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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世纪的西欧教会随着世俗化趋势的日益加强,教会势力不断膨胀。教会全面地卷入世俗社会,甚至逐渐与世俗政权形成强势挑战。教会的世俗化对西欧中世纪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政权与教权交织,信仰与现实相抗衡。
关键词:中世纪;教会;世俗化;影响
中世纪(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的西欧,伴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西欧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着古典奴隶制的衰落,中世纪西欧社会开始了它艰难的封建化历程。而当时,已发展成为国教的基督教对中世纪西欧社会的影响也经历了一个由强到弱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教会的“世俗化”来实现的
一、“世俗化”概念的提出
“世俗化“(secularization)一词源于拉丁语词根saeculum.. 它最早用来表示宗教战争中,领土或财产从教会权力控制下摆脱出来。在罗马教会法规中又用来表示有教职的人回归社会。随着使用历程中语义的不断变迁,对“世俗化”一词,中外学者有着各自的观点。其中,比较全面的是美国学者拉里•席纳尔(shiner• larry)的观点。他认为“世俗化“概念主要包括三层含义:⑴世俗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⑵社会的世俗化。即人类社会逐渐摆脱宗教神圣化统治,向着科学的道路发展;⑶宗教自身的世俗化。即宗教以一种 “入世”的姿态,全面卷入世俗社会中。
教会作为宗教组织系统,其本身是作为世俗社会的对立面而存在的。独立于世俗事务之外,而又虔诚于普世救赎的精神支柱作用,是其存在基础和全部意义。而中世纪的西欧教会,随着教会世俗化趋势的日益加强,教会势力不断膨胀。“教会在一个惊人的程度上把宗教活动和世俗事务,理想观念和实践行为连在一起。如果说它的头是在天堂上,它的脚则一向是立在地面上的。”[1](P262)中世纪的西欧教会全面地卷入世俗社会,甚至与世俗政权形成强势挑战,并对西欧中世纪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二、中世纪西欧教会世俗化的表现
世俗化是基督教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多神信仰下的西欧世界,神圣化无处不在;基督教诞生以后,“独立的上帝驱除了各种神祗,取代了世界各种神话形式,从各种神祗的统治中解放了世界,使世界的世俗化有了可能。”[2](P108)然而在基督教诞生之初,其世俗化倾向并不明显。自4世纪基督教被定为罗马国教以后,尤其是西欧步入中世纪以后的一千余年历程中,教会全面地卷入了世俗社会。主要表现在:
(一)教会世俗财产的膨胀
中世纪教会在封建制度传布之前,已占有大量自由地。作为西欧各国最大的封建主,罗马教会在帝国末年,趁着混乱实际抢占了不少地产。但它的黄金时代却是在法兰克人信奉基督教以后才开始。810年阿亨宗教会议,依据财产多少,教会和神职人员被划分为三个等级,教会财产激增。
这些财产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教会作为一个松散的联合体,所持有的集体产业。这主要是由世俗封建主的封赐,信徒的捐献,对无主荒地的开垦等,以地产形式存在的财产和通过宗教仪式活动,课税,(如十一税等)以及接受世俗社会捐赠形式获得的,以进款形式累积的财产。什一税原本是教会向世俗民众征收的一种非强制性宗教捐税。后来什一税也封建化了,“在十一世纪什一税的很大部分,被拿去用在世俗的和封建的目的方面……”[3](P266)除此之外,教会内部的授职任命费,为敛财而向世俗民众兜售赎罪券以及干预世俗司法活动的各种收入汇聚成教会这个团体的巨额财源。另一类是作为个体的神职人员所占有的财产,其数额之巨大也是令人震惊的。教会土地遍及西欧,教会雄厚的经济实力,甚至大大超过一个国家的年收入,教会世俗财产的膨胀为其干预世俗事务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教会权力和制度的世俗化
