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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新媒体革命如火如荼,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媒体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新闻出版行业遭受了严重的冲击,对于我国出版伦理的影响是巨大的,作为保证我国出版行业正确方向、确保中国出版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出版伦理问题是值得我们密切关注的,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些新动向,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新闻出版伦理;解决方法
出版事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新时期以来,新媒体革命深入发展,各种新技术,如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等被纷纷运用到新闻出版行业中来,为我国出版行业在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新生事物纷纷出现。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新时期的到来、新技术的运用也使我国的出版事业面临着巨大挑战,各种问题纷纷涌现,其中,出版伦理问题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传统出版时期尚未获得解决的出版伦理问题,在新媒体时期更加加剧,同时,一些新的出版伦理问题也开始出现。
一、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版伦理问题概述
学界普遍认为,伦理是指道德规范,“伦理”与“道德”之间并没有性质上的差别,与常说的道德相比,我们倾向于将伦理解释为理论化、体系化、抽象化的道德。出版伦理,指的是出版行业(或者说是出版活动)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出版伦理“是对出版实践本身的道德合理性解释,它是一种公共性、导向性、教化性和职业性的伦理。”[1]作为一种兼具经济实体产业与上层精神建筑的特殊行业,出版业对于引导舆论、传播知识、教化国民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与其他行业相比,遵循正确的出版伦理规范对于出版行业来说更加有必要。
当前我国处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发展如火如荼,一系列新转变摆在了我国出版事业面前。首先是出版环境的改变,随着我国出版业面临着环境的改变,便宜且易复制的电子出版物成为人们青睐的对象,人们对于传统纸质出版物的需求急剧减少,而且,受到互联网文化“规训”与“雕刻”之后的受众,其阅读层次、阅读习惯、阅读内容、阅读能力等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其次是出版手段的改变,虽然传统的纸质出版目前仍然是我国出版行业的主流,但是我国电子出版及网络出版行业也正在经历着快速发展过程。电子出版是指“将图文、声像等资料通过数字代码等信息处理加工后存储在光盘、磁盘、电介质等上,然后通过计算机或是类似设备的椽笔,用于表达知识、思想和文化积累等。”[2]电子出版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可重复、多次发行。“网络出版就是以数字信号的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作品传播的活动。它不是传统出版的翻版,也不是传统出版物电子化后搬到网上的出版。”[3]电子出版和网络出版具有诸多优势,如出版成本低、发行物流成本低、资源消耗低、出版方式灵活、对市场反应灵敏等。所以,宏观上看,我国的出版方式已经由传统出版方式一统天下转变为电子出版、网络出版与传统出版等出版方式并存。再次是相关出版机制的转变,如盈利机制、制约监督机制、版权开发保护机制的转变等。这些转变带来了出版伦理问题的改变,一些旧的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转变,出现一系列问题。
二、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版伦理问题表现
当前我国的出版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权问题
这里的侵权主要是侵犯著作权的问题,也就是版权问题。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大量出版物内容出现在了互联网上,互联网资源易于复制与传播的特性,虽然方便了人们阅读,却助长了侵权行为。“关于如何使用、复制网上信息就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如何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网上传输多媒体和其他信息作品的行为算不算一种出版发行行为等问题的争论已经很多且尚无定论。”[4]而侵权形式既包括传统出版物被扫描或其他手段整理成电子文档之后的非法的复制与传播,也包括网络出版物本身非法的复制与传播。在我国,关于网络侵犯著作权的典型案例当属2011年发生的百度侵权事件。2011年3月15日,著名作家韩寒、贾平凹携五十名作家发表《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声讨百度公司纵容用户在百度文库等平台非法上传传播他们的作品,并提出了索赔要求,2012年,法院判定百度侵权成立。而我国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这直接加剧了网络著作权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近五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及4g网络的普及,使得版权(著作权)保护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侵权要比传统互联网更容易、更快捷、更频繁、更难取证,对健康的版权市场冲击更大,版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5]
