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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8月 31日,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秋菊打官司》上映。电影讲述了一个叫做秋菊的农村妇女,因为村长打了自己的丈夫,怀有身孕的她四处奔波,希望为丈夫讨一个说法的故事。
2012年 8月 23日,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福建民营企业家陈发树诉云南红塔集团的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在云南省高等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年过去了,两场“讨说法”的故事几乎在同一个时刻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只不过“民”换成了民营企业和国字号企业,而秋菊也换成了陈发树。如果说《秋菊打官司》反映了地方自治的缺失,那么如今的《陈发树打官司》却反映出了民企之困的无奈与风险。
【起】转型之笔
2009年 9月 10日,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云南白药国有股约 6581万股(占总股本的 12.32%)转让给陈发树,每股转让价格约为 33.54元,总价款为 22.08亿元左右。
而就在此前四个月时,青岛啤酒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 ,百威英博的全资附属公司在 5月 7日与陈发树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 ,百威英博将以每股2.5685美元的价格出售 9164万股 H股 ,占总股本7.01%,总价 2.35亿美元,这意味着陈发树成为仅次于青岛啤酒和朝日啤酒的第三大股东。
接连的大手笔让刚刚坐拥青岛啤酒第三大股东的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备受关注,加之成为云南白药第二股东的消息公布之后,这位以零售起家的福建首富再惹眼球。
如果你足够了解陈发树,则不难发现这位小学肄业的商业才子,每一步商业进程都绝对堪称大手笔。
1987年的厦门,一家只有 8平米的杂货铺,陈发树的商业轨迹就此开始。他和弟弟盘下这间小店,仅仅用了 8年的时间,便在福州闹市东街口开设了新华都百货,而这也是陈发树事业的第一个转折点。
陈发树是个怎样的人?他平时不抽烟 ,即使商务会餐也不喝酒 ,只是选择喝茶,在他看来,茶道即良心之道。陈发树不怎么说话 ,内心的想法和活动也不轻易表露。据相熟的人说,他习惯在一旁观察别人 ,特别是第一次接触的人 ,不同于这种沉稳和低调,其在商业上的举措却往往让人叹为观止。
真正让陈发树走入公众视线的,是 2003年底福建紫金矿业 H股的高调上市。作为最大的自然人股东的陈发树,其身价一夜之间陡增 14亿港币。同年,陈发树介入房地产开发,并参股了筹备上市的武夷山旅游。
尽管,从青岛啤酒到云南白药看似是两个不相干的行业,但两者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同样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同样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同样兼具防御性和进攻性。较之矿业的暴利,稳健是陈发树和他的新华都当下的新战略。
此外,从青岛啤酒到云南白药的“国字号”也正是陈发树投资两者的重要动机。彼时,A股市场的半壁江山都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国资委、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有企业、大学、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如上种种占 A股总数的53.53%。尽管,这两家“国字号”并非朝阳产业,但通过其年报可知,业绩的稳固,既无大涨又无大落的大盘走势,也不失为好的选择。
最终,市场给了陈发树以及舆论一个很好的交代。收购后的云南白药股价便开始扶摇直上,在短短一年后的 2010年 10月,其股价更是创下历史高点——74.69元。理论上,陈发树的 22亿元仅一年时间便换来了 52亿元的浮盈。
【承】“失恋”打工皇帝
在陈发树的一系列资本运作背后,被称为“打工皇帝”的唐骏一直担当着其“军师”的角色。无论是入股青啤,还是云南白药,唐骏一直是幕后的绝对推手。唐骏甚至曾对媒体表示,希望把陈发树打造成为中国的巴菲特,在他看来,巴菲特的伟大之处正在于他对所有的产业都颇为熟悉,而陈发树全新的个人定位也是唐骏进入新华都后才着手运作的。实际上,从 2008年 4月 15日转会新华都那一天开始,唐骏便开始着手自己的计划。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唐骏和陈发树“掰面儿”的传闻也甚嚣尘上,特别是在唐骏学历风波和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接连引爆之后,加之“捐出 83亿元市值股票成立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之后被曝的“骗捐门”,这一系列的负面事件都在加剧着二人分道扬镳的可能性。
或许可以认为唐骏对此次收购云南白药的前后态度是一个很好的佐证。此前,在谈到收购云南白药股权一事时,唐骏向媒体如此陈述道:“整个收购过程,我们只跟红塔方面见了一面,我花了十分钟时间读了一下股权转让协议,觉得没有问题,就让陈总签字了”。就在诉讼发生后不久的 2012年1月 5日,唐骏的私人助理李欣对媒体表示:“这个是董事长(陈发树)私人的事儿,我们不参与。 ”言语间,唐骏与陈发树之间似乎已失去往日的亲密,而这也让此次的股权纠纷更具看点。
