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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少数民族地区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政策法规不健全和传承后继乏人以及开发利用不够是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最大问题。本文拟以桑植县为例,探讨如何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桑植县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219-02
桑植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县,这里有入选第一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桑植民歌”和“桑植白族仗鼓舞”,被誉为“歌的海洋,舞的世界”;这里有神秘而传奇的民间祭祀活动“白族游神”;这里有戏剧史上的活化石“傩戏和目连戏”;还有许许多多极富传奇色彩的民间传说、民间工艺。桑植人民历来就十分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一、桑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成就
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公布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新鲜的术语,进入桑植人民的视听范围,尤其是自2004年我国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桑植县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桑植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把民族文化保护列入重要发展目标,制定计划,成立专门工作部门,形成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工作机制,制定了《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及相关文件、政策等。同时,还十分注重对全民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的培育,利用“文化遗产日”、民歌节等节日举办各种民歌、民舞大赛,还将桑植民歌纳入全县中小学生音乐教材,成为必唱曲目,提高了全县人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收集整理出版工作成效显著
2006年以来,桑植县非遗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收集了17个门类共561项非遗资源。同时,建立起了桑植县非遗保护数据库,有助于以后更好的进行非遗保护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印刷了《中国民间文化集成·桑植卷》四卷。2006年以来,又整理编辑《桑植民歌精选》等18集《桑植民族文化系列丛书》,计文字860余万,音乐曲牌3200首,并得以公开印刷出版,在全省乃至全国文化艺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出版发行了民歌光碟,进一步宣传了桑植民歌,促进了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
3.依托“桑植民歌”品牌,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
新中国成立以来,桑植县就十分重视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注重发挥桑植民歌的独特魅力,宣传和保护桑植民族文化。从1956年至今,桑植民歌手卢菊香、李德杰、尚立顺、尚生武、黄道英、向佐绒等人将桑植民歌唱到省会长沙、首都北京甚至国际舞台上。著名歌唱家宋祖英更是把桑植民歌《马桑树儿搭灯台》唱到了世界音乐殿堂维也纳金色大厅。桑植民歌成为响彻大中国江南北的民歌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
1.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法可依,但是,这只是一个总体纲要,一个指导性的纲领。同时,各地区应依据本法制定出本地区的保护条例。从桑植来看,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够健全。仅仅出台了《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和一些相关文件,这种保护方式只是单一的行政方式。省市还没有颁布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性的地方性法规,也就使得桑植县的非遗保护工作还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
2.传承后继乏人
传承后继乏人成为桑植县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瓶颈。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多为年事已高的老艺人。五道水原生态山歌王袁绍荣今年已经62岁。而桑植人潮溪,则是79岁的“翻天云”高手向贵之的出生地,其高腔山歌可以穿云拨雾,令人震撼,然而这种唱法却渐渐失传。84岁的皮喜姑老人,是桑植县目前唯一健在的老一辈民歌艺人,她4岁开始唱歌,会唱千多首歌。然而,纵然她有一肚子的歌,却找不到传人。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年来,很多民歌老艺人相继去世,而一些古老的民歌来不及挖掘和继承,随之掩埋进了黄土之中。
3.开发利用渠道狭窄
目前,桑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渠道狭窄,往往只是旅游开发和经济开发的附庸,没有走向市场,形成产业化。桑植工业企业很少,县委县政府将旅游业作为开发重点,但从目前形势来看,仅仅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块头小,效益低,知名度不高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缺乏文化内涵。游人进入景区只是表面地看、玩,得不到精神满足和文化体验。
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对策
综合前面的分析来看,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桑植县,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却没有资金、人才和平台,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保护和开发利用。因此,充分合理地利用我们现有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非物质文化的潜在价值,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社会发展成了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抓好学校教育,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要吸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升全民的保护意识。比如,韩国要求中小学生有到“民俗村”体验生活的学习经历。通过在“民俗村”中收集、保存、展示韩国民族、民俗资料和文化遗产以及体验传统韩国民族、民间生活,强化了下一代弘扬优秀文化、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我们也要通过编印民族文化校园读本,在中小学校推广。我们还要推广民俗文化体验活动日,建立民俗文化实践教学基地,让中小学生亲身体验到我们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从而增强自觉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
2.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但这只是一个总的原则,是指导性纲领,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上“依法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制定地方性条例,并制定具体保护方案,避免“非遗”资源萎缩和大量流失。其次,要制定加强涵盖知识产权、流通管理、使用权限等在内的政策措施,避免文化遗产的流失。第三,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条例还应当与我国目前已有的法律制度体系相结合,最终形成一个综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
3.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加强人才培养
民族地区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不仅是民族民间文化的载体,也是建设民族地区文化的支撑点。因此,我们对每项文化资源的民间传承人都要进行全面具体统计、挖掘和保護,对确实有一技之长的民间文化传承人,要进行重点保护。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抓紧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懂专业、会管理的人才队伍。要加强对农村乡土文化传承人才的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和民间艺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4.发展旅游文化,合理开发和利用非遗资源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走上了黄金发展期。民族地区的民族风情、民族文化、民间风俗等文化因素成为吸引游客流连忘返的主要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相结合,为“活态”的文化遗产提供了更广阔的宣传展示空间,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可以激发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重构的热情,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手工业、饮食业等;也为地方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的实施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处理好保护利用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尽力避免因盲目开发和轻率遗弃,造成对文化遗产的开发性破坏。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桑植县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219-02