2.功利化出版 过度注重经济利益
这一问题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中国出版行业一直存在的伦理问题,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功利化出版于全社会存在的功利化阅读息息相關,互为表里。功利化出版主要表现为出版的跟风与实用化、浅薄化的趋势。出版的跟风是指出版商针对某一社会上的热点情况跟风出版各类“畅销书”,以获取经济利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2年的林书豪传记泛滥现象。2012年,华裔球星林书豪在NBA赛场上发挥出色,由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一下子变成了家喻户晓的球星,由于身份特殊性以及他经历的励志色彩,在我国,除了新闻媒体大量报道之外,出版业也掀起了一场跟风狂潮。“书市上一下子冒出《林书豪:梦想的力量》、《林书豪:有梦就去追》、《林书豪:奇迹背后》、《林书豪:我是我的梦》等十几种‘传记’、写真集和‘成功学图书’。其中一本《林书豪!从哈佛到全明星》,洋洋洒洒10万字,从作者动笔到出版社完成排版、校对,也就10天工夫。”[6]出版跟风现象造成了极大地资源浪费,对于出版行业并没有实际的推动作用,是一种赌博式的出版,一旦消费者不买账,出版商可能血本无归。实用化书籍的泛滥也是我国出版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个最典型的例证便是教学辅导类图书市场的火爆,这种图书本身对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有一定的好处,但是过多过滥同质化的教辅图书并不能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太大的积极效果,而且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同时助长了应试教育潮流,不利于我国的教育改革。当前的媒介融合环境,更加助长了功利化出版现象:一方面,出版物的内容更容易获取——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免费(或低价)、易得、少监管的内容来源渠道,更容易促进出版物的“速成”;另一方面,长期的互联网阅读体验也塑造了受众兴趣,人们的阅读能力发生变化,更易于接受功利化的出版物。 3.品位低下,缺乏人文关怀
品味低下、内容低俗之风在当前的出版行业里愈演愈烈,这也是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出版伦理问题。在传统出版领域,在国家严厉打击各类色情暴力反动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大背景下,很多出版商转而运用打擦边球的方法来进行有违伦理的出版活动,各类虚假、戏说、恶搞、绯闻等题材的内容充斥于各类纸质出版物。而在网络出版活动中,各类充斥着色情暴力等元素的出版物则是屡禁不止。“目前在一些网络文学作品中性爱描写尺度极大,性爱观点原始、另类,性不再是禁忌与避讳,反而成为标签与卖点。一些网站和出版商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竟利用这些可以短期内获得高人气的性描写进行炒作。”[7]这些品味低下的出版物一味的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全然不顾社会效益,对于广大受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影响。与各类品位低下内容泛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文关怀的缺失,当前,我国一些人文性、思想性、艺术性较强的精品图书总体而言较少。“出版提供的文化以过于“势利”、过于强烈的反差来对待财富的多寡、身份的高低、官位的大小,诸多文化产品漂浮于货币的斤斤计较和造势的喋喋不休之中,可以说,整个出版业,其文化生产正面临着严重的人文缺失。”[8]人文关怀的缺失,不利于全民积极阅读习惯的养成,大大降低出版对于人们精神的塑造功用。
三、媒介融合时代出版伦理问题的改进策略
各种各样的出版伦理问题不仅不利于行业本身的发展,而且对于社会舆论、社会精神、人民文化素质等方面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解决这些出版伦理问题,需要行业本身、受众、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1.完善相关法律
当前出版伦理问题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中国现在没有独立的出版法,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较为老旧,对于一些新出现的出版现象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这些法律和相关规定的缺失为不合法的出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针对当前的出版环境与出版问题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解决出版伦理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网络侵权等行为进行细化,对于低速内容作出法律层面的详细界定,严格执法,做到出版行业有法可依。
2.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和行业规则的出台
