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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优秀的民俗文化遗产,在历史上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和壮大发挥了巨大作用,并为现代人留下了很多宝贵财富。中国的民俗文化始终保持着一种多民族多元一体化格局,保持了文化多样性的鲜明特色,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前进方向。民俗文化传统正是当代文化走向大繁荣的根脉,只有根深才能叶茂。我国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民俗文化保护的巨大文化工程就充分证实了这种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民俗文化;民众;主体
民俗文化保护热是民俗学真正复苏与崛起的升溫热点。下一步,已经热起来的中国民俗学和民俗学人该如何用自身的“消耗功”,来实现把热量传给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过程,就成了目前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当前民俗学升温的切入点似乎应是加强应用研究,优先结合实际加强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丰富并完善高水平的“中国应用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最直接的学科任务就是尽快建立一整套保护民俗文化遗产的应用理论和操作方法,丰富当代民俗学多样化的分支学科建设。
一、多角度思考民俗文化
民俗学的思考是多角度的,民俗学的出路也是多方向、多轨道甚至是放射性的。基于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民俗学研究的主要工作应指向这几个方面:第一是进行各地区、各民族民俗文化遗产地理分布的调查研究,这一工作作为中国民俗文化分布版图的重要调研活动,和民俗文化濒危状态的调研汇集到一起,将可被纳入作为国家文化战略决策依据的基本国情记忆库中;第二是对与民俗文化项目结合非常密切的表现形式的采录挖掘;第三是进行各类民俗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学研究;第四是对民间传承人的传统传承机制如何保护做深入调查研究。
民俗文化是民众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传承、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形态,它浸润着不同时代民众的世界观、社会理想与憧憬,承载着民众的智慧和人类的文明,体现着民族精神、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因此,我们有理由说,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之渊薮,民族精神之根脉。本世纪初,世界已进入现代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亚洲各国社会出现了转型,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被边缘化,民族文化受到西方强势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巨大冲击甚至吞噬。在农耕文明条件下产生和传承,并与农耕文明相适应的民俗文化,逐渐失去了生存的条件。于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开始认识到了保护本民族的民俗文化对于保护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提高民族和国家的自信心、自尊心和民族凝聚力,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自觉的重要性。
二、“入乡随俗”的民俗学研究
田野作业过程中,民俗学研究特别强调入乡随俗,这其中有两个基本点值得注意,第一个就是民俗主体,即民俗对其拥有者、承载者自发养成的文化习俗惯制体系和民间智慧的传承体系,其主体就是民俗文化的传承人。在田野作业中,明确民俗主体要求去除研究者的本位偏见。因为民俗本位偏见会影响学术研究,使调查作业的观点偏离,事实可能会遭到歪曲,调查作业的评价难以准确,甚至还可能引出歧视性的后果。
当深入到民俗环境之中时,民俗研究者是一个参与者也是观察者,这应该是自觉而不是自发的。在田野调查之前,要做好这样一个认知的准备,明确自己的双重角色。一个民俗学工作者必须要严格地控制自己,敦促自己入乡随俗。这种入乡随俗不是客串而是投入的,要让自己慢慢沉浸进去,把自己的角色转换,由客位变成主位,有了感情,才能正确认识民俗文化。
三、不会被取代的民俗学研究
民俗学研究与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有契合点,但两者之间也存在重要差异。就民俗文化与民俗文化的关系来看,非遗保护工作选择了民俗文化。
民俗学人参与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不等于民俗学本体的调查研究工作,前者是有政府指定的工作目标和操作规程的,后者是有学科规范的科学研究宗旨的,任何混同的理解都是不适当的。民俗学参与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势必要执行政府指定的工作目标和操作规程,对于民俗学人这当然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是它却不是主要的,主要的依然是民俗学的本体研究。任何形式的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研究,都不是也不能取代民俗学自身的学科研究或学术研究。民俗学作为人文基础学科,具有持久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在这一点上,民俗学人理应“守土有责”。
广大民众的民间力量是民俗文化的保护主体,这是毫无疑问的。民俗文化和广大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鱼水关系。广大民众是“水”,民俗文化是“鱼”。鱼只有置身于水中,才能活。民俗文化只有扎根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才能得到有效地传承和保护。因为它原本就生发于此,人们的生产、生活及其特定的生存环境,是其扎根的土壤,是其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离开了这一特定环境,就难以存活。所以,在民俗文化处于濒危的特定环境下,其保护的主体,依然是广大民众。
广大民众是“非遗”保护的主体,但是在社会转型期,许多“非遗”项目面临濒危的状况下,是需要文化工作者付出艰辛的努力的。如果说,我们文化人是“非遗”保护的“先觉者”,那么,我们就要把这种先觉的意识发扬光大,进行普及,动员民众,宣传民众,唤起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让广大民众认识“非遗”保护的重大意义,在“非遗”生发的土地上,形成一股自觉自愿、实力雄厚的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的行列之中来。
唤起民间大众对“非遗”保护的自觉意识,是“非遗”保护工作基础的基础。只有使广大民众对“非遗”保护愿意“做”,积极参与,我们关于“如何做”的技术指导,才有用武之地。这当是目前“非遗”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只有这样,“非遗”才能回到民间,扎根民间,传承、发展于民间,我们的保护工作才能到达预期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民俗文化的教育价值研究》;李永婷;山东师范大学;2014-06-07
[2]《民俗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孙传明;华中师范大学;2013-11-01
