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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警务的概念
民生,顾名思义,就是有关于人民生活、国民生计的问题。民生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意为人民的生计在于勤劳,勤劳生计就不会匮乏。近代,孙中山先生将民生概括为四方面“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马克思从人学的角度阐述了民生问题的本质。他认为,人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人为了生存而构成的需要是人的本性的体现,这种需要也就是民生的本质所在,人的“每一种本质活动和特性,他的每一种生活本能都成为一种需要”。不管是在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人的需要都是自始至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人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吃穿住用行是人的需要,欲望、目的、理想也是需要。从吃穿住用行这些人的本能需求到欲望理想追求这些高层次的人的需求的发展,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对民生问题的认识上,虽然各家论述略有不同,但都把民生看做是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不仅包括吃穿住用行等人民的基本生存状况,也包括理想、欲望、发展等生活状态。综上所述,民生就是国民的生计与生活。大到社会的稳定,小到人民的生存,民生就是指与人民息息相关的,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
警务属于外来词汇,即英文单词“policing”。 我国学者在将这一词汇引入时翻译为警务。警务一词可以概括的直接译为警察行为,也可译为警察工作,指全部警察行为的总和。警务又应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时指一切警察行为的总和,如“policing in China”(中国公安工作);狭义时时指某项具体的警察业务,如“community policing”(社区警务)。
民生警务就是指公安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核心思想,在履行自身职能过程中把握公安工作全局规律后所提出的一种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导向的整体性工作理念。民生警务来源于党的执政理念,它是将党的执政理念渗透到公安工作中后产生的一种具有专门性和行业性的特殊理念。
二、公安机关贯彻民生警务的意义
第一,民生警务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直接表现。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民生警务把服务发展作为其开展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民生警务自觉地将公安机关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过程中,实现了公安机关在发展大局中的新定位。其次,以人为本是民生警务开展过程中始终如一贯彻的思想。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民生警务的核心。人民满意不满意才是民生警务搞得好不好的最重要标准。民生警务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民生问题,把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再次,民生警务为公安机关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任何得不到人民群众支持的工作都不能持续开展下去。民生警务是从头到脚都是为服务民生、服务人民而设计的,将心比心,人民自然拥护它、支持它。所以,民生警务为公安工作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公安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解决了,发展的后劲也会越来越足。最后,民生警务做到了统筹兼顾。民生警务使公安机关实现了统筹管理与服务、统筹民主与专政、统筹打击与保护、统筹服务大局与服务个人的职能,成功实现了公安工作中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第二,民生警务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民生警务作为一种正确的理念,对公安队伍建设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纵身开展,公安队伍建设面临着很多迫切的问题。从主体上来看,公安机关自身存在着执法观念、队伍素质、管理方式等方面不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公安工作发展、阻碍公安机关职能发挥的瓶颈。从客体上来说,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而且这些问题往往都是非常棘手的。面对这些问题,公安机关只有苦练内功,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够从容应对各类问题,妥善处理个种矛盾。在民生警务理念的正确指引下,有助于广大民警的职业道德水平得到提高,公安队伍成为以人为本思想的自觉践行者、人民公安事业的勇于献身者、民生建设的积极促进者。
第三,民生警务是中国特色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特色公安工作的丰富与发展。我国的公安工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警务将中国传统的民生思想与当代党的民生治国理念与公安工作相结合,身上有着极其浓厚的中国味道。民生警务是在“保民生”这一当前背景下,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在公安工作中的反映。它是我国历史传统、社会制度、民族特点的自然生成品,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六十余年公安工作的实践总结。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具有特殊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我分析。民生警务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当前我国的特殊国情出发而形成的一种警务理念。
