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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和新旧体制转化的重要时期,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面临的环境及任务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只有坚持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发展主流方向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然而在复杂的发展环境和形势下,国有企业领导贪污腐败问题日益突出,其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在严峻的发展形势下,只有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才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本文中,笔者以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为主题展开研究,指在提高国企纪检督察质量,保证国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众所周知,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从源头上制止贪污腐败问题的出现,其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文中,笔者主要针对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进行分析,通过指出国企纪检督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的质量,保证国企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国企纪检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处于深水区,中共中央针对塔贪污腐败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反腐倡廉新举措,因而以反腐为抓手的纪检督察工作被提上日程,得到了广泛重视。在全新的发展形势下,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面临着全新的挑战。然而目前国企纪检督察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中对纪检督察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在国有企业中,往往认为业绩主导一切,因而国企领导干部对于纪检督察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甚至认为纪检督察工作是务虚,在企业中可有可无。国有企业对纪检督察工作存在的片面认识严重制约着企业的长远发展。甚至有员工认为纪检督察主要是督察领导干部的,与普通员工毫无关联。此外,国有企业员工普遍认为企业中的管理规范制度众多,基层管理完全可以替代纪检督察工作,纪检督察工作只会增加工作量。
第二,现行的纪检督察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中现行的一套纪检督察机制滞后于打造一流企业的发展要求。国企中现行的双重领导管理模式实际成为以党委为主的单项领导机制,进而造成国企中纪检督察工作成为支流,纪检督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第三,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部门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责。在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机构主要设置在政工部门中,并没有专门的纪检干部。兼职的纪检督察干部同时担任多想不同的工作,进而造成其精力不足,无法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督察工作中。此外,国企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是纪。
检督察干部非科班出身,专业性差,也就进一步导致国企中纪检督察工作无法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纪检督察考核激励约束制度不健全
國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制度不完善首先表现在有效评价制度的缺失方面。纪检工作不同于传统的经营等工作,其考评量化很难实现,难以判断时效,这就造成纪检督察干部工作懈怠缺乏积极性;第二就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受制于很多显示因素,因而国企中纪检督察部门往往无所作为。
二、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的对策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第一,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这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特别是党政工作领导的教育、监督及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就是需要在全员的廉洁教育中寻求创新,改变传统宣传教育的单一模式,注重教育的灵活性和创新性,进而增强纪检督察教育的感染力,是国有企业中的员工及领导处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需要明确主体及定位。在纪检督察工作中,需要各级的那个为担负主体责任,作为纪检督察工作的领头羊。再次就是明确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责,保证其在国企纪检督察工作中的监督地位,不断推动纪检督察工作向着正规化方向发展。为了保证纪检督察工作的质量,在国有企业中需要理顺上级对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赋予纪检督察部门更多更有力度的监督方式及问责手段,保证该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企中纪检督察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建立独立的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工作存在很多不足应该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管理经验,实施垂直领导的交叉任职监管督查体质,完善上级公司对于下级公司的领导和监管,这样可以保证国企中纪检督察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此外,为了保证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工作的质量,需要特别设立独立的纪检督察办公室,企业审计人员需要同时接受监督部门及审计的双重领导。
第四,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需要不断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基层的监督管理方式,首先需要在基层设立基层支部纪检专员,在国有企业中倡导反腐倡廉并实施连带责任制度;其次就是需要设计基层监督员,保证国企纪检督察工作的效果;此外,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还可以借助第三方的监督主体的力量,通过借助群众力量,通过群众监督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力度,第三方力量的介入可以有效的避免企业内部同体监督的弊端,强化国企纪检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结语
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时代前沿,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支柱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断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的新方式是时代发展赋予我们的责任。为了不断加强国企纪检督察工作的力度需要不断强化员工的认识,创新监察机制,加强内外部协同监管,进而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质量,避免纪检督察工作中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众所周知,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从源头上制止贪污腐败问题的出现,其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文中,笔者主要针对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进行分析,通过指出国企纪检督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的质量,保证国企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国企纪检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处于深水区,中共中央针对塔贪污腐败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反腐倡廉新举措,因而以反腐为抓手的纪检督察工作被提上日程,得到了广泛重视。在全新的发展形势下,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面临着全新的挑战。然而目前国企纪检督察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中对纪检督察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在国有企业中,往往认为业绩主导一切,因而国企领导干部对于纪检督察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甚至认为纪检督察工作是务虚,在企业中可有可无。国有企业对纪检督察工作存在的片面认识严重制约着企业的长远发展。甚至有员工认为纪检督察主要是督察领导干部的,与普通员工毫无关联。此外,国有企业员工普遍认为企业中的管理规范制度众多,基层管理完全可以替代纪检督察工作,纪检督察工作只会增加工作量。
第二,现行的纪检督察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中现行的一套纪检督察机制滞后于打造一流企业的发展要求。国企中现行的双重领导管理模式实际成为以党委为主的单项领导机制,进而造成国企中纪检督察工作成为支流,纪检督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第三,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部门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责。在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机构主要设置在政工部门中,并没有专门的纪检干部。兼职的纪检督察干部同时担任多想不同的工作,进而造成其精力不足,无法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督察工作中。此外,国企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是纪。
检督察干部非科班出身,专业性差,也就进一步导致国企中纪检督察工作无法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纪检督察考核激励约束制度不健全
國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制度不完善首先表现在有效评价制度的缺失方面。纪检工作不同于传统的经营等工作,其考评量化很难实现,难以判断时效,这就造成纪检督察干部工作懈怠缺乏积极性;第二就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受制于很多显示因素,因而国企中纪检督察部门往往无所作为。
二、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的对策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第一,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这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特别是党政工作领导的教育、监督及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就是需要在全员的廉洁教育中寻求创新,改变传统宣传教育的单一模式,注重教育的灵活性和创新性,进而增强纪检督察教育的感染力,是国有企业中的员工及领导处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需要明确主体及定位。在纪检督察工作中,需要各级的那个为担负主体责任,作为纪检督察工作的领头羊。再次就是明确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责,保证其在国企纪检督察工作中的监督地位,不断推动纪检督察工作向着正规化方向发展。为了保证纪检督察工作的质量,在国有企业中需要理顺上级对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赋予纪检督察部门更多更有力度的监督方式及问责手段,保证该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企中纪检督察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建立独立的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工作存在很多不足应该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管理经验,实施垂直领导的交叉任职监管督查体质,完善上级公司对于下级公司的领导和监管,这样可以保证国企中纪检督察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此外,为了保证国有企业中纪检督察工作的质量,需要特别设立独立的纪检督察办公室,企业审计人员需要同时接受监督部门及审计的双重领导。
第四,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需要不断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基层的监督管理方式,首先需要在基层设立基层支部纪检专员,在国有企业中倡导反腐倡廉并实施连带责任制度;其次就是需要设计基层监督员,保证国企纪检督察工作的效果;此外,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工作还可以借助第三方的监督主体的力量,通过借助群众力量,通过群众监督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督察力度,第三方力量的介入可以有效的避免企业内部同体监督的弊端,强化国企纪检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结语
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时代前沿,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支柱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断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的新方式是时代发展赋予我们的责任。为了不断加强国企纪检督察工作的力度需要不断强化员工的认识,创新监察机制,加强内外部协同监管,进而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督察工作质量,避免纪检督察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