桑植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县,这里有入选第一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桑植民歌”和“桑植白族仗鼓舞”,被誉为“歌的海洋,舞的世界”;这里有神秘而传奇的民间祭祀活动“白族游神”;这里有戏剧史上的活化石“傩戏和目连戏”;还有许许多多极富传奇色彩的民间传说、民间工艺。桑植人民历来就十分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一、桑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成就
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公布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新鲜的术语,进入桑植人民的视听范围,尤其是自2004年我国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桑植县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桑植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把民族文化保护列入重要发展目标,制定计划,成立专门工作部门,形成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工作机制,制定了《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及相关文件、政策等。同时,还十分注重对全民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的培育,利用“文化遗产日”、民歌节等节日举办各种民歌、民舞大赛,还将桑植民歌纳入全县中小学生音乐教材,成为必唱曲目,提高了全县人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收集整理出版工作成效显著
2006年以来,桑植县非遗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收集了17个门类共561项非遗资源。同时,建立起了桑植县非遗保护数据库,有助于以后更好的进行非遗保护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印刷了《中国民间文化集成·桑植卷》四卷。2006年以来,又整理编辑《桑植民歌精选》等18集《桑植民族文化系列丛书》,计文字860余万,音乐曲牌3200首,并得以公开印刷出版,在全省乃至全国文化艺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出版发行了民歌光碟,进一步宣传了桑植民歌,促进了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
3.依托“桑植民歌”品牌,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
新中国成立以来,桑植县就十分重视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注重发挥桑植民歌的独特魅力,宣传和保护桑植民族文化。从1956年至今,桑植民歌手卢菊香、李德杰、尚立顺、尚生武、黄道英、向佐绒等人将桑植民歌唱到省会长沙、首都北京甚至国际舞台上。著名歌唱家宋祖英更是把桑植民歌《马桑树儿搭灯台》唱到了世界音乐殿堂维也纳金色大厅。桑植民歌成为响彻大中国江南北的民歌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
1.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法可依,但是,这只是一个总体纲要,一个指导性的纲领。同时,各地区应依据本法制定出本地区的保护条例。从桑植来看,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够健全。仅仅出台了《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和一些相关文件,这种保护方式只是单一的行政方式。省市还没有颁布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性的地方性法规,也就使得桑植县的非遗保护工作还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
2.传承后继乏人
传承后继乏人成为桑植县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瓶颈。桑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多为年事已高的老艺人。五道水原生态山歌王袁绍荣今年已经62岁。而桑植人潮溪,则是79岁的“翻天云”高手向贵之的出生地,其高腔山歌可以穿云拨雾,令人震撼,然而这种唱法却渐渐失传。84岁的皮喜姑老人,是桑植县目前唯一健在的老一辈民歌艺人,她4岁开始唱歌,会唱千多首歌。然而,纵然她有一肚子的歌,却找不到传人。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年来,很多民歌老艺人相继去世,而一些古老的民歌来不及挖掘和继承,随之掩埋进了黄土之中。
3.开发利用渠道狭窄
目前,桑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渠道狭窄,往往只是旅游开发和经济开发的附庸,没有走向市场,形成产业化。桑植工业企业很少,县委县政府将旅游业作为开发重点,但从目前形势来看,仅仅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块头小,效益低,知名度不高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缺乏文化内涵。游人进入景区只是表面地看、玩,得不到精神满足和文化体验。
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对策
综合前面的分析来看,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桑植县,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却没有资金、人才和平台,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保护和开发利用。因此,充分合理地利用我们现有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非物质文化的潜在价值,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社会发展成了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抓好学校教育,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要吸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升全民的保护意识。比如,韩国要求中小学生有到“民俗村”体验生活的学习经历。通过在“民俗村”中收集、保存、展示韩国民族、民俗资料和文化遗产以及体验传统韩国民族、民间生活,强化了下一代弘扬优秀文化、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我们也要通过编印民族文化校园读本,在中小学校推广。我们还要推广民俗文化体验活动日,建立民俗文化实践教学基地,让中小学生亲身体验到我们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从而增强自觉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
2.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但这只是一个总的原则,是指导性纲领,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上“依法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制定地方性条例,并制定具体保护方案,避免“非遗”资源萎缩和大量流失。其次,要制定加强涵盖知识产权、流通管理、使用权限等在内的政策措施,避免文化遗产的流失。第三,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条例还应当与我国目前已有的法律制度体系相结合,最终形成一个综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
3.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加强人才培养
民族地区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不仅是民族民间文化的载体,也是建设民族地区文化的支撑点。因此,我们对每项文化资源的民间传承人都要进行全面具体统计、挖掘和保護,对确实有一技之长的民间文化传承人,要进行重点保护。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抓紧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懂专业、会管理的人才队伍。要加强对农村乡土文化传承人才的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和民间艺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4.发展旅游文化,合理开发和利用非遗资源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走上了黄金发展期。民族地区的民族风情、民族文化、民间风俗等文化因素成为吸引游客流连忘返的主要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相结合,为“活态”的文化遗产提供了更广阔的宣传展示空间,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可以激发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重构的热情,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手工业、饮食业等;也为地方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的实施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处理好保护利用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尽力避免因盲目开发和轻率遗弃,造成对文化遗产的开发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