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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地税部门作为自治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坚决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区基本方略,提高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一、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税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地税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知法、懂法,要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和与税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基本法律要做到“知”,对与税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财税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当如何为。通过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对法治的崇尚和信仰。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各级地税领导干部作为各级“当家人”,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都必须尊重规律、尊重法律,既要科学决策,又要依法决策,更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底线不能突破,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真正把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纳入到法治的框架内。
(三)领导干部要时刻敬畏法律。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敬畏法律,才能心存惮虑,警钟长鸣,不以权代法;只有时刻敬畏法律,才能做到在诱惑面前把握住自我。敬畏法律、尊重法治是对权力最好的保护,是对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最好的保护,更是对领导干部自身最好的保护。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坚持依法行政成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自觉追求。
二、把握重点环节,规范法治行为,推进依法治税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地税工作的方方面面,其要义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和正确执行,而规范法治行为则是推进依法行政最直接的体现。从地税工作的实际来看,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管则又是我们规范法治行为的三个重点环节。
(一)强化依法决策。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税收征管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强对各级地税机关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责任的追责范围和追责程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确保决策行为依法规范,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基础。
(二)强化依法征管。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责权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坚持按照法定职能、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按照税收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依法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推行税收征管规范,完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税务行政处罚等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最大限度的规范税务人。完善税收执法中有关告知、回避、调查取证、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通过程序设计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防止行政执法权被滥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积极运用劝导、提醒、警示、说理、契约式管理等柔性执法方式,使法的刚性与理的柔性相济并用,并以柔性手段达到刚性效果,确保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以税企互动促进依法诚信纳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多和地税机关沟通、交流、协商的渠道,促进地税机关严格执法与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统一。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地税的重要保证。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解决在一些地方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一是重视外部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检查和审计,尊重并落实监督决定,认真整改问题。同时,要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做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二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督察内审、监察、督查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努力实现制度化、有机化、协同化。强化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对重要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监督问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通过完善制度,明确问责主体、权限、对象、事由、程序和方式,强化责任追究的威慑力,确保权力与责任一致,监督与责任挂钩,督促和约束地税机关及地税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三、强化基础保障,优化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税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是法治重要的价值取向。地税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还要在加强税务公开,改进服务工作,提升队伍素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上下功夫,共同促进依法行政。
(一)努力完善“三个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是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改革举措。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照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地税执法权力清单,逐步规范和公开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理出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履行的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或以权谋私等现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黑名单”纳税人,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黑名单”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使税收“黑名单”制度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三个清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切实把权力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减少行使权力的随意性,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地税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着力优化纳税服务。优化纳税服务是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的重要手段。转变治税理念,推崇人性化服务,把尊重、理解、关心纳税人的服务宗旨贯穿到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强化后续管理。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和流程,充分借力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业务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提高纳税遵从度,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不断提升队伍法治素质。干部队伍法治素质直接关系到税收执法行为的质量,关系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将法律知识学习列为各级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干部考核的重点,着力构筑依法行政的人才基础。把抓好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继续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作者系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石 雷
一、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税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地税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知法、懂法,要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和与税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基本法律要做到“知”,对与税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财税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当如何为。通过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对法治的崇尚和信仰。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各级地税领导干部作为各级“当家人”,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都必须尊重规律、尊重法律,既要科学决策,又要依法决策,更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底线不能突破,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真正把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纳入到法治的框架内。
(三)领导干部要时刻敬畏法律。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敬畏法律,才能心存惮虑,警钟长鸣,不以权代法;只有时刻敬畏法律,才能做到在诱惑面前把握住自我。敬畏法律、尊重法治是对权力最好的保护,是对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最好的保护,更是对领导干部自身最好的保护。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坚持依法行政成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自觉追求。
二、把握重点环节,规范法治行为,推进依法治税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地税工作的方方面面,其要义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和正确执行,而规范法治行为则是推进依法行政最直接的体现。从地税工作的实际来看,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管则又是我们规范法治行为的三个重点环节。
(一)强化依法决策。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税收征管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强对各级地税机关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责任的追责范围和追责程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确保决策行为依法规范,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基础。
(二)强化依法征管。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责权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坚持按照法定职能、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按照税收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依法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推行税收征管规范,完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税务行政处罚等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最大限度的规范税务人。完善税收执法中有关告知、回避、调查取证、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通过程序设计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防止行政执法权被滥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积极运用劝导、提醒、警示、说理、契约式管理等柔性执法方式,使法的刚性与理的柔性相济并用,并以柔性手段达到刚性效果,确保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以税企互动促进依法诚信纳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多和地税机关沟通、交流、协商的渠道,促进地税机关严格执法与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统一。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地税的重要保证。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解决在一些地方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一是重视外部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检查和审计,尊重并落实监督决定,认真整改问题。同时,要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做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二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督察内审、监察、督查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努力实现制度化、有机化、协同化。强化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对重要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监督问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通过完善制度,明确问责主体、权限、对象、事由、程序和方式,强化责任追究的威慑力,确保权力与责任一致,监督与责任挂钩,督促和约束地税机关及地税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三、强化基础保障,优化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税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是法治重要的价值取向。地税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还要在加强税务公开,改进服务工作,提升队伍素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上下功夫,共同促进依法行政。
(一)努力完善“三个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是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改革举措。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照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地税执法权力清单,逐步规范和公开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理出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履行的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或以权谋私等现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黑名单”纳税人,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黑名单”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使税收“黑名单”制度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三个清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切实把权力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减少行使权力的随意性,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地税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着力优化纳税服务。优化纳税服务是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的重要手段。转变治税理念,推崇人性化服务,把尊重、理解、关心纳税人的服务宗旨贯穿到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强化后续管理。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和流程,充分借力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业务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提高纳税遵从度,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不断提升队伍法治素质。干部队伍法治素质直接关系到税收执法行为的质量,关系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将法律知识学习列为各级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干部考核的重点,着力构筑依法行政的人才基础。把抓好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继续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作者系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石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