在中世纪早期,教会与世俗权力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地位,世俗权力占有一定优势。到10世纪左右,由于封建割据导致王权衰弱,教会财产膨胀,势力大增。教会逐渐取得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的独尊地位。自罗马帝国后期开始,基督教会在参照帝国官阶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教会教阶制度。教阶制分主教,神父,助祭三个品位。
教会中的大主教和主教既是宗教贵族,同时又几乎拥有同等地位的世俗头衔。他们将自己所占有的教会土地的一部分分封给低一级的贵族和骑士层,将封建社会“那分封采邑的惯例,透入了宗教机构和职能的整个体系内。”[4](P273)教会庄园象世俗庄园一样,在其庄园和领地上征收免役税,劳役税和地租。
同时,起初为了防止世俗封建主掠夺而向教廷缴纳保护费的“庇护制”,却以“代理人”制度的形式兴起,并成为教会干预世俗事务的合法代表。这些代理人往往具有教士和地主的双重身份。教会制度的世俗化倾向,构成了教会世俗化的重要制度保证。
(三)教职人员的世俗化
作为世俗社会精神的引渡者,教会教职人员所应保持的纯洁性和神圣性是维持世俗民众虔诚宗教信仰和道德的基石。然而,自中世纪以来,随着教会权势的扩张,上至教会最高首脑——罗马教皇,下至普通教士,无一不卷入世俗化的洪流中,成为教会走向世俗化的直接体现。
教皇是教廷巨额收入的直接分配者和最大占有者。教廷收入除了维持各地教会基本收支平衡外,绝大部分成为了教皇个人的私产,供其享乐,奢华。教皇统治中心——罗马城各种建筑和宫廷装饰的华丽无比,足见一斑。
自查理曼历代帝王以来,主教和修道院长不仅在教会领地上享有独立行政权和司法权,而且在集市贸易中,还享有征收交易税,对过路行商征收通行税和过桥税等特权。教会社会象世俗社会那样有着严格等级。一些普通教士不仅从事宣讲教义,布道等宗教事务,还要从事教会庄园劳作,参与世俗生活,甚至有的教士可以结婚,生子。经济利益的争夺,私欲的驱动,生存的需要,教会制度的废弛所衍生的腐化之风,更加剧了教职人员世俗化的趋势。
(四)世俗阶层的渗入
伴随着庇护权制度的诞生,寺院和教区财产成为了其创立者和建造者的私产。世俗地主阶层为了个人私利纷纷染指,从而逐渐形成了地主阶级占有教区制,并在法兰克国王时期得以承认并取得合法地位。一所私有教堂成为领主领地的一部分,建立寺院,僧侣会所或庵堂不是出于一种虔诚的纯宗教动机,而是成为世俗阶层的一种精明的“资本投资”活动,其利润回报是惊人的,教堂周围人民的私产源源不断流入投资者的腰包。
教会中最重要的职位,几乎完全是由贵族出身的人充任,主教和主持也都是从那个阶层中选拔出来的。“在十一世纪,贵族日益侵占了教会的高级官职,不断发展的家族控制教堂职位和教堂财产往往形成了教堂职位和教堂土地的真正世袭性,地位上的嫉妒和教廷间仇恨渗入宗教事件里,这一切情况都达到了高峰。”[5](P277)世俗封建主阶层披着宗教的神圣外衣为追逐私产,个人享乐和恩怨报复的目的,大肆敛财,彼此争权夺利,并把一些腐化的生活方式植入教会组织机体内,对教会走向世俗化起到了间接的催化作用。
三、教会世俗化的影响
中世纪西欧教会的世俗化对整个中世纪时期,西欧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政权与教权交织,信仰与现实相抗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促进了教会自身和西欧民族国家的封建化进程。
基督教的传播与西欧民族国家的封建化进程几乎是同步进行的。教会同世俗封建主一起, “以卑鄙的手法和赤裸裸的暴力掠夺,大量抢占土地,剥夺农民自由,促使西欧封建关系逐步确立。”[6](P111)在日耳曼诸王国形成过程中,基督教会作为重要政治支柱,直接参与了日耳曼诸王国的创建过程。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教会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保持着以主教区为基本单位划分的组织系统,为日耳曼诸王国仿效罗马行政区划体制提供了样板。罗马教会所制定的教会法成为封建国家的法学依据。