【转】22亿的无息存款
常言道:先赢的是纸,后赢的是钱。在转让协议签订之后,云南白药在经过 2009年每 10股转增 3股派1.8元 (税后 ),以及 2010年每 10股派 0.9元(税后 )两送转之后,截至 2011年 9月 30日,云南红塔已持有云南白药 8555.81万股,占比仍为12.32%,而此价值远超此前陈发树 22亿元的收购价格。
毫无疑问,入股云南白药成为陈发树对外投资的一抹亮色,但仅仅只是理论上,因为这笔“划算”的生意被卡在了审批环节。
2012年 1月,作为红塔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中国烟草,以“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否决了此项交易。一时间,数十亿的营收也随着这一纸通知打了水漂。
其实,早在签署转让协议的时候,这种风险便已经开始显现。根据来自陈发树方面的材料显示,转让协议对于“潜在风险”有具体的提示——如得不到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云南红塔应及时通知陈发树,并将陈发树支付的全部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则自陈发树收到云南红塔退还的全部款项之日起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转让协议中,并没有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的期限。尽管,《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书面报告后,应在 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但当国企与拟受让方签订协议后,国资监督机构批复的时限是多少,《暂行办法》却未再作规定。
事发后,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曾对上市公司的历史资料进行统计,数据显示,自 2007年 7月 1日开始执行《暂行办法》以来,从签订协议到国资监管机构作出批复的平均周期,在财政部系统是 73天,国资委系统是 99天。陈发树经历的 800余天的超长批复期,使此次股权转让触及到了法律的灰色地带。
无论是红塔集团钻了法律的空子,还是陈发树吃了法律的亏,但不可否认的是,那 22亿元确实在红塔的账户里存了 2年之久。
与此相应的是,自 2009年 9月签订合同至今,云南白药的股价不断上升,陈发树购买的云南白药股权,从市值不足 26亿元,变成了最高时市值超过 60亿元,即使根据近日的股价测算,陈发树当初应过户的股票经送股后市值应超过 41亿元。
其实,早在 2011年,默默等待的陈发树便已经忍无可忍。他多次口头催促,还在当年 4月发函云南红塔方面催促其办理过户。当年 12月,陈发树最终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向云南高院起诉云南红塔,请求法院判令转让协议有效并继续履行。
【合】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
2012年 8月 23日,这场千呼万唤的官司终于开庭。一时间,陈发树的愤怒,媒体的质疑,外界的关注汇集一起,所有人都希望从庭审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人们最为关注的自然是拒绝履约的原因。对此,被告一方红塔集团的观点是:“不是我不想履行合同,而是上级不让我履行合同,我没有办法不执行上级的指示,所以我不构成违约。”
这也是陈发树一直以来所等待的说法。而直至法院开庭前,股权转让中一直缺少的国资部门批复意见才被火速送达。意见书显示,烟草总公司在2012年 1月 17日便已出具了“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而红塔集团也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然而,国家并没有法规用以衡量“国有资产流失”的标准,取而代之的则是由审批人在实际操作中的主观判断而定。换言之,之所以中国烟草后悔了,是因为云南白药股价的上涨让他们在 800多天后看到了“国有资产流失”,简而言之就是卖亏了。
于是乎,中国烟草换了一个说法。根据规定,被国家列入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保护期限内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将被保密,不得公开,而云南白药恰恰拥有中药保密配方。
此前陈发树曾表示要长期持有云南白药股权,还要入驻董事会,这完全不是普通财务投资者应有的角色。因此,保密问题确实可能成为相关部门考虑的重要因素。
然而,与颇有说服力的拒绝履约缘由相比,意见书的某些细节却令人费解。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回函之上,所盖公章并非法制工作机构的专用章或行政复议专用章,取而代之的是“人民来信来访专用章”,而这也使其成为一个啼笑皆非、漏洞百出的关键证据。
激烈的博弈之后,法庭并没有当场宣判,而陈发树能做的只能是等待云南省高院对股权纠纷所做出的最后判决。在这种等待背后,不容忽视的则是国企和民企的对话机制的不平等,制度性的歧视让民企始终处于弱势。
2005年和 2010年,“36条”和“新 36条”相继出台,以鼓励支持和正确引导民间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良性发展。然而,事实却带给欣喜的民营企业家们当头一棒。从山西煤炭民企被煤炭国企整合挤出市场,到河北钢铁民企被重组挤出钢铁领域,再到民间金融创新活动遭受歧视性待遇和严重蔑视等……如今,陈发树案俨然成为检验民企市场的温度计。