当前中国出版行业的协会虽然有很多,但大多政府背景浓厚,不利于行业对自身的管理。因此,对于出版行业协会,应当淡化其政府背景,加强一线编辑的话语权重,保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应该加快出台与媒介融合环境相适应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准则,引导出版行业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注重对出版商的引导,“出版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忘记出 版行业肩负着文化传播的重要责任,出版商必须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以此为前提,明确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在经济效益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明确道德底线。”[9]
3.政府进行适当的行政干预
政府要注意对出版行业的行政干预,注重社会效益,要坚决清理不合格的出版实体,對于不符合自制的传统出版机构和网络出版机构进行治理和清退,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相关管理部门可强化选优、评奖机制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表彰获奖出版物和编辑人,以巨大荣誉、实实在在的物质激励,激发出版人履行文化使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0]
4.倡导积极健康的阅读习惯
国家要加强公民的阅读素养教育,培养公民健康向上的阅读习惯,建设“书香社会”,加强社会文化现代性的建设,对于网络上的消极文化进行清理,形成社会对于健康向上出版物的需求,以市场倒逼出版业的改革。
四、总结
出版伦理问题事关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全局,必须加以关注,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版伦理的建立与维护是保证媒介融合效果,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护机制之一,出版伦理的建立与维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注释:
[1]胡虹霞《出版的伦理与伦理的出版》[J]编辑之友,2013年12月
[2]王丹《探究网络环境下电子出版物的发展方向》[J]财经界,2015年第4期。
[3]杨晓鸣 蒋保纬《论网络出版的伦理道德问题》[J]编辑学报,2001年第5期。
[4]明海 《网络出版的道德调控研究》[D]郑州大学,郑州,2003
[5]胡神松 魏纪林《我国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机制的完善》[J]知识产权2016年第2期
[6]范昕 《多少“应景书”,过把瘾就死》[N]文汇报2012年8月17日,第一版
[7]孙嘉咛,梅 红《网络文学色情化的表现及其对青少年的危害》[J]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1年11月
[8]康宏《出版人文关怀的缺失与创建》[J]编辑之友,2004年第5期
[9]高照《出版低俗化与编辑的责任》[J]科技传播,2016年3月上
[10]蒋志臻《新形势下出版伦理的失范与规范》[J]中国出版,2012年12月上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新闻出版伦理;解决方法
出版事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新时期以来,新媒体革命深入发展,各种新技术,如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等被纷纷运用到新闻出版行业中来,为我国出版行业在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新生事物纷纷出现。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新时期的到来、新技术的运用也使我国的出版事业面临着巨大挑战,各种问题纷纷涌现,其中,出版伦理问题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传统出版时期尚未获得解决的出版伦理问题,在新媒体时期更加加剧,同时,一些新的出版伦理问题也开始出现。
一、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版伦理问题概述
学界普遍认为,伦理是指道德规范,“伦理”与“道德”之间并没有性质上的差别,与常说的道德相比,我们倾向于将伦理解释为理论化、体系化、抽象化的道德。出版伦理,指的是出版行业(或者说是出版活动)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出版伦理“是对出版实践本身的道德合理性解释,它是一种公共性、导向性、教化性和职业性的伦理。”[1]作为一种兼具经济实体产业与上层精神建筑的特殊行业,出版业对于引导舆论、传播知识、教化国民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与其他行业相比,遵循正确的出版伦理规范对于出版行业来说更加有必要。
