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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將在今年十一月十八日正式實施“膠袋徵費”,拖沓多年後,澳門終於踏出“污者自付”、“以法限塑”的第一步,儘管較香港起步遲十年,但遲到總好過沒到!筆者期望趁著這契機,澳門能進一步加快限塑減廢部伐,更重要是儘快落實回收廢膠的在地資源化工作,令澳門成為真正環保、可持續發展的綠色城市。
根據統計,二零一七年的塑膠廢棄量為11 萬7,461 噸(佔城市固體廢物量的23%),即平均每日的塑膠廢棄量為321.8 噸;同年本澳塑膠回收量為278.9 噸,較前一年雖增加12%,但也不及本澳一日的塑膠廢品生產量。更重要是,膠袋佔本澳塑膠廢物逾一半,故限制提供免費膠袋對減少塑膠廢料尤關重要。
所有零售行為用膠袋須徵費
澳門“膠袋徵費”適用於所有零售行為,除了例外情況(如未事先包裝的食品,如鮮魚、菜、鮮肉或裝載食物等,以及藥品和機場禁區行李安全限制貨品),無論是否以現金交易均受規管,商戶須就每個提供的塑膠購物袋收取澳門幣1元,如消費者沒有就膠袋付款,商戶應拒絕提供,否則會被罰一千元。環保局具職權監察法律的遵守情況,包括可查核向他人提供塑膠袋倘有的收費記錄資料,若零售業場所違反相關合作義務,則科處10,000元罰款。至於膠袋定義,基本上含有塑膠成份的開口袋就屬徵費範圍,無論是一般的背心袋、平口袋、膠面紙袋、塑膠手柄紙袋、以及含有塑膠成分的不織布袋、滌綸袋、尼龍袋等環保袋都屬徴費範圍。為加強宣傳,法律生效後的首兩年內,須在零售業場所顯眼處展示官方的膠袋徵費宣傳品。若發現違規或有任何查詢可致電環境保護局環保熱線(28762626)舉報。
徵費預計可減一半膠袋用量
有意見質疑,膠袋徵費僅“一文雞”難有成效,但參考其他地區,澳門一元的徵費水平,已較不少地區為高,例如香港0.5港元、臺灣1元台幣(約0.26澳門元)、韓國10-100韓圜(約0.067至0.67澳門元)、英國0.05鎊(0.5澳門元),愛爾蘭0.22歐元(約1.9港元)。
按其他地區經驗,膠袋徵費後使用量均可減少一半以上,如愛爾蘭實施首年減量逾九成。香港十年前在三千多超市、便利店實施首階段徵負,二零一五年再擴展至全港逾十萬個零售點,雖被當地環團批評近年膠袋棄置量持續上升,整體使用量仍然較實施前減少逾半以上。故筆者認為,只要當局做好宣傳,適時執罰,澳門要實現環保局預計減少一半膠袋用量的目標並不難!
塑膠制品數十年前才開始量產,但迅速成為最普遍生活用品材料之一,其原因是價廉、好用!故今日推動膠袋徵費,並不是要即時“禁膠”,因為無論從包裝、衛生等的角度,塑膠至今仍難以取代。故就算重視環保的歐美國家也未有“禁膠”,而是制訂禁用一次性塑膠的時間表。故環保局也應該開始帶領社會討論,制訂明確澳門禁用一次性塑料的時間表,讓社會和商界及早作出準備和尋找替代物。
全球塑膠僅一成被回收再用
根據統計,全球人類自1950年以來共製91億噸塑膠,當中一半塑膠在4年或更短時間內淪為垃圾,只有約30%仍被使用。若情況持續,2050年全球塑膠將進一步增至130億噸。在塑膠垃圾中僅9%循環再用、12%焚化,其餘79%倒入堆填區、大海或其他地方,也因此引起微塑膠及海洋塑膠垃圾等問題,令社會高度關注,故很多企業也開始配合推出如無飲管、自攜杯優惠等減用一次性塑膠的措施;民間也有不少自發性的活動,推動干淨回收。筆者也有參與制作澳門的斟水地圖,推動環保局制訂飲用水機指引,推動本澳公共部門及私人企業參與提供更多的斟水點,鼓勵和方便自攜水樽人士補水,減少飲用瓶裝水,目前本澳已有超過一百個斟水點,且正陸續增加中。
澳無在地資源化僅轉口廢膠
澳門過去一直經香港將本地收集的廢紙廢膠轉運往內地,因為內地廢料價格較運往東南亞地區高出三、四成。但內地近年逐步收緊廢品入口標準後,本澳的紙類入口成本大增(因要分類入貨櫃),廢膠更苦無出路,僅可零散轉運到東南亞地區,但回收價遠較內地低,故除政府回收的塑膠,本澳基本已沒有任何私人塑膠回收。
正如筆者過去一直提出,澳門除要提升回收率,更要實現干淨回收,因為目前街道三色回收桶受污染情況嚴重,成功利用率僅得5-10%,故坊間近年越來越多自發性的干淨回收計劃實在值得支持,但回收再多、再干淨,若澳門沒有在地化的回收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多的回收廢膠其實也沒出路。因此,澳門目前最緊逼的工作,就是要盡快在本澳建立將塑膠資源化的場地,政府早前已表示,會在建築廢料堆填區闢出土地作廚餘回收廠(每日兩百噸),以及作為回收廢紙、廢金屬及廢膠的場地,但至今仍未招標。筆者認為,當局應該在招標中加入明確要求,確保場所承批人按承諾做好廢紙、廢金屬的分類廢膠破碎等回收及資源化工作。
