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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内部创新的一种直接融资形式,不仅可以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融资结构,加快国内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还可以加快国内利率市场化的步伐,甚至可以作为我国利率逐步市场化的重要手段。
现阶段,社会各界对理财产品的认识尚不够清晰,监管环境还面临很大不确定性;投资渠道不顺畅,投资者还不够成熟,更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计报告,这对银行理财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约束。
一种直接融资形式
2009年初,国内经济增长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快速下滑,银行信贷本应谨慎,但在2009年我国的银行信贷增长却创出了天量。银行在经济困难时期进行信贷扩张,这无疑对国内经济复苏起到积极作用,但这也说明国内银行在现有经营模式下,可能给经济造成一些系统性风险。
为减少银行经营风险对经济的过廖中击,政府着手进行金融改革,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增加国内直接融资比例。银行自身也不断创新,理财产品就是银行创新的一种直接融资形式,客户承受一定的风险,获得比存款利率高的收益。
理财业务将是商业银行增长最快的中间业务,可有效促进银行经营模式转变。从全球主要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看,资产管理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是全球金融机构发展的普遍规律。近年来,全球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迅猛增长,1999年美国共同基金管理资产(6.8万亿美元)就已经超过美国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瑞银集团2008年末自有资产为20151亿瑞郎,而其所管理资产的规模已高达23000亿瑞郎。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并占有较大比重是全球金融机构发展的普遍趋势。
截至2008年末,花旗银行、汇丰控股、摩根大通等世界主要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均达到了3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重要收入来源。近些年,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比已经实现较快增长,截至2008年底已经达到接近15%的平均水平,但基金代销占比过重,导致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出现较大的波动性。
利率市场化重要推手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部分利率已经或基本接近市场化。央行利用公开市场操作调节货币供给的能力不断增强,国债发行和交易的利率已经放开,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初步建立对接。但我国利率管制程度仍较高,利率政策的运行环境仍以管制利率为主,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利率水平的权限仍很小,利率调整的灵活度不大,还不能完全根据经济形势和资金供求的变化而灵活变动。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最重要的一部分,逐步的、稳健推进利率改革非常关键,学术各界已经就利率市场化的步骤和推进方式做了很多的探索。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作为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手段。
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大部分是银行储蓄客户,与储蓄相比,理财产品的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获得比存款更高的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基本是资产收益扣除银行管理费、销售费和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收益,该收益普遍高于同期储蓄利率。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收益率相连接,就形成了一条理财产品收益率曲线,由于各家银行在理财市场的竞争,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曲线在存款利率曲线之上并随着二级市场债券收益率的波动而波动。
理财产品总规模占银行储蓄规模的比例将决定理财收益率曲线与存款利率曲线的脱离幅度和波动幅度,比例越高脱离幅度越大,波动幅度越小,银行的费率将越低。银行的理财产品的资产目前以信贷资产和债权为主,各家银行在理财市场的竞争还会表现在资产的争夺,这种争夺还会使贷款利率向下移动。
银行可以对存量贷款进行出售,部分信用风险进行转移,整体贷款的风险益价将有所降低,利率有向下倾斜的动力,把理财持有信托贷款利率连接,形成理财贷款收益率曲线,该曲线将低于当前贷款利率曲线,差额部分由银行作为贷款佣金。
理财发展的四大瓶颈
1、社会各界对理财存在误解。
银行理财与银行存款有何区别,大多数投资者可能很难谢清楚,其实不仅如此,就连许多商业银行的有些部门都对理财存在误解,把它看成是“高息揽存”、“信贷规模润节器”。
对理财的误解还表现在第三方平级机构和媒体方面,由于银行理财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信息归集渠道,信息的发布也很不全面,一些评级机构和媒体利用公开信息对不同的银行理财业务进行比较,武断地发布一些评级、排名,对理财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其实,银行理财与国内现有的基金较为相似,都是投资者直接承担风脸的一种直接投融资方式,其产品形态也非常丰富,既包括了现金管理,还包括股权直接投资,产品期限既包括当日可赎回产品的超短期品种,也包括了多种固定期限品种,还有无终止的永存存在的品种。
2、投资者还不够成熟。
虽然现在银行理财的规模已经较为显著,但理财客户覆盖率还较低,投资者目前还不成熟。