教会自身的不断世俗化,使得“它的世俗财产对僧侣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在类型上和程度上完全和那些附着于世俗领地的权利和权力相似,甚至推广到生杀之权。”[7](P295)教会贵族越来越具有世俗贵族身份和特权,教会经济成为了中世纪西欧封建自然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教会教阶制度的确立为世俗封建等级制度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规范。教会指导君主们把他们的土地分封给臣下,这种分封与“蛮族”的亲兵制结合,促进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在客观上促进了教会自身和西欧民族国家的封建化进程。
(二)推动了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发展,有限地维持了世俗社会的稳定
教会的世俗化,使得它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人”的世界。作为世俗人的精神领袖,教会一方面利用“上帝信仰”在精神上给人以慰藉,同时利用其庞大的资财,救济穷人,庇护弱者,收留难民,创办慈善医院和教会学校,充分发扬宗教组织的人道主义关怀,有利于缓解社会的动荡,维护社会的稳定。
然而,“教会的慈善行为,有时似乎是社会不满的一种止痛药片,它有减轻的作用,而没有治好的效力。”[8](P307)而这一突出事例就是“上帝和平运动“和“上帝休战运动”。在混战频繁的中世纪,为个人仇恨,财产冲突,遗产争夺等而引起的私斗,成为当时社会稳定最大的威胁和积弊。尤其是11世纪以后,教会号召和组织下的多次十字军东征,把原本存在的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所引起的混战,扩展到更大规模和范围。
(三)引起了中世纪西欧长期的政教之争
中世纪西欧的政权和教权时而相互妥协,时而尖锐对抗,双方的斗争,因教会的世俗化而愈加激烈和持久。其斗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授职权的战争和最高统领权的确认上。“授职权的战争是为争取保护教会控制权的冲突,而整个事件的根源在于教会的世俗性财产。”[9](P283)围绕主教授职权,双方了展开了长期的斗争,终于在1122年签订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消除了存在分歧。”[10](P218),然而在这场争斗上却没有真正的胜利者:把教权置于政权之下,鼓吹政权高于教权,从而进一步控制教会,是世俗统治者一直追求的目标;随着教会世俗化的加深和教会势力的增长,教会逐渐摆脱了对于世俗社会的依附以及主教和修道院长由皇帝任命的格局。到英诺森三世时期达到鼎盛,始终坚持教皇有权决定皇帝和国王的人选,“英诺森三世坚定地抱着‘教皇权力至高无上’的这个观念,处理国家和教会事务。”[11](P189)1202年英诺森三世发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四)导致了教会腐败的滋生和普遍的信仰危机。
随着教会财产的膨胀和教会世俗特权的独尊地位确立,教皇和高级主教的私欲也随之扩张,尤其是中世纪晚期,为了满足豪华的奢侈生活,教皇征税的私利性更加昭然若揭。“在无穷贪欲的支配下,教皇已然从上帝在人间的神圣特使沦落为利欲熏心的无耻奸商。”[12](P21)教廷已日益严重地成为神职人员的负担,并通过他们转嫁给人民。
教会对神职人员的剥削和对农奴的压榨,比世俗领地上农奴的遭遇并不好多少,甚至更沉重。 “教廷开支巨大,苛捐杂税繁多,令人生厌,正是这两点使教廷名声日下,以致爆发宗教改革运动。”[13](P338)
同时,糜烂的生活成为一颗毒瘤,自上而下扩散于整个教会组织内部。神职人员蓄妻纳妾,在14世纪的教会成为普遍现象。修道院由于地处偏远,环境幽雅,具备藏污纳垢的优势条件,成为淫乱放纵的场所。随着教会风纪的松弛,修士和修女道德上的败坏堕落更加公开化,教会的形象和威信日落千丈,最终导致普遍的信仰危机。这种信仰危机不仅存在于教会内部,同时还存在于世俗民众中。
人们虔诚的宗教信仰开始动摇。教会的肮脏交易和低俗,不仅让人们感到憎恶和受欺骗,更觉得是对他们心中虔信上帝的侮辱。愤怒的烈火和矛头开始直指教会,起初以农民为主力的“异端”反对教会的苛税与压榨,到十一世纪以后,逐渐由城市市民为主力。他们反对教会腐化和贪财积产,斥责神职人员的奢侈和道德上的堕落,从而使中世纪的西欧教会开始走上衰败的末路。
参考文献:
[1] [3] [4] [5] [7] [8] [9] [美]汤普逊.耿淡如译。中世纪经济社会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朗友兴.世俗化及其倾向[J],世界宗教研究,1995(2).
