车”。
尽管农民不再把粮卖到花园粮库,今年往这里送玉米的大型货车却川流不息,“很多都是老客拉来的”。这位农妇说,往年当地的很多玉米都被粮食经纪人卖给了大庆或吉林、辽宁的粮食加工企业。
可是今年因为禽流感等因素影响,玉米价格始终低迷,卖出去挣不到什么钱,不少粮食经纪人最终还是选择把货送到了粮库。这使花园粮库今夏屯粮超出库容一倍,大量露天堆存。
“往年也就三四十个露天囤,今年一下子多起来了。”史海洋指点着粮库内剩余的粮囤说,“你看那颜色,一看就知道是今年新扎的。”
对于花园粮库“超负荷运转”的质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解释称,因为2012年秋季国家启动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应黑龙江省的要求,中储粮及直属企业“对农民余粮应收尽收”,为此,经国家批准采取露天储粮方式开展政策性收储工作。
然而,史凤忠等则认为多收多储并非为民。根据国家标准,1斤粮一年的保管费为0.043元,一般三年一轮换;并且,收购费用补贴至少0.02元/斤。花园粮库实际存粮15万吨,由此可以大致计算出其额外收入达1000多万元。另外,收购所需的粮款、烘干费及搭建露天设施的费用,均由农业发展银行安排贷款解决。
能够多收粮食,也还有赖于花园粮库“照单全收”的做法。“就今年春节的时候,收进来一批粮,我一看太次了!保管员也怕担责任,不肯收,送粮的当场给领导打电话,最后还是卸车了。”作为老员工,史凤岐难以接受现在这样的做法。
2004年粮改后,粮食系统的腐败问题已多次见诸报端。2008年,黑龙江富锦市九○粮库被爆亏库;2009年,河南省周口市粮食局原局长贪污受贿逾百万元;2010年,湖南琼湖粮库原主任贪挪2200万元公款用于赌博;同年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南库区建仓腐败案”爆发,并相继牵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高层窝案和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腐败案等。
“5·31”大火再次证明,无论是从硬件诸如消防、仓储等,还是软件如内部管理等,整治粮食系统痼疾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