尽管,人们认定“陈发树案”是一场打不赢的官司,但一如秋菊一样,起码陈发树较了这个真,讨了这个说法,也让外界再一次关注民企的健康度。
2012年 8月 23日,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福建民营企业家陈发树诉云南红塔集团的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在云南省高等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年过去了,两场“讨说法”的故事几乎在同一个时刻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只不过“民”换成了民营企业和国字号企业,而秋菊也换成了陈发树。如果说《秋菊打官司》反映了地方自治的缺失,那么如今的《陈发树打官司》却反映出了民企之困的无奈与风险。
【起】转型之笔
2009年 9月 10日,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云南白药国有股约 6581万股(占总股本的 12.32%)转让给陈发树,每股转让价格约为 33.54元,总价款为 22.08亿元左右。
而就在此前四个月时,青岛啤酒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 ,百威英博的全资附属公司在 5月 7日与陈发树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 ,百威英博将以每股2.5685美元的价格出售 9164万股 H股 ,占总股本7.01%,总价 2.35亿美元,这意味着陈发树成为仅次于青岛啤酒和朝日啤酒的第三大股东。
接连的大手笔让刚刚坐拥青岛啤酒第三大股东的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备受关注,加之成为云南白药第二股东的消息公布之后,这位以零售起家的福建首富再惹眼球。
如果你足够了解陈发树,则不难发现这位小学肄业的商业才子,每一步商业进程都绝对堪称大手笔。
1987年的厦门,一家只有 8平米的杂货铺,陈发树的商业轨迹就此开始。他和弟弟盘下这间小店,仅仅用了 8年的时间,便在福州闹市东街口开设了新华都百货,而这也是陈发树事业的第一个转折点。
陈发树是个怎样的人?他平时不抽烟 ,即使商务会餐也不喝酒 ,只是选择喝茶,在他看来,茶道即良心之道。陈发树不怎么说话 ,内心的想法和活动也不轻易表露。据相熟的人说,他习惯在一旁观察别人 ,特别是第一次接触的人 ,不同于这种沉稳和低调,其在商业上的举措却往往让人叹为观止。
真正让陈发树走入公众视线的,是 2003年底福建紫金矿业 H股的高调上市。作为最大的自然人股东的陈发树,其身价一夜之间陡增 14亿港币。同年,陈发树介入房地产开发,并参股了筹备上市的武夷山旅游。
尽管,从青岛啤酒到云南白药看似是两个不相干的行业,但两者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同样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同样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同样兼具防御性和进攻性。较之矿业的暴利,稳健是陈发树和他的新华都当下的新战略。
此外,从青岛啤酒到云南白药的“国字号”也正是陈发树投资两者的重要动机。彼时,A股市场的半壁江山都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国资委、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有企业、大学、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如上种种占 A股总数的53.53%。尽管,这两家“国字号”并非朝阳产业,但通过其年报可知,业绩的稳固,既无大涨又无大落的大盘走势,也不失为好的选择。
最终,市场给了陈发树以及舆论一个很好的交代。收购后的云南白药股价便开始扶摇直上,在短短一年后的 2010年 10月,其股价更是创下历史高点——74.69元。理论上,陈发树的 22亿元仅一年时间便换来了 52亿元的浮盈。
【承】“失恋”打工皇帝
在陈发树的一系列资本运作背后,被称为“打工皇帝”的唐骏一直担当着其“军师”的角色。无论是入股青啤,还是云南白药,唐骏一直是幕后的绝对推手。唐骏甚至曾对媒体表示,希望把陈发树打造成为中国的巴菲特,在他看来,巴菲特的伟大之处正在于他对所有的产业都颇为熟悉,而陈发树全新的个人定位也是唐骏进入新华都后才着手运作的。实际上,从 2008年 4月 15日转会新华都那一天开始,唐骏便开始着手自己的计划。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唐骏和陈发树“掰面儿”的传闻也甚嚣尘上,特别是在唐骏学历风波和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接连引爆之后,加之“捐出 83亿元市值股票成立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之后被曝的“骗捐门”,这一系列的负面事件都在加剧着二人分道扬镳的可能性。
或许可以认为唐骏对此次收购云南白药的前后态度是一个很好的佐证。此前,在谈到收购云南白药股权一事时,唐骏向媒体如此陈述道:“整个收购过程,我们只跟红塔方面见了一面,我花了十分钟时间读了一下股权转让协议,觉得没有问题,就让陈总签字了”。就在诉讼发生后不久的 2012年1月 5日,唐骏的私人助理李欣对媒体表示:“这个是董事长(陈发树)私人的事儿,我们不参与。 ”言语间,唐骏与陈发树之间似乎已失去往日的亲密,而这也让此次的股权纠纷更具看点。
【转】22亿的无息存款