第四,民生警务有助于提升警察形象。警察形象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它是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公的言行综合作用于公众主观意识的产物,是公安机关内在素质和外在表现的综合反映。良好的警察形象是公安机关履行好自身职能的根本条件,也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实践效果和社会评价的综合反映。民生警务对警察形象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民生警务中某些具体的理念,如人本、公正、公平、廉洁、责任,可通过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运用无形中增加对民警的影响,从而在润物细无声中对民警产生正面效应,最终提升整个公安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让民众在每位民警的工作中切实感受到警察形象的整体提高。
三、公安机关民生警务的实践途径
基层所对是公安机关中与人民接触的前沿阵地。基层所对的公安工作开展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的大局。实践民生警务,基层所对也是最好的试验田。以连云港市公安局墟沟派出所为例,在对民生警务的探索方面做了以下的努力。笔者结合日常工作与心得,现将日常警务工作中实践民生警务的途径叙述如下。
第一,实践民生警务,要做到民生无小事。“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不仅仅是百姓对公安机关的期待,更是人民对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包罗万象,情况复杂。看似琐碎、细小事情,有时对百姓而言却是大事。正所谓“百姓利益无小事”,民生警务要求公安机关从小处着手,解决民生大问题。为了方便群众联系民警,让民警更好的了解民生,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专门为社区民警印制了印有民警姓名、辖区、联系方式的警民联系卡,不仅方便了群众咨询、求助民警,也让民警更清楚的了解群众所需、所求,更好的解决民生问题。为了对本所辖区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墟沟派出所所有民警身上都会携带一本民警工作日志,以便随时把每天的工作情况、群众意见以及需求记录在案,事无巨细,力争不让一件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遗漏。由于墟沟派出所所在辖区商业发达、人员密集,所以因琐事争吵、噪音投诉等引起的小矛盾、小纠纷也特别多。虽然都是一些看似不大的小问题,可是民警要把这些问题当作关乎于民生的“大问题”来办。只有把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小问题解决好,才能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在一些小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在调处纠纷的过程中,不能因为是纠纷就不屑一顾,相反,要耐心细致的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不以管理者自居,听取当事双方的意见和陈述,寓情于理进行说服教育,让双方当事人感觉民警就是自己的亲人,从而将小纠纷化解于无形,让本来有可能扩大的矛盾消逝在民警的耐心细致工作之中。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墟沟派出所还积极主动的深入到群众中来,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想法设法为辖区内的贫困家庭、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克服困难提供支持、帮助和服务。以上这些工作,看似“小”,实则上却蕴含着“大”民生。把小问题处理好,才会解决好好问题,将民生警务理念贯彻到公安工作始终。
第二,实践民生警务,要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服务于民生,服务于改革发展,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由民生警务的特点所决定的。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不断推出并确实落实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安行政管理措施,对民生警务运用的必然要求。因为只有更好的服务,才有效果更好的管理,民生警务是取得公安工作服务民众效果最大化的关键。以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为例,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民生,派出所在工作区内设置了长椅供排队办理业务的群众等候、休息,并在服务台内配备纸张、笔墨、老花眼镜、饮水机等便民物品,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要求。另外,先后对户籍室、群众等候室进行了全面装修、改建,改变了以往的高台高桌,全部采用标准的群众接待桌,使得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有效拉近了与群众间的距离。此外,专门为户籍室购置了数码相机,免费为群众拍摄二代证照片。为及时获取群众反馈建议,在公布办公、监督电话同时,在服务前台设置了群众满意度评价器、警民联系箱、群众意见簿等。针对关乎于民生的办理身份证和户籍地问题,户籍民警针对性的提出了“三项服务”,一是延长白天上班时间,群众随到随办,随时为群众服务,决不因为下班时间停止办证;二是实行上门办证服务,针对一些行动不方便的残疾、孤寡老人,派出所民警利用便携式数码相机上门为群众照相,把办证业务深入到群众家中;三是实行送证上门服务,对于一些山上散居群众出行不方便的,派出所民警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为老、弱、病、残的群众送证上门。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更直接、更便利的服务,这就是民生警务服务民生、以民生工作为己任的表现。
第三,实践民生警务,要把人性化执法贯彻到执法过程的始终。民生警务要求广大民警在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手段上与传统执法态度和方式比作出相应改变,是在民生建设的背景下对执法人员的新要求。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做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充分保障和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权利,事事处处从人民需要出发, 为人民群众着想。通过树立民生警务的观念,达到执法为民的要求,时刻做到以人为本,以民生为工作导向。在人性化执法方面,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做了三个方面的探索。首先,抓硬件规范,实现执法场所标准化。硬件设施达标,标准规范统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关口。按照公安部标准,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区、办案区、服务区和生活区的功能区域划分,实现了“一安全”“三规范”的工作目标。在硬件设施全部达标基础上,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在讯问室、询问室设置一机双屏,保障涉案人员知情权;在办案区、讯问场所和留置室墙壁使用防火软包装材料,既注重人性化,又确保执法安全。其次,抓取证规范,实现执法全程视频化。