[6]刘明翰.世界通史?中世纪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10] [美]C•沃伦霍莱斯特 陶松寿译.欧洲中世纪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11]张绥.基督教会史 [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2.
[12]刘明翰. 欧洲文艺复兴史•宗教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13] [美]威利斯顿 •沃尔克 孙善玲等译.基督教会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关键词:中世纪;教会;世俗化;影响
中世纪(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的西欧,伴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西欧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着古典奴隶制的衰落,中世纪西欧社会开始了它艰难的封建化历程。而当时,已发展成为国教的基督教对中世纪西欧社会的影响也经历了一个由强到弱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教会的“世俗化”来实现的
一、“世俗化”概念的提出
“世俗化“(secularization)一词源于拉丁语词根saeculum.. 它最早用来表示宗教战争中,领土或财产从教会权力控制下摆脱出来。在罗马教会法规中又用来表示有教职的人回归社会。随着使用历程中语义的不断变迁,对“世俗化”一词,中外学者有着各自的观点。其中,比较全面的是美国学者拉里•席纳尔(shiner• larry)的观点。他认为“世俗化“概念主要包括三层含义:⑴世俗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⑵社会的世俗化。即人类社会逐渐摆脱宗教神圣化统治,向着科学的道路发展;⑶宗教自身的世俗化。即宗教以一种 “入世”的姿态,全面卷入世俗社会中。
教会作为宗教组织系统,其本身是作为世俗社会的对立面而存在的。独立于世俗事务之外,而又虔诚于普世救赎的精神支柱作用,是其存在基础和全部意义。而中世纪的西欧教会,随着教会世俗化趋势的日益加强,教会势力不断膨胀。“教会在一个惊人的程度上把宗教活动和世俗事务,理想观念和实践行为连在一起。如果说它的头是在天堂上,它的脚则一向是立在地面上的。”[1](P262)中世纪的西欧教会全面地卷入世俗社会,甚至与世俗政权形成强势挑战,并对西欧中世纪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二、中世纪西欧教会世俗化的表现
世俗化是基督教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多神信仰下的西欧世界,神圣化无处不在;基督教诞生以后,“独立的上帝驱除了各种神祗,取代了世界各种神话形式,从各种神祗的统治中解放了世界,使世界的世俗化有了可能。”[2](P108)然而在基督教诞生之初,其世俗化倾向并不明显。自4世纪基督教被定为罗马国教以后,尤其是西欧步入中世纪以后的一千余年历程中,教会全面地卷入了世俗社会。主要表现在:
(一)教会世俗财产的膨胀
中世纪教会在封建制度传布之前,已占有大量自由地。作为西欧各国最大的封建主,罗马教会在帝国末年,趁着混乱实际抢占了不少地产。但它的黄金时代却是在法兰克人信奉基督教以后才开始。810年阿亨宗教会议,依据财产多少,教会和神职人员被划分为三个等级,教会财产激增。
这些财产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教会作为一个松散的联合体,所持有的集体产业。这主要是由世俗封建主的封赐,信徒的捐献,对无主荒地的开垦等,以地产形式存在的财产和通过宗教仪式活动,课税,(如十一税等)以及接受世俗社会捐赠形式获得的,以进款形式累积的财产。什一税原本是教会向世俗民众征收的一种非强制性宗教捐税。后来什一税也封建化了,“在十一世纪什一税的很大部分,被拿去用在世俗的和封建的目的方面……”[3](P266)除此之外,教会内部的授职任命费,为敛财而向世俗民众兜售赎罪券以及干预世俗司法活动的各种收入汇聚成教会这个团体的巨额财源。另一类是作为个体的神职人员所占有的财产,其数额之巨大也是令人震惊的。教会土地遍及西欧,教会雄厚的经济实力,甚至大大超过一个国家的年收入,教会世俗财产的膨胀为其干预世俗事务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教会权力和制度的世俗化