常言道:先赢的是纸,后赢的是钱。在转让协议签订之后,云南白药在经过 2009年每 10股转增 3股派1.8元 (税后 ),以及 2010年每 10股派 0.9元(税后 )两送转之后,截至 2011年 9月 30日,云南红塔已持有云南白药 8555.81万股,占比仍为12.32%,而此价值远超此前陈发树 22亿元的收购价格。
毫无疑问,入股云南白药成为陈发树对外投资的一抹亮色,但仅仅只是理论上,因为这笔“划算”的生意被卡在了审批环节。
2012年 1月,作为红塔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中国烟草,以“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否决了此项交易。一时间,数十亿的营收也随着这一纸通知打了水漂。
其实,早在签署转让协议的时候,这种风险便已经开始显现。根据来自陈发树方面的材料显示,转让协议对于“潜在风险”有具体的提示——如得不到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云南红塔应及时通知陈发树,并将陈发树支付的全部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则自陈发树收到云南红塔退还的全部款项之日起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转让协议中,并没有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的期限。尽管,《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书面报告后,应在 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但当国企与拟受让方签订协议后,国资监督机构批复的时限是多少,《暂行办法》却未再作规定。
事发后,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曾对上市公司的历史资料进行统计,数据显示,自 2007年 7月 1日开始执行《暂行办法》以来,从签订协议到国资监管机构作出批复的平均周期,在财政部系统是 73天,国资委系统是 99天。陈发树经历的 800余天的超长批复期,使此次股权转让触及到了法律的灰色地带。
无论是红塔集团钻了法律的空子,还是陈发树吃了法律的亏,但不可否认的是,那 22亿元确实在红塔的账户里存了 2年之久。
与此相应的是,自 2009年 9月签订合同至今,云南白药的股价不断上升,陈发树购买的云南白药股权,从市值不足 26亿元,变成了最高时市值超过 60亿元,即使根据近日的股价测算,陈发树当初应过户的股票经送股后市值应超过 41亿元。
其实,早在 2011年,默默等待的陈发树便已经忍无可忍。他多次口头催促,还在当年 4月发函云南红塔方面催促其办理过户。当年 12月,陈发树最终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向云南高院起诉云南红塔,请求法院判令转让协议有效并继续履行。
【合】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
2012年 8月 23日,这场千呼万唤的官司终于开庭。一时间,陈发树的愤怒,媒体的质疑,外界的关注汇集一起,所有人都希望从庭审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人们最为关注的自然是拒绝履约的原因。对此,被告一方红塔集团的观点是:“不是我不想履行合同,而是上级不让我履行合同,我没有办法不执行上级的指示,所以我不构成违约。”
这也是陈发树一直以来所等待的说法。而直至法院开庭前,股权转让中一直缺少的国资部门批复意见才被火速送达。意见书显示,烟草总公司在2012年 1月 17日便已出具了“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而红塔集团也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然而,国家并没有法规用以衡量“国有资产流失”的标准,取而代之的则是由审批人在实际操作中的主观判断而定。换言之,之所以中国烟草后悔了,是因为云南白药股价的上涨让他们在 800多天后看到了“国有资产流失”,简而言之就是卖亏了。
于是乎,中国烟草换了一个说法。根据规定,被国家列入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保护期限内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将被保密,不得公开,而云南白药恰恰拥有中药保密配方。
此前陈发树曾表示要长期持有云南白药股权,还要入驻董事会,这完全不是普通财务投资者应有的角色。因此,保密问题确实可能成为相关部门考虑的重要因素。
然而,与颇有说服力的拒绝履约缘由相比,意见书的某些细节却令人费解。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回函之上,所盖公章并非法制工作机构的专用章或行政复议专用章,取而代之的是“人民来信来访专用章”,而这也使其成为一个啼笑皆非、漏洞百出的关键证据。
激烈的博弈之后,法庭并没有当场宣判,而陈发树能做的只能是等待云南省高院对股权纠纷所做出的最后判决。在这种等待背后,不容忽视的则是国企和民企的对话机制的不平等,制度性的歧视让民企始终处于弱势。
2005年和 2010年,“36条”和“新 36条”相继出台,以鼓励支持和正确引导民间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良性发展。然而,事实却带给欣喜的民营企业家们当头一棒。从山西煤炭民企被煤炭国企整合挤出市场,到河北钢铁民企被重组挤出钢铁领域,再到民间金融创新活动遭受歧视性待遇和严重蔑视等……如今,陈发树案俨然成为检验民企市场的温度计。
尽管,人们认定“陈发树案”是一场打不赢的官司,但一如秋菊一样,起码陈发树较了这个真,讨了这个说法,也让外界再一次关注民企的健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