随着人民群众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围绕整个执法办案环节,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将同步录音录像作为执法执勤的必备手段,为民警配发了执法记录仪,实现了110接处警、现场取证、办案场所和监督报备的全程视频。实现了一案一视频,使执法民警在和群众接触的过程中全程录像,全景监督,实现了执法全程的可视可听,执法行为的可控可查,执法监督的可纠可考。最后,抓调解规范,实现执法效果人性化。也就是说,要把人性化执法理念渗透在具体操作细节中,使执法工作有力度,有温情。针对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类案件或情节轻微的治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打击处罚为辅,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隐患。认真落实“小案回访”制度,针对执法办案的过程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项进行回访,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针对群众对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认同等问题,强调用平和、平等的方式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争议。
第四,实践民生警务,要把警务公开作为其开展的保障。民生警务强调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所以警务公开化也自然而然成为民生警务的题中之义。警务公开的目的就在于为人民提供方便,让人民对公安机关放心。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公安机关应该把警务公开作为自己的一项义务。推进与深化警务公开的目的就在于推进公安机关的自我转型,把权力交由人民监督,交由人民约束,警务公开是推行民生警务的保障与必由之路。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在警务公开化方面狠抓流程规范,实现执法监督全程化。责任明确到全岗,上至所长下到民警的责任全部分解固化。责任监督到全程,紧紧抓住事前把关、过程监控、质量考核、奖惩兑现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了法制员监督、办案系统监督和执法场所视频监督的执法全程监督体系。与此同时,派出所在大厅、办公场所、窗口等地设置公告栏、咨询台、电子信息屏,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真正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使执法工作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对群众关注度高、意见较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事件,建立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以此提高执法透明度,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拓展了警务公开的模式。
参考文献:
[1]赵春光.构建以民生为导向的现代警务机制[J].公安研究,2009(1)
[2]金镛.中国警务再造[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3]张兆端.警察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4]刘伯祥.公安改革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民生,顾名思义,就是有关于人民生活、国民生计的问题。民生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意为人民的生计在于勤劳,勤劳生计就不会匮乏。近代,孙中山先生将民生概括为四方面“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马克思从人学的角度阐述了民生问题的本质。他认为,人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人为了生存而构成的需要是人的本性的体现,这种需要也就是民生的本质所在,人的“每一种本质活动和特性,他的每一种生活本能都成为一种需要”。不管是在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人的需要都是自始至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人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吃穿住用行是人的需要,欲望、目的、理想也是需要。从吃穿住用行这些人的本能需求到欲望理想追求这些高层次的人的需求的发展,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对民生问题的认识上,虽然各家论述略有不同,但都把民生看做是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不仅包括吃穿住用行等人民的基本生存状况,也包括理想、欲望、发展等生活状态。综上所述,民生就是国民的生计与生活。大到社会的稳定,小到人民的生存,民生就是指与人民息息相关的,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
警务属于外来词汇,即英文单词“policing”。 我国学者在将这一词汇引入时翻译为警务。警务一词可以概括的直接译为警察行为,也可译为警察工作,指全部警察行为的总和。警务又应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时指一切警察行为的总和,如“policing in China”(中国公安工作);狭义时时指某项具体的警察业务,如“community policing”(社区警务)。
民生警务就是指公安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核心思想,在履行自身职能过程中把握公安工作全局规律后所提出的一种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导向的整体性工作理念。民生警务来源于党的执政理念,它是将党的执政理念渗透到公安工作中后产生的一种具有专门性和行业性的特殊理念。
二、公安机关贯彻民生警务的意义