[3]《探究民俗文化的教育学意蕴》;王亚芳;河南大学;2008-05-01
作者简介:姚子健(1990.12——):男,25,汉族,籍贯山西省临汾市,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级民俗学 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民俗研究
关键词:民俗文化;民众;主体
民俗文化保护热是民俗学真正复苏与崛起的升溫热点。下一步,已经热起来的中国民俗学和民俗学人该如何用自身的“消耗功”,来实现把热量传给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过程,就成了目前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当前民俗学升温的切入点似乎应是加强应用研究,优先结合实际加强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丰富并完善高水平的“中国应用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最直接的学科任务就是尽快建立一整套保护民俗文化遗产的应用理论和操作方法,丰富当代民俗学多样化的分支学科建设。
一、多角度思考民俗文化
民俗学的思考是多角度的,民俗学的出路也是多方向、多轨道甚至是放射性的。基于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民俗学研究的主要工作应指向这几个方面:第一是进行各地区、各民族民俗文化遗产地理分布的调查研究,这一工作作为中国民俗文化分布版图的重要调研活动,和民俗文化濒危状态的调研汇集到一起,将可被纳入作为国家文化战略决策依据的基本国情记忆库中;第二是对与民俗文化项目结合非常密切的表现形式的采录挖掘;第三是进行各类民俗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学研究;第四是对民间传承人的传统传承机制如何保护做深入调查研究。
民俗文化是民众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传承、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形态,它浸润着不同时代民众的世界观、社会理想与憧憬,承载着民众的智慧和人类的文明,体现着民族精神、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因此,我们有理由说,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之渊薮,民族精神之根脉。本世纪初,世界已进入现代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亚洲各国社会出现了转型,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被边缘化,民族文化受到西方强势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巨大冲击甚至吞噬。在农耕文明条件下产生和传承,并与农耕文明相适应的民俗文化,逐渐失去了生存的条件。于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开始认识到了保护本民族的民俗文化对于保护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提高民族和国家的自信心、自尊心和民族凝聚力,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自觉的重要性。
二、“入乡随俗”的民俗学研究
田野作业过程中,民俗学研究特别强调入乡随俗,这其中有两个基本点值得注意,第一个就是民俗主体,即民俗对其拥有者、承载者自发养成的文化习俗惯制体系和民间智慧的传承体系,其主体就是民俗文化的传承人。在田野作业中,明确民俗主体要求去除研究者的本位偏见。因为民俗本位偏见会影响学术研究,使调查作业的观点偏离,事实可能会遭到歪曲,调查作业的评价难以准确,甚至还可能引出歧视性的后果。
当深入到民俗环境之中时,民俗研究者是一个参与者也是观察者,这应该是自觉而不是自发的。在田野调查之前,要做好这样一个认知的准备,明确自己的双重角色。一个民俗学工作者必须要严格地控制自己,敦促自己入乡随俗。这种入乡随俗不是客串而是投入的,要让自己慢慢沉浸进去,把自己的角色转换,由客位变成主位,有了感情,才能正确认识民俗文化。
三、不会被取代的民俗学研究
民俗学研究与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有契合点,但两者之间也存在重要差异。就民俗文化与民俗文化的关系来看,非遗保护工作选择了民俗文化。
民俗学人参与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不等于民俗学本体的调查研究工作,前者是有政府指定的工作目标和操作规程的,后者是有学科规范的科学研究宗旨的,任何混同的理解都是不适当的。民俗学参与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势必要执行政府指定的工作目标和操作规程,对于民俗学人这当然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是它却不是主要的,主要的依然是民俗学的本体研究。任何形式的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研究,都不是也不能取代民俗学自身的学科研究或学术研究。民俗学作为人文基础学科,具有持久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在这一点上,民俗学人理应“守土有责”。
广大民众的民间力量是民俗文化的保护主体,这是毫无疑问的。民俗文化和广大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鱼水关系。广大民众是“水”,民俗文化是“鱼”。鱼只有置身于水中,才能活。民俗文化只有扎根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才能得到有效地传承和保护。因为它原本就生发于此,人们的生产、生活及其特定的生存环境,是其扎根的土壤,是其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离开了这一特定环境,就难以存活。所以,在民俗文化处于濒危的特定环境下,其保护的主体,依然是广大民众。
广大民众是“非遗”保护的主体,但是在社会转型期,许多“非遗”项目面临濒危的状况下,是需要文化工作者付出艰辛的努力的。如果说,我们文化人是“非遗”保护的“先觉者”,那么,我们就要把这种先觉的意识发扬光大,进行普及,动员民众,宣传民众,唤起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让广大民众认识“非遗”保护的重大意义,在“非遗”生发的土地上,形成一股自觉自愿、实力雄厚的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的行列之中来。
唤起民间大众对“非遗”保护的自觉意识,是“非遗”保护工作基础的基础。只有使广大民众对“非遗”保护愿意“做”,积极参与,我们关于“如何做”的技术指导,才有用武之地。这当是目前“非遗”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只有这样,“非遗”才能回到民间,扎根民间,传承、发展于民间,我们的保护工作才能到达预期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民俗文化的教育价值研究》;李永婷;山东师范大学;2014-06-07
[2]《民俗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孙传明;华中师范大学;2013-11-01
[3]《探究民俗文化的教育学意蕴》;王亚芳;河南大学;2008-05-01
作者简介:姚子健(1990.12——):男,25,汉族,籍贯山西省临汾市,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级民俗学 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民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