当前我国处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发展如火如荼,一系列新转变摆在了我国出版事业面前。首先是出版环境的改变,随着我国出版业面临着环境的改变,便宜且易复制的电子出版物成为人们青睐的对象,人们对于传统纸质出版物的需求急剧减少,而且,受到互联网文化“规训”与“雕刻”之后的受众,其阅读层次、阅读习惯、阅读内容、阅读能力等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其次是出版手段的改变,虽然传统的纸质出版目前仍然是我国出版行业的主流,但是我国电子出版及网络出版行业也正在经历着快速发展过程。电子出版是指“将图文、声像等资料通过数字代码等信息处理加工后存储在光盘、磁盘、电介质等上,然后通过计算机或是类似设备的椽笔,用于表达知识、思想和文化积累等。”[2]电子出版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可重复、多次发行。“网络出版就是以数字信号的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作品传播的活动。它不是传统出版的翻版,也不是传统出版物电子化后搬到网上的出版。”[3]电子出版和网络出版具有诸多优势,如出版成本低、发行物流成本低、资源消耗低、出版方式灵活、对市场反应灵敏等。所以,宏观上看,我国的出版方式已经由传统出版方式一统天下转变为电子出版、网络出版与传统出版等出版方式并存。再次是相关出版机制的转变,如盈利机制、制约监督机制、版权开发保护机制的转变等。这些转变带来了出版伦理问题的改变,一些旧的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转变,出现一系列问题。
二、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版伦理问题表现
当前我国的出版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权问题
这里的侵权主要是侵犯著作权的问题,也就是版权问题。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大量出版物内容出现在了互联网上,互联网资源易于复制与传播的特性,虽然方便了人们阅读,却助长了侵权行为。“关于如何使用、复制网上信息就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如何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网上传输多媒体和其他信息作品的行为算不算一种出版发行行为等问题的争论已经很多且尚无定论。”[4]而侵权形式既包括传统出版物被扫描或其他手段整理成电子文档之后的非法的复制与传播,也包括网络出版物本身非法的复制与传播。在我国,关于网络侵犯著作权的典型案例当属2011年发生的百度侵权事件。2011年3月15日,著名作家韩寒、贾平凹携五十名作家发表《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声讨百度公司纵容用户在百度文库等平台非法上传传播他们的作品,并提出了索赔要求,2012年,法院判定百度侵权成立。而我国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这直接加剧了网络著作权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近五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及4g网络的普及,使得版权(著作权)保护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侵权要比传统互联网更容易、更快捷、更频繁、更难取证,对健康的版权市场冲击更大,版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5]
2.功利化出版 过度注重经济利益
这一问题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中国出版行业一直存在的伦理问题,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功利化出版于全社会存在的功利化阅读息息相關,互为表里。功利化出版主要表现为出版的跟风与实用化、浅薄化的趋势。出版的跟风是指出版商针对某一社会上的热点情况跟风出版各类“畅销书”,以获取经济利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2年的林书豪传记泛滥现象。2012年,华裔球星林书豪在NBA赛场上发挥出色,由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一下子变成了家喻户晓的球星,由于身份特殊性以及他经历的励志色彩,在我国,除了新闻媒体大量报道之外,出版业也掀起了一场跟风狂潮。“书市上一下子冒出《林书豪:梦想的力量》、《林书豪:有梦就去追》、《林书豪:奇迹背后》、《林书豪:我是我的梦》等十几种‘传记’、写真集和‘成功学图书’。其中一本《林书豪!从哈佛到全明星》,洋洋洒洒10万字,从作者动笔到出版社完成排版、校对,也就10天工夫。”[6]出版跟风现象造成了极大地资源浪费,对于出版行业并没有实际的推动作用,是一种赌博式的出版,一旦消费者不买账,出版商可能血本无归。实用化书籍的泛滥也是我国出版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个最典型的例证便是教学辅导类图书市场的火爆,这种图书本身对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有一定的好处,但是过多过滥同质化的教辅图书并不能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太大的积极效果,而且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同时助长了应试教育潮流,不利于我国的教育改革。当前的媒介融合环境,更加助长了功利化出版现象:一方面,出版物的内容更容易获取——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免费(或低价)、易得、少监管的内容来源渠道,更容易促进出版物的“速成”;另一方面,长期的互联网阅读体验也塑造了受众兴趣,人们的阅读能力发生变化,更易于接受功利化的出版物。 3.品位低下,缺乏人文关怀
