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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重要问题。社会捐赠的款物是否都真正用来救济穷人,有没有被挪用;慈善项目运作规范与否;慈善机构如何取信于民,取信社会,它的公信度如何等一直为人们所关注。
慈善的公信度系指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程度以及舆论对它的评价。社会上任何组织、团体与自然人都需要得到公众对他的信任,否则难以生存与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既是一个道德事业,也是一个阳光事业,应当建立在社会公众对慈善机构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这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然而,一个慈善机构是否有公信力,关键是看它运作是否透明,信息是否公开,自身管理是否严格,决策是否科学,监督是否完善。福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非常重视公信力建设,根据慈善事业“救危助急,济困扶贫”宗旨的内在要求,从多个方面加强公信力建设,把公开与透明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保证慈善事业的纯洁性。
从制度设置上确保慈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是慈善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保证。慈善机构开展救济工作,必须从社会上募集大量的资金、物资。这些资金、物资来源面广、数量大,寄托着社会爱心人士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必须用好管好。加强慈善机构公信力建设,首先必须建立起对机构运作、资金募集与使用等方面的制度要求,用相关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福州市慈善总会为了有序推进各项慈善工作,先后制定了《财务制度》、《慈善资金物资募集办法》、《慈善资金物资使用办法》、《慈善助老服务站管理办法》、《关于接受社会实物捐赠的管理意见》、《汶川地震募集赈灾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与办法,坚持周五办公会议制度,对有关慈善项目运作以及应急救助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后实施,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以《慈善资金物资使用办法》为例,从制度上明确了资金物资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范围、程序、救济金(物资)发放要求、救济核查要求等,做到各项慈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从救济重点上确保最大多数最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是提升慈善公信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国家层面来说,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已经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线给予帮助,但这种救助是低层次的,是“最低”的。对这个困难群体中更困难的一部分弱势人员还需要社会(慈善)给予补充。在开展救济工作中,福州市慈善总会采取临时救助、定期救助与长期救助相结合的办法,把助孤、助老、助学、助残、助医、救灾作为慈善救助的重点。对因家庭突然遭遇车祸、重大自然灾害、重症疾病的受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对因家庭生活困难,面临辍学的贫困学子给予定期救助;对孤儿、孤寡老人则采取长期救助的办法,帮助这些弱势群体走出困境。把有限的善款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些让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雪中送炭式的救济,确保了社会上遭遇最不幸、生活最困难无助、最需要帮助的许多贫困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慈善的爱心;也让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感受到他们所贡献的善款通过慈善机構这个平台,确确实实是用到了自己所希望用到的地方,确确实实传递了他们对贫困弱势群体的关爱,赢得了捐赠人与受助人的赞扬。几年来,市慈善总会收到了许多来自受助人员的一面面锦旗,一封封感谢信,从中体现出慈善在群众中的风范。
从项目运作上努力打造慈善形象,是赢取慈善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一个成功的慈善项目可以确立慈善机构在公众中的形象与地位,树立起自己的丰碑。福州市慈善总会在开展慈善救济工作中,先后推出了“331”慈善救助工程、慈善助老服务站、慈善陵园以及“千名助孤”活动等慈善项目,每一个慈善项目的策划力求贴近社会需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与目的要求;每一个慈善项目的运作有详细的实施步骤与措施,做到明确救助对象,明确救助政策,成功地实现了项目策划意图。例如,为开展“331”慈善救助工程,市慈善总会制定了该工程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了救助办法。在落实救助对象、实施救助过程中,认真对待救济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体现对弱势群体的真情关爱。同时,还主动邀请捐赠企业、捐赠人共同参与救助金发放活动,共同与受助人座谈、谈心,一起到农村去走家串户看望回访被救助对象等多种形式,让他们直接感受受助人的贫困情况,感受到行善中的心灵愉悦。通过这些救助项目的精心打理,赢取社会信任,塑造慈善形象。
从公开透明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是提高慈善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一个慈善机构是否有公信力,关键是看它的运作是否公开、透明,这既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内在要求。几年来,福州市慈善总会在按照捐赠者要求,管好、用好捐赠款,捐赠物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每一项活动、每一笔开支,把公开性与透明度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对定向捐赠,根据捐赠人的委托用于他们指定的一个个具体项目上;对非定向捐赠,根据善款筹集情况,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扎实开展,把有限的善款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办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贫困弱势群体能实实在在受益的实事,以临时救助、定期救助与长期救助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一笔善款都落在实处上,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通过福州慈善网、《福州慈善》杂志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每一笔捐赠款来源、数额、到位情况、通途;组织力量以实地察看、回访、座谈等形式对项目运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主动约请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建立项目运作档案与受助人档案库备查;除正常年检外,还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每一年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党委政府领导与指导。