在中世纪早期,教会与世俗权力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地位,世俗权力占有一定优势。到10世纪左右,由于封建割据导致王权衰弱,教会财产膨胀,势力大增。教会逐渐取得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的独尊地位。自罗马帝国后期开始,基督教会在参照帝国官阶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教会教阶制度。教阶制分主教,神父,助祭三个品位。
教会中的大主教和主教既是宗教贵族,同时又几乎拥有同等地位的世俗头衔。他们将自己所占有的教会土地的一部分分封给低一级的贵族和骑士层,将封建社会“那分封采邑的惯例,透入了宗教机构和职能的整个体系内。”[4](P273)教会庄园象世俗庄园一样,在其庄园和领地上征收免役税,劳役税和地租。
同时,起初为了防止世俗封建主掠夺而向教廷缴纳保护费的“庇护制”,却以“代理人”制度的形式兴起,并成为教会干预世俗事务的合法代表。这些代理人往往具有教士和地主的双重身份。教会制度的世俗化倾向,构成了教会世俗化的重要制度保证。
(三)教职人员的世俗化
作为世俗社会精神的引渡者,教会教职人员所应保持的纯洁性和神圣性是维持世俗民众虔诚宗教信仰和道德的基石。然而,自中世纪以来,随着教会权势的扩张,上至教会最高首脑——罗马教皇,下至普通教士,无一不卷入世俗化的洪流中,成为教会走向世俗化的直接体现。
教皇是教廷巨额收入的直接分配者和最大占有者。教廷收入除了维持各地教会基本收支平衡外,绝大部分成为了教皇个人的私产,供其享乐,奢华。教皇统治中心——罗马城各种建筑和宫廷装饰的华丽无比,足见一斑。
自查理曼历代帝王以来,主教和修道院长不仅在教会领地上享有独立行政权和司法权,而且在集市贸易中,还享有征收交易税,对过路行商征收通行税和过桥税等特权。教会社会象世俗社会那样有着严格等级。一些普通教士不仅从事宣讲教义,布道等宗教事务,还要从事教会庄园劳作,参与世俗生活,甚至有的教士可以结婚,生子。经济利益的争夺,私欲的驱动,生存的需要,教会制度的废弛所衍生的腐化之风,更加剧了教职人员世俗化的趋势。
(四)世俗阶层的渗入
伴随着庇护权制度的诞生,寺院和教区财产成为了其创立者和建造者的私产。世俗地主阶层为了个人私利纷纷染指,从而逐渐形成了地主阶级占有教区制,并在法兰克国王时期得以承认并取得合法地位。一所私有教堂成为领主领地的一部分,建立寺院,僧侣会所或庵堂不是出于一种虔诚的纯宗教动机,而是成为世俗阶层的一种精明的“资本投资”活动,其利润回报是惊人的,教堂周围人民的私产源源不断流入投资者的腰包。
教会中最重要的职位,几乎完全是由贵族出身的人充任,主教和主持也都是从那个阶层中选拔出来的。“在十一世纪,贵族日益侵占了教会的高级官职,不断发展的家族控制教堂职位和教堂财产往往形成了教堂职位和教堂土地的真正世袭性,地位上的嫉妒和教廷间仇恨渗入宗教事件里,这一切情况都达到了高峰。”[5](P277)世俗封建主阶层披着宗教的神圣外衣为追逐私产,个人享乐和恩怨报复的目的,大肆敛财,彼此争权夺利,并把一些腐化的生活方式植入教会组织机体内,对教会走向世俗化起到了间接的催化作用。
三、教会世俗化的影响
中世纪西欧教会的世俗化对整个中世纪时期,西欧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政权与教权交织,信仰与现实相抗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促进了教会自身和西欧民族国家的封建化进程。
基督教的传播与西欧民族国家的封建化进程几乎是同步进行的。教会同世俗封建主一起, “以卑鄙的手法和赤裸裸的暴力掠夺,大量抢占土地,剥夺农民自由,促使西欧封建关系逐步确立。”[6](P111)在日耳曼诸王国形成过程中,基督教会作为重要政治支柱,直接参与了日耳曼诸王国的创建过程。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教会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保持着以主教区为基本单位划分的组织系统,为日耳曼诸王国仿效罗马行政区划体制提供了样板。罗马教会所制定的教会法成为封建国家的法学依据。
教会自身的不断世俗化,使得“它的世俗财产对僧侣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在类型上和程度上完全和那些附着于世俗领地的权利和权力相似,甚至推广到生杀之权。”[7](P295)教会贵族越来越具有世俗贵族身份和特权,教会经济成为了中世纪西欧封建自然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教会教阶制度的确立为世俗封建等级制度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规范。教会指导君主们把他们的土地分封给臣下,这种分封与“蛮族”的亲兵制结合,促进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在客观上促进了教会自身和西欧民族国家的封建化进程。