品味低下、内容低俗之风在当前的出版行业里愈演愈烈,这也是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出版伦理问题。在传统出版领域,在国家严厉打击各类色情暴力反动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大背景下,很多出版商转而运用打擦边球的方法来进行有违伦理的出版活动,各类虚假、戏说、恶搞、绯闻等题材的内容充斥于各类纸质出版物。而在网络出版活动中,各类充斥着色情暴力等元素的出版物则是屡禁不止。“目前在一些网络文学作品中性爱描写尺度极大,性爱观点原始、另类,性不再是禁忌与避讳,反而成为标签与卖点。一些网站和出版商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竟利用这些可以短期内获得高人气的性描写进行炒作。”[7]这些品味低下的出版物一味的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全然不顾社会效益,对于广大受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影响。与各类品位低下内容泛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文关怀的缺失,当前,我国一些人文性、思想性、艺术性较强的精品图书总体而言较少。“出版提供的文化以过于“势利”、过于强烈的反差来对待财富的多寡、身份的高低、官位的大小,诸多文化产品漂浮于货币的斤斤计较和造势的喋喋不休之中,可以说,整个出版业,其文化生产正面临着严重的人文缺失。”[8]人文关怀的缺失,不利于全民积极阅读习惯的养成,大大降低出版对于人们精神的塑造功用。
三、媒介融合时代出版伦理问题的改进策略
各种各样的出版伦理问题不仅不利于行业本身的发展,而且对于社会舆论、社会精神、人民文化素质等方面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解决这些出版伦理问题,需要行业本身、受众、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1.完善相关法律
当前出版伦理问题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中国现在没有独立的出版法,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较为老旧,对于一些新出现的出版现象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这些法律和相关规定的缺失为不合法的出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针对当前的出版环境与出版问题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解决出版伦理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网络侵权等行为进行细化,对于低速内容作出法律层面的详细界定,严格执法,做到出版行业有法可依。
2.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和行业规则的出台
当前中国出版行业的协会虽然有很多,但大多政府背景浓厚,不利于行业对自身的管理。因此,对于出版行业协会,应当淡化其政府背景,加强一线编辑的话语权重,保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应该加快出台与媒介融合环境相适应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准则,引导出版行业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注重对出版商的引导,“出版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忘记出 版行业肩负着文化传播的重要责任,出版商必须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以此为前提,明确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在经济效益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明确道德底线。”[9]
3.政府进行适当的行政干预
政府要注意对出版行业的行政干预,注重社会效益,要坚决清理不合格的出版实体,對于不符合自制的传统出版机构和网络出版机构进行治理和清退,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相关管理部门可强化选优、评奖机制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表彰获奖出版物和编辑人,以巨大荣誉、实实在在的物质激励,激发出版人履行文化使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0]
4.倡导积极健康的阅读习惯
国家要加强公民的阅读素养教育,培养公民健康向上的阅读习惯,建设“书香社会”,加强社会文化现代性的建设,对于网络上的消极文化进行清理,形成社会对于健康向上出版物的需求,以市场倒逼出版业的改革。
四、总结
出版伦理问题事关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全局,必须加以关注,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版伦理的建立与维护是保证媒介融合效果,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护机制之一,出版伦理的建立与维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注释:
[1]胡虹霞《出版的伦理与伦理的出版》[J]编辑之友,2013年12月
[2]王丹《探究网络环境下电子出版物的发展方向》[J]财经界,2015年第4期。
[3]杨晓鸣 蒋保纬《论网络出版的伦理道德问题》[J]编辑学报,2001年第5期。
[4]明海 《网络出版的道德调控研究》[D]郑州大学,郑州,2003
[5]胡神松 魏纪林《我国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机制的完善》[J]知识产权2016年第2期
[6]范昕 《多少“应景书”,过把瘾就死》[N]文汇报2012年8月17日,第一版
[7]孙嘉咛,梅 红《网络文学色情化的表现及其对青少年的危害》[J]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1年11月
[8]康宏《出版人文关怀的缺失与创建》[J]编辑之友,2004年第5期
[9]高照《出版低俗化与编辑的责任》[J]科技传播,2016年3月上
[10]蒋志臻《新形势下出版伦理的失范与规范》[J]中国出版,2012年12月上