虽然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非常明确的规定投资者自行承担风险,但大部分投资者还不是很清楚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的区别在哪里,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依据银行的管理能力还是依据银行的信用尚不清楚。要使投资者快速成熟,就必须经历挫折和失败。
3、理财投资渠道还不够通畅。
由于银行理财是国内的一种金融创新,是在当前金融监管制度下产生的新生事物,产品投资还存在诸多限制。
首先,理财产品没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只是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规定设立的独立的投资账户,除债券外其他资产投资都需要经过信托来实现,这不仅增加了理财投资的成本,而且影响理财投资的效率,也把信托公司的风险纳入其中。
其次,理财投资债券仅能开设丙类帐户,投资交易只能委托银行进行代理交易,根据监管要求,理财的债券交易还不能与人民银行债券交易系统直接对接,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更为重要的是,理财产品没有债券市场一级市场参与资格,这严重制约了理财债券投资能力。
另外,理财投资信贷资产没有公开交易市场,在监管部门新规颁布前,基本都是银行信贷卖给自身的理财产品,新规颁布后,银行理财不能再购买自身银行的存量信贷资产。当前理财投资信贷的方式,即增加了交易成本,又缺乏市场透明度,不利于信贷交易公平性监管。
4、监管框架还不够完善,监管倾向趋于谨慎。
目前监管框架仍不能满足银行理财健康发展的需要,仍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1)、确立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地位。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现有金融框架下创新的结果,理财产品的运行需要绕过很多监管条例,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增加交易环节,出现一些银行自身不可拄环节。
2)、建立公开的信贷交易市场。公开的交易市场不仅可促进信贷交易进行有效监管,促进信贷资产的交易公平定价,减少理财投资的交易成本,而且还可以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从而修正银行信贷转出对货币供应量M2的影响。
3)、对理财产品的管理银行进行规范化。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不同的银行归属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这对银行理财的监管和风险控制极为不利。在建立规范的管理模式的同时,还要加强统计数据的报送。
4)、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银行理财的部分产品出现过零收益,QDII和投资国内基金股票的产品也出现过亏损,但国内大部分投资者对理财的风险认识还不够清楚,特别是国内大部分定期的信托贷款类产品还没有出现过零收益,甚至从来没有低于最低预期收益,这给投资的印象是“理财产品不会发生亏损”。
为此,监管部门和理财产品的发行银行就要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产品发行银行,除了在产品销售时要把风险充分的解释给投资者,还要在产品投资时尽量做到资产分散,避免单一资产恶化对单一产品造成过大损失。监管部门在加强银行理财监管的同时,应多采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理财的风险问题。
现阶段,社会各界对理财产品的认识尚不够清晰,监管环境还面临很大不确定性;投资渠道不顺畅,投资者还不够成熟,更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计报告,这对银行理财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约束。
一种直接融资形式
2009年初,国内经济增长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快速下滑,银行信贷本应谨慎,但在2009年我国的银行信贷增长却创出了天量。银行在经济困难时期进行信贷扩张,这无疑对国内经济复苏起到积极作用,但这也说明国内银行在现有经营模式下,可能给经济造成一些系统性风险。
为减少银行经营风险对经济的过廖中击,政府着手进行金融改革,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增加国内直接融资比例。银行自身也不断创新,理财产品就是银行创新的一种直接融资形式,客户承受一定的风险,获得比存款利率高的收益。
理财业务将是商业银行增长最快的中间业务,可有效促进银行经营模式转变。从全球主要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看,资产管理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是全球金融机构发展的普遍规律。近年来,全球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迅猛增长,1999年美国共同基金管理资产(6.8万亿美元)就已经超过美国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瑞银集团2008年末自有资产为20151亿瑞郎,而其所管理资产的规模已高达23000亿瑞郎。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并占有较大比重是全球金融机构发展的普遍趋势。
截至2008年末,花旗银行、汇丰控股、摩根大通等世界主要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均达到了3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重要收入来源。近些年,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比已经实现较快增长,截至2008年底已经达到接近15%的平均水平,但基金代销占比过重,导致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出现较大的波动性。
利率市场化重要推手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部分利率已经或基本接近市场化。央行利用公开市场操作调节货币供给的能力不断增强,国债发行和交易的利率已经放开,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初步建立对接。但我国利率管制程度仍较高,利率政策的运行环境仍以管制利率为主,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利率水平的权限仍很小,利率调整的灵活度不大,还不能完全根据经济形势和资金供求的变化而灵活变动。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最重要的一部分,逐步的、稳健推进利率改革非常关键,学术各界已经就利率市场化的步骤和推进方式做了很多的探索。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作为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手段。