(二)推动了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发展,有限地维持了世俗社会的稳定
教会的世俗化,使得它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人”的世界。作为世俗人的精神领袖,教会一方面利用“上帝信仰”在精神上给人以慰藉,同时利用其庞大的资财,救济穷人,庇护弱者,收留难民,创办慈善医院和教会学校,充分发扬宗教组织的人道主义关怀,有利于缓解社会的动荡,维护社会的稳定。
然而,“教会的慈善行为,有时似乎是社会不满的一种止痛药片,它有减轻的作用,而没有治好的效力。”[8](P307)而这一突出事例就是“上帝和平运动“和“上帝休战运动”。在混战频繁的中世纪,为个人仇恨,财产冲突,遗产争夺等而引起的私斗,成为当时社会稳定最大的威胁和积弊。尤其是11世纪以后,教会号召和组织下的多次十字军东征,把原本存在的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所引起的混战,扩展到更大规模和范围。
(三)引起了中世纪西欧长期的政教之争
中世纪西欧的政权和教权时而相互妥协,时而尖锐对抗,双方的斗争,因教会的世俗化而愈加激烈和持久。其斗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授职权的战争和最高统领权的确认上。“授职权的战争是为争取保护教会控制权的冲突,而整个事件的根源在于教会的世俗性财产。”[9](P283)围绕主教授职权,双方了展开了长期的斗争,终于在1122年签订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消除了存在分歧。”[10](P218),然而在这场争斗上却没有真正的胜利者:把教权置于政权之下,鼓吹政权高于教权,从而进一步控制教会,是世俗统治者一直追求的目标;随着教会世俗化的加深和教会势力的增长,教会逐渐摆脱了对于世俗社会的依附以及主教和修道院长由皇帝任命的格局。到英诺森三世时期达到鼎盛,始终坚持教皇有权决定皇帝和国王的人选,“英诺森三世坚定地抱着‘教皇权力至高无上’的这个观念,处理国家和教会事务。”[11](P189)1202年英诺森三世发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四)导致了教会腐败的滋生和普遍的信仰危机。
随着教会财产的膨胀和教会世俗特权的独尊地位确立,教皇和高级主教的私欲也随之扩张,尤其是中世纪晚期,为了满足豪华的奢侈生活,教皇征税的私利性更加昭然若揭。“在无穷贪欲的支配下,教皇已然从上帝在人间的神圣特使沦落为利欲熏心的无耻奸商。”[12](P21)教廷已日益严重地成为神职人员的负担,并通过他们转嫁给人民。
教会对神职人员的剥削和对农奴的压榨,比世俗领地上农奴的遭遇并不好多少,甚至更沉重。 “教廷开支巨大,苛捐杂税繁多,令人生厌,正是这两点使教廷名声日下,以致爆发宗教改革运动。”[13](P338)
同时,糜烂的生活成为一颗毒瘤,自上而下扩散于整个教会组织内部。神职人员蓄妻纳妾,在14世纪的教会成为普遍现象。修道院由于地处偏远,环境幽雅,具备藏污纳垢的优势条件,成为淫乱放纵的场所。随着教会风纪的松弛,修士和修女道德上的败坏堕落更加公开化,教会的形象和威信日落千丈,最终导致普遍的信仰危机。这种信仰危机不仅存在于教会内部,同时还存在于世俗民众中。
人们虔诚的宗教信仰开始动摇。教会的肮脏交易和低俗,不仅让人们感到憎恶和受欺骗,更觉得是对他们心中虔信上帝的侮辱。愤怒的烈火和矛头开始直指教会,起初以农民为主力的“异端”反对教会的苛税与压榨,到十一世纪以后,逐渐由城市市民为主力。他们反对教会腐化和贪财积产,斥责神职人员的奢侈和道德上的堕落,从而使中世纪的西欧教会开始走上衰败的末路。
参考文献:
[1] [3] [4] [5] [7] [8] [9] [美]汤普逊.耿淡如译。中世纪经济社会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朗友兴.世俗化及其倾向[J],世界宗教研究,1995(2).
[6]刘明翰.世界通史?中世纪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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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美]威利斯顿 •沃尔克 孙善玲等译.基督教会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