第一,民生警务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直接表现。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民生警务把服务发展作为其开展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民生警务自觉地将公安机关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过程中,实现了公安机关在发展大局中的新定位。其次,以人为本是民生警务开展过程中始终如一贯彻的思想。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民生警务的核心。人民满意不满意才是民生警务搞得好不好的最重要标准。民生警务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民生问题,把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再次,民生警务为公安机关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任何得不到人民群众支持的工作都不能持续开展下去。民生警务是从头到脚都是为服务民生、服务人民而设计的,将心比心,人民自然拥护它、支持它。所以,民生警务为公安工作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公安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解决了,发展的后劲也会越来越足。最后,民生警务做到了统筹兼顾。民生警务使公安机关实现了统筹管理与服务、统筹民主与专政、统筹打击与保护、统筹服务大局与服务个人的职能,成功实现了公安工作中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第二,民生警务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民生警务作为一种正确的理念,对公安队伍建设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纵身开展,公安队伍建设面临着很多迫切的问题。从主体上来看,公安机关自身存在着执法观念、队伍素质、管理方式等方面不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公安工作发展、阻碍公安机关职能发挥的瓶颈。从客体上来说,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而且这些问题往往都是非常棘手的。面对这些问题,公安机关只有苦练内功,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够从容应对各类问题,妥善处理个种矛盾。在民生警务理念的正确指引下,有助于广大民警的职业道德水平得到提高,公安队伍成为以人为本思想的自觉践行者、人民公安事业的勇于献身者、民生建设的积极促进者。
第三,民生警务是中国特色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特色公安工作的丰富与发展。我国的公安工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警务将中国传统的民生思想与当代党的民生治国理念与公安工作相结合,身上有着极其浓厚的中国味道。民生警务是在“保民生”这一当前背景下,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在公安工作中的反映。它是我国历史传统、社会制度、民族特点的自然生成品,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六十余年公安工作的实践总结。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具有特殊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我分析。民生警务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当前我国的特殊国情出发而形成的一种警务理念。
第四,民生警务有助于提升警察形象。警察形象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它是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公的言行综合作用于公众主观意识的产物,是公安机关内在素质和外在表现的综合反映。良好的警察形象是公安机关履行好自身职能的根本条件,也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实践效果和社会评价的综合反映。民生警务对警察形象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民生警务中某些具体的理念,如人本、公正、公平、廉洁、责任,可通过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运用无形中增加对民警的影响,从而在润物细无声中对民警产生正面效应,最终提升整个公安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让民众在每位民警的工作中切实感受到警察形象的整体提高。
三、公安机关民生警务的实践途径
基层所对是公安机关中与人民接触的前沿阵地。基层所对的公安工作开展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的大局。实践民生警务,基层所对也是最好的试验田。以连云港市公安局墟沟派出所为例,在对民生警务的探索方面做了以下的努力。笔者结合日常工作与心得,现将日常警务工作中实践民生警务的途径叙述如下。
第一,实践民生警务,要做到民生无小事。“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不仅仅是百姓对公安机关的期待,更是人民对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包罗万象,情况复杂。看似琐碎、细小事情,有时对百姓而言却是大事。正所谓“百姓利益无小事”,民生警务要求公安机关从小处着手,解决民生大问题。为了方便群众联系民警,让民警更好的了解民生,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专门为社区民警印制了印有民警姓名、辖区、联系方式的警民联系卡,不仅方便了群众咨询、求助民警,也让民警更清楚的了解群众所需、所求,更好的解决民生问题。为了对本所辖区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墟沟派出所所有民警身上都会携带一本民警工作日志,以便随时把每天的工作情况、群众意见以及需求记录在案,事无巨细,力争不让一件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遗漏。由于墟沟派出所所在辖区商业发达、人员密集,所以因琐事争吵、噪音投诉等引起的小矛盾、小纠纷也特别多。虽然都是一些看似不大的小问题,可是民警要把这些问题当作关乎于民生的“大问题”来办。只有把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小问题解决好,才能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在一些小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在调处纠纷的过程中,不能因为是纠纷就不屑一顾,相反,要耐心细致的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不以管理者自居,听取当事双方的意见和陈述,寓情于理进行说服教育,让双方当事人感觉民警就是自己的亲人,从而将小纠纷化解于无形,让本来有可能扩大的矛盾消逝在民警的耐心细致工作之中。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墟沟派出所还积极主动的深入到群众中来,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想法设法为辖区内的贫困家庭、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克服困难提供支持、帮助和服务。以上这些工作,看似“小”,实则上却蕴含着“大”民生。把小问题处理好,才会解决好好问题,将民生警务理念贯彻到公安工作始终。