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大部分是银行储蓄客户,与储蓄相比,理财产品的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获得比存款更高的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基本是资产收益扣除银行管理费、销售费和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收益,该收益普遍高于同期储蓄利率。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收益率相连接,就形成了一条理财产品收益率曲线,由于各家银行在理财市场的竞争,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曲线在存款利率曲线之上并随着二级市场债券收益率的波动而波动。
理财产品总规模占银行储蓄规模的比例将决定理财收益率曲线与存款利率曲线的脱离幅度和波动幅度,比例越高脱离幅度越大,波动幅度越小,银行的费率将越低。银行的理财产品的资产目前以信贷资产和债权为主,各家银行在理财市场的竞争还会表现在资产的争夺,这种争夺还会使贷款利率向下移动。
银行可以对存量贷款进行出售,部分信用风险进行转移,整体贷款的风险益价将有所降低,利率有向下倾斜的动力,把理财持有信托贷款利率连接,形成理财贷款收益率曲线,该曲线将低于当前贷款利率曲线,差额部分由银行作为贷款佣金。
理财发展的四大瓶颈
1、社会各界对理财存在误解。
银行理财与银行存款有何区别,大多数投资者可能很难谢清楚,其实不仅如此,就连许多商业银行的有些部门都对理财存在误解,把它看成是“高息揽存”、“信贷规模润节器”。
对理财的误解还表现在第三方平级机构和媒体方面,由于银行理财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信息归集渠道,信息的发布也很不全面,一些评级机构和媒体利用公开信息对不同的银行理财业务进行比较,武断地发布一些评级、排名,对理财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其实,银行理财与国内现有的基金较为相似,都是投资者直接承担风脸的一种直接投融资方式,其产品形态也非常丰富,既包括了现金管理,还包括股权直接投资,产品期限既包括当日可赎回产品的超短期品种,也包括了多种固定期限品种,还有无终止的永存存在的品种。
2、投资者还不够成熟。
虽然现在银行理财的规模已经较为显著,但理财客户覆盖率还较低,投资者目前还不成熟。
虽然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非常明确的规定投资者自行承担风险,但大部分投资者还不是很清楚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的区别在哪里,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依据银行的管理能力还是依据银行的信用尚不清楚。要使投资者快速成熟,就必须经历挫折和失败。
3、理财投资渠道还不够通畅。
由于银行理财是国内的一种金融创新,是在当前金融监管制度下产生的新生事物,产品投资还存在诸多限制。
首先,理财产品没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只是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规定设立的独立的投资账户,除债券外其他资产投资都需要经过信托来实现,这不仅增加了理财投资的成本,而且影响理财投资的效率,也把信托公司的风险纳入其中。
其次,理财投资债券仅能开设丙类帐户,投资交易只能委托银行进行代理交易,根据监管要求,理财的债券交易还不能与人民银行债券交易系统直接对接,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更为重要的是,理财产品没有债券市场一级市场参与资格,这严重制约了理财债券投资能力。
另外,理财投资信贷资产没有公开交易市场,在监管部门新规颁布前,基本都是银行信贷卖给自身的理财产品,新规颁布后,银行理财不能再购买自身银行的存量信贷资产。当前理财投资信贷的方式,即增加了交易成本,又缺乏市场透明度,不利于信贷交易公平性监管。
4、监管框架还不够完善,监管倾向趋于谨慎。
目前监管框架仍不能满足银行理财健康发展的需要,仍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1)、确立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地位。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现有金融框架下创新的结果,理财产品的运行需要绕过很多监管条例,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增加交易环节,出现一些银行自身不可拄环节。
2)、建立公开的信贷交易市场。公开的交易市场不仅可促进信贷交易进行有效监管,促进信贷资产的交易公平定价,减少理财投资的交易成本,而且还可以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从而修正银行信贷转出对货币供应量M2的影响。
3)、对理财产品的管理银行进行规范化。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不同的银行归属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这对银行理财的监管和风险控制极为不利。在建立规范的管理模式的同时,还要加强统计数据的报送。
4)、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银行理财的部分产品出现过零收益,QDII和投资国内基金股票的产品也出现过亏损,但国内大部分投资者对理财的风险认识还不够清楚,特别是国内大部分定期的信托贷款类产品还没有出现过零收益,甚至从来没有低于最低预期收益,这给投资的印象是“理财产品不会发生亏损”。
为此,监管部门和理财产品的发行银行就要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产品发行银行,除了在产品销售时要把风险充分的解释给投资者,还要在产品投资时尽量做到资产分散,避免单一资产恶化对单一产品造成过大损失。监管部门在加强银行理财监管的同时,应多采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理财的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