根據統計,二零一七年的塑膠廢棄量為11 萬7,461 噸(佔城市固體廢物量的23%),即平均每日的塑膠廢棄量為321.8 噸;同年本澳塑膠回收量為278.9 噸,較前一年雖增加12%,但也不及本澳一日的塑膠廢品生產量。更重要是,膠袋佔本澳塑膠廢物逾一半,故限制提供免費膠袋對減少塑膠廢料尤關重要。
所有零售行為用膠袋須徵費
澳門“膠袋徵費”適用於所有零售行為,除了例外情況(如未事先包裝的食品,如鮮魚、菜、鮮肉或裝載食物等,以及藥品和機場禁區行李安全限制貨品),無論是否以現金交易均受規管,商戶須就每個提供的塑膠購物袋收取澳門幣1元,如消費者沒有就膠袋付款,商戶應拒絕提供,否則會被罰一千元。環保局具職權監察法律的遵守情況,包括可查核向他人提供塑膠袋倘有的收費記錄資料,若零售業場所違反相關合作義務,則科處10,000元罰款。至於膠袋定義,基本上含有塑膠成份的開口袋就屬徵費範圍,無論是一般的背心袋、平口袋、膠面紙袋、塑膠手柄紙袋、以及含有塑膠成分的不織布袋、滌綸袋、尼龍袋等環保袋都屬徴費範圍。為加強宣傳,法律生效後的首兩年內,須在零售業場所顯眼處展示官方的膠袋徵費宣傳品。若發現違規或有任何查詢可致電環境保護局環保熱線(28762626)舉報。
徵費預計可減一半膠袋用量
有意見質疑,膠袋徵費僅“一文雞”難有成效,但參考其他地區,澳門一元的徵費水平,已較不少地區為高,例如香港0.5港元、臺灣1元台幣(約0.26澳門元)、韓國10-100韓圜(約0.067至0.67澳門元)、英國0.05鎊(0.5澳門元),愛爾蘭0.22歐元(約1.9港元)。
按其他地區經驗,膠袋徵費後使用量均可減少一半以上,如愛爾蘭實施首年減量逾九成。香港十年前在三千多超市、便利店實施首階段徵負,二零一五年再擴展至全港逾十萬個零售點,雖被當地環團批評近年膠袋棄置量持續上升,整體使用量仍然較實施前減少逾半以上。故筆者認為,只要當局做好宣傳,適時執罰,澳門要實現環保局預計減少一半膠袋用量的目標並不難!
塑膠制品數十年前才開始量產,但迅速成為最普遍生活用品材料之一,其原因是價廉、好用!故今日推動膠袋徵費,並不是要即時“禁膠”,因為無論從包裝、衛生等的角度,塑膠至今仍難以取代。故就算重視環保的歐美國家也未有“禁膠”,而是制訂禁用一次性塑膠的時間表。故環保局也應該開始帶領社會討論,制訂明確澳門禁用一次性塑料的時間表,讓社會和商界及早作出準備和尋找替代物。
全球塑膠僅一成被回收再用
根據統計,全球人類自1950年以來共製91億噸塑膠,當中一半塑膠在4年或更短時間內淪為垃圾,只有約30%仍被使用。若情況持續,2050年全球塑膠將進一步增至130億噸。在塑膠垃圾中僅9%循環再用、12%焚化,其餘79%倒入堆填區、大海或其他地方,也因此引起微塑膠及海洋塑膠垃圾等問題,令社會高度關注,故很多企業也開始配合推出如無飲管、自攜杯優惠等減用一次性塑膠的措施;民間也有不少自發性的活動,推動干淨回收。筆者也有參與制作澳門的斟水地圖,推動環保局制訂飲用水機指引,推動本澳公共部門及私人企業參與提供更多的斟水點,鼓勵和方便自攜水樽人士補水,減少飲用瓶裝水,目前本澳已有超過一百個斟水點,且正陸續增加中。
澳無在地資源化僅轉口廢膠
澳門過去一直經香港將本地收集的廢紙廢膠轉運往內地,因為內地廢料價格較運往東南亞地區高出三、四成。但內地近年逐步收緊廢品入口標準後,本澳的紙類入口成本大增(因要分類入貨櫃),廢膠更苦無出路,僅可零散轉運到東南亞地區,但回收價遠較內地低,故除政府回收的塑膠,本澳基本已沒有任何私人塑膠回收。
正如筆者過去一直提出,澳門除要提升回收率,更要實現干淨回收,因為目前街道三色回收桶受污染情況嚴重,成功利用率僅得5-10%,故坊間近年越來越多自發性的干淨回收計劃實在值得支持,但回收再多、再干淨,若澳門沒有在地化的回收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多的回收廢膠其實也沒出路。因此,澳門目前最緊逼的工作,就是要盡快在本澳建立將塑膠資源化的場地,政府早前已表示,會在建築廢料堆填區闢出土地作廚餘回收廠(每日兩百噸),以及作為回收廢紙、廢金屬及廢膠的場地,但至今仍未招標。筆者認為,當局應該在招標中加入明確要求,確保場所承批人按承諾做好廢紙、廢金屬的分類廢膠破碎等回收及資源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