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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社保、随迁子女教育:民生难点亟需关注
广东异地务工人员中省外人数远多于省内人数,这给我省解决非城市人口市民化中的社保、教育等问题带来很大困难。比如广东在2013年已实现全省社保统筹,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地区因社保政策、配套资金、操作系统、办理程序差异带来的问题,但目前全国对灵活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资金配套、运作模式、数据平台等尚未统一,这一问题靠广东自己无法解决。所以我赞成调研报告中提到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支持,特别是要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关系在不同省份及地区间的转换、流动和衔接机制,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我们一直在提随迁子女应享受公办教育,这个教育机制能否创新?调研报告中提到,广东省208万非户籍学生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仅占52.4%,可见有将近一半随迁子女入读的是民办学校。省政府对民办学校招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一定的资金补助,但仅仅只补学费部分,远远不够。大部分以承担随迁子女为主的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都很差。所以,在公办学校难以在近年内解决用地难题进行大范围扩建的情况下,为了让随迁子女享受真正公平的城市公共教育,我建议政府应借势借力再关注民办教育问题,加大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力度,全面考虑到学校投入的教育成本,由政府补足补够给民办学校,让外来工子弟学校有能力改善办学条件,缩小与公办学校的差距,承接更多的随迁子女,承担更重的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只有营造公办民办教育共同良性发展的良好局面,才能彻底解决非城市人口随迁子女享受教育公平的问题。
很赞成“把县城建成吸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载体”
黄达辉(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常委、云浮市政协主席)
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越来越大,带来的城市病也越来越严重。未来城市的发展趋势就是要重点发展县域经济,我很赞成“把县城建成中小型城市,成为吸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载体”这一建议。原因有三:第一是每个县都有自己的地域文化,人们对自己所在县城有认同感,农业人口如果就近进县城更易融入;第二是县级城市房价较低,准入门槛较低;第三是发展县域经济与当地农民的状况相适应。建议每个县明确自己的产业结构,把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培育出主导产业,才能吸纳农村人口;要从长远考虑,注意保护生态和突出特色,建成宜居宜业的城市;要加大对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缩小与珠三角大中城市的差距。
从市民身份到市民意识是一个过程
刘纪显(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常委、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从农民转化到市民,首先是观念市民化的过程。过去的农民意识很大程度是臣民意识,认为国家是皇帝的,臣民要孝敬皇帝,在纳税问题上则认为皇粮国税,天经地义。这种意识在农民中还强烈存在。所以很多农民经历了户籍制度变更,有了市民身份,却没有市民观念和意识。但是进了城,就得守城里的规矩,所以观念市民化是漫长而必须的过程。其次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包括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
在此过程中还有一个难点和一个重点。难点是现在很多人不想当市民,而愿意当农民。因为市民无宅基地,无土地,还要遵守计生政策,这些是使得农民不愿意成为市民的原因之一,突破口在于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机制的完善。重点是产业就业支撑的问题。市民化、城市化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最重要的是需要产业的支撑,有产业化才能聚集人,之后才能完善各种公共服务,所以产业的支撑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否则市民化无法持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可先行先试
黄西勤(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府特聘参事、广东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6月6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讲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到“户籍制度是推进人的城镇化的重要环节”,户籍制度改革是关乎亿万人民的重大举措,省政协的专题报告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主题,切合中央的政策热点。
我昨天参加省政府参事室工作会议,听取了国家参事室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调研汇报,对广东目前土地制度改革有了进一步了解。省政协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到“探讨农业人口转为居民户籍后在一定缓冲期内保留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这点我觉得提得不错,还可以更大胆地探讨。目前广东正在落实中央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有望在三年内完成。但要将农民转为市民,首先需保障其基本权益,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给予农民充分的保障,将各家各户承包土地的面积、区位(地界)落实到人到户,相当于城市商品房的房产证。
以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多由村长、村集体控制,以支付利润的方式从农民手里獲得再转手提供给工商业开发,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工业化用地的需求,但也有部分农民利益在此环节中遭受损失。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即可以跳过村集体,直接由农民自己掌控。当时农业厅在调研过程中,有村长说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代替确权就可以了,而实际调查中,很多农民都表示需要确认承包经营权,以确实保证切身利益。据统计,该项工作所涉人员约20万,工作量巨大,而且如何将已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的地方重新进行承包经营权确权,也是个难题。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珠三角地区不妨结合这两种方法,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条件下,尊重农民意愿,先行先试。