第二,实践民生警务,要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服务于民生,服务于改革发展,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由民生警务的特点所决定的。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不断推出并确实落实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安行政管理措施,对民生警务运用的必然要求。因为只有更好的服务,才有效果更好的管理,民生警务是取得公安工作服务民众效果最大化的关键。以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为例,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民生,派出所在工作区内设置了长椅供排队办理业务的群众等候、休息,并在服务台内配备纸张、笔墨、老花眼镜、饮水机等便民物品,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要求。另外,先后对户籍室、群众等候室进行了全面装修、改建,改变了以往的高台高桌,全部采用标准的群众接待桌,使得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有效拉近了与群众间的距离。此外,专门为户籍室购置了数码相机,免费为群众拍摄二代证照片。为及时获取群众反馈建议,在公布办公、监督电话同时,在服务前台设置了群众满意度评价器、警民联系箱、群众意见簿等。针对关乎于民生的办理身份证和户籍地问题,户籍民警针对性的提出了“三项服务”,一是延长白天上班时间,群众随到随办,随时为群众服务,决不因为下班时间停止办证;二是实行上门办证服务,针对一些行动不方便的残疾、孤寡老人,派出所民警利用便携式数码相机上门为群众照相,把办证业务深入到群众家中;三是实行送证上门服务,对于一些山上散居群众出行不方便的,派出所民警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为老、弱、病、残的群众送证上门。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更直接、更便利的服务,这就是民生警务服务民生、以民生工作为己任的表现。
第三,实践民生警务,要把人性化执法贯彻到执法过程的始终。民生警务要求广大民警在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手段上与传统执法态度和方式比作出相应改变,是在民生建设的背景下对执法人员的新要求。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做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充分保障和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权利,事事处处从人民需要出发, 为人民群众着想。通过树立民生警务的观念,达到执法为民的要求,时刻做到以人为本,以民生为工作导向。在人性化执法方面,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做了三个方面的探索。首先,抓硬件规范,实现执法场所标准化。硬件设施达标,标准规范统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关口。按照公安部标准,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区、办案区、服务区和生活区的功能区域划分,实现了“一安全”“三规范”的工作目标。在硬件设施全部达标基础上,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在讯问室、询问室设置一机双屏,保障涉案人员知情权;在办案区、讯问场所和留置室墙壁使用防火软包装材料,既注重人性化,又确保执法安全。其次,抓取证规范,实现执法全程视频化。随着人民群众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围绕整个执法办案环节,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将同步录音录像作为执法执勤的必备手段,为民警配发了执法记录仪,实现了110接处警、现场取证、办案场所和监督报备的全程视频。实现了一案一视频,使执法民警在和群众接触的过程中全程录像,全景监督,实现了执法全程的可视可听,执法行为的可控可查,执法监督的可纠可考。最后,抓调解规范,实现执法效果人性化。也就是说,要把人性化执法理念渗透在具体操作细节中,使执法工作有力度,有温情。针对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类案件或情节轻微的治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打击处罚为辅,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隐患。认真落实“小案回访”制度,针对执法办案的过程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项进行回访,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针对群众对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认同等问题,强调用平和、平等的方式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争议。
第四,实践民生警务,要把警务公开作为其开展的保障。民生警务强调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所以警务公开化也自然而然成为民生警务的题中之义。警务公开的目的就在于为人民提供方便,让人民对公安机关放心。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公安机关应该把警务公开作为自己的一项义务。推进与深化警务公开的目的就在于推进公安机关的自我转型,把权力交由人民监督,交由人民约束,警务公开是推行民生警务的保障与必由之路。连云港市墟沟派出所在警务公开化方面狠抓流程规范,实现执法监督全程化。责任明确到全岗,上至所长下到民警的责任全部分解固化。责任监督到全程,紧紧抓住事前把关、过程监控、质量考核、奖惩兑现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了法制员监督、办案系统监督和执法场所视频监督的执法全程监督体系。与此同时,派出所在大厅、办公场所、窗口等地设置公告栏、咨询台、电子信息屏,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真正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使执法工作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对群众关注度高、意见较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事件,建立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以此提高执法透明度,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拓展了警务公开的模式。
参考文献:
[1]赵春光.构建以民生为导向的现代警务机制[J].公安研究,2009(1)
[2]金镛.中国警务再造[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3]张兆端.警察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4]刘伯祥.公安改革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