慈善的公信度系指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程度以及舆论对它的评价。社会上任何组织、团体与自然人都需要得到公众对他的信任,否则难以生存与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既是一个道德事业,也是一个阳光事业,应当建立在社会公众对慈善机构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这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然而,一个慈善机构是否有公信力,关键是看它运作是否透明,信息是否公开,自身管理是否严格,决策是否科学,监督是否完善。福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非常重视公信力建设,根据慈善事业“救危助急,济困扶贫”宗旨的内在要求,从多个方面加强公信力建设,把公开与透明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保证慈善事业的纯洁性。
从制度设置上确保慈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是慈善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保证。慈善机构开展救济工作,必须从社会上募集大量的资金、物资。这些资金、物资来源面广、数量大,寄托着社会爱心人士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必须用好管好。加强慈善机构公信力建设,首先必须建立起对机构运作、资金募集与使用等方面的制度要求,用相关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福州市慈善总会为了有序推进各项慈善工作,先后制定了《财务制度》、《慈善资金物资募集办法》、《慈善资金物资使用办法》、《慈善助老服务站管理办法》、《关于接受社会实物捐赠的管理意见》、《汶川地震募集赈灾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与办法,坚持周五办公会议制度,对有关慈善项目运作以及应急救助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后实施,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以《慈善资金物资使用办法》为例,从制度上明确了资金物资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范围、程序、救济金(物资)发放要求、救济核查要求等,做到各项慈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从救济重点上确保最大多数最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是提升慈善公信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国家层面来说,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已经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线给予帮助,但这种救助是低层次的,是“最低”的。对这个困难群体中更困难的一部分弱势人员还需要社会(慈善)给予补充。在开展救济工作中,福州市慈善总会采取临时救助、定期救助与长期救助相结合的办法,把助孤、助老、助学、助残、助医、救灾作为慈善救助的重点。对因家庭突然遭遇车祸、重大自然灾害、重症疾病的受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对因家庭生活困难,面临辍学的贫困学子给予定期救助;对孤儿、孤寡老人则采取长期救助的办法,帮助这些弱势群体走出困境。把有限的善款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些让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雪中送炭式的救济,确保了社会上遭遇最不幸、生活最困难无助、最需要帮助的许多贫困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慈善的爱心;也让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感受到他们所贡献的善款通过慈善机構这个平台,确确实实是用到了自己所希望用到的地方,确确实实传递了他们对贫困弱势群体的关爱,赢得了捐赠人与受助人的赞扬。几年来,市慈善总会收到了许多来自受助人员的一面面锦旗,一封封感谢信,从中体现出慈善在群众中的风范。
从项目运作上努力打造慈善形象,是赢取慈善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一个成功的慈善项目可以确立慈善机构在公众中的形象与地位,树立起自己的丰碑。福州市慈善总会在开展慈善救济工作中,先后推出了“331”慈善救助工程、慈善助老服务站、慈善陵园以及“千名助孤”活动等慈善项目,每一个慈善项目的策划力求贴近社会需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与目的要求;每一个慈善项目的运作有详细的实施步骤与措施,做到明确救助对象,明确救助政策,成功地实现了项目策划意图。例如,为开展“331”慈善救助工程,市慈善总会制定了该工程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了救助办法。在落实救助对象、实施救助过程中,认真对待救济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体现对弱势群体的真情关爱。同时,还主动邀请捐赠企业、捐赠人共同参与救助金发放活动,共同与受助人座谈、谈心,一起到农村去走家串户看望回访被救助对象等多种形式,让他们直接感受受助人的贫困情况,感受到行善中的心灵愉悦。通过这些救助项目的精心打理,赢取社会信任,塑造慈善形象。
从公开透明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是提高慈善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一个慈善机构是否有公信力,关键是看它的运作是否公开、透明,这既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内在要求。几年来,福州市慈善总会在按照捐赠者要求,管好、用好捐赠款,捐赠物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每一项活动、每一笔开支,把公开性与透明度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对定向捐赠,根据捐赠人的委托用于他们指定的一个个具体项目上;对非定向捐赠,根据善款筹集情况,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扎实开展,把有限的善款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办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贫困弱势群体能实实在在受益的实事,以临时救助、定期救助与长期救助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一笔善款都落在实处上,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通过福州慈善网、《福州慈善》杂志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每一笔捐赠款来源、数额、到位情况、通途;组织力量以实地察看、回访、座谈等形式对项目运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主动约请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建立项目运作档案与受助人档案库备查;除正常年检外,还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每一年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党委政府领导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