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广东异地务工人员中省外人数远多于省内人数,这给我省解决非城市人口市民化中的社保、教育等问题带来很大困难。比如广东在2013年已实现全省社保统筹,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地区因社保政策、配套资金、操作系统、办理程序差异带来的问题,但目前全国对灵活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资金配套、运作模式、数据平台等尚未统一,这一问题靠广东自己无法解决。所以我赞成调研报告中提到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支持,特别是要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关系在不同省份及地区间的转换、流动和衔接机制,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我们一直在提随迁子女应享受公办教育,这个教育机制能否创新?调研报告中提到,广东省208万非户籍学生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仅占52.4%,可见有将近一半随迁子女入读的是民办学校。省政府对民办学校招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一定的资金补助,但仅仅只补学费部分,远远不够。大部分以承担随迁子女为主的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都很差。所以,在公办学校难以在近年内解决用地难题进行大范围扩建的情况下,为了让随迁子女享受真正公平的城市公共教育,我建议政府应借势借力再关注民办教育问题,加大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力度,全面考虑到学校投入的教育成本,由政府补足补够给民办学校,让外来工子弟学校有能力改善办学条件,缩小与公办学校的差距,承接更多的随迁子女,承担更重的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只有营造公办民办教育共同良性发展的良好局面,才能彻底解决非城市人口随迁子女享受教育公平的问题。
很赞成“把县城建成吸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载体”
黄达辉(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常委、云浮市政协主席)
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越来越大,带来的城市病也越来越严重。未来城市的发展趋势就是要重点发展县域经济,我很赞成“把县城建成中小型城市,成为吸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载体”这一建议。原因有三:第一是每个县都有自己的地域文化,人们对自己所在县城有认同感,农业人口如果就近进县城更易融入;第二是县级城市房价较低,准入门槛较低;第三是发展县域经济与当地农民的状况相适应。建议每个县明确自己的产业结构,把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培育出主导产业,才能吸纳农村人口;要从长远考虑,注意保护生态和突出特色,建成宜居宜业的城市;要加大对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缩小与珠三角大中城市的差距。
从市民身份到市民意识是一个过程
刘纪显(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常委、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从农民转化到市民,首先是观念市民化的过程。过去的农民意识很大程度是臣民意识,认为国家是皇帝的,臣民要孝敬皇帝,在纳税问题上则认为皇粮国税,天经地义。这种意识在农民中还强烈存在。所以很多农民经历了户籍制度变更,有了市民身份,却没有市民观念和意识。但是进了城,就得守城里的规矩,所以观念市民化是漫长而必须的过程。其次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包括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
在此过程中还有一个难点和一个重点。难点是现在很多人不想当市民,而愿意当农民。因为市民无宅基地,无土地,还要遵守计生政策,这些是使得农民不愿意成为市民的原因之一,突破口在于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机制的完善。重点是产业就业支撑的问题。市民化、城市化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最重要的是需要产业的支撑,有产业化才能聚集人,之后才能完善各种公共服务,所以产业的支撑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否则市民化无法持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可先行先试
黄西勤(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府特聘参事、广东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6月6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讲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到“户籍制度是推进人的城镇化的重要环节”,户籍制度改革是关乎亿万人民的重大举措,省政协的专题报告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主题,切合中央的政策热点。
我昨天参加省政府参事室工作会议,听取了国家参事室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调研汇报,对广东目前土地制度改革有了进一步了解。省政协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到“探讨农业人口转为居民户籍后在一定缓冲期内保留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这点我觉得提得不错,还可以更大胆地探讨。目前广东正在落实中央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有望在三年内完成。但要将农民转为市民,首先需保障其基本权益,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给予农民充分的保障,将各家各户承包土地的面积、区位(地界)落实到人到户,相当于城市商品房的房产证。
以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多由村长、村集体控制,以支付利润的方式从农民手里獲得再转手提供给工商业开发,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工业化用地的需求,但也有部分农民利益在此环节中遭受损失。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即可以跳过村集体,直接由农民自己掌控。当时农业厅在调研过程中,有村长说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代替确权就可以了,而实际调查中,很多农民都表示需要确认承包经营权,以确实保证切身利益。据统计,该项工作所涉人员约20万,工作量巨大,而且如何将已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的地方重新进行承包经营权确权,也是个难题。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珠三角地区不妨结合这两种方法,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条件下,尊重